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北坡
那夜风雨飞溅马蹄,春寒入骨已然不值得一提。
歌尽那个时候……应当唤作小六。他那个时候是将军从农户家中收养回来的孤儿,带在身边时已然十分难以管教了,可在小六心中,将军已然如兄如父。
那段时间,小六记得城中常有江湖人士聚集,他们照常驻守在城外营中,可忽然那夜便厮杀声起。
阿九素日里是在军营中的,但他是城主之子,那晚上城中事态紧急,城主便派人来召他回城。
临走时,阿九对将军说:“将军且无需担心,若城里有任何消息,我用父亲的信鸽给你消息。”
城主的信鸽是特地训练出来传递军情的,寻常人用不得,传递方式及路线地点也与寻常信鸽不同,故而阿九经常偷偷用父亲的信鸽悄悄给将军消息,却没想到这次居然用上正事了。
没有军令,即便城中再乱苏慕也只得整顿好军士,不敢妄动。
第一封收到阿九的来信,是说:“城中大乱,伤百姓无数,都尉尚且能稳,且宽心等父亲令下,将军勿动!”
如此看来,苏慕表面上舒了一口气,但内心中却也暗暗的紧肃了起来,虽说眼下城里有黎橦都尉带兵在镇压,但他也不得懈怠,随时待命。
他带着雁翎军的众士兵始终列队等候,战旗随时升起,战马随时可动,便是他身后这数千士兵也是个个等刀出鞘。
这是城主特地安留在城外的一支护城精锐,无非就是守望在前,抵挡在前。
只是他们从没想到,居然会莫名其妙涌进一群江湖人士来到云城里,甚至还起了一场大乱。
没有城主下令,苏慕就带着士兵在迎迎细雨中等候,待收到第二封信来时,是两只羽鸽一前一后到的。
第一封,是盖着城主印的军令,“云城危,发兵援!”简单的六个字足以说明黎橦的人在城里镇压不下去。
而第二封,是阿九送出来的,比起城主那简洁的六个字,阿九诉得有些多了。
阿九那封信写的是,“城中大乱,都尉镇压不去。将军正面援兵只怕百姓危矣,将军可绕道北坡,阿九打开北门里应外合,一举歼敌。”
看完这两封信,苏慕心中无疑,只将那信紧紧的攥在手中。此际遥望云城方向,阴云密布,夜雨浇熄不去那片城池燃烧起的火焰。
苏慕带着身后整军待发的士兵们,道:“云城内乱,城主下令调雁翎军驰援,但城门紧闭,强攻危及百姓,阿九刚传出消息,我等从北坡绕路,他于北城门接应!”
他腰间佩剑,手中横枪,长枪所指而去,大喊一声“拔营”,青铜面具下遮掩去了将军一切的喜怒哀乐,只有一腔忠诚,带着他的雁翎军朝着北坡而去。
小六则是在旗下,听得尤其清楚。
阿九来信,自然是信得过的,于是浩浩荡荡启程,绕道北坡。
行军走坡道,本就艰难了,又加上下雨的草面湿滑,更是难走。
在人马行至半山坡处,风声呼啸,雨却无声滴落在眉目间,将军惯战沙场,在行至一半的时候忽然住了马蹄,伸出手示意前行步伐暂止。
小六迎着雨往上看去,只见这寂静无边的北坡好生的奇怪,明明这风雨在侧吹得人睁不开目了,但是却反而给人一种天地都过分安静的错觉。
这种错觉,就像是周围蛰伏了无数人马,像猎豹一样有无数双眼睛在盯着你,而这些人马此刻则是刻意的闭着呼吸,紧着牙关。
于是,一种渗人的寂静便如此传透于天地间,在人心间徘徊,这种感觉致使得好像天地都停顿了似的,就连从那眼帘前落下的雨滴,似乎都慢了好几个节拍似的。
忽然,下一瞬间,小六身前的苏慕将军爆发出一声惊吼,“有埋伏,撤!”
同一瞬间,在苏慕这一声惊吼声出的时候,北坡上无数火把骤然亮腾了起来,火光冲天,照在这一方小天地中,竟然隐隐比云城里的大乱还要凶猛的架势。
“撤!”
再一声吼,雁翎军想要撤退已经无法了,北坡本就坡道难走,再加上此刻雨湿了草面,马蹄打滑。
随着北坡上一声令下,箭矢比这漫天的雨还要密集,苏慕见撤退不行了,只得抡起了长枪,长枪直指处,便是那北坡上面带兵相等埋伏的人。
“冲!”
在厮杀声之中,箭雨落下,穿透了将军的面具,面具掉落了一半,划破了他的脸面,在他纵马打算带着身后士兵冲出重围的时候,身后却有士兵的马蹄陷进了陷阱中。
陷阱里早埋了刀丛,士兵连人带马一并下去,鲜血飞溅,哭喊声和骏马萧嘶声震天响彻。
将军马蹄不前,带着士兵打算突围时,却也马蹄深陷,只是将军在马蹄陷入陷阱中的时候,尚且能从马鞍上飞跃而起,只是在往上冲去时,从北坡上冲杀下来的利刃也贯穿了他的心肺。
苏慕长枪扫去,将这些冲将上来的人扫平,兀自将自己身上插满的刀剑一拔,震天的长怒长鸣而出,“阿九,你诳我!”
