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笔好,他舍不得写,简直怀疑自己的散墨会浸坏紫毫。
他是爱惜东西的人,一枝鸡毛笔,都能用上许久,凡是他屋子里出去的,哪怕是一件打过补丁的破衣裳,都比旁人的格外干净熨帖。
所以他想对这枝笔格外好一点。
末了,他起身出门,走出十石街去,来时路上,他看见一株野栀子在夜风中开的正好,此时寻过去,借着夜色看了半晌,最后连枝带叶折下来两朵,疾步回到家中,找邬母要了一只空的黄土陶罐,灌上一壶清水,把栀子花插了进去。
花香立刻蔓延,从容不迫地裹挟初夏气息,席卷陋室。
邬瑾看着这两朵洁白可爱的栀子花,饱蘸一笔墨,在竹纸上写了起来。
“元章二十年四月二十二日,天晴。
莫聆风疹没热退,脉静身凉,已是大好,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想必她亦是有后福之人。”
他忍不住去看这枝笔,心爱不已,继而写道:“我亦有福。”
第39章 成长
邬瑾搁笔时,门外响起邬意鬼哭狼嚎之声。
片刻之后,邬意揉着红彤彤的耳朵躲回了屋子——邬母揪着他的耳朵,把他从听他吹牛的小孩里一路揪了回来。
他失了脸面,气哼哼倒在床上,两只手不住锤床,两条腿鱼似的扑腾,把刚刚收拾好的被子又搅了个乱七八糟。
只气了一刻钟不到,他就一个鲤鱼打挺,挺到邬瑾跟前:“哥,栀子花好香。”
他拿手指去拨弄花瓣,又把鼻子凑过去用力一嗅,香的打了个喷嚏。
“哥,你买了新笔!看起来至少一百文......哥,刘博文有一枝笔,特别贵,他说要一贯钱!”
他伸长脖子看笔,又看纸上日录,极力想要分辨纸上写的什么,然而不学无术,仅认识一个日子。
“哥,以后我也要去做生意,等我有钱了,我给你买最贵的笔!买蜀中最好的猊糖,买十个、不,买一百个。”
他辗转腾挪,回到床上,仰面朝天:“哥,我不想读书了。”
哥哥头也没抬,收拾桌子:“不行。”
“可是他们都笑我,说我的笔像扫帚,说我的字写的丑。”
“明天我给你买一枝好笔回来。”
邬意没有从邬瑾身上找到丝毫松动,臊眉耷眼的抱怨几句——蒙学里的孩子只认课业,课业不好,总是不讨喜。
嘟囔几句,他忽然记起来一件大事:“哥,刚才外面都在说佳县塌了一方土崖,把一队行商埋了,听说挖人的时候,有人挖出来了玉佩,送到当铺里,发了一注大财!还有人挖出来一只鞋。”
他拇指和食指圈成一个圆:“鞋上都镶翠玉!哥,你说他们是不是比刘博文家还有钱?”
“哥,我要是也在那里挖就好了,”
邬瑾手中的书彻底放了下去,脑子里划过那张白净富态的陌生面孔。
掩埋在佳县的陌生行商队伍,会不会是他们?
这场较量,似乎是莫千澜略胜一筹,而万世江山,又添一抹鲜血,多几具尸体。
他以为莫家与天子的争斗还将继续下去,哪知此事一过,双方便就此沉寂,除了奏书来来往往,整整两年,都无其他动静。
元章二十二年五月初,骄阳似火,莫府九思轩内却依旧凉爽,古树遮天蔽日,叫这斋学永不见天日。
斋学里又添了射箭等课,在火伞高张的这一日,殷北笑容可掬的充当了教课的先生,看着学生在花园湖边拉开弓箭。
邬瑾在莫府吃了两年饱饭,在十六岁的这一年越发高挑挺拔,长手长脚的拉开弓,拇指上戴着玉韘,纹丝不动地勾着弓弦,目光一瞬不瞬地盯着前方靶子。
他的轮廓已经完全清晰,眉目浓黑,眼窝深陷,鼻梁高直,其爽朗俊秀,如徐徐清风,如绝崖孤松,如朝霞之光,栖于山水草泽中。
殷北走上前,稍稍将他的手臂往上抬了抬:“放。”
邬瑾松开弓弦,一箭正中百步外水榭中放置的大草靶,准头虽不足,力道却够了。
殷北满意点头,踱步到程廷身边,伸手一拍程廷的肚子:“烦请小爷的肚子不要挺着,吸口气,收一收。”
程廷公鸭子似的嘎了起来:“我收不起来,中午吃太多了!”
这两年,他也在急剧变化,脸上的红疙瘩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不知不觉,身量也在变高、变宽。
他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求学,吊在邬瑾身后,倒也不算是不学无术,只是很不耐烦,宁愿出去结交狐朋狗友。
殷北拍着他这个肚子,几乎要叹气:“放吧。”
程廷“咻”的把箭放了出去,箭垂头丧气,中道坠落在湖面,顿时荡起一大圈涟漪。
殷北又大叹一口气,再次拍了拍程廷的肚子。
随后他看向莫聆风,更想叹气——莫聆风不喜欢射箭,此时正捧着一个大脆桃坐在一旁,“咔嚓”一声,咬下来一大口。
她一面吃桃,一面旁观,坐在石头上纹丝不动。
不同于两个同窗的急剧变化,她还是薄薄的稚嫩模样,金项圈长命锁不离身,眼睛漆黑,嘴唇是樱桃红,笑起来露出一排珍珠米似的牙——但不能大笑,她的牙齿还未换完,大笑起来,便要露馅。
她对上殷北的目光,用脆生生的小嗓子理直气壮的道:“我还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