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1章灵修班

  他们才修炼不到两个月,这个速度已经非常快了。
  岑非凡得意地道:“若雨,我已经突破了真人境了,老师说再过半年,我就能突破到真人境中期。”
  这些人基本上家底都很厚,他们测出有天赋之后,整个家族都专门培养他们,让他们进步很快,要是换了普通工薪家族,就做不到了。
  上了一天的课,几乎没有专业课,上午是四节修炼课程,专门教授如何修炼,下午是四节教授妖魔鬼怪常识和如何画符的课程,晚上还有两节课,是实操课,训练如何对付妖魔鬼怪。
  精英班有专门的实操课场地,是以前的一处室内篮球场,此时,精英班的三十个学生全都坐在地上,一个教官大步走了进来。
  那个教官身高快两米,身体十分壮实,身上满是肌肉,胸比很多女生都大,简直像头熊。
  岑非凡告诉她,这个教官姓方,从灵修班建成开始,就在带他们了。
  他看了宁若雨一眼,微微眯了眯眼睛,并没有多说什么。
  “各位,今天我们要教的是火球术。”教官道,“火球术是个小法术,想必有些火属性的同学已经学会了。有的人认为火球术只有火属性的术士能学,其他人不能,这是错误的,这种小法术,所有人都可以学,而且学好了,不仅可以对付妖魔鬼怪,还能对付邪恶术士。”
  这个教官看起来五大三粗,其实心细如发,教得很详细,宁若雨微微点了点头,精英班的教官,果然很有水平。
  “现在大家应该都掌握了基本的火球术,现在我们就用火球术来对付一下阴魂。”说着,他从口袋里拿出了一只五角星,那五角星是用符纸折成的,只有指甲盖那么大。
  他将符纸一捏,呲地一声,一道黑雾喷了出来,幻化成了一个略微透明的鬼魂。
  那鬼魂身上穿着白色的长衣服,一头长发披散着,双眼无神地望着前方。
  这个女人似乎是被枪杀的,额头上有一个弹孔,后脑勺却有一个巨大的洞。
  方教官说:“这个阴魂是多年前因为残杀继子而被枪毙的死刑犯的鬼魂,死后怨气不散,在老家的宅子里徘徊,伤了好几个人。你们今天的任务,就是将她给除掉。”
  说着,那阴魂像是闻到了活人的味道,眼睛一下子变得鲜红起来,然后快速地扑向了学生们。
  这些学生似乎早就被方教官给教导过无数次了,并没有惊慌失措,反而纷纷手掐法诀,开始攻击那阴魂。
  阴魂被攻击得毫无招架之力,转身想跑,但篮球场周围布置了一个小型禁锢阵法,它根本就逃不出去,最后被一个男生放了个大火球,直接给烧成了灰烬。
  那个男生宁若雨在天赋测试现场见过,他叫邱智,被测出了天级资质。
  或许是因为天赋太好的缘故,他已经突破了真人境。
  方教官点头道:“邱智的法诀掐得最标准,你们都要向他学习。”
  众人都朝邱智投去了羡慕的目光。
  不仅仅天赋高,领悟能力又强,果然学霸到哪里都是学霸。
  叮铃铃。
  忽然一个学生的手机响了起来,他拿出来正要接,宁若雨忽然感觉到了一股阴森的鬼气,大声喝止:“慢着!”
  那学生愣了一下,直直地看着她,手中的手机还在不停地响着。
  所有人都回头看向她,她走过去,道:“同学,是谁打来的电话?”
  那学生一脸懵逼,低头看了看,是个陌生号码。
  “可能是推销电话,别接。”宁若雨直接帮他挂断了电话。
  “啊?”那学生懵得半个字都说不出来。
  “怎么回事?”有人压低声音道,“这个宁若雨,不会是脑子有病吧?”
  “不是说她很强吗?怎么做事这么不着调?”
  只有方教官微微眯起眼睛,他知道,宁若雨绝对不会无的放矢。
  宁若雨冲他笑了笑,说:“抱歉,打扰上课了,教官你继续。”
  话音未落,那个学生的手机再次响了起来,他自己就给挂断了,但很快又响了起来,他不堪其扰,正打算接,眼前一花,手机已经落在了宁若雨的手中。
  她直接将手机给捏碎了。
  静……
  那学生有些愤怒,道:“你这是干什么?”
  宁若雨面无表情地说:“你摊上事了,你摊上大事了。”
  那学生不明所以,压抑着心头的怒火,道:“我摊上什么事了,你倒是说啊?”
  “叮铃铃……”
  众人的目光再次聚集在宁若雨的手中,那只已经被捏得粉碎的手机,再次响了起来。
  这下子,连那个学生都觉得有些不对了,脸色顿时变得惨白。
  宁若雨认真地问:“你近几天是不是遇到了什么事?”
  那学生不生气了,想了想,说:“要说遇到什么事……前几天还真遇到了一件怪事。”
  其他人都聚了过来,想要听个究竟,宁若雨道:“什么怪事?这事关你的性命,你最好是说得详细一些。”
  说着,她手上冒出一团青色的火焰,顷刻间便将那只手机给烧了个精光,铃声终于停了。
  那学生吞了口唾沫,露出了几分害怕之色。
  那个学生名叫孙世,地级中等资质。他家里是个暴发户,老爸年轻的时候运气好,包了一座矿山,结果真挖出了煤矿,一下子就从吊丝变成了富一代,娶了个小明星,生下了他。
  他从小学习成绩就好,毫无悬念地考上了玉陵理工大,后来又查出天赋优秀,进了精英班,可以说一路开挂,人生美满。
  三天前,他和几个朋友去唱k,那些朋友都捧着他,他非常得意,喝了不少,但他向来循规蹈矩,没胆子酒驾,给了钱,让ktv的经理安排人送他回去。
  他在车上睡得迷迷糊糊的,忽然觉得很冷,非常冷,寒气一个劲儿往身体里钻,他打了个寒颤,从宿醉之中清醒了过来。
  醒过来后,他发现自己的车停在一个不认识的停车场里,车上只有他一个人。
  这停车场空荡荡的,只停了一辆破旧的面包车,一看就知道还没投入使用。
  他怎么到这里来了?
  他掏出手机,想要叫人,却发现根本没有信号。
  他当时很生气,ktv安排的司机也太不负责任了吧?居然把他扔在这种地方,回去一定要投诉他们!
  他怒气冲冲地发动车子,发现车子根本发动不了,检查了一下,一切正常,真是奇了怪了。
  叮铃铃。
  就在这个时候,电话铃声响了起来,他悚然一惊,看了看四周,发现那铃声是从停在角落里的面包车里传来的。
  那面包车脏兮兮的,上面满是灰尘,看起来像是很多年都没有开过了,完全报废。
  他心想,可能是流浪汉没地方去,就躲进这里睡觉吧,手机估计也是流浪汉的。
  他心中一动,他的手机是联通的,没有信号,而那流浪汉的手机有信号,肯定是移动的,不如问他借一下手机,叫家里人来接。
  这样想着,他便朝着那面包车走去。
  电话铃声还是不停地响着,破旧面包车里黑漆漆的,就像一头怪兽,仿佛随时都要张开巨口,把人给吞进去。
  他走得近了,用手机当手电筒照明,往里面看了看,里面一个人都没有。
  那手机铃声是从后座底下传来的,他爬上车去,伸手在车座底下一阵乱摸,忽然,他摸到了一件冷冰冰的东西。
  是人的手!
  他一惊,立刻将手缩了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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