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节

  最不愿意的是妹妹小春,住惯了高档小区,少女的虚荣心作祟,不愿意再降低居住质量。
  叶伏秋因为这件事正式和她吵了一架,非常生气地斥责她没骨气。
  一家人都不知道她为什么回来以后性格变了这么多,在这件事上脾气这么大。
  之前不是说和祁家人相处得特别好吗?
  叶伏秋把勤工俭学攒的钱都拿了出来,贴补奶奶手里的钱,选了一个稍微偏一点的老旧小区的二居室,这才算是把家人安定下来。
  哪怕条件不好,住自己花钱租的房子,心安理得最重要。
  九月份开学,来到崇京以后,叶伏秋才算正式地成为万千崇大学子里最普通的一个。
  有宿舍住,有兼职可做,和同学相处良好。
  她在学校参加了很多活动和校组织,加上还要打工,每天忙得像没头苍蝇一样乱转。
  在别人眼里,她在全国顶尖的211院校里,成绩斐然,人缘优越。
  是多少人都钦羡的对象,表面看就是那种极其充足自我的人。
  只有叶伏秋自己明白,她的心早就枯败,一碰就散。
  深夜无人问津时,心底那一抽一抽的疼痛,一次次洇湿着枕头。
  不过是用过度的疲惫让神经不那么敏感罢了,只有累到倒头就睡,才不会再乱想。
  只有拿别的东西把大脑填得满满当当,把装着那个人的部分挤压到最小,她才能正常生活。
  捧着热乎乎的美式,她走出校门,转角走向车站。
  路过学校旁边的花店,一道声音叫住她:“同学!”
  叶伏秋回头,看向花店老板娘,之前这家店九月刚开的时候,老板娘一个人搬东西拿不住,掉了好多,正巧她路过,就帮了个忙,没想到对方是个特别懂人情世故的,之后只要见着她,都要送她花。
  一来二次她都不好意思了,可老板娘每次都说这些都是不卖的花,剩下的,她拿去摆着才不叫浪费呢,不然全都要丢掉。
  叶伏秋这才接下。
  老板娘围着工作围裙,笑着对她挥手:“快来,我刚要收店,今天有剩下的玫瑰,你挑两支走。”
  叶伏秋走过去,看着水桶里娇嫩的玫瑰,蹲下拿起来一闻,讶异:“姐姐,这么好的大马士革,怎么会卖不出去呀。”
  而且今天还是圣诞节,学生们和周围的居民肯定有买花送人的需求。
  “这几天刮风降温,客人少,不是预报要下雪么。”店长姐姐给她挑了几支开的最好的,拿报纸抱起来给她:“拿走拿走,我看不见这些就不心疼了。”
  叶伏秋觉得她真的很可爱,笑出两声,把花抱在怀里:“那我就收下了,有空我会带着朋友过来做义工的,您早点儿回家吧。”
  “好嘞,你也是,天黑了,注意安全啊。”
  因为这家花店,这个可爱客气的老板娘,还有时不时就能收到的免费玫瑰。
  让她枯燥疲惫的生活,多了不少确幸。
  兼职的星某克离学校不远,坐着公车三站就到了。
  叶伏秋在旁边便利店买了个三明治配着关东煮,把饭包几口囫囵塞进嘴里,最后就着一口关东煮热乎乎的汤吞进肚子里,算是把晚饭交代了。
  兼职九点半结束,关店以后飞奔回学校,能在十点半之前抵达宿舍。
  叶伏秋计划良好,换完工作服,系着围裙出去,跟同事交接。
  她考了咖啡师证书,做事效率又快,基本都是在操作台忙活。
  身后的同事负责出饮品和打包。
  圣诞节,店里的氛围热闹,咖啡的苦香味如花枝馥郁。
  玻璃窗外的冷风打不进来,森冷的冬日温度让枯树枝摇来摇去的,隔着一道窗,竟有别致的韵味。
  “rachel!美团的单先做!小哥来不及了!”打包的同事对她喊了一句,然后马不停蹄下一句:“先生您的朗姆拿铁好了~”
  叶伏秋下意识回头,想去回应同事,一回头,不知看见了什么,触电般嗖得转回身。
  穿着黑围裙,拿着奶油罐的女孩背影绷直,仿若僵在了原地。
  叶伏秋眼睛因惊吓睁大,
  周围的景象熙攘忙碌,于是就衬托得她的静止,更加诡异。
  因为她刚刚回头,瞥见了那个男客人的手。
  骨节分明,走线漂亮,主要是……他的左手无名指,戴着一枚有划痕的素银戒。
  喉咙在抖,连带着手也在抖。
  叶伏秋眼底瞬间又热又酸。
  “干嘛呢别愣着,今儿单多!!”这时候主管路过,拍了下她肩膀提醒。
  叶伏秋一激灵,回神,赶紧给面前这杯星冰乐打奶油:“不好意思,走神了。”
  一杯接着一杯的做咖啡,因为配方和技巧早已娴熟,所以即使脑子乱成一团,叶伏秋手上也依然没有任何纰漏。
  她盯着手里的操作,脑子里却全是那杯拿铁和那只大手。
  会是他吗?怎么会是他呢。
  这么冷的季节,他怎么会跑到崇京来。
  是工作的事?还是回来看他外婆?
