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与狼搏斗

  段小涯拿起一根火把,交到曹珊珊的手里:“待在火堆里面,不要出来。”
  曹珊珊惶恐地点头。
  段小涯眼见狼群就要围攻过来,为了避免伤害到曹珊珊,他决定以身诱敌,不能让狼靠近火圈,否则狼很快就会发现,其实火圈对它们并没有多大的杀伤力。
  段小涯踏出火圈,狼的目光齐齐地朝他望了过来。
  他又回头望向曹珊珊:“臭娘们,记住了,老子这是为了保护你,可不是故意残害野生动物。”
  “你……你小心一点。”曹珊珊虽然看出段小涯有些本事,他的身手绝对不是一个普通的男人能够有的,但毕竟面对的是凶狠的狼,也忍不住为他担心。
  段小涯心里觉得好笑,城里这些养尊处优的千金小姐,哪里知道民间疾苦?很多时候,他们都是为了生存,才做一些不体面的事。
  比如小澳村曾经有个民间艺人,到城里去耍猴卖艺,结果动物保护协会的人就跳出来了,说他不尊重动物,结果养了十几年的猴就被带到动物园关起来,砸了饭碗,无儿无女,最后生病了也没钱买药。
  当人活的都没有尊严的时候,谁会去管动物的尊严,只有那些吃饱了没事干的人。
  何况,那只猴被关到动物园的铁笼子里,它就活的有尊严了?有谁考虑过它的想法?说不定它就想跟着老人街头卖艺,自力更生,自由自在呢?而不是被人关起来喂养,被游客拿着各种它不喜欢吃的食物投喂。
  没有人愿意上街耍猴,也没有人愿意上街摆摊被城管追的气喘吁吁,更没有人愿意住在摇摇欲坠的危房里,可是不住危房,你只能睡大街。
  那些高屋建瓴的制度,段小涯永远无法理解,在前生二十四年无所事事的生涯,他尽无聊地思考这些别人不愿意思考的问题,因为全世界只有他一个人是无聊的。
  当一个人为了面包去违法,和一个人为了金钱去犯罪,这是不一样的。
  段小涯的思想到不了这样的境界,他把曹珊珊带上南山,就想让她亲自地体验一下,当你面对威胁的时候,任何大道理都没有用,只有战斗,动物的生命和人类的生命相比,永远都是那么微不足道。
  他们做新闻的人,永远都是浅尝辄止,流于表面,不愿深究问题的深处,也不敢深究问题的深处,嘚吧嘚吧地说了半天,宣传半天的正能量,除了制造舆论,一群傻逼瞎起哄之外,没有任何用处。
  所以,段小涯就带曹珊珊来看一看问题的深处,任何事物都是有两面的,并不是打起保护旗帜,就是毫无原则地保护。
  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割肉喂鹰的,那是佛祖做的事情,而他,段小涯,只是一介凡人。
  当然,最初制定捕狼计划的时候,他的主要目的就是弄点小钱花花,但是现在,他腰包已经渐渐地鼓了,金钱已经沦为次要目的了。
  南山的狼群时不时地就下山侵犯村民,咬伤了人和家畜,村民蒙受损失,段志达曾经请了派出所的民警来过几次,但也只是走一走过场,毕竟南山太大,派出所也不熟悉地形,每一次都真枪实弹地上山,结果就连狼的影踪都没发现。
  段志达还要好吃好喝地招待他们一顿,虽然有纪律管着,但派出所的人也是普通人,大家都是普通人,到村民家里吃几顿饭,也很正常,只要不去深究,照样其乐融融。
  村里的巡山员,没事也不会往山上跑,一来怕危险,二来家里还有很多农活等着他们干呢,没有那些工夫。
  全村最闲的人就是段小涯了。
  所以,今晚他决定为村里除害,当然这也不是主要的目的,他自认没有那么伟大,只是天生就有一股血性,与狼搏斗,这是很过瘾的事,何况现在还有一个正当的理由。
  “小心!”曹珊珊忽然惊叫一声。
  段小涯缓过神来,但见一匹恶狼扑了过来,段小涯脚步轻移,柴刀在手,斜里挥出,狼的右前肢立声而断,重重地摔到地面,顿时站不起来,血涌如注。
  段小涯看着手中的柴刀,微微定了下神,他知道自己体内的神秘力量又发生作用了。
  伸手拽住狼尾巴,将它丢到远处,免得它对曹珊珊发起进攻,就算一只断腿的狼,曹珊珊也必然不是对手。
  “嗷呜——”
  头狼发出一声长啸,剩余的狼齐齐围攻上来,段小涯感觉体内一股热气正在迅速地流淌,支配着他的行动,而且行动要比以前更强。
  刀光过处,一片血光,看的曹珊珊娇躯一阵颤抖,一颗芳心怦怦直跳。
  长这么大,她也从未见过这样的景象,人与动物从一开始就存在着竞争的关系,因为他们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同一片土地上。
  只是人类比较幸运,进化比较迅速而已。
  段小涯血脉贲张,跃身而起,扑向最前的一匹狼,但这一跃之下,身形竟然蹿起了两三米高,倒把他自己吓的够呛,娘的,这完全不科学哇!
  精神忽然一懈,体内的真气一松,他又扑通一声跌了下来。
  虽然两三米的高度不至于把他摔死,但也很疼,曹珊珊焦急地道:“喂,你怎么样?”
  “我没事,你别管我,别出火圈!”段小涯翻身而起,正见一匹狼朝他猛扑而来。
  想也不想,一脚直踹出去,“嗷呜”一声,那狼又跌出去,段小涯急扑过去,在它额头补了一刀。
  狼的骨头也是极硬,若非此刻他体内真气澎湃,这一刀也未必能够让它毙命。
  但这一刀,却将那狼的头骨敲碎,不过刀口却也出现几处豁缺。
  段小涯越打越是兴起,男人天生就是好斗的动物,只是和平社会,没有给他太多的机会,平常在村里打架斗殴,但也不能真的把人打死,毕竟脑海都紧绷着一根弦,杀人是要偿命的。
  但换做是狼,就好说多了,毕竟他是为了自卫和保护曹珊珊,出师有名,杀起来自然也毫不客气。
  与天斗,与地斗,与狼斗,真是其乐无穷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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