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好奇心

  那胖子的动作其实并不快。
  一个缺失了两条腿的人,就算是再快,快的也很有限。
  然而王书没有动,没有阻止,等到那胖子把金丝甲给扒了下来,王书也没有理会,他只是在看,静静地看。
  他看的很专注,包括那胖子的急切,包括他的狂喜,还有拔下金丝甲,转身离去的时候,面对王书和李寻欢两人的警惕,一直到最后的不屑一顾……所有的表情,全都看的很仔细,很专注。
  似乎,这些表情,比金丝甲更加具备价值,更加值得他去用心关注一样。
  一直到那胖子走了,李寻欢这才悠悠的叹了口气。
  王书问:“叹气做什么?”
  “你为什么不动?”李寻欢问王书:“你刚才很专注,为什么这么专注?你在看什么?”
  心中着实是好奇到了极致。
  王书沉默,似乎是在品味着什么……片刻之后,这才开口说道:“我在看一个人,自寻死路的时候,是什么样的表情。”
  “他会死?”
  “他一定会死。”
  “为什么?”
  “就算是你我这样的人,得到了金丝甲,也会有数之不尽的麻烦,更何况是他。”王书道:“他没有双腿,所以跑不快,他跑不快,别人杀他的时候,他就躲不开。”
  “确实是会有人杀他的。”
  李寻欢叹了口气道:“但是,我似乎就快要死了。”
  “所以,你没有理会金丝甲?”王书问。
  “本来就不是什么值得在意的东西。”李寻欢笑了笑道:“还有好酒吗?”
  “你不是都要死了吗?”王书笑道:“还惦记着我的好酒?”
  “你的好酒,我自然是惦记着的。如今我都快要死了,如果不能好好的饱尝一番你的好酒,岂非可惜?”
  “确实可惜……”王书道:“但是我所带的酒,已经全都喝完了……”
  他说着,也叹了口气,忍不住的竟然也咳嗽了一声。
  沧海世界之中,他经历了一场重生,但是肺脉之中的余毒,并未就此完全清除。残留的本就无法造成什么影响,但是有些时候,情绪激动的话,还是难免咳嗽两声的。
  李寻欢却是忍不住的连连咳嗽,然后长长的叹了口气道:“真可惜。”
  “你快要死了,对自己的性命都不曾可惜。但是对那酒,却如此的可惜?你真的是个怪人……”
  王书好笑的说道。
  “你难道不是?”
  “我似乎……也是……”
  王书站了起来。
  “你要走了?”
  “是。”王书点头:“留在这里做什么,陪着这些死人吗?”
  “你说得对……只要死人才能陪着死人。”李寻欢笑。
  王书看着李寻欢道:“所以,你也得走。”
  “为什么?”李寻欢道:“我很快就会和他们一样了,陪着他们,不是正好吗?”
  “因为你不会死……”王书笑着说道:“就算是你真的死了,我也能把你救回来。”
  他说着,来到了李寻欢的身后。
  李寻欢沉默的时候,一股浩然内力,就已经涌入了身体之中。
  透过了四肢百骸,走过了奇经八脉,游遍了五脏六腑,最终,一口黑血喷出,李寻欢的毒,就这么硬生生的被王书以无上内力给逼了出来。
  “当年百晓生排兵器谱,排名第一的天机老人,一身内力深厚,几近于达到匪夷所思的境界。”
  李寻欢回头看着王书道:“但是与你相比,却似乎仍有不及。”
  王书一笑:“所以说,百晓生也并非是真的无所不知。他的兵器谱,也不是那么可靠的。”
  李寻欢沉默。
  王书则是看着李寻欢的手。
  李寻欢察觉到了这目光之后,就笑了:“我这手,也没有什么特殊的。”
  “能够打出例不虚发的飞刀的手,就算是再普通,也不能说普通。”王书道:“我很不喜欢别人自谦,因为这会让真正平凡的人无地自容。”
  李寻欢微微一愣,然后抱了抱拳。
  “现在你也要走了?”王书笑着问道。
  “是。”
  李寻欢点了点头:“既然这里已经是死人呆的地方,那我这个活人,当然得走。”
  “那就走。”
  王书道:“我们分道走。”
  “哦?”李寻欢问道:“还有什么事情?需要我帮你吗?”
  “救你一命的恩情,可不会让你如此轻易的就还上。”王书笑着说道:“总有一日,我会让你好好的奉还,但绝不是现在。”
  “真希望那一天早点到来。”
  “那就满怀忐忑的等待着吧。”
  王书说着这话的时候,人就已经站在了门外,脚步声点点星落,等到李寻欢出去的时候,就只能见到一个隐隐的影子,一闪就已经没了踪迹。
  “天下江湖,奇人辈出,这王书年纪轻轻,却又不知道是什么跟脚……”
  李寻欢微微一笑,抬头看着天空之中,那冰冷如初的太阳,仍旧是一声叹息,转身而去。
  ……
  王书的脚程很快,因为他很好奇……他好奇地不是金丝甲,不是李寻欢,更不是那个胖子,也不是阿飞……他好奇地是一个女人。
  这个女人,不是所谓的第一美人林仙儿。
  而是让李寻欢这一生都念念不忘的女子……林诗音。
  他很想去看一看这个林诗音,这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会让李寻欢这样的男人,为她众生颠倒。
  兴云庄本是龙潭虎穴,多年以来,龙啸云的兴云庄,在天下武林之中,也算得上是如日中天。
  然而很多人都知道,兴云庄过去不叫兴云庄,而是叫李园。
  这里……其实是李寻欢的家。
  王书来到这里的时候,已经是华灯初上。
  站在屋檐上,站在墙头上,他就好像是一个影子,轻飘飘的,没有半点力道,透过光芒就可以看到外面,而本身不会引起旁人的注意。
  他就站在这里,静静地看着兴云庄内的一草一木,一举一动。
  然后,他看到了一个女人。
  目光微微眯着,王书笑了起来,这确实是一个很好看的女人,怪不得,就算是李寻欢这样的人,也为之癫狂。
  然后,他转身而去……他来看这个女人,看过了,那就走……
  ps:科二考试的日子定下来了,28号……等待就是一种煎熬……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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