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节

  陈剑枫当时就出去买了漂亮的实木狗屋,安放在拳馆。还有几大袋狗粮,喝水、吃东西的盆子用具,以及罐头、香肠等食物。
  金毛狗一家四口,也确实很喜欢新买的宽敞大狗屋。金毛犬妈妈非常聪明,好像明白他们在说什么,感激的逐个舔着每一个拳馆的人的鞋子。
  陈剑枫非要做东,请拳馆所有的人吃饭。
  社团的兄弟都不在乎吃饭的地方档次是否高,开始陈剑枫要到大酒店,但陈立提议说,在大排档好,金毛犬一家带不进大酒楼,但可以带到大排档,今天是高兴的一天,它们一起庆贺更好。
  众人都觉得这样好。
  一路几十号人,在大排档吃喝闹到半夜,四只金毛撑的对肉都没有了兴趣,到后来只管趴饭桌下睡觉。
  陈立提着那袋钱,告辞先走了。
  陈剑枫被社团的一伙弟兄灌醉了,陈立走时,他已经趴桌子上睡着了。
  陈立没回大王村,直接去了南山张大仙那。
  进村不久,看见下午那个唯一手臂完好的骗子,那骗子看见他,先是吃惊,然后忙低下头脸。
  陈立也不把那骗子放在眼里,自顾开着摩托车过去。
  张大仙见到陈立时,非常高兴。
  对陈立提着的旅行袋压根不关心不好奇,只管迎了他进屋喝茶。
  “又来叨扰道友了。回去后把俗务都处理好了,想在这里聆听道友指点,潜心修炼一些时候。”
  “客气什么!喜欢呆多久都行啊!”
  张大仙十分热情,两个人边喝茶,边聊着武功修炼的问题。
  张大仙虽然没有他嘴上吹嘘的那么厉害,但毕竟是达到地境级别的高手,指点陈立绰绰有余。
  陈立只顾听张大仙指点。
  完全没想到,有一群杀气腾腾的人,乘着夜色,正朝张大仙的道观这里杀奔而来!
  第103章 这也叫混混?
  正在眉飞色舞描绘修炼境界威力的张大仙,比陈立更早察觉到动静。
  “有来意不善之徒!”
  陈立跟着张大仙,进了他的藏剑阁,就是桌子上摆满了长剑的房子里。
  张大仙拿了一把灰色剑鞘的,陈立拿了把红色剑鞘的。
  走出房子,又等了一会,陈立才听见脚步声。
  距离大约在两百米外。
  他不由佩服的说“大仙的修为高深。”
  张大仙不以为然的呵呵笑着说“如果我神游太虚,别说在五百米外,就算是千里之外的情况也能看的清清楚楚!小兄弟不必担心,这只是一群凡夫俗子,你我又有宝剑在手,打发他们轻而易举!小兄弟一旦进入精境,五感六识就能得到飞跃性提升。”
  陈立根本不害怕,相反,害怕的是张大仙。
  因为他过去根本没有单对多的实战经验。
  这群人很猖狂,偷袭伏击的打算都没有。
  一个个,都穿着破旧的牛仔裤,黑色的t衫。
  手里都握着把砍刀。
  就那么集中在一起,气势汹汹的朝他们大步走过来。
  一共,二十五个人。
  陈立摇头,他发现自己不该小看了那个骗子。这些人,是那个骗子请来的杀手。
  当然,是一点都不专业的、无恶不作的地痞流氓兼职的那种杀手。
  陈立刚要拔出剑时,张大仙已经迎着那群人冲了过去。
  张大仙是在发怵的,但是,他更不愿意丢脸,所以他比陈立冲的更快。
  他的剑拔出来的时候,带着一阵阵、经久不绝的、剑身颤动的鸣音!
  剑华如银,剑快如电,只见一道道剑光闪动,一把把砍刀就全抛飞了起来。
  紧接着,那二十多个人,一个接一个的,全跪倒在了地上。
  很快,张大仙的身法很快,出剑也很快。
  二十多个人,他只用了四十秒,就全部制服了。
  而且,没有一个人受伤。
  张大仙击飞一把砍刀,就用剑鞘点一个人的穴道。
  一气呵成,快如迅雷。
  陈立刮目相看,十分佩服。对张大仙的这套剑法,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这才明白,地境的高手果然就是地境的高手,哪怕没有实战经验,对战一群普通人,也能够轻而易举的取胜。
  张大仙不愧是出身道家的,下手十分仁慈,只制敌而不伤敌。
  “一群无知俗人,竟然敢来我张大仙道观捣乱!说,因何来犯?”
