第31节

  作为百叶林的一员,关于各位鸣禽的“身价”,他诺多少有些耳闻。作为做普通的家养宠物鸟品种,金丝雀极难卖得高价。而相较而言,金丝雀的爱好者们往往也不过分追求名品效应。虽然玉沙长得挺好看,品相纯正,且看起来也相当的……嗯,有个性。但它居然是身价十万的百鸟歌王,他诺是不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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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寓言故事《猴子与猫》,狡猾的猴子骗猫咪去偷火中的烤板栗,猫咪的爪子都烧伤了,最后栗子却被猴子吃掉了
  猫神仙是不需要吃东西的,罗飨吃东西是因为有好吃的。他让他诺去厨房抓老鼠,言下之意就是:养你怎么这么费劲,别的小猫咪都会自己抓老鼠吃
  他诺:?????
  第43章 身价十万的鸟王
  不少鸟主人在向外人絮叨自家鸟儿时,往往会不由自主地带上炫耀和夸张的口吻,其信息并不十分准确。
  然而,这一次,胡大爷倒是真的没有忽悠他诺。玉沙在参加歌会那一年,虽然年纪小,唱歌技术却已经达到巅峰时期,比胡大爷经手的任何一只鸣禽都要来得有天赋。胡大爷喜出望外,将玉沙当做他的收官之作,悉心栽培,全力驯养。玉沙也不负所望,最终成长为一只歌王,歌喉清婉,模仿能力极强,很快便在各类歌会中脱颖而出,在毛春城的养鸟人圈子里小有名气。
  而玉沙和胡大爷的成名之战,则是x市举办的百鸟歌会。作为大都会,x市的鸟友圈子规模壮大,百鸟歌会也并非小打小闹,共举办了十二场淘汰赛,并设立“百灵鸟”“画眉鸟”“金丝雀”等不同分会。不仅是声势浩大,歌会组委会还事先制定了复杂的赛事流程和规章,尽可能确保不同种类的鸣禽能够在可衡量范围内公平对决。而历经多重考验,最终拔得头筹的鸟儿则被授予“百鸟歌王”的称号。
  在x市市政府和媒体的大力宣传下,百鸟歌会最终吸引道来自全国各地的数千名鸟儿,光是金丝雀,就有五百多只。玉沙就是其中一只。一经亮相,玉沙就以雪白俏丽的外表吸引了不少目光。当地媒体甚至还出过专栏节目,特地介绍这一只远道而来的珍贵品种。
  玉沙一路劈关斩将,几乎是以全胜的记录,一路打到最后。在百鸟歌会的总决赛中,它更是以高昂的气势和高超的歌唱技巧,以压倒性的票数,打败了同场竞技的云雀,成为最终的“百鸟歌王”。
  那时,玉沙才一岁大。
  经此一战,玉沙算是在全国的鸣禽鸟友圈里头打响了名号,胡大爷也跟着露了脸。不少买家都出愿出高价收玉沙,最夸张的是其中的一位煤老板,开口就出价十万,想把玉沙买回去,作为寿礼送给他父亲。
  “其实收鸟这种事情,并没有个价格限制。千金难买心头好,你觉得十万高了,有人觉得可以接受。”胡大爷感慨道,“而我啊,给我十万我也不想卖玉沙。”
  胡大爷心里对玉沙就像对待孙辈一样疼爱,对它寄予厚望。虽然他也出过不少鸟儿,但玉沙是万万舍不得的。胡大爷劝走了所有有意向的卖家,将玉沙带回毛春老家中,养在自己身边。平时遛鸟或是看店的时候,就爱拎着玉沙,走到哪儿带到哪儿,对其喜爱程度,逐渐超过他对亲孙子的关注,甚至引来家人的不满。但胡大爷爱鸟成痴,家里人也早已习惯,偶尔也会调侃,玉沙是家里的老大。
  成为百鸟歌王之后,玉沙没有再参加任何大型的斗歌比赛,只在毛春城区域的鸟友圈子里小范围活动。胡大爷对于玉沙的照料却并没有就此终止,反而愈发精细。
  变故发生在玉沙两岁时,几乎是毫无预兆的,玉沙患上抑郁症。人类对于抑郁症并不陌生,随着近年公众来对抑郁症关注的提升,人们对于该病症也越来越了解。但少有人知道,动物也是会患上抑郁症的,而看似与人类共同者少的鸟类亦是如此。
