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节
第34章 第三十四个求职者
俞知乐是个爱吃的,再加上这桌菜,都是按着他喜欢的口味做的。平常这么一桌菜摆出来,他早就吃的头都抬不起来了,这会居然没光顾着自己那张嘴,反而给人布菜。
乐乐这么体贴的样子,作为看着他长大的顾爸顾妈,找遍了自己的记忆,这都还是第一次看见。
上次乐乐带人回来玩,还是才念完大学那会,同宿舍的舍友,对方旅游刚好经过,这才过来玩了两天。那会可没见乐乐有这么周到。别说布菜了,当时乐乐直接从人筷子底下劫走了盘子里最后一只大虾。
这么一比较,乐乐对他这个朋友确实有些不同寻常。
想到这,夫妻俩忍不住留了个心,一边吃饭,一边暗中观察了起来。饭吃到一半,顾妈妈又有些疑惑了,因为直到现在,全程除了布菜之外,两人似乎就没有什么额外的互动。
虽然当着长辈的面,没办法甜甜蜜蜜地互相喂食,但是帮忙剥个虾去个鱼刺骨头什么的,这样的场景怎么也没看到?
年轻情侣怎么一点黏糊劲也没有?
顾妈妈心里直打鼓。她暗中踩了顾爸爸一脚,使了个眼色:别是乐乐还在单恋中吧?
同样观察了一会,顾爸爸这才发现不对。
得,十有八九是他们想多了。
情侣个屁啊,乐乐给人布的菜,全都不是他自个最喜欢的。打的什么主意再明显不过了。先拿没那么喜欢的菜喂饱了人家,剩下的最最喜欢的菜,他就能多吃两口了。小算盘打的贼精,恋爱中的人能有这脑子?!
顾爸爸表示,作为过来人,他敢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拍板保证:不可能有。
像他这么聪明的人,当初追求顾妈妈的时候,都掉了智商。
知道这不是俞知乐对象以后,顾爸爸和顾妈妈的态度就自然了起来,不再那么小心翼翼,生怕给对方留下坏印象。完全不知道中间发生过什么误会的俞知乐,一本满足地吃了一顿极其合胃口的大餐。尤其是那盘清蒸鲤鱼,鱼肉又鲜又嫩,鲜得他眉毛都快掉了。要不是鱼刺没办法吃,他连鱼骨头都能给啃进肚。
毕竟在一起吃过一顿烧烤,对俞知乐口味偏好有所了解的白泽,这顿饭吃的也很满意。饭菜味道好是一点,最重要的是,俞知乐吃的多,这样的好胃口要是能一直保持下去,用不了多久,他估计就可以逐渐进补一些含灵力的食物,为将来的血脉觉醒打好基础。
因为这,白泽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假装没发现俞知乐的小把戏。
吃过饭,俞知乐才想站起来帮忙收拾空碗碟,就听到一阵翅膀扑掕的声音。顺着动静抬头一看,之前才装死飞走的那只鹦鹉,这会居然回来‘自投罗网’了。
“你们竟然没给我留饭!竟然忍心让我这么美的一只鸟饿肚子?!看看,我饿的羽毛都黯淡了!”真是居心叵测,这一定是嫉妒,他们的目的就是想把自己饿丑!注意到大妖的眼神,鹦鹉没敢把后面那句话说出来,并且还下意识地往顾妈妈那边凑了凑。
这是饲主家,虽然大妖以前在这里住过,但也没资格驱逐自己!
毕竟他可是名正言顺,得到了饲主默许,这才留下来落脚的鸟。饲主是口是心非地赶过他,然而每次做饭的时候,还不是都有他的份。这不是默许是什么?这不是纵容是什么?想到这,鹦鹉就觉得自个的底气更足了些,他抖了抖身上华美的羽毛,暗暗地挺了挺胸膛。
大妖又怎么样!
大妖管天管地,也管不到别人家里去。
哪怕这里曾经是他的巢穴,但现在已经不是了,这块地盘已经归属了人类。更何况新时代了,妖精之间不能无故互相伤害。大妖要是真对他动手,那是犯法的,要被抓去劳动改造,吃牢饭的!他之前根本就没必要害怕。
不能怂!
