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白景平锋芒毕露
这第一回合,慕容云,神情淡若清风,只见他脚踢枪头,手托枪尾,动作看起来吊儿郎当,银枪一百八十度横扫,扫向对手白景平的上半身。
眨眼间,一道漂亮的弧度划过。银枪与白景平臂膀、胸口处的机固韧甲相互摩擦,那一瞬间划出火花,伴随而来的是一道清脆的金属摩擦声,极其刺耳,让人不适。
他明知白景平有护甲加身,却又还是要攻击他有护甲的位置,这,便是他的“道”。
却说这白景平,脚踏鬼踪步,速度极快。
因为有机固韧甲的防护,他没有一点要刻意去躲避银枪突袭的意思,但也没有要和慕容云硬拼的意思,只是凭借着两个多月前训练出来的反应能力,勉强招招和慕容云的银枪擦过,好几次都被枪头刺中。
不过,令他很是疑惑的是,慕容云明知自己都一身护甲加身,攻击除头部以外的任何位置都是徒劳,但为什么,慕容云偏偏就是不攻击自己的头部呢?
难不成他不知道这比武场,等同于那搏命的修罗场?转念一想,不对,他不可能不知道国际大赛就是搏命的地方,除非……,除非有诈。
不得不说,学到了无为子的天星七字诀就是好啊,在无形之中就布下了不动巫王阵。
这便是巫毒术中的,御乘之术,前些天击败南冥帝国那学生正是用的这招。
慕容云假装不知道白景平有护甲加身,依旧不攻击他头部。白景平却在七步之内布下了不动巫王阵。
第二回合,慕容云觉得白景平放松了警惕,是时候使用出征枪竞技法了,待时机成熟,便一击刺向白景平的头部,令他当场毙命。
而白景平呢,他猛然跃起,想要飞在空中掐诀念咒,启动阵法,但慕容云又岂会给他喘气的机会?
朝着擂台上空的那一只“人鸟”刺出银枪。银枪直接脱手而出,枪头锐利银光仿若刺眼。
没机会念咒的白景平一片脑袋,躲开银枪的来袭。银枪擦过,瞬间消散,下一刻,就像是又魔力般,银枪又出现在了慕容云的手中,“呵呵,我就说吧,废流盘就是废流盘,就知道逃,敢不下来正面一战,就别厚颜无耻地参加大赛,会笑死人的。”慕容云手中银枪接着甩出。
这次银枪一脱手,只见白景平在空中打了个响指,不料慕容云直接是一口鲜血喷出,瞬间整个人摊倒,银枪彻底消散,再也没有出现。
这擂台的裁判看了看手中名单,喊道:“王室学院白景平,晋级。”
“这,这是怎么回事?”他一脸不敢置信地望着空中的那只鸟人,道。
慕容云的战斗力被解放,可奇怪的是,白景平非但没有落井下石,他反而是缓缓落下,走到慕容云身旁,蹲下。
“你,你要干嘛?”慕容云一惊,要知道此时的慕容云已经倒地,如果再对他出手的话,那可就不是误杀了,那是恶意杀人,到时候牵扯出宗族大火拼,师出有名,可没人会管的。
而白景平呢,先前还有想杀掉慕容云的心,但是当慕容云吐血的那一刻,白景平瞬间羞愧不已,为什么?因为人家都是靠自己的实力战斗,而他白景平呢?不就是因祸得福学到了巫毒术吗?这种下三滥的阴招,虽说是个好技能,但这总归胜之不武,难免会刺激他自己的羞耻心。
白景平心中尴尬,但表面上却装作若无其事,道:“实际上,你并没有输,但是,我也不能输。”
慕容云眼中尽是不甘,他咬着牙,想要站起。
白景平伸手一拦,道:“你中了巫毒,不要硬撑,这样只会让毒气在你体内流动得更快。”
白景平口颂解除巫毒口诀,并用拳面机固韧甲的尖刺,戳向慕容云动气穴位,将其体内毒气释放。
这是为什么?慕容云极其不解,“你……”。
“别说了,我虽胜之不武,但你终究还是下了擂台,等待下一届的国际大赛吧,或许那时,你还有可能冲进决赛。”
白景平这擂台,仅仅两个回合,慕容云都还没来得及使出征枪竞技法,就败下阵来,无疑是所有擂台中,结束战斗最快的。
如此锋芒,这博取了大多数观客们的眼球,尤其是那些有族人参加此次大赛的看客们,因为新校服被银枪刺得破破烂烂,所以他们眼珠子,基本上全都落在了白景平的那金光闪耀的机固韧甲上面。
“那小子是谁啊?怎么会有护甲啊?”…………一阵的讨论声不绝于耳。
试问,神流世界中,有谁不知道护甲或是实际兵器一类的器物,那都是只会以天价出现在中原帝国拍卖场的东西?许多的豪门贵族即便是倾尽财力,都达不到一件器物的零头,那小子到底是出自哪个势力啊?可真他娘的有钱啊。
白景平这时才感到情况不妙,他恨不得当场给自己来一个大耳光,两个月前乔银九曾跟他说过,尽量拖延时间,即使有把握战胜对手,也不要太快结束战斗,这样的锋芒,只会给自己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也是时隔太久,白景平一时没能想起,才晾成大错,看来今晚,注定是一个不眠夜了。
在看见白景平身上机固韧甲的看客们中,其中就有一人,对那不合法的护甲持有极大的意见,这人名叫:尼古拉斯吉。
尼古拉斯吉,是尼古拉斯诺的大儿子,自尼古拉斯诺和流祖蔡老六同归于尽后,尼古拉斯吉继承了大锤宗的宗主之位。
他眯着眼,眼中尽是怒火,捏得死紧的拳头都在颤抖,恶狠狠道:“乔银九,尼古拉斯诺一死,你就敢偷偷炼晶,未免也太不把我这个新宗主放在眼里了吧。”
当初啊,要不是乔银九的身份,是巴拉克王国教会理事,一样是为王国效力,恐怕乔银九的下场,只会比那身怀炼晶术绝技的蔡老六更惨,一辈子只有苟且鞠躬于阴沟暗角之地,混混度日,要么就是在几十年前就死于非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