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七零农家小辣妻 第38节

  二娃的性格懦弱,非常容易听信别人的话,要是没人好好管着他,说不定总有一天会走上歪路的。
  二娃媳妇儿虽然是村里远近闻名的悍妻,但她每次动手打自己男人的时候,是掌控了力道的。打在二娃身上也只是当时疼而已,实际身体上一点儿伤痕都没有留下。
  就是因为家里有一个这样的好媳妇儿,所以二娃家后面成了第一户离开村子,搬到城里的人。
  但当时二娃一点儿也不珍惜,不久之后没忍住,被别的女人勾引搞到了一起。
  他媳妇儿发现之后,不哭不闹,毫不拖泥带水的直接选择了离婚。
  在那个时候,嫁出去的女儿再回到娘家,是会被其他人搓脊梁骨的。
  可是二娃媳妇儿却一点儿也没带怕的,离婚之后,带着女儿离开了二娃家,也没回娘家,一个人在外面打拼,过得好好的。
  知道这件事情的村里人,都觉得二娃媳妇儿是身外福中不知福,哪个男人不偷腥啊,只要心还在家里就成。
  而且,离了婚的女人,就是个破鞋,完全不值钱了。
  那个时候,还在村子里的明芯,也和大家一样,觉得二娃媳妇儿是个破鞋,不管走到哪儿都被人家看不起的那种。
  可如今重活一世,还记得曾经那些事情的明芯,想法却已经和当初完全不一样了。
  她钦佩那个女人的干脆利落,完全同意那个女人的做法。人的一辈子,就短暂的几十年光阴,何必要委屈自己呢?
  曾经的明芯不懂,所以导致了自己凄惨的一生。如今的她终于懂了……希望还有机会。
  回到家之后,明芯只要一闲下来,就开始发呆,满脑子想的都是关于秦毅晨的事情。
  可想来想去,也没想出任何的结果。
  想到后面,索性也就释然了。不管他是否是和自己一样重生的,都是他。
  只要是他,那便是自己这辈子要对他好的男人。
  【第一卷:重返七零】第35章救命之恩必以身相许
  第二天一大早,明芯如往常一般,天还没有亮,就出门去芦苇荡捡野鸭蛋了。
  和昨天一样,秦毅晨也没有来。大概,他以后都不会来了。
  明芯有些失望,但也没有不开心,不来其实更好,这样就不会麻烦他了,害得他被芦苇叶割得满手都是伤口。
  今天的明芯,兴趣缺缺,运气也不太好,在芦苇荡里钻了半个多小时,才捡可五六个野鸭蛋。
  眼见着天色越来越亮,其他村民也很快会来捡鸭蛋。不想被发现的她,收拾好自己的背篓,启程往家赶去。
  今天的鸭蛋很少,她不打算为此专门跑一趟镇里。先积攒着,看看明天的收获怎么样。
  当她离开芦苇荡,正往家里赶,路过一片玉米地的时候,一个人影突然从玉米地蹿出来,拦住了她的去路。
  吓得明芯差点儿惊叫出声,以为还是昨天堵路的二娃,正准备开骂前,定睛看去,却发现竟然是秦毅晨。
  “秦大哥,你怎么这儿啊?”
  明芯刚问出声,秦毅晨什么都没说,大步走到她面前,快速往她手里塞了一个东西,转身就走。
  心里一急,明芯赶忙伸手拽住了他的胳膊。
  霎那间,她立马听见了秦毅晨倒吸一口凉气的声音,连忙放松了自己的手指,掀开了他的衣袖。
  接着,清晰的红痕,淤青,甚至还有破皮的伤口,就那么映入了她眼帘。
  一瞬间,明芯的心脏疼得狠狠揪成了一团。手指悬在半空中,想摸又不敢触碰他的伤口。
  不用问,她都知道这些伤到底是谁打的。
  见她心疼的盯着自己手臂上的伤口,秦毅晨急忙用力收回了自己手臂,扯了扯袖子,遮盖住了伤痕。
  明芯低头看着自己手中,他刚才塞过来的五块钱,眼眶很快就红了。
  眼眸中,蓄积着泪水,吸了吸鼻子。又不想让秦毅晨看见自己哭泣的模样,用力将含在眼眶中的泪水,又重新憋了回去。
  然后,将那五块钱递到了他面前,“秦大哥,这五块钱你拿回去吧,我有钱的,你不用担心。”
  他身上那些伤,肯定是因为拿家里的钱,被秦母发现之后打的。
  可是,秦母手中攥着的所有积蓄,其实都是这么多年来,秦毅晨累死累活挣得。
  然而,即便这样,他在家里,还是一顿饱饭都吃不上。在秦母眼中,只有秦毅晨的弟弟妹妹以及大哥才是亲生的。
  而他这个二儿子,就像是她从垃圾桶中捡来的一样,从小就对他特别的不好。
  一有脏活累活,就全部让他去做。但是,一有什么好吃的,好玩儿的,却一点儿也不给他剩。
  这么多年,因为他们是自己的亲人,是生养自己的父母,所以秦毅晨一直忍着,不管母亲说什么,都会听话的照做。
  除了明芯的事情,只要牵扯到明芯的,他便会不管不顾的保护她,无论自己会不会有收获。
  当年,只有八岁的明芯,从村子里一条小溪旁路过的时候,刚好听见了溪流中,有一块儿水很深的地方有人在喊救命。
  那个时候,她年纪虽然小,但也一点儿都没害怕。熟识水性的她,在听见救命声之后,连鞋子都没有脱,就一头扎进了水中,竭尽全力的将一个男孩儿救了起来。
  还好,她救得很及时,男孩儿除了呛了几口水之外,并没有其他大碍。
  那个时候明芯还小,随着时间的增长,很快就把这件事情忘记了。
  但是,被救的男孩儿,也就是秦毅晨一直都记得这件事情,并且在心里暗暗发誓,等女孩儿长大之后,一定要娶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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