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嫁给年代文大佬 第878节
老支书也没料到,打电话问沈美云,竟然还能问到这种厉害的消息。
他思忖了下,“那等明天,我随你们一起去市教育局问一下。”
陈银花和陈银叶当即点头。
乔丽华想了下,本来想说自己也去的,但是转念一想,她这几年在公社上班挣下的工资,基本上能够学费和生活费的,只是攒的钱不多而已。
在乔丽华犹豫的时候。
老支书像是看出了她的问题,便说,“乔知青,你在公家上班,算是对这些流程熟悉,明天咱们一起去市教育局呗。”
这一邀请,乔丽华顿时当仁不让的答应了下来。
只是,在去之前,她还问了在公社附近住着的姚志英,姚志英摇摇头,她苦笑道,“我就考了一百多分,连个大专都考不上,我就不去问了。”
她之前的基础丢的太多了,就这两个月的功夫,又要忙生意,又要忙孩子,这样就导致了,她在学业上没有放太多的心思。
而考试的分数也直接显示出来了。
一百三十九分。
就是当初姚志英读书的时候,都没考过这么低的分数。
见到姚志英这样,乔丽华便没有在多问了,而是问姚志军,“你弟弟呢?他怎么样?”
“他比我考的多,考了两百多分,但是他也不理想。”
姚志军是想报考首都医科大学的,就他今年这两百多分,是绝对不够的。
“那你们有什么打算吗?”
姚志英,“打算明年在复读一年。”
她是想考到北京去的,志军也想在考回去,而且他的志向是考医科大学,继续当大夫。
只是,今年两人考的都不理想,时间太紧了,大家都没复习好,姚志军之前更是将经历都放在医术上,他都没去读书,能考两百多分已经是天赋异禀了。
“复读吗?”
乔丽华喃喃了一句,其实她开始也有这个打算的,但是后面想了下,她年纪不小了,不能在耽误了。
她比沈美云还大一岁,今年都三十一了,虚岁三十二了。
在复读一年三十三了,而且谁知道明年是什么政策。
她这种大龄社会人还能参加高考吗?
与其赌一把,还不如抓住眼前的。
姚志英点了点头,“复读。”
“志军还小,我又有时间,所以打算重来一次,如果明年我还是考的不好,那我就死心了。”
她嫁给金六子后,如今家里条件富裕了不少,复读个一年两年,家里还是支撑的起的。
乔丽华看着,如今大变样的姚志英,她心中感慨万分,人家说嫁人改变命运这句话是真没错。
之前姚志英在知青点的时候,为了养活弟弟,硬是熬成干干瘦瘦的样子,但是这才多久?
姚志英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如今的她肤色白皙了几分,也丰腴了几分,和人说话的时候,见人三分笑,连带着神情也没了往日的苦楚。
连带着说起复读的时候,底气也足的很,这是以前的姚志英绝对不会有的。
只能说,姚志英是幸运的。
当然,乔丽华自己又何尝不是幸运呢。
她拉着姚志英的手,突然说,“能够认识美云,是我们的幸运。”
她因为美云,进了公社,一路从普通的干事,做到了公社主任的副手,不出意外的话,她将会是下一任公社主任。
而姚志英因为沈美云,认识了金六子,嫁给金六子后,不止她自己的生活解决了,连带着弟弟也跟了沈怀山,不止有了落脚的地方,还学了一门医术。
姚志英是十分赞同这句话的。
她点头,“是啊,没有美云就没有现在的我们。”他们这些人都是因为美云,而改变了命运。
她是,志军是,乔丽华是,甚至,陈银花和陈银叶也是。
她们在美云身上看到了不同的人生,然后大家开始为了梦想而拼搏。
等乔丽华离开后。
姚志英想了想,喊着弟弟姚志军一起单独打了电话,她打给了沈美云,而姚志军打给了沈怀山。
等挂断电话后。
姚志英便问姚志军,“你师父怎么说的?”
姚志军的情绪有些低落,“师父让我复读,他说医生这一行最为看重学历,现在不像是以前了,光有医术就能走天下,我将来要想站的高,学历和医术缺一不可。”
他有些不安,“姐,你说师父是不是对我失望了啊?”
他没想到自己考的这么差。
姚志英,“怎么会?”
她摸了摸姚志军的头,“沈叔叔这个人我还是了解的,你当初什么都没有的情况下,他都肯收你徒弟,这就代表着他不看重这些,他看重的是你这个人,你想要让你师父刮目相看,那就好好复读,争取明年考到医科大学去,和他相见。”
他们这些知青想要返城,考出去算是目前唯一的出路了。
金六子也跟着道,“你姐说的是,你不要妄自菲薄,何况,沈叔叔这个人有胸襟,他只会心疼你的,又怎么会对你失望?”
