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6章

  而这样的情况下,留下宁涛的体液更像是栽赃陷害,所以秦风也排除了对方的嫌疑。
  但在之后,黎姿的出现让秦风想到了一个可能:那就是一男一女合伙作案。
  男性凶手真的强奸了死者,之后女性凶手又使用了特殊工具,如此,体液留下了,也留下了划痕。
  但之后,宁涛被抓,女性凶手配合,故意留下破绽,目的就是要洗清宁涛的嫌疑,将其放出来。
  如果真的是这样,黎姿被抓,宁涛很可能也会故技重施,在黎姿坐监期间作案,以此洗清她的嫌疑。
  十二人分成六组,秦风带着炼永彬(铁匠),陶明和莫天一组,其他人两人一组快速组好队,进入巷子和小街开始搜查。
  另一边,专案组内,沈熥操作着电脑,时不时看看手下组员的情况。
  突然,他被一份资料吸引了注意力。
  这是什么?沈熥问旁边的组员。
  组长,这是黎姿名下的产业名录。
  发给我。
  是!
  组员将信息转发给沈熥,收到后,沈熥快速打开另一份资料,看着看着,脸上的惊喜越来越浓。
  操作几下后,拿出手机给秦风打了过去,语气惊喜激动的道:头儿,我发现了一个情况,在黎姿名下有一家酒吧,其中有一个股东名为惊涛有限公司。
  这个公司的持有人叫赵明。但是这个赵明,每隔几个月就会打一笔钱到宁涛的账户。我刚刚算过了,这笔钱刚好是黎姿酒吧给惊涛有限公司分红金额的百分之九十。
  转账的时间不一定,但是金额却是固定的。
  也就是说,黎姿和宁涛认识,而且关系不浅!
  接到这个好消息,秦风对自已的判断更加肯定:干得好神童,这个消息很重要,你继续深挖两人的情况,另外,让其他组员继续调查另外几个嫌疑人,都不能放过。
  是,头儿!
  挂断电话后,秦风带着炼永彬加快了脚步。
  这个消息很重要,但却不能成为关键证据,甚至不能以此指证两人。最直接的证据,就是尸体。
  同时,酒吧这个信息,也让秦风想通了一点。
  三名受害者成为目标的地方,不是健身工作室,而是酒吧。
  三人很可能有去酒吧消费的习惯,然后被身为老板和股东的黎姿、宁涛盯上了
  果然,在不久之后,秦风又接到了沈熥发来的三名死者的消费记录,记录中清晰的显示了三人在黎姿所有的酒吧多次消费的记录。
  秦处,有发现,来永业三巷后面。对讲机里传来乌明峰的报告。
  收到,马上过来。
  第419章 借口,后悔:弄巧成拙了
  距离宁涛上车地点一公里外的永业三巷后堆放着一堆建渣,建渣旁一团三色塑料布被打开,一具赤裸的尸体呈现在那里。
  这是乌明峰和他的手下一起发现的。
  来到后巷的时候,两人被三色塑料布吸引,拉开就看到了这具尸体,接着就通知了秦风。
  看着眼前的尸体,秦风的眼中有怒火在燃烧。
  支援通知了没有?
  刚刚已经通知了,宋主任带着人已经出发了。乌明峰回答道。
  宋主任就是宋展博,目前任职三处法医科副主任。
  点点头,秦风拿出手套戴上,上前小心的查看尸体情况。
  死亡时间不超过三个小时,刺青的样式和之前的三具尸体差不多,开始的位置和结束位置一样。
  因为是手工操作,判断一致性只能通过手法,形状或许有不一样,只能说明手工操作的差异性。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之前三名受害者脖子上刺青的细微差别,才没有被认为是不同的凶手所为。
  得找到刺青的工具,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物证!
  秦风的话让乌明峰等人点头。
  秦处,要不要申请拘捕宁涛,并且对其住处进行搜查?
  考虑了一下后,秦风摇头道:还不行,我们没有一点证据就申请拘捕,并搜查住处,会让对方钻空子。
  程序不合法,会对定罪产生很大的影响。
  说完,又看了乌明峰一眼,道:不过,宁涛大概率在附近出现过,我们通过监控确定。另外,不能拘捕,但是可以强制传唤。
  哦?
  宁涛和关在审讯室的黎姿两人之间,有金钱往来。而且,之前的三名死者都有在黎姿名下的酒吧消费的记录。
  凭借这些,我们可以对其进行强制传唤。并且利用进入房间的机会,进行搜索。
  这样的话程序上就不会出现问题了。
  乌明峰松了一口气,笑着答应,然后便准备带人出发。
  等等,这里你们留下来,我带人去找宁涛。
  好。
  将现场交给乌明峰负责,秦风带着陶明等人急匆匆的离开,开车前往宁涛居住小区和明月等人汇合。
  路上,他已经拿到了强制传唤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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