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节
明谦想起这个就头疼欲裂,他还得在进雅间之前编好自己和幽君的恋爱史。
他没谈过恋爱,这该怎么编啊!
“你看言情小说或者偶像剧吗?”明谦问遥。
遥:“看啊,老板你想看?我给你推荐一下。”
明谦严肃道:“推荐就不用了,你给我说说你最喜欢的那部作品的感情线,我借鉴一下。”
遥不太明白:“借鉴?”
明谦:“……抄袭?”
第32章
开业的第一天晚上,营业时间比明谦想象的更长,一直忙到了凌晨两点。
原本他以为客流量的高峰期应该是晚上七点到九点,但十二点的时候又迎来了一次新高峰。
凌晨来的客人很多都是已经在酒吧或ktv喝得醉醺醺的客人,刚开始还给明谦找了不少麻烦。
他的动作稍慢一些,或者有什么菜已经卖光了,这些客人就会态度恶劣的破口大骂,骂完之后就开始吐,吐完清醒了一些,然后开始吃火锅,继续喝酒。
明谦从来不知道还能遇上这种客人,心里再生气,面上也要笑嘻嘻。
唯一的好处是酒水卖的很好,酒水利润高,今天光是酒水的盈利就超过了明谦的预想。
“老板,打包。”这些喝过一轮酒的客人其实吃不了多少东西,但是点的不少,剩下的要打包带走。
“汤和菜是分开打还是一起?”明谦拿着两个包装盒过去,“分开打的话明天你们热出来就不会太辣,一起打的话泡一晚上明天会更辣,不怎么能吃辣的话还是分开吧。”
这一桌已经有人喝醉了,正被其他几个人搀扶着往外走。
剩下的人也喝得差不多,双颊绯红,男人打了个酒嗝,他有些大舌头,说话很含糊:“分、分开打。”
明谦把菜打包好,目送这行人出去。
现在店内还剩三桌人,这个点也不再接待新客人,但还是不断有人来问,明谦都要带着笑容解释,脸都快笑僵了。
这一天结束的时候,明谦觉得自己手臂和腿已经不再是自己的了,他全身上下写满了两个字——累和酸,后厨除了汤底以外只剩下了两根黄瓜,依依不爱吃这个,陈言和遥一人一根,打扫之前就给解决了。
“明早再过来收拾。”明谦把碗篮重叠在一起,眼含泪光的打了个哈欠,他眯着眼睛,“回去收拾一下睡吧,明天还得正常营业。”
不知道明天有没有人点外卖。
刚到家,明谦就躺在了沙发上,他几乎是一步也挪不动了,从店里走回来花光了他所有的力气。
陈言也跟着一起回来,今晚和遥挤一挤,毕竟现在都接近凌晨三点,明天八点之前还得到店里去。
“这房子真大。”和“土包子”遥以及幽君比起来,陈言显得相当有见识,一眼就看出这房子在人类社会绝对价值不菲,他砸吧了一下嘴,“我没户口,买不了房,就算买得了也买不起这里的房子。”
遥一进门就变回原形,他舔完自己的毛后问:“很贵吗?”
陈言哼唧道:“我以前在一个县里,那个县的房价一平都过万了,怎么不去抢?!还说地值钱,以前到处都是荒地。”
遥听不懂:“我跟着老板住,不花钱。”
陈言:“……我住洞府也不花钱,但是没有抽水马桶,还不通水电。”
而且还不能找人去通,因为在人族社会里,他的洞府属于违章建筑,被发现了肯定要拆除,还不会给他拆迁补偿。
幽君不需要去浴室,对陈言也没什么好脸色,他坐到明谦身边,伸手捏了捏明谦的后颈,他的手指微凉,在炎热的夏天晚上让明谦舒服的长叹一口气。
“就那,就那。”明谦享受的闭着眼,哀叫的肌肉得到了安抚。
陈言很有眼色的钻进了客厅旁的浴室,遥也钻进了房间。
现在客厅里只剩下明谦和幽君,明谦脸朝下的躺在沙发上,不仅没有精力,脑子也是一团糊涂,现在耳边似乎都还萦绕着店内吵杂的人声。
全身上下,只有后颈处被幽君捏过的皮肤触感鲜明。
幽君:“不过是阿堵之物,也值得你如此去换?”
他在责怪明谦为了挣钱不顾惜身体。
明谦含含糊糊地说:“谁会嫌挣得钱多?我挣得不是钱,是未来,是自由!”
幽君并不理解明谦的说法,更不理解挣钱挣的是哪门子自由,上古时期神兽异兽不用钱交易,难道就不自由了吗?