由奢入俭难,吃惯了人类饭食后再让他自个觅食,鹦鹉表示,这太强鸟所难了。而且附近就只有这里灵气最足,修炼起来容易,去了别的地方他根本不习惯。最重要的是,农家乐院子里的那棵大榕树,树顶是整个村最高的地方,站在那上面,所有的鸟飞过,都能第一时间看到他。为他的美貌惊叹,为他的美貌倾倒。
凤栖梧桐,作为一只美丽程度只比凤凰差一点的鸟,鹦鹉觉得自己也该有格调一点。本来落在大榕树上就已经很将就了,绝对不能沦落到其他不起眼的小树苗上。
枯瘦的小树苗没有足够强壮的枝干,没有足够繁茂的树冠,根本无法映衬出他的美!
考虑到种种,鹦鹉清楚地认识到了一点:回去了就什么都有了。他绝不能屈服在大妖的威吓之下!
展翅飞回来,已经迈出了第一步,也是最难最重要的一步。现在当务之急,得先吃个饭。
饿着肚子,思来想去,觉得自个有依仗了,这才鼓足了勇气回来的鹦鹉,气势十足地啄了啄面前的空盘子,张开鸟翅膀愤怒地说道:“我饿的眼睛失去了灵光,饿的羽毛都要开始脱落。我辛辛苦苦地飞了回来,结果我只看到了什么?我只看到了一个个空盘子。”
认识到错误了吗?
你们对得起我吗?!
鹦鹉很想在桌子上快步走一圈,以表达自己有多生气。但是大妖就在桌子的另一头,他到底还是没敢这么做。即使如此,鹦鹉还是扭着鸟头,避开俞知乐所站的位置,环视了一圈餐桌,还用翅膀恶狠狠地拍了拍桌面,企图让饲主重新给他做一份饭食送上来。
然而令他失望的是,他等到的不是热气腾腾,新鲜美味的饭菜,而是来自男主人冷冰冰的话语。
“你不是飞走了么?”做饭的时候明明听小伙计说过的。面对鹦鹉的控诉,顾爸爸不仅无动于衷,甚至还狠狠地插了鹦鹉一刀:“我还以为你不回来了,就没做你的饭。正准备吃完饭告诉住户这个好消息。以后早晚没鸟扰眠,他们可以睡个好觉了。”
你才扰民,你才不回来!
本鸟那是在纡尊降贵地提醒你们要早睡早起,保持良好的作息。这样才不会猝死好吗!
我那一片爱人之心,竟然被你们这么误解,真是痛煞我也!
然而顾爸爸并没有给鹦鹉开口反驳的机会,直接就对着俞知乐说道:“上次和你打电话的时候忘记说,现在撞上了正好。等你回去上班的时候,顺手把这只鸟捎上,赶紧给他找份工作扔出去。”
说着,顾爸爸又语重心长地对鹦鹉说道:“你都已经是只成年鸟了,还赖在别人家里蹭吃蹭喝你羞不羞愧?差不多得了,你也该自食其力了。”让你每天咋呼,破坏他和媳妇美好温馨的田园生活。
“你怎么能这么对我?繁忙的工作会让我的羽毛失去光泽的!”鹦鹉用你好残忍、好冷酷、好无情的目光看顾爸爸,还楚楚可怜地往顾妈妈身边又凑了凑。眼看着就要挨上顾妈妈放在桌面上的手了,鹦鹉被顾爸爸毫不留情地拎着翅膀,扔到了俞知乐手里。
俞知乐捧着鸟不知所措。
有胆子回来,不代表有胆子再和大妖进行‘亲密接触’。鹦鹉僵着身体,丝毫不敢再动,生怕大妖一个手抖,就忘记妖精版的华国法律,把他给掐死。到时候没人报案,根本不会有人知道有只鸟死了,大妖什么惩罚都不会有。
回来之前也就算了,这会,鹦鹉哪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大妖明显和饲主夫妻俩是认识的,要不然刚刚男饲主也不会那么说话,甚至他来的时候,他们还同桌而食。虽然饲主是开店的,大门常开,迎四方来客,但一直以来都是底下的人在忙。作为老板,他俩顶天了,也只在偶尔兴致来的时候,动手下厨给客人做顿饭。
做饭都这样了,更别提一起吃饭。不是关系亲近,饲主根本不会这么做。
人心都是偏的。比起自个这么一只没明确认证过的‘宠物’,显然大妖在饲主心里的地位会更高一些。真要出事了,饲主会偏向谁简直不言而喻。
鹦鹉含泪咽下了苦水,忍不住开始后悔起自己冲动飞回来的举动。他应该隔得远远的,暗中观查一下情况,更谨慎一点再做决定才对。可惜现在一切都晚了。也不知道他死了以后,这一身华美的羽毛,最后会便宜了哪只丑鸟!
