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4章 摄影师的丽丽

  四人中三个女孩,只有大壮一个男人。
  女孩们哪有不爱美的,外面那么大的太阳,女孩们才不会去出去晒太阳呢,更何况家里有一个劳力不用,那岂不是浪费了。
  招弟从厨房中拿来了碗筷和几个盘子,摆在了餐桌上, 又从冰箱里拿出来了几瓶冰啤酒摆在了桌子上。
  然而大壮把饭菜放下之后,就小跑的跑了出去,正在大伙一脸疑惑的时候,大壮抱着两个大西瓜走了进来。
  虽然大壮满头大汗,衣服都湿透了,但抱着俩西瓜走进来的时候,依旧神采奕奕,笑容满面,似乎有好东西与大家分享般的快乐。
  大壮拿把菜刀将两个西瓜,都从中间劈开,一分为二,劈开之后放进了冰箱里冷藏。
  美其名曰:“先吃饭,吃完饭之后吃冰镇西瓜!那爽的不要不要的,我和英子经常这么干!”
  原本大壮的不情愿和丽丽的尴尬,在大壮的言语下大伙都是异常的活跃,这正是一家人好的开始。
  大伙推杯换盏,一个小时后一桌子的饭菜被吃了凌乱不堪,啤酒瓶子倒得七零八落。
  就连从不喝酒的英子,这一次也喝了两瓶的啤酒,一脸微红醉醺醺的模样,惹人怜悯。
  然而招弟虽然是喝的最多的,但因为招弟的意志力远超常人,此刻还清醒的莫过于招弟了,招弟甩了甩头,先把英子背到了他的房间,盖上了小肚子,又回头把丽丽背到了自己的房间,又坚持的把大壮 拖到了沙发上。
  大壮虽然瘦,但是也不是醉醺醺的招弟能够拖得动的,更何况招弟在安排好了英子和丽丽,此刻已经是强弓之末,最终大壮只有上半身趴在沙发上,两条腿和肚子还在地面上趴着。
  招弟不管了,晃晃荡荡的扶着楼梯的扶手,来到了楼上,和趴在床上就睡了过去。
  虽然招弟是最后睡过去的,但是最早醒来的依旧是招弟。
  招弟掏出了手机,看了看时间,发现已经下午四点多钟了,于是招弟决定要去给别人一个交代的时候了。
  招弟换了身衣服,准备下楼洗漱的时候,却把身边的丽丽的给吵醒了。
  “招弟,你要去干嘛?” 丽丽睁着迷糊的眼睛,问道。
  然而招弟并没有回答丽丽的话,而是说道:“丽丽,等会我要回家一趟,等英子和大壮醒了, 你告诉他们一声,晚饭就别等我了,让他们自己解决吧!”
  招弟甩了甩头,又用手指抓了抓头发,对着镜子看了看,心里美滋滋的,短发就是方便,果然和‘阿敏’说的一样,睡醒之后抓抓头,再甩一甩就可以出门了, 都不用梳头的。
  不想以前长头发的时候,打理起来浪费太多的时间。
  “嗯……回家?这里不就是你家吗?还回哪去!” 丽丽的起床气果然挺重的,依旧迷迷糊糊的,只是比刚才那会好了不少。
  “回农村老家,刘洼子村。”招弟随口应了一句。
  “农村老家?我也要去!”丽丽顶着蓬松的头发和迷糊的眼睛,抱着招弟的胳膊嗲嗲道。
  “哪里很破很脏,你去那干吗?” 招弟说道。
  “我想去看看嘛!我也是农村出来的,想找找童年的回忆还不行嘛!” 丽丽说道。
  “好吧!”招弟想想也是,也许过不了几年,刘洼子村的经济发展起来,各处盖了楼房,原本童年记忆中的场景就会消失不在,所有的场景只会在记忆中寻找,但记忆会越来越模糊,直至消失不见。
  所以招弟突发奇想,想到了一个东西,能够留下童年记忆的东西。
  录像机。
  对,就是录像机,从这一次开始,丽丽负责当摄影师,跟拍自己的一切。
  想到这就这么干。
  招弟记得在储物柜中,就有一台摄像机,招弟从储物柜中找到那台摄像机,交给了丽丽并问道:
  “丽丽,这摄像机你会用吗?”
  丽丽疑惑的接过了招弟递过来的摄像机,左翻翻右看看的,点了点头说。
  “会啊。这个很简单,只要知道几个关键性的按钮就行。”丽丽一边说着一边指着几个按钮跟招弟解释。
  “这个是开始的按键,这个是停止这个是暂停,这前面的能够转动的是调整焦距的…
  然而丽丽还没有说完就被招弟打断了。
  “你会用就好,这次就带你回老家,你就负责跟拍就行。” 招弟说完,丽丽突然从床上就跳了起来。
  “耶……。”
  “小心点。”
  丽丽的一跳差点把录像机给摔了下去,看到招弟紧张的模样,丽丽吐了吐舌头,把摄像机抱了紧一些。
  “洗漱一下,咱们出发。”
  招弟原本因为宋英的事,心情有些不舒服,此刻被丽丽快乐的心情所感染,变得轻松了不少。
  没多久,两位美少女,就一起离开了招弟的房子,往刘洼子村前进。
  下午五点四十分左右,天色还亮着,只是有些变黑的趋势,但依旧能够分辨出百米开外的景色。
  从招弟来到村口的时候,就叫丽丽打开摄像机对准招弟。
  丽丽略微蹲了些身子,尽量使得摄像机微微仰视着招弟的面孔,这样看起来招弟的身材更加修长美丽。
  招弟清了清嗓子,有些不好意思的开口说道:“我叫马招弟,是刘洼子村的村民,今天是xx年xx月xx日,现在我站在刘洼子村的门口,进行第一次拍摄记录,此次拍摄只为保留家乡的记忆,做为待到年老之时还有可以回味的东西。”
  招弟说完就转身走进了刘洼子村,走了一段路却没有发现多少人,可能是因为大多数的村民都已经劳作完了,回家烧火做饭。
  丽丽一直跟着招弟一路跟拍,招弟指着旁边的那块直径大约一米左右,不规则圆形的石头介绍着在招弟小的时候,招弟是怎么磕到上面的,而且磕到的还是招弟的后脑勺。
  据说是招弟在学自行车的时候,一个刹不住连人带车都撞在了这颗石头上,翻了个跟头,甚至后来的招弟对这块石头恨得牙痒痒。
  以后不管是走路还是骑自行车,都有意避开这块石头,这块石头在招弟的童年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阴影,甚至现在的招弟懂得后脑是人身体上最脆弱的部位 ,如果小时候磕的那一下再偏一点或者再重一点,说不定就没有现在的招弟了,时至今日的招弟都有些后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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