  玉沙犯病之初,不吃不喝,成天呆在笼子里不愿意动弹,烦躁了就开始用喙叼啄自己腹部细小的羽毛。那段时间,它的身上总是斑秃不愈,全然没了当年白洁如玉沙的风采。到后来,在胡大爷的百般劝慰下,玉沙终于又开始了进食。然而不久之后,胡大爷又发现了它的另一怪症:瞎叫唤。学猫叫就是那时候落下的毛病。
  虽然鸟类的叫声于人类听来,似乎只是连串的音符和旋律,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含义。然而大多数鸣禽还是遵循一定的演唱规律,如同音乐表演家一般,娴熟地展现出自己惊人的天赋。而家养的鸣禽,尤其是百灵、画眉、或是金丝雀一类以叫声优美著称的鸟类,鸟主人们往往更注重鸟儿们的发声和歌唱水平。
  而善鸣叫的鸟类很聪明,通常也极其擅长模仿,俗称押口儿,也就是学习不同的声音、它们不仅仅能够模仿别种鸟类的叫声,也能够模仿不同物种的叫声。玉沙当年也是通过模仿百灵等不同鸟类的叫声而掌握了二十几种歌唱方法,从而突破自我曲库的局限。
  然而这种模仿能力,对于家养鸣禽而言,并非全然是一件好事。脏口儿,养鸟人的圈内话,说的就是鸣禽模仿了不好听的东西,在嗓子里串了杂音,唱歌不再好听。
  秃了肚子脏了口的玉沙不再适合在公开场合亮相。因“百鸟歌王”的盛名慕名前来拜访的鸟友们得知这一消息后也唏嘘不已,但惋惜过后,更多人是抱着一种事不关己的冷漠态度笑眼旁观,甚至有些曾经出高价求玉沙的买家开始觉得庆幸。一只脏了口的金丝雀,再名贵也是只废物了。别说十万,五十出手都不一定有人会要。
  胡大爷不想放弃玉沙,走访了各位高人,终于从一位年轻的鸟友那里听说,鸟儿也会得心理疾病,玉沙患上的恐怕就是抑郁症。
  虽然症状算是找对了,但怎么治疗,没有人知道。鸟儿不像城里的宠物猫狗,有专门的兽医可以咨询治疗,甚至还有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可求助。大多数患病的鸟儿靠的都是经验丰富的饲养员和鸟友们的自行摸索。
  胡大爷总是被朋友们戏称为“鸟精转世”,能听鸟语观鸟行。玉沙出事之后,胡大爷无时不刻不在祈祷着自己真是“鸟精”,能够帮助玉沙缓解痛苦。
  无奈之下,胡大爷求助正在学医的外孙,从治疗儿童抑郁症的角度入手,自己制定了一套调整方案。他放弃了每年和家人一起外出旅行的机会,成天成夜地陪伴在玉沙身边。为了防止玉沙受刺激,每次带它去公园里遛弯的时候,胡大爷都会挑一个人少鸟少无人围观的时间,让玉沙独自享受阳光浴的静谧时光。胡大爷还给玉沙调配了专门的饲料套餐,帮助玉沙缓解压力,改掉扯羽毛的坏习惯,重新恢复羽毛光泽。
  经过两年多的努力,玉沙的抑郁症症状好了不少,但唯独改不了脏口的毛病。尤其是它一受刺激,就会自动学猫叫,怎么劝怎么修正都不停。胡大爷想着玉沙也算是退役“歌王”,以后没什么机会会再次登上斗歌台,只好随它去了,只要玉沙开心便罢。
  他诺听完故事,长长吁了一口气。没想到,养鸟还有这么大的学问,有这么新奇的故事。玉沙太可怜了,一定是遭遇了很不好的事情,才这样折磨自己的。他抬眼看了看小老板,希望从他的脸上能看到答案。
  小老板脸上没写着答案,反而写着“有趣”两个字。
  他诺眨眨眼,心想队友并非是全然可靠的呀。他想了想,安慰道:“如果玉沙能开开心心的,那也很好的。”
  胡大爷叹气,点了点头,“道理是这么个道理,但……”
  但说到底,人总是心有不甘心。玉沙当年是多么风光无限,多么肆意不羁。尤其是上个月看到新一届“百鸟歌会”广告新闻时,宣传照里还留着往届的冠军玉沙,胡大爷喉咙里就像是憋着一口痰,上下不是滋味。他也尝试着再次训练玉沙发声,但方法用尽,玉沙一张口仍旧是奇怪的猫叫声。
  他诺苦恼地揉了揉脸。他似乎能理解胡大爷的感受,但并不能完全感同身受。人类世界对于荣誉啊虚名呀很是在意,这种东西既不能果腹也不能御寒,其实没什么意思呢。再说了,如果是玉沙自己并不愿意开口呢?
