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从火光中走来 第64节
“去房间?”他伏在她耳边低声。
南初点头,轻嗯一声。
林陆骁突然单手将她从柜子上抱下来,扛在肩上,捋进房间里。
丢到床上。
他俯身弯下去,握住她的脚,将人拖过来,压在底下亲,一边亲,一边解自己的扣子,一个一个,慢条斯理的挑开——
衣服被他丢到地上。
胸膛硬实如砖块牢牢抵着她,林陆骁低头看她,慢慢俯下去……
南初瞬间一个激灵,仿佛过了电,浑身酥麻,蹬着脚尖,湿颤了睫毛,上次只能说做了一半,他就发现南初的敏感点在脖子,现下,这似乎是个新的敏感点,在肩颈。
他恶劣地盯着小姑娘笑,慢慢加大了力道。
南初求饶:“别别……”
性这事儿对男人来说都属于无师自通,谁还没看过几个片子观摩观摩,花样也白出。
当时那时第一次,确实小姑娘太紧,他一时没忍住。
但凡探过那点领地,心里也有了素,多少还是能找回点男人的尊严。
南初初偿性事,倒也放得开,辗转呻出的那些尾音,听地林陆骁忍不住低头去封住她,生怕被别人听了去,“你轻点儿声。”
南初故意跟他作对似的,一次比一次大声,似乎在演。
林陆骁撑着身子,有些哭笑不得地望着她:“真那么舒服?”
小姑娘平躺着,长发散着,皮肤白嫩,眉眼都是春水,笑盈盈道:“真的呀!”
他两手撑在姑娘两旁。
听她答得如此从容以及理所当然,忽然低头笑了下,然后他光溜着身子下床,开了电视,音量调到80,关紧了所有门窗。
他重新上床,跨到南初身上,坏笑着:“行,满足你。”
这下没了逗他的意思,南初却只闷哼了几声,可把他给激着了。
他坏笑着,眼底都是痞。
南初下意识往后躲了躲,被他摁住肩部拖回来。
……
他俯撑着,盯着她看,沉声在耳边哄着她。
南初疼拧了眉,猛吸了口气,抬头去咬他的肩,“混蛋。”
他一只手撑着,低头看她,把她耳边几根粘着汗液的碎发给捋到脑后,低头去吻她的眉角,漫不经心承认:“嗯,我混蛋。”
南初就跟他作对。
他不让她叫,她偏叫。
他让她叫,她偏不叫。
两人像陷入了一场拉锯战,谁也不让谁。
屋内黑暗,窗帘紧闭,散着沉靡的欲,散着蓝屏的电视机循环单着一首歌。
男人低沉带哑的嗓音循环充斥整个鱼水交欢的屋子。
“都是你的错,轻易爱上我。
让我不知不觉满足被爱的虚荣
都是你的错,你对人的宠,是一种诱惑……”
触觉敏感,那瞬间仿佛被一阵水波推开,他如逆水行舟。
林陆骁垂眸看她,一瞬激灵,仰头闷哼一声。
男人低低沉沉的叫床才致命,南初微眯眼,不吝夸奖:“很好听。”
他没理她,翻手去床头拎了个闹钟过来,调好了时间,摆到了她枕边。
“计时。”
南初失笑,罢罢手道:“我其实不在意,你不用刻意延长时间——”
林陆骁直接把她将她反过来,手摁在她的腰上,低道:“我在意。”
不是他在意,是所有男人在这件事情上都很在意。
南初就差没被他撞晕。
……
……
房间里都是破碎的呻吟。
身后的音乐无休无止,带着沉重的鼓音。
“都是你的错,你的痴情梦,像一个魔咒,被你爱过还能为谁蠢动……”
林陆骁给她垫了个枕头,小姑娘眼睛已经蒙上了水雾,他俯低身在她满是汗涔涔的额间亲了下。
南初小声唤他:“林陆骁。”
“嗯?”
