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六十二章 鲜花插在牛粪上
“陆总,我们的兄弟虽然受伤了,但是也要不了这么多钱啊。”
程力只是一个老实人,虽然他经常会包一些活干,但是他赚的钱,大部份其实都分给了下面的人,所以下面的人才愿意这样死心踏地的跟着他。
两千万,对他来说是一个天文数字,就算是他下面的兄弟受伤了要钱治疗赔偿,也远远的超过了这个数字。
“钱你收着就行了,另外,我们的工厂要扩建,少不了力气活,如果你有兴趣的话,可以去注册一个公司,我的活,包给你做。”陆晨淡淡开口说道。
像程力这样的老实人不多,这样的人值得尊敬,他能够帮的,愿意帮一下。
“什么,陆总,我们能够接您的活?”
听到陆晨的话,程力震惊。
“我说能,那就一定能。”
陆晨笑了笑,露出灿烂的笑容,如同那天边的娇阳。
“小晨,你真的要把这么大的事情交给他们去做?”
陆远真跟着陆晨离开后,有些担忧的问道。
程力他们只是做一些苦工的,根本就没有做过什么大项目的建设,这样的人,没有成功或者失败的经验,要想要这么大的厂房修起来,真的不容易。
“总要给一些人希望,总要让这个世界多一些阳光,他这样的人,如果站稳了脚,相信愿意去帮助很多需要帮助的人。”
陆晨淡淡开口说道:“而且,用心做的事的人,一定不会差。”
“小晨,你变了。”
听到陆晨的话,陆远真微微一愣,感慨道。
以前的陆晨,绝对不会在意一个普通人的死活,更不会在意普通人过得好不好,但是现在陆晨有意无意的在帮助这些人。
“是变了啊。”
陆晨抬头望向天边的骄阳,喃喃道:“出世和入世,两种截然不同的修炼方式,好像后面一种,比前面一种,更有魔力呢。”
前世,他算是出世修炼,不染红尘,连最心爱的林清寒都能够舍弃;但是这一世,他入世修行,先是体会到了爱林清寒的感觉,这种感觉慢慢扩散,他开始慢慢爱这个世界。
……
时间一恍又是几天过去了。
林氏集团放假了。
林清寒回到家里,可以安心陪爸妈了。
“爸妈,我放假了,接下来会有十五天的假期,这半个月时间,你们想做什么,我陪你们。”
林清寒平时陪家人的时间少,也只有过年的时候,才会多陪一下家人。
别看林清寒平时对大家严格,但是该赚钱的时候赚钱,该耍的时候耍,过年国家正常的假期就只有七天,但是她却是给自己集团的人放假了半个月时间,就是希望大家能够多陪家人。
别年林清寒这么努力的工作,但是她始终是把家人看得最重的,就连林氏集团也是因为是她爷爷的产业,她想守护着自己爷爷的产业,仅此而已。
“你终于放假了,这也到年底了,你妈想要去归元寺上个香,为来年求个吉利,说是要等着你一起才行。”
林建功在旁边插嘴说道。
“好,那我明天陪你们去上香。”
林清寒同意下来,犹豫了一下,她看向了旁边的陆晨,说道:“陆晨,明天你也和我们一起吧。”
“嘿嘿,好勒。”
陆晨同意下来。
昱日。
天朗气清,冬日的阳光照射下来,通过地面反射到空气之中,空气都暖阳阳的。
林清寒穿了一件紧身的t恤和一件黑色的外套,黑白相配,把她的魔鬼身材给勾勒到了极致,陆晨忍不住都多看了两眼,情不自禁的吞了天口水。
他充当司机,带着一家三口前往归元寺。
归元寺,是归元市最出名的寺庙,经常会有人来这里求财,求姻缘,当然,也有人来这里求平安。
“哟,这不是如妍吗?”
他们刚到归元寺外面的时候,一位美妇人的声音响了起来,接着这美妇人向着陆晨他们这个方向走了过来。
李如妍听到声音,侧过头去一看,发现对面是熟悉的面孔,这个面孔,是她年前的时候的闺蜜王秀华。
“秀华啊,你们也来上香吗?”
李如妍也迎了上去,开口问道。
王秀华笑说道:“是啊,我们也来上香,这么多年了,对了,我听说你有一个女儿?”
两人已经有一些年份没有见面了,所以王秀华对于李如妍的情况不是特别的了解。
“嗯?”
李如妍不知道王秀华为何问这个话,她依然点了点头,对着旁边的林清寒招了招手,吩咐道:“清寒,过来见过你王阿姨。”
林清寒来到王秀华面前,微微歉身,说道:“王阿姨好。”
“好啊,清寒长得可漂亮啊,和我儿子可真是般配啊。”
看到林清寒的长相,王秀华相当的满意,随即把自己的儿子拉了过来,对李如妍说道:“如妍啊,我这儿子啊,可是名牌研究生毕业,又去国外进修了两年建筑学的高材生,和你女儿般配吧?”
她以前与李如妍的关系极好,而且自己的儿子相当的优秀,他相信自己的儿子一定能够配得上林清寒的。
李如妍向旁边的年轻人看过去,发现这个年轻人身高一米八左右,长得斯斯文文的,确实像是一个高材生,如果单抛开林清寒的女企业家的身份来说,两人还真的是配对。
可惜,林清寒已经结婚了。
“秀华啊,你可能还不知道吧,我女儿已经结婚了。”
李如妍有些歉意的说道。
“已经结婚了?”
王秀华有些失落,毕竟她看到林清寒这漂亮的长相,就相中了。
“是啊,这就是我的女婿,来,给你介绍一下,他叫陆晨,这可是我们归元市的情圣哦。”李如妍得意的向王秀华介绍道。
陆晨经过这些时间的努力,他又重新获得了林建功夫妻俩的喜欢,俩人已经认可了他这个女婿。
不过也是,他堂堂的仙帝,还搞定不了两个凡人?
“陆晨,情圣?哎呀,如妍啊,我想起来了,他不会就是那个花花公子,人送外号的渣男陆晨吧?你女儿竟然嫁给了他,真的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啊。”
陆晨在归元市确实很出名,几乎是男女老少都听过他,对他的评价也呈两极分化。
喜欢陆晨的那些人,把他崇拜成了情圣,毕竟他撩女孩子,一撩一个准。
同时,讨厌他的那部份人,又把他称作为渣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