  虽说这样想,但看见胡大爷如此难过,又想让玉沙重新开心起来,他诺还是决定帮忙。“我……”他诺才开口吐出一个字,就被罗飨瞪了一眼。
  小老板似乎已经把他诺看穿了,但他只是挑了挑眉稍,并未出口阻拦。
  他诺于是鼓起勇气,将自己刚编好的谎话说出去。“我其实有个朋友,就我刚刚说的,他喜欢鸟儿,也对养鸟有研究。要不我回去帮你问问吧。”
  胡大爷喜出望外,完全没了一开始的矜持,抓住他诺的双手用力握了握。他道:“既然是有经验的朋友,能不能请过来,我请他喝好茶,当面交流交流。”
  鸟友圈里最讲究信息沟通和经验交流,这会让不少养鸟人少走弯路,找到问题的解决方法。
  他诺为难地拧着眉头,他现在还暂时找不出来合适的临时演员。他道:“真是抱歉呀,他现在人不在这里,也不方便回来。不过,他给我留了一只他的神鸟,这只鸟可厉害了,可以帮人训鸟,说不定能帮我们解决问题呢。”
  这话就完全是他诺胡说的了。他并不知道,在人类世界的认知里,一只鸟能够聪明到什么程度,既然如此,也许在一开始吹嘘得厉害些,降低可信度,后来露馅的可能性也就降低了。
  鸟训鸟?胡大爷疑惑。养鸟时,幼鸟尚未发声,养鸟人会让幼鸟跟着成鸟学鸣叫,这样可以帮助幼鸟更早地进入发声期。接受正统的“声乐训练”,能够让幼鸟最大程度地发挥嗓音优势,成为一名优秀的鸣鸟。简单说来,有经验的成鸟相对于幼鸟的声乐老师。
  胡大爷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自行帮助他诺完善了理论知识。他有些激动地重新握住他诺的手,用力晃了晃。会唱歌的成鸟好找,但是一名好“教练”千金难求。鸟友圈里头,谁家能有会带崽的成年鸟,会被不少人惦记,几乎每天都会有人登门来请教练。
  他诺的朋友居然拥有一只能训鸟的“鸟教练”,那绝对是高人啊。渴求知音的胡大爷不由得浑身发颤。
  听闻胡大爷的讲解,他诺好奇地瞪圆了眼睛。虽说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但他诺作为一只年轻的小妖怪,见过的奇闻异事也不少,用鸟来训练鸟的事情,他也是头一回听说。原来小鸟们唱个歌也是这么有讲究的呀。
  他诺转了转眼珠,不好意思直接承认自己刚刚是胡说八道的,没成想瞎獭撞上死鱼。他只是单纯觉得,可以先问问云歌是否有办法帮忙。对此,他并不确定。他结结巴巴地圆着慌,道:“大概是这个意思吧。不过……”他咽了口口水,瞥了眼罗飨。
  罗飨正站在鸟笼前,饶有兴趣地盯着玉沙看。原本趾高气扬骂得浑身炸毛的小小金丝雀早已哑然,背对着众人,将脑袋埋在胸脯厚实的羽绒里,站立着一动不动,像一朵小棉花。
  他诺咳嗽了几声,清了清喉咙。面对着胡大爷炙热的目光,硬着头皮把话编了下去。“不过我并不能确定是不是一定能带来神鸟帮助您,我尽量试试吧。”他和胡大爷约定好下一次见面的时间,他会尽可能安排神鸟与玉沙见面,同时也一并去取张小葵的外卖。
