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章 野外生存
大森林里的环境,是非常恶劣的,到处充满了未知的危险。黯淡无日、没有任何的阳光,似乎一切都处于混沌之中。没有任何的生机,只有那奇怪的鸟鸣声,似乎在哀嚎着,警告躲在黑暗之处的人儿,要小心了,有东西要靠近了啊!
白云一个人在高地上,四处侦查了一下,发现附近非常安静。于是他便开始寻找水源,在森林里,寻找水源非常的简单,只需要看何处的树木旺盛,即可寻找到水源。因为地下的水源能够让树木的养分更足,所以,按照这个方法寻找,就一定没问题。
在高坡的东边上,那里的树木就非常的茂盛,似乎有人专门的浇灌和打理了。白云将身上包扎伤口的衣服,再次勒紧,然后从旁边的树上,折下一截手腕粗细的树枝,将其上边的多余枝叶去除掉,然后拄在手里,以做防身之用,便向水源处走去。
森林里最不缺的便是野草、野果。此时正值晚夏初秋之际,所以,在山野里,有许多的野果子。由于常年没有人干涉这些生态环境,所以果实非常的丰硕,绝对的纯天然的率色的食品。
白云身上的短袖已经用来包扎伤口了,只剩下外边一个破旧的衬衫。于是他将衬衫脱了下来,用来装果实。衬衫的用处远远大于短袖,在森林里,晚上的虫子是非常多的,且由于温差较大,所以衬衫不仅能够防蚊虫,且能够御寒。
水源处并不是很远,大概距离山坡大概五分钟的路程,在一处灌木丛中,有一处凹地,在凹地里有一滩水,似乎是地下水,虽然不流动,但是可以看出水是循环的。就像那地下温泉一般,水一直在翻滚,即使你将其舀出,但新的水又会从地底下冒出来。永远的不会流出来,也不会干枯。
灌木丛里有很多的荆棘,从中穿过的时候,白云的身上被荆棘挂了好几处,等他彻底的穿过荆棘丛的时候,身上已经血痕累累了。然后他趴在地上,将头伸到水潭里,像老黄牛一般,狠狠的吞吸了几口。这里的水是从地底深处渗透上来的,带着浓浓的土腥味,但依旧遮挡不住,那纯净的甘甜味。
等喝足了水,白云洗了脸后,将身上的衣服解了下来。轻轻地蘸着水,将伤口重新地清理了一遍。他发现在离水源不远的灌木丛中,有一种草药,只需将揉碎,包裹在衣服里,就可以用作止血的药物,且对于伤口愈合很有作用。
真的是上天额外恩赐的,也许是连上天也可怜这个无助的人儿吧!他采集了一些药物,将其清洗干净后,放进了装果实的包裹里。找了半天也没找到可以用作存水的工具,无奈之下,只能将旁边细细的梧桐树折断,用其空心树干,简单的存了点水。然后将水源附近自己留下的痕迹清理了一下后,便向山坡走去。
而此时的森立里,天色已经彻底的暗淡了下来。白云觉得此时大概有六点多,在外边的世界里,也许太阳也没有落山呢。此时正是美丽的夕阳西下的时刻,但是在这森林深处,却早已被黑色充斥。
就连那白天陪伴他的鸟鸣声此时也消失的无影无踪了,只剩下那些可怕的鸟叫声,如猫头鹰,还有那不知名的鸟叫声。要不是白云此时已经看淡了生死,否则他还真害怕,自己独身一人处在这样的位置。在这样的森林里,不能点燃篝火,不仅容易暴露,且太容易引起火灾了。自己本已经有错了,现在再也不能犯错了,否则自己的过错就太大了。
白云佝偻着身子,此时的身子早已疲惫不堪,所以好不容易走到山坡头上,然后从旁边折了一些树枝,然后将山坡的周围挡了起来。然后靠在山坡的大树上,静静的看着天空,要是此时有人看到白云的眼睛,一定会发现,白云的眼睛里似乎冒着祥和的金光。他似乎穿透了那茂密的森林,看向了那天上的仙人。似乎在那仙人里,还有那很久没见的兄弟、亲人。
夜色慢慢的降临,似乎天边的星星诸多,似乎在一闪一闪的,注视着大地,注视着这森林里这个可怜的人儿。
挪了挪身子,白云挣扎着从裤子的口袋里拿出了一盒香烟。这和香烟还是最后分别的时候,谷谷南放在他的口袋里的,也不知道是不是上天注定的,没想到这盒烟,还成为此时陪伴白云最好的东西了。
白云从没抽过烟,但他此时非常的祥和,非常的满足。也许人最终都是要回归到大自然的,所以大自然在一起,这便是回家,回到了自己母亲的怀抱里了。
“啪嗒!”白云点燃了一根香烟,在黑暗中,只见烟头忽明忽暗的,紧接着传来了一声低沉的咳嗽声。白云第一次抽烟,非常的不习惯,被烟呛住了,他却非常的喜欢现在的这种感觉。这浓浓的烟味,能让他暂时的忘记一切,忘记那身上的疼痛,似乎就连伤口也愈合的非常快了。
就这样,换好药、填饱肚子,将衬衫裹在身上,屈伸着腿,靠着大树。白云连续抽了四根烟后,他的大脑开始昏沉了起来,还带着晕晕的感觉,看样子是第一次抽烟,醉烟了。不过这样也好,这样才能让自己快快的入睡。
也不知道晚上何时了,整个森林里都彻底的安静了下来的时候,白云终于合上了那沉重的眼皮,安详的熟睡了过去。
白云也是一个苦命人,他只是为了一个才见了一次的女孩子,为了给这个女孩讨回公道,以至于他现在越陷越深,成为了杀人犯。估计所有人都会觉得,他没必要这样苦着自己,毕竟不值得。但值不值得,白云是知道的,因为,他从苗芷雪的身上看到了自己,自己的过去,何曾不是这样的呢?自己苦过了,再也不能让身边的人苦下去,因为那种滋味,他是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