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叶秀丽没有什么等级观念,再加上她是真心喜欢沈艾秋,又见她为了自己一大家子人忙碌了这么一上午,说什么都要拉着她一起上桌吃饭。
沈艾秋上辈子也是跟他们一起吃饭的,倒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一点儿也不扭捏地一起上了桌。
谢雪樵还想说几句开场白缓和一下气氛,结果桌上的饭菜太诱人,他一时没忍住,先吃了一块红烧肉,这一吃就一发不可收拾,停都停不下来了。
叶秀丽和谢今朝也迫不及待地吃了起来。
连停下来说一句好吃的时间都没有。
谢今朝一直都以为自己家生活条件好,现在才知道,自己从小到大那吃的都是些什么啊!
沈艾秋看着他们吃得那么高兴,自己心里也是满满的成就感,谁说她是个一无是处的家庭妇女?她做的事情能够给人带去幸福和快乐的感觉,那就是有意义的。
吃完饭,沈艾秋麻利地收拾碗筷。
叶秀丽心里已经认定沈艾秋了,不过这是儿子家,给他请保姆,还是要意思意思征求一下他的意见的。
于是问他:“你觉得这个小沈怎么样?”
谢今朝认真想了想:“太瘦了,皮肤太黑。”
叶秀丽不可思议地瞪着他:“真没想到,你居然是一个只看重外表的肤浅人类!”
谢今朝觉得挺冤枉的,他跟这小沈也没说上几句话,也不知道她内涵如何啊,不看外表看什么?
叶秀丽又问:“难道你不觉得她家务做得特别好,做饭特别好吃吗?”
这点倒是真的,谢今朝从来都没有觉得自己家里这么干净舒适过,今天这顿饭也是他吃过的最满足的一顿饭,可不能为了这个,就搭上自己一辈子吧!
说好的灵魂伴侣呢,思想的碰撞呢,共同语言呢?娶个媳妇回来,总不能光是为了给自己收拾屋子做饭的吧?
谢今朝自诩新时代新青年,可没有那种男主外女主内,娶个媳妇就是为了让她照顾好家里的传统旧思想。
慎重考虑一番,他还是摇了摇头:“不行,我不喜欢她。”
谁知道他这话一说出口,叶秀丽直接爆发了。
“你不满意?这样好的你都还不满意?你以为你是什么天王老子,要长得又白又好看的仙女才有资格来伺候你吗?”
“你说说,自从你一个人搬出来住,我为了给你找个保姆费了多大的心思。”
她掰着手指头数,“第一个,你嫌人家话多,爱管闲事,没有边界感;第二个,你嫌人家做饭难吃;第三个,卫生习惯不好,擦地的布用来擦桌子,还把你的白衬衫跟黑裤子一起洗,全都染色洗坏了;第四个,长得倒是有模有样的,结果心全不在干活上,一心一意想要上位当女主人……”
“好吧,一个两个的,全都不合适,你看看你过得这叫什么日子,好好的家里不住,非要搬出来,把屋子糟践得猪圈似的,我这当妈的能不管吗?你看看我,都累成什么样儿了,我站了一辈子的讲台,都没有这么累过,我为了你,容易吗我!”
“好,现在我千辛万苦,好不容易找到了小沈,结果可好,你一句话,不喜欢,就把我的努力全都给抹杀了。行吧,既然你连小沈都看不上,那以后也别找什么保姆了,不可能有比小沈更合适的了,小沈,走,到叶阿姨家去,他不请你,我请!”
谢今朝目瞪口呆:“这是你找、找的保姆啊!我还以为……”
叶秀丽没好气:“不是保姆还能是什么,你以为呢!”
“我以为你给我介绍的对象啊!”
谢今朝今年二十六岁,这个时候的年轻人普遍结婚都比较早,这个年纪放别人家里,孩子都能打酱油了。
他连恋爱都没谈过,叶秀丽说不着急那是假的。
这些日子一直变着法儿给他介绍对象,什么同事家的闺女啊,两人的学生啊,但凡有个适龄的女的都恨不得让他认识一下。
他实在是受不了了,正好做生意挣了点钱,又恰好碰到这处喜欢的宅子要出售,便斥资买了下来,搬出来自己住。
不过他生活自理能力有限,叶秀丽放心不下,最近一直在致力于帮他找保姆,在介绍他相亲这方面最近才少了一些。
可问题是,以前找的保姆,他妈也从来都没有问过他的意见啊,请谁辞退谁,都是她自己决定的。
今天他妈突然打电话给他,神神秘秘地跟他说让他中午务必要回家一趟,有个人要介绍给他认识一下,他肯定会以为是要给他介绍对象的啊!
哪里会想得到只是一个保姆呢!
弄清楚这个乌龙之后,谢今朝看着沈艾秋也很不好意思:“抱歉啊,小沈同志,我绝对没有嫌弃你的意思,以你的业务能力,来我家当保姆照顾我一个单身汉,绝对是屈才了,你要是愿意留下来,我是无限欢迎的。”
沈艾秋也是挺意外的,她一直以为叶秀丽是自己在找保姆,她也一心一意想要给叶阿姨和谢叔叔当保姆。
没想到居然是给她儿子谢今朝当保姆。
说起谢今朝,沈艾秋上辈子跟他并不熟。
只知道他生意做得很大,是远近闻名的大企业家,经常上电视财经新闻的那种。
四十多岁的人了,还没有结婚,整天全世界天南海北地到处跑,沈艾秋倒是挺羡慕他的自由自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