  哪怕只是一个虚无的保证,对于走投无路的胡大爷而言,也是一个全新的希望。他满口答应下来,目光闪动,一路目送他诺和罗飨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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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面一章的“作者有话”内容因为黏贴问题进入正文了,字数大概是130,与正文无关,最后一段已用下章正文字数替代,可以再翻回去看看。
  【ps,谢谢提醒,作为写手,正文不提无关事情这点素养我还是清楚的。不管是这篇文还是别的文,我以前应该从未犯过任何类似错误。当时因为最后一分钟还在赶榜单,所以复制得很匆忙,前后黏贴发布过两次,第一次发布后,又抓紧时间修改增加了一段,最后一次没检查,掐着零点前发出去了,造成这个问题,是我的失误。
  当然,大家不需要原因和解释,只需了解一点,哪怕加上有话的130字也不会影响我字数差一点的事实(最终大概差290个字,诚意骗榜的话应该会贴上能够覆盖这个字数的无关内容才对),同样也不会影响jj榜单公正性,请大家放心。】
  第44章 外援
  正事儿有了眉目,非正经事儿也揽了下来。他诺早已经接受了这种每次做任务必有支线的情况,此时心里轻松,慢吞吞地跟着罗飨往回走。路上时不时有小嘴乌鸦认出他俩来,扇着翅膀打招呼。罗飨看也不看一眼,任由它们啊啊叫唤着。
  他诺认真地辨认着,发现他们的新朋友胡椒粉并不在其列。他咂咂嘴,觉得肚子又瘪了起来。一低头,糖炒板栗的纸袋早已空了。
  他在口袋里摸出两块水果糖,一颗草莓味的,一颗青柠味的,贴身放得有些久了,摸起来软软的,热热的。他将糖果放在手心里,认真颠了颠,犹豫了半天,将草莓味的那颗递给小老板。草莓味的甜味更浓,整个塞进嘴里,就像是灌了一大口草莓味的蜂蜜水。只可惜他现在什么也闻不见。
  鼻子瞎了真是一件令獭苦恼的事情,他诺心想。
  罗飨接过糖果,一把塞进嘴里,嘎嘣咬碎了,随口嚼了几下,吞下肚去。
  他诺轻声叹息,真是浪费。他小心翼翼地撕下另一颗糖果的糖衣,放进嘴里,用舌尖抵着,小口小口地抿。说起来也是神奇,尽管糖果的味道是一样的,但獭在失去味觉之后再去品尝这些糖果,似乎又有了一股别样的滋味。说不上是更好还是更坏,只是怪怪的,很陌生。
  “对了,”他诺忽然想到神,开口问道,“小老板你为什么对玉沙那么感兴趣呀?”
  罗飨一声不吭。
  他诺自己想了想,又道:“是不是你也饿了呀?”他劝着,“可是玉沙不能吃哦。它这么小,吃起来一定满嘴都是毛毛。”
  罗飨没理他,摊开手心,露出糖果纸。他冲着糖果纸轻轻呵气,糖果纸立刻变成一只粉色的千纸鹤,轻巧地飞进一旁的垃圾桶内。
  他诺张大嘴巴,眨了眨眼。他将自己手里的糖果纸塞进罗飨手里,黏糊糊的糖纸粘了罗飨一手。“再来一个!”他诺道。
  罗飨的脸色很不好看,似怒非怒地瞪了一眼他诺。“我不是变戏法的。”他道。
  “我知道。”他诺点点头,“再来一个!”