他们都是靠抢的。
被按得太舒服了,明谦的呼吸逐渐平稳,竟然就这么躺在沙发上睡着了。
幽君没有把明谦喊醒,而是抱起了明谦,一米八几的男人在幽君怀里,就像一把轻飘飘的骨头,幽君看起来轻松极了。
明谦的睡衣就放在床头,因为每天回来第一件事就是洗澡,加上自从跟幽君一起睡之后他再也没在睡梦中流过汗,所以睡衣是三天一换。
今天正好到了换睡衣的日子。
幽君把明谦扒光之后施了去尘咒,不用洗澡也能去除明谦身上的火锅味和脏污,然后再把明谦塞进薄被里,才打开衣柜给明谦找睡衣。
明谦的睡衣要么是超市的打折货,要么是领了券在网上买的,质量都很堪忧,破洞的已经全被明谦扔了,现在还留着的都是些他之前不怎么穿的睡衣。
比如胸前有一只粉红色卡通猫的睡衣,又或者是因为缩水变小的睡衣,穿上就是露脐装。
每一件幽君都很嫌弃,在他看来无论什么衣服都不需要过多的矫饰,也不需要鲜艳的颜色,他是白狐,所以白色才是最尊贵的颜色。
思及此,幽君忽然意识到,他虽然在人间受天道管束,但既然隐身咒和去尘咒都能用,那就表示只要不影响人族,管束的力度并不大,那么他完全可以把明谦的衣服都改成符合自己审美的衣服。
纯白的底色,银色的花纹,狐狸的图腾,这些都可以做到。
于是幽君转头问睡着的明谦:“你喜欢白色吗?”
明谦翻了个身。
可以,他喜欢。
幽君又问:“银色的狐狸图腾怎么样?”
明谦踢了一下腿。
很好,他也喜欢。
幽君顺理成章的把明谦的衣服都换了个颜色,换了个花纹,衣柜里所有衣服都变了样,看在幽君眼里十分顺眼。
给明谦换睡衣的时候,幽君忽然停下,他没有用法术,而是自己拿着睡衣走过去,然后掀开了被子。
他有片刻愣神,但也只是片刻。
就像他自己说的,人族身躯无外乎是皮肉内脏,千篇一律,并无特点。
就像人不会关心其他生物个体间有什么不同,幽君也从未关注过人和人的外貌区别。
但此刻,他却忽然转过头去,没有直视明谦的身体。
平心而论,明谦的身体很“美”,那是属于年轻男性的身体,肌肉紧实却不夸张,皮肤算白,但也并非白得惊人,他躺在那儿,流畅的肌肉线条让他像是刚从海地钻出来的海妖,劲瘦的腰扭着,胯骨不算宽,却跟肩膀的比例刚刚好。
幽君最后还是放弃了亲手给明谦穿上睡衣的念头,还是用上了法术。
雪白的睡衣穿在明谦身上,幽君十分满意。
翌日清晨,明谦看着满衣柜白色衣服时差点崩溃。
尤其是每件衣服上都有银色的狐狸图腾,有些是非常简约的线条,有些则十分精细繁复,而且狐狸脑袋永远在他胸口的位子。
可是比起白色,明谦更喜欢蓝色和绿色,就连他最喜欢的一件绿色棒球外套也变成了白色,还有两顶蓝色的帽子也一样。
偏偏当他回头时,幽君脸上的表情还挺骄傲,小眼神似乎在说:“我干得不错吧?快夸我!快!”
明谦头疼扶额,这下他倒不用挑衣服了,毕竟每件都差不多。
他转过头,语气认真道:“你好歹给我留几件颜色不同的。”
幽君:“白色最配你。”
明谦:“……”
奇了怪了,幽君竟然会说好话了,他难道不是应该说“你的衣服都太丑”吗?
幽君还解释道:“本尊问过你了。”
明谦预感到了什么:“什么时候问的?”
幽君:“昨晚。”
明谦立刻反应过来,幽君肯定是在他睡着的时候问的,他不答话就是默认。
可奇异的是明谦并不觉得生气。
也可能是他已经习惯了,所以连气都生不起来。
果然习惯是个可怕的东西,把一切不合理的事都变得合理化。
他换上衣服,准备去浴室洗漱。
幽君忽然叫住了他:“你是不是忘了什么?”
明谦摸不着头脑,但他迅速理解了幽君的意思,但这次他不准备惯着幽君,再惯下去他怕自己的底线荡然无存,他义正言辞说:“我知道你是为了我好,但你应该问我需不需要。”
这下轮到幽君震惊了,他看着明谦,欲言又止。
明谦继续说:“你看,我就不会在没有征得你同意的时候决定有关你的事。”
“这叫互相尊重。”明谦拿出对待小孩子的耐心,“只有我们互相尊重,我们的关系才是平等的,我是你的未婚夫,不是你的仆人。”
幽君大怒:“本尊何时将你当仆人看待?!”
明谦:“我知道你没有把我当仆人看,但你也不知道怎么对待未婚夫,是不是?”
幽君沉默了。
明谦声音柔和:“这有个过程,我不奢望你马上明白,但希望你能把我的话听进去,我会认真听你的建议,只要是有道理的我都会听,可你不能直接决定有关我的事。”
他的声音太温柔,以至于幽君没有在第一时间反驳。
这就已经足够了。
明谦笑道:“我去冲个澡,这些衣服我很喜欢,但如果不是每件都一样就更好了。”
他走进浴室,关上了门,背靠着门,然后在心里给自己点了赞。
这些话他早就想说了,但那时候他跟幽君不熟,再加上他确实是托幽君的福才能拥有自己的事业,见到自己的父母,如果再提要求就会显得不知好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