  他手中的剑,指在一个人的喉头。
  那人早被张大仙的手段给吓傻了。
  忙不迭带的回答说“牛皮筋出一万块钱,让我们来干掉一个穿黑色裤子的年轻人,大仙饶命!”
  张大仙收剑入鞘,问陈立说“道友得罪了何人?”
  “不过是教训了三个卑鄙无耻的匪类,不料竟遭报复。道友把这群人交给我发落如何?”
  张大仙摸着胡须,点点头,自顾把剑放回藏剑阁,独自回了望天茶居喝茶等着。
  陈立打量着这群人,全都二十出头,一个个看模样就知道是流氓混混的打扮。还是那种忒没道德观念,特穷困,做事又特不顾后果的那种。
  “一万块钱,我真不值钱啊!你们二十五个人分一万块钱,就愿意来杀人?你们也真够唯利是图、真够不值钱的啊!”
  那群人没有做声,他们也不觉得惭愧,他们觉得在黑夜山沟里砍死个人一点麻烦都没有,这样就能每人分到四百块,不少了。
  “跟谁混的?”
  陈立问,那群人摇头。
  “没跟人。在南山村外的杏花街看场。”
  “一个月赚多少钱?”
  “一千五。”
  陈立简直觉得不可思议。还有当混混当成这样的!
  “酒吧多大?”
  “八十多平米吧。”
  陈立明白了。他今天虽然不该小看那骗子,但错有错着,那骗子请来了一群打手送给他。
  他进了张大仙安排的睡房,取了五叠一万块。
  出来,放地上。
  对那群人说“以后跟我。这些钱你们先拿着用,把酒吧的看场差事退了。明天一起到大王村的‘等你回来’按摩院找山良报到,就说是跟道哥的。如果还有其它一起混的弟兄,都一块带上。”
  那群人见到地上的钱,眼睛都亮了,但是,没有忘记问以后的待遇。
  “道哥,跟着你混饭吃,每个月能赚多少?”
  “底薪三千一个月,年终双倍,看地盘的话每个月再加一千,有事干活时另外有钱奖励。但是,得守公司的规矩。还有没有问题?”
  一群人兴奋议论着,全都愿意。
  “牛皮筋在哪?”
  那群人毫不犹豫的把牛皮筋卖了,他们本来也没太深厚的交情,现在跟了陈立,觉得听他的理所当然,一个个本来只顾数钱,这时候倒还本份,没有忘记他们当小的应该尽的责任。
  “道哥,你吩咐,我们立即回去把他砍了!”
  “你们找地方好好玩玩吧,我单独找他好好聊聊。”
  陈立骑上摩托车,骑着去了。
  牛皮筋果然在坟墓前。
  还拿着一万块。
  陈立在距离坟墓两里地的位置改为步行,以免摩托车的声响吓跑了牛皮筋。
  所以,当陈立跳上坟墓上头的时候,牛皮筋还在自顾喝着二锅头,吃着熟牛肉。
  陈立等了一会,牛皮筋还是没发觉后头坟墓顶上的他。
  于是陈立点燃根烟。
  火机开盖的清脆声音,终于让懵懂的牛皮筋意识到后面有人。
  “是你的主意,还是你们三个的主意?”
  牛皮筋看见是他,吓白了脸,然后,撒腿就要跑!
  但他跑不掉,陈立丢出闹钟送的zippo火机,砸中了牛皮筋的太阳穴。
  他已经不需要牛皮筋回答了。
  读心术让他知道,是三个骗子合计的主意。
  杏花街的那群混混没有大志,就在杏花街那种偏远、人流不多的小地方为非作歹、赚点够混日子的钱就满足了。
  这三个骗子眼里,二十多个人,怎么着也能把陈立砍成肉泥了。
  陈立抽完了烟,自言自语的念叨着“我如是魔,则世间再无恐怖。陈依说的对啊,我这人,装的境界还不够。靠,装魔王都装不好。心慈手软,拖泥带水,早把这三个该死的杂碎干掉不就得了,坟墓里头的财物也都能顺手牵羊,当时犯什么二啊,给这三个王八蛋留什么活路啊……对恶人就得当魔王,当魔王就得代表恐怖!”
  陈立跳下坟墓,把被火机砸中太阳穴而死的牛皮筋拖进坟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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