  罗飨不耐烦,随手一挥,那张糖纸瞬间变做一只尖头的小飞机,倏地一下飞向他诺,撞上他的脑门,瞬间消失了。
  他诺哎呦一声捂住脑门,轻轻揉了揉,什么也没有。他好奇地在身上摸了一圈,确定糖纸消失了。“糖纸吃进脑袋里会不会有事情呀?”他忧心忡忡地问道。
  “会变傻。”罗飨一本正经地回复道。
  他诺惊恐地看了他一眼,呆愣半天,自己又释然了。“小老板,你又在骗我。”他道。他现在应对人类交流时已经进步不少,不会再轻易上当。
  罗飨轻笑一声。
  “那我回去之后,可以把云歌叫来一起玩吗?”他诺请求道,“我想让云歌帮我一起想想办法。”
  罗飨没有立刻答应。
  “也许我们还能一起想想办法晚饭吃什么呢?”他诺继续道。
  罗飨的耳朵尖抖了抖。
  “其实我可想吃醉虾了。”他诺咽下口水,提议道。
  活虾用花雕酒腌制,加入调味料,吃的时候有浓郁的酒糟香味,虾肉鲜甜滑嫩,别有一番风味。
  罗飨最终拍板,“回家。”
  等他们回到罗家小院时,院子里铺满了厚厚一层白色花瓣。罗飨一进门,直奔梨树,从盘结的树根底下,挖出一坛梨酿来。这坛酒不知何时下的,瓶口的蜂蜡早已变得灰白。
  罗飨拂开瓶身的尘土,托起酒坛子,冲着他诺道:“酒有了。”
  他诺愣愣地看了他半天,终于回过神来,结结巴巴地回道:“可,可是,我们没有虾。”
  罗飨看了他一眼,静立片刻,忽然伸手撸起袖子,抬腿就往屋外走。
  他诺在后头紧张地喊了几句,罗飨越走越远。他诺忐忑不安地等了一会儿,招来松鸦,花了一笔大钱,让它给水獭妈妈送去一封加急消息。
  ——亲爱的妈妈,我忽然想吃醉虾,您能告诉我做法吗?很急。爱你的他诺。
  身为特快信使的松鸦动作迅速,转眼就消失不见了。他诺仰头望天,眼巴巴地等了一会儿,在心里默默祈祷着水獭妈妈的回复能够在小老板回来之前到达。
  没想到,云歌是最早到达的。他正在附近拜访好友,接到他诺的消息就赶过来了,身后还跟着他的好朋友,一只极其漂亮的雄性红靛颏,喉间有一抹耀眼的刺红色。
  “这是我的朋友,名叫虹,”云歌甩着翅膀介绍道,“他已经成精很多年了,就住在毛春城的边界处。他唱歌可好听了。我们俩打算等我们修成人之后,就组成一个歌手组合,去人类世界唱歌。”
  名叫虹的红靛颏冲着他诺,颇有气势地点了点头。他显得稳重又文雅,和他小小的身躯并不相符。
  “想法很好呀。”他诺的思维立刻被带跑偏了,全然忘了自己所求之事,兴致勃勃地提意见,“听说人类的歌唱组合都需要取一个名字。”
  “是的!”云歌兴高采烈地啾啾起来,“我们打算叫‘疯狂的小鸟’!这个名字听起来怎么样?”
  他诺抓了抓头,这个名字听起来……并不怎么样。
  “是空给我取的!好听吗?”云歌补了一句,“我觉得空可以给我们当经纪鸟,可是他不愿意。”因为好奇而看了大量人类明星制造类节目的云歌此时满脑子都是天马行空的想法。
  他诺将嘴边的话咽了下去,道:“不要着急,你们还有很多时间呢。”修人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达成的事情。
  云歌赞同地点头。“所以我们要利用现在这段时间,不断练习哦。我听说,去人类世界当歌手并不简单,我们可以先去参加海选比赛。相信我和虹一定没问题的。如果我们出道了,你一定要来支持我们哦!”
  “好呀好呀!”他诺连连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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