只是,在这一声长啸声出后,苏慕一眼瞥到北坡上站立着的两人身影,一个是身穿铠甲的黎橦,另一个,则是……萧璟!
云城城主,萧璟!
这是苏慕万万没有想到的,为何会是城主?
此时的城主站在那盛盛火光下,就连平日那棱角都被火把的光亮照得柔和了几分,只是那高高在上的冰冷与肃杀之心,掩饰不去,火光也柔和不尽。
看到这时,苏慕的心冷了下去,如若是城主的话,这一战,注定是败!
苏慕将一直跟在自己身后厮杀的士兵一抓,随手将自己腰间佩剑抓起塞给他,大声道:“冲出去……”
小六抱着剑,领了命,一路厮杀一路跑,兴许是苏慕在身后护着他,这一路跑去,旁边深陷刀丛的战友,周边倒地飞溅鲜血的战马,皆都成了过往。
小六只记得将军的命令,这一路跑,一路杀,一路还跌跌撞撞,好几次倒下了,他又爬了起来,就连将军交给自己的剑掉了,他也只能摸着摸着,地上有多少摸多少,抱在怀里一味的往前跑。
身后,火光冲天,厮杀声冲天,将军的话就像是的九天惊雷一样穿透着小六的灵魂,“冲出去……”
对,冲出去!
将军的吼声不断,“杀了他,杀了他……”
小六一路飞奔一路被鲜血溅满了脸,这溅满脸的血又在雨水的冲刷下,再度被洗净。若不是这场厮杀太过残酷,小六这一张白净鲜嫩的脸,也不至于只剩下了仇恨。
也不至于小六的嘴里只余下将军那一句,“冲出去,杀了他。”
这是嵌进了骨血里的,深刻在记忆里。
阿九诓了大家,害死了将军,害死了雁翎军,他将军给他的剑以及这一路摸着死去战友丢弃在地上的剑,一路往前跑。
一路跑一路哭,这路途怎的比想象中要长这许多,怎么也跑不到尽头,怎么也 有那血肉被刺穿的声音……怎么都走不尽的长路。
直到他的脚下一绊,小六从坡上滚了下去,这一次他的头直接撞在了山坡底下一块大石头上,鲜血迸溅,他怀里就抱着那几把剑。
他想,将军要失望了吧?
他想,这是将军交给自己的任务,一定要带到啊!
闭眼的前一刻,雨水冲刷过脸面,真……他娘的冷啊!
冲出去,杀了他!
阿九来信,自然是信得过的。
阿九,到底你诳了我,诳了大家,你看……都死了!
小六在山底下不知道昏迷了多久,再次醒来的时候听说睡了大半个月了,就连头上撞到石头的伤都好了,可是……当他醒来的时候,第一件事就是找他的剑。
那四把剑,他已然记不清楚是怎么来的了。
他记得那时候,来的是个嘴边长着一颗黑痣,痣上还长毛的一中年男子,他来问,“你是谁?”
他不记得了。
后来,又来了一个略微肥胖的招展女人,她来问:“你记得你从哪里来的吗?”
他也不记得了。
而后,他听这两人悄悄说:“倌里的一个小倌刚被人打死,暂时还没人可顶替,我看这小子细皮嫩肉,今夜有客人点名要那被打死的小倌,何不用他替上?”
那时候,小六也不大明白,小倌是为何物!
所以,那长痣的男人过来说:“你既然都不知道自己是谁,那就是我们馆里人了,我们刚走了一个小哥,你正好顶替他,你也不知叫什么……既然顶替了就连名也替去,你叫歌尽,记住了,你叫歌尽。”
那晚上,小六……哦不,是歌尽!
歌尽记得那晚上被洗得喷香,而后有个脑满肥肠的男客走了进来,一见到歌尽那眼神,连连大叫“极品,极品!”
于是,那男客便过来上下其手。
歌尽虽然没了记忆,但下意识的便是一阵打,将这男客打得肋骨全断了,而后他找了自己那几把剑连夜逃跑。
直到后来,歌尽才知道 ,那种腌臜地方,叫做清倌馆,那一对男女,则叫做龟公龟婆,而他……则带着自己的剑四处寻找自己的记忆,以及打架。
一代游侠,由此而生。
但……这些泛起的记忆如潮,如涌,无论歌尽身处何时,身处何地,他哪怕丢了自己的命,也下意识的记得一件事,剑不能丢。
这一走,便是十年。
这十年后,他在萧九的这口井底,想起了这一切,他眼中的怒火丝毫不亚于当时将军心中之怒,他目光如刀一般刮过苏青鸾。
“我要杀了萧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