  他应该没看见她吧,她穿成这样,又背对着他,肯定没看见。
  她不敢回头,不敢再去找,生怕他看见自己。
  这时候,打包的那个同事凑过来一脸痛苦:“亲爱的你替我一下!我去趟厕所不行了。”
  叶伏秋旁边还有一个一直在做咖啡的同事,临时挪出去一个也没事,她点头:“你快去吧,我帮你弄。”
  说完转身,去帮着给顾客打包。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她站在吧台前,终于有合适又合理的视线望向整个店里面。
  她撑着袋子装咖啡,一眼就扫见了他。
  男人穿着一身深蓝色的鹅绒大衣,里面是条纹毛衣,漆黑长裤配着雪地马丁靴,整个人利落又吸睛。
  松松垮垮坐在窗边,修长的手指捏着咖啡杯,视线一直在窗外,不知道在看什么。
  六个月过去,祁醒的脸色已然比当时躺在医院里的时候要好太多。
  不再消瘦,一如认识的时候那样俊气精壮。
  看来,她离开,他的病好了不少。
  叶伏秋心底哗然苦涩。
  “美团89好了,您轻拿不要倒了。”叶伏秋包好递给外卖小哥,嘱咐着。
  是祁醒,没错。
  肤色偏白,下颌线优越,在光下的左耳垂略微缺角。
  仅仅只能看见一个侧脸,却能瞬间让六个月来每个痛苦的夜晚都得到慰藉。
  他偶尔喝口咖啡,偶尔看看手机,大多数时间都看向窗外。
  一看就是路过进来躲躲冷气,或者是在等什么人。
  真是巧。
  叶伏秋在这一刻,终于明白那种情人变陌生人的感觉,真实无比,不是大悲大喜,只是有点难过,像有千百根细细密密的针,浅尝辄止又没有停歇地在心上扎。
  又疼又痒,难以摆脱。
  她低下头,不再看他。
  真好。
  本以为在霄粤湾最后一眼就是永别,是老天爷眷顾她,再让她瞧见他一次。
  她是个知足的,就这几眼,就这不相认却共处一室的两三个小时。
  足够了。
  ……
  祁醒在店里待了不到两个小时就走了,没有任何犹豫,也没有再看向咖啡台这边。
  显然是根本不知道叶伏秋的存在。
  他走后,叶伏秋的心逐渐从沸腾一点点冷却下去,用忙碌掩盖自己复杂的情绪。
  同时,不甘和不舍,在他离去之后,涨潮似的漫了上来。
  晚上九点半,店面打烊,主管最后做收尾,叶伏秋换了衣服下班。
  走出店面的时候,有几个凉凉的点子打在脸上,激得叶伏秋一眨眼,仰头望向漆黑的夜空。
  下雪了?
  今年的初雪,来得真是晚。
  下雪的时候周围都安静了好多,叶伏秋围好围巾,把自己裹严实一点。
  回学校的那班车,九点二十是最后一班,她已经赶不上那个了,只等穿过胡同去对面街边租个共享单车骑车回学校。
  她这几个月向来如此。
  女孩稳定的脚步在胡同里轻轻响着,胡同里的老城人家都亮着灯光,随处都是监控摄像头,还有不少下班回来的居民,这条胡同灯火通明,就算是在晚上也很安全。
  所以她才放心地选择这个路线。
  明明不是这里的人,崇京的胡同氛围却让她感到踏实。
  或许正是因为约莫一年前这个时候,她跟着祁醒的背后,穿梭胡同游玩的经历。
  让她对胡同有种安全感。
  脚下穿着的白色板鞋到了十二月这种月份,太单薄,不抗冻,在外面走一会儿双脚就僵了。
  可她又舍不得买双lamghuan新鞋。
  是什么时候,她意识到,过去没有特别留意的每个瞬间,如今都成了做梦都回不去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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