手里的鸟身体越来越僵硬,俞知乐总算反应了过来,把他放到桌子上。一离开俞知乐的手,鹦鹉瞬间就恢复了活力。不过没经过允许,他也不敢乱动,老老实实地呆在原地。
鹦鹉用充满谴责的凄楚眼神看向顾爸爸,小眼睛里似乎包含了千言万语,最终都化了一句话:你是魔鬼吗?!
竟然这么对我!
你怎么忍心对一只艳压群鸟的美鸟下这种狠手!
你的良心不会痛吗?
顾爸爸无动于衷。反倒是俞知乐,把顾爸爸之前的话听进去了,就是 ,俞知乐有些犹豫地说道:“来我那找工作的妖,都是自愿的。”强迫似乎不太好吧?
就跟白泽之前说的那样,妖各有志,不是所有妖都愿意出来上班。他总不能罔顾妖精自己的意愿,强迫人家就业。这是违规操作,真干了要写检讨受处分的。
顾爸爸也知道这个道理,冲鹦鹉招招手:“小鸟你过来,咱们说点正经的。”鹦鹉不甘不愿地走了过去,他倒要听听,这个天天只会跟在女主人身边的老流氓,能有什么正经的话可说。
“在鸟类里,你是不是比较好看的那一只?”
那当然了,鹦鹉昂首挺胸,还不忘纠正顾爸爸话里的用词不当:“不是比较好看,是最好看!”除了凤凰,天底下就没有比他好看的鸟了。就算是凤凰,也就只比他好看那么一丁点,微不可见,几乎看不出差别的一丁点。
“好,你是最好看的那一只。”顾爸爸随口敷衍了一句,接着说道:“那作为鸟族里最好看的那一只鸟,你不想让更多的鸟,更多的人,更多的生物,得以瞻仰你的美貌吗?”
“总窝在这么个小山村能有什么出息?你说是不是?”顾爸爸苦口婆心。
这……好像确实是这样。
鹦鹉若有所思。
待在这里,即使占据了制高点,落在大榕树上,每天看到他的生物也有限,来来去去都是那些。以前不觉得有什么,现在被男饲主这么一说,作为鸟中潘安,羽族卫玠,他应该得到和人类美男子一样,每每出行,都拥有掷果盈车的待遇才对。
自己的格局还是太小了。
天真的鹦鹉感叹了句,诚心求问道:“那我应该怎么做?”
“喏,现成的帮手。”顾爸爸示意鹦鹉看俞知乐:“知道我这侄子干什么的吗?专门负责给你们妖精找工作的。你找他帮忙,找个曝光高的工作,这样出名以后,看到你的人越多,倾倒在你绚烂羽毛下的人也就越多。”
好……好像是这个道理。
鹦鹉恍然大悟。
第35章 第三十五个求职者
顾爸爸三两下一忽悠,就把鹦鹉忽悠懵了,原本还抵死不从的鹦鹉,这会克服了害怕,主动向俞知乐表示自己想要找份工作:“就要那种曝光率比较高的工作,越高越好!”鹦鹉一脸期待地看着俞知乐,完全忘记自个正饿着肚子,也忘记继续谴责顾爸爸。
……目睹了全程的俞知乐一脸无语。即使这样,哪怕这里不是办公场所,俞知乐还是尽心尽力地为鹦鹉策划起了他未来的职业道路。
“现在社会上曝光率最高的职业就是艺人了。”前提是,你得长得足够好看。要颜值能打才行,否则甭管你多有才艺,演技多好,多会抖包袱。颜值不过关,还想要混出头不是不可能,但是老实说,很难,非常非常地难。
面对这么一只对自己外表迷之自信的鹦鹉,俞知乐不敢把话说的太直接。怕伤到对方脆弱的鸟心,俞知乐极尽委婉地说道:“你能不能变成人看看?”