这是实话。
姚志军闷不做声,“是我考的不好。”这让他在面对师父的时候,有一种心虚和无力的感觉。
自从得知高考恢复的消息后,他真的很努力了,从初中的书本捡起来,在到高中,但是时间太短了,他就算是挑灯夜战,也只是学了个囫囵吞枣。
能考到两百多分,这还有瞎猫碰到死耗子的好运在里面。
姚志英叹口气,她去看向金六子,“六哥,能在公社中学这边找到人吗?把志军安排进去读书一年。”系统的读书,而不是半工半读。
这——
金六子想了想,“我去找找人吧,估计这时候不太好安排。”
毕竟,高考消息一恢复,不知道多少人都挤破头要回到高中去。
“拜托六哥了。”
姚志英双数合十,当了妈妈的她,身上多了几分韵味,这般求人的样子,金六子也拒绝不了。
“你呢?”他搂着姚志英的肩,低声问道,“你要不要去学校?”
姚志英茫然了下,“我啊?我不用了,我去的话小金宝没人照顾了,我就在家自己复习好了,能考到哪里就考哪里,万一考不上,我就放弃好了。”
“反正现在我也嫁人了,丈夫孩子都有了,大不了以后我跟着你做生意,总归是有一口饭吃的。”
七年的知青生活,让以前清高娇气的姚志英,彻底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
她学会了随遇而安,接受现实。
并且和现实妥协。
金六子听到这话后,他搂着姚志英的肩膀紧了几分,“你想高考吗?”
想吗?
当然是想的。
她也有一个大学梦的,想和沈美云一样,能够知识渊博,聪明机警,但是现实却事与愿违。
“六哥,我时间不够。”她苦笑道,“每天的生意,外加家务,还有孩子,这几乎占了我大半的时间。”她之前复习,都是三更半夜,或者是早上五六点的。
白天几乎忙的脚不沾地。
“家里交给我吧,你全身心复习。”
“小金宝我送她去托儿所。”小金宝已经满三岁了,基本上可以送到托儿所了。
这样就能顾得上家里了。
“家里交给我,生意上我看能停的停下,不能停的继续在做,我会减少,你全身心复习就好。”
姚志英听到这话后,她怔了一下,窝在金六子的怀里,仰头看着他,“六哥,你就不怕我考出去了,就不回来了吗?”
她知道的,有不少知青嫁人后,对方想参加高考,但是家里人都是不肯的,至于是为什么。
当然是因为知青考学出去了,有了大好的前途,就不愿意在回乡下了。
这也就导致了,但凡是嫁人的知青,十个里面能有两三个参加高考,已经是极为幸运的事情。
像是姚志英便是,她能参加首届高考,金六子是支持的,没想到自己考的不好,金六子让她复读不说,还打算把孩子送托儿所,他自己也跟着全身心协助起来。
金六子低头看着姚志英,她的脸盘如银月一样,面容和善,眼神柔和,他突然问,“你会吗?”
他自认为看人是准的。
姚志英下意识的摇头,“不会。”
六哥对于她来说,先是恩人,在是丈夫,也是爱人。对方在她最为落魄的时候,帮助她,提携她,并且不嫌弃她还带着弟弟,一意孤行娶了她。
让她从知青点走到公社来,她已是感激不尽。
在这么一个情况下,她若是背叛六哥,那实在不算是个人。
姚志英想的很好,她牵着金六子的手,“我都想好了,若是我和志军能够考到北京去,六哥,你就和我们一起回北京,到时候把小金宝也带过去。”
“你是做生意的人,有眼光有能力,去了北京这个大城市,它将来只会更利于你的发展。”
六哥在漠河市胜利公社还是被局限了。
“而且还有,咱们家小金宝在漠河读书,还是在北京读书,还是有很大区别的,我希望咱们家小金宝将来能够在北京长大,她可以选择来漠河,但是这是她喜欢,而不是望着北京,却扎根不下来。”
以前她不觉得北京有多好,下乡的七年,让她彻底明白了,漠河和北京的差距。
是鸿沟,是天堑,不是漠河不好,而是北京太过拔尖,让经历过北京的好的人,很难在去接受落后的城市。
落后到厕所是茅厕,臭气熏天,用水的时候要去挑水,没有自来水,洗澡的时候要用盆子,没有洗澡间,等等等等,这让姚志英前所未有的清晰认识到。
漠河和北京的差距。
金六子听到这话后,他其实是欣慰的,欣慰姚志英的未来每一个计划里面都有他。
他思忖,“你先和志军考上在说,我到时候先和美云会仔细聊一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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