南初:“你听歌。”
他亲吻怀里的姑娘:“我在听。”
这歌真应景。
是张宇的都是《都是月亮惹得祸》。
这是他唯一一首除了军歌以外会唱的流行歌曲。
她也不知道,当年他在外县支援的时候,没法回家过年,一帮小子跟着指导员在队里,支着个小火炉,围成一圈唱得就是这首歌,他当时听着没什么感觉,可身边的几个士兵抱头痛哭,说是想媳妇儿了。
指导员问他,想不想媳妇儿?
他还歪着头笑了下,没个正形地开玩笑说:“我媳妇儿?我媳妇儿还在喂奶呢。”
指导员瞪他:“说什么浑话!”
林陆骁不笑了,正了正色,随口一说:“我媳妇儿就身上这身衣服。”
结果这话瞬间说哭了几个刚入伍的新兵,指导员倒也欣慰拍拍他的肩:“你小子有出息。”
那时他是真不懂男女之情。
而如今,再听这首歌,又是在这种情况下,他到底有些明白了当年那帮士兵的心情,可就他的性子,就算想,也不会跟那帮新兵蛋子似的抱头痛哭。
“我承认都是誓言的惹的祸,偏偏似糖如蜜说来最动人,再怎么心如钢铁也成绕指柔……”
男人不经意间的柔情确实最令人心动。
音乐声缠绵——
“怎样的情生意动,会让两个人,拿一生,当承诺……”
这场欢爱是极致。
……
……
事毕,音乐还未停,单曲循环了两小时。
天色渐暗,窗外的夜色越沉,仿佛一层厚重的幕布挂着,天边勾着一道弯月,淡白色的光线隐隐绰绰照进来,斑驳落在地上。
林陆骁把灯打开,声音调轻了些,南初看一眼闹钟。
时间指向八点。
两个小时,整整两个小时,第二次时间短了,因为怀里的小姑娘实在哭得不成样子,他也不忍再做下去。
林陆骁点了根烟,靠着床头抽,把人拉过来,笼在怀里,指尖玩着她的头发,审判地下了个结论:“小丫头体力还行。”
南初当头在他胸上掐了一记,“得了便宜卖乖?”
林陆骁笑了下,“但你还得锻炼,弄你几下就眼泪出来了。”
“才不是。”
林陆骁转去捏她的脸,坏笑:“没事,多锻炼,要合格了,争取今年底带你回家。”
南初一愣,“稀罕。”
“嗯,你不稀罕。”男人转头去掸烟灰,瞥了她说。
南初搂着他的脖子往上顶了顶,“就孟处那态度,你还能带我回家,不怕你爸抽你?”
林陆骁想了想,笑得混:“要不咱先上车后补票?”
南初忽然静了,“你喜欢小孩子?”
林陆骁仔细想了想,“喜欢。”
他是真喜欢,早年没当兵还是孩子的时候,觉得孩子烦,他上高中的时候,每年过年家里聚着一堆乱七八糟的小朋友时,嬉笑嚷叫,推来桑去,还把他的一些坦克、飞机模型弄乱七八糟的时候,他简直想把这些小孩拎起来给丢进家门外的湖里去。
后来当了兵,改了观,耐心见长,爱心也见长。
有时候觉得一个小生命咿咿呀呀跟你说些乱七八糟而你又听不懂对方还能怡然自乐的时候,他真觉得小孩挺好,痴嗔喜怒全由心。
他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没所谓地说:
“你不喜欢就算了,我不强求。”
说完,林陆骁光着身子下床,进浴室洗澡,套了件t恤,出去做饭。
南初只觉两条腿跟废了似的,在床上趟了会儿,才冲了个凉,从他衣柜里拎了件衬衫给自己套上,松垮套好,胸前沟壑明显,一双长腿笔直。
她站在镜子前细细端详了会儿,觉得满意了才咚咚咚跑到厨房门口,冲林陆骁一喊:“快看!”
琉璃台前的男人不经意回头,淡淡勾了勾嘴角,转过头去,一边掂着锅一边笑:“别找事儿。”
南初悻悻闭了闭嘴,走到他身后,低头瞧锅里,“你会做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