量你是鸟中宋玉,羽族兰陵王,要想出道,本体长什么样不要紧,人形颜值才是关键。更何况,俞知乐的目光从头到尾地扫过鹦鹉,他这所谓的艳压群鸟,其中的水分还不知道有多大呢。反正以俞知乐作为一个人类的眼光来看,远的不说,之前才被鹦鹉各种贬低过的黄鹂,就比鹦鹉好看。
黄鹂通体鹅黄,点缀着黑色,不仅好看,而且还是鸣禽,声音悦耳动听,可比鹦鹉那说话带着大碴子味的嗓音好听多了。
再不然,动物园里的孔雀也好看,尤其是白孔雀,纯洁又美丽,开屏的时候就跟雪花飘落,汇聚成了一把扇子一样,每一个扇动,都美得人心肝儿颤。
无论怎么轮,鸟中第一美鸟的名头,也落不到鹦鹉头上。哪怕它会说话呢,会说话的鸟也不止鹦鹉一个品种。即使同为鹦鹉,玄凤鹦鹉、折衷鹦鹉,也比他好看多了。
得亏鹦鹉不知道俞知乐内心的想法,不然非得气得扑过去用利爪挠花,用尖喙啄花他的脸不可。当然,到时候鹦鹉有没有这个胆子另说。
不过现在么,见俞知乐的目光落到自己身上,鹦鹉矜持地张开翅膀,在原地转了一圈,好让俞知乐能全方位地欣赏到他的美。完了以后,鹦鹉这才振翅飞到地上,变成人形。
好在变成人形后的鹦鹉,虽然算不上多帅气,却也足够清秀。俞知乐见状,松了一口气的同时,还有些不忍直视。因为鹦鹉是那种乍一看,十分清秀,还夹杂着点羞涩的小男生。前提是,他不开口。
变成人形后,鹦鹉第一时间就招了一面水镜出来,揽镜自照:“好久没变人形了,随着时间的流逝,岁月不仅没剥夺走我的美貌,反而滋润了我的容颜。啊,本鸟的人形果然越来越帅气了!”
这得多瞎?
这得有多瞎才能说得出这句话!不是瞎就是审美有问题。
清秀颜值也能吹得像是人间绝色。
鹦鹉一说话,身上的那股子羞涩就完全不见了,变得自恋了起来。那种天上地下,老子第一帅的桀骜中二气息,简直掩都掩不住,迎面扑来。
好在人形的鹦鹉,声音总算不再是粗声粗气,这多少让俞知乐感觉到了安慰。
即使如此,要把这样一个人推上荧屏,俞知乐觉得,自己心里还是有点虚。总感觉他可能要坑一把哥。
好在鹦鹉自己就先提出了异议:“变成人形干什么?我的人形虽然也完美,但人类的皮肤光秃秃的,一点都没有我的羽毛昳丽。头发竟然还是黑色的?!”
黑色头发!
鹦鹉满脸嫌弃,黑不溜秋的有什么好看的,怎么没把他本体羽毛的颜色一起带过来?这简直就是完美里唯一的那一点缺憾了。
不过即使是缺憾,也瑕不掩瑜,根本不会影响到自己的天生丽质。哪怕同样是黑毛,他的头发,就是比别个更柔顺一些,有光泽一些。对着镜子,鹦鹉陶醉了一会,又变回了鸟样子。
“我不想用人类的样子出去工作。”鹦鹉难得机灵了一回,从俞知乐的话里,听出了他的意思。在鹦鹉看来,作为一只鸟,他的羽毛是那么秾丽,他的身躯是那么优美,不让更多的人,更多的生物看到,那对彼此来说都是巨大的损失。
巨大!
知道吗!
他怎么可能容忍这样的事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