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节
沈昼叶抱着手机,温暖地笑了起来。
年近五十的华嫣怀念地说:“1988年的夏天,正好是距今三十年前,那时候真好,我们还年轻。那家咖啡也好喝。”
沈昼叶想了想,没头没脑道:“我今天也喝咖啡了,三份浓缩的那种。”
“——我总是记得那天的大太阳和我身边的朋友,还有你爸爸。”华嫣温和地说:“我和朋友们约好了第二天开车去海边,而且本来和我约好的男孩儿放了我的鸽子。那时候我可没想到,我随便搭讪的理工青年会成为我唯一的女儿的父亲。”
沈昼叶笑道:“爸爸是个很闪耀的人。”
“是的,”沈妈妈说:“所以在妈妈眼里,无人能比拟他。”
片刻的沉默,沈昼叶无意识地地看着窗外黑夜的加州。
“那个男生,”沈妈妈突然开口道:“是不是去美国了来着?我记得我听说他是去加利福尼亚了。”
沈昼叶支支吾吾:“是……是吧?我也……忘了……”
沈妈妈笑着说:“说不定哪天就遇见了呢。”
沈昼叶:“…………”
“也、也许……”沈昼叶不太擅长撒谎,小声道:“也许吧。”
-
——‘也许吧。’
沈昼叶想。
她挂了妈妈的视频通话后,房间里静谧无声,唯有楼下那苏格兰人在公放音乐。
沈昼叶手里拿着陈啸之布置的文献,温柔的灯光洒在外面。这一份是摘自annual reviews的宇宙与暗物质光环的联系,综述足有四十七页之多,上面陈啸之以一只红笔零零星星地做了批注。
他的字体已经成熟了不少,却仍能看出他十五岁时的雏形。
而沈昼叶,并非看不懂——她是不想看。
沈昼叶已经受够了开始一件新的、她做不好的事物,不想重新、从零开始。
何况在“天体物理”上,她已经产生了浓厚的、几乎毕生都不想再碰触的阴影。
沈昼叶只觉得自己心里堵得难受,又想起陈啸之在下车时青筋凸起的那双手,和她回到自己的房间时,已经消失无踪的车辆。
让他来送自己回家,应该确实是强人所难了。
沈昼叶想着无意识地抱住了自己的膝盖。
陈啸之冷漠的眼神,他们如今悬殊的地位,无一不昭示着:
——二十五岁的沈昼叶,一事无成。
沈昼叶看着那一打订起的文献上的baskerville标题,突然感到一阵难以言喻的酸楚和难过。
……谁没有过英雄般的梦想?
但是梦想总是要破灭的,现实会砸碎一切。沈昼叶只觉得眼眶又发起了红,只得拼命告诉自己不能在这地方哭出来。
她都越过了那么多的高山,不能在这里落下泪水来。
沈昼叶是拼过命的。在实验室通宵过,也曾为了预约一个仪器六点起床,抱着要做检测的样本坐过两个小时的地铁。她跑过全国,走过夜路,在天文中心外等待黎明。沈昼叶已经将能燃烧的自己,全部燃烧殆尽了。
那些难以攀登的高山沈昼叶都咬着牙翻过,不曾被打倒。
只不过一切都是徒劳的而已。
故事的最后,沈昼叶只能承认自己没有天分,并承认自己的平庸。
她经历了这种人生,不敢再面对自己的父亲,连他的音容笑貌都不敢回忆。
——而现在,她手里的只是一篇,她曾经儿时的梦想,天体物理相关的文献罢了。
这又算得上什么呢?
但是,这个特别的、探索宇宙与真理的天体物理,是陈啸之已经取得了惊人成就的领域,是沈昼叶小时候的豪言壮志,父亲鼓励的目光,是她失败的过往。
是已经近乎仇恨地看着她的初恋男友的专长,他游刃自如的所在。
——而陈啸之,早已对她充满冷漠与尖刺。
张臻曾经对自己说,‘你为什么不让你的导师顺带捎你一程呢?至少能少走一点夜路。’
沈昼叶又想起妈妈说的,少年时,会送她送到楼下,还要等着她房间亮起再走的陈啸之。那些过去的温柔与缱绻,深夜里的灯,在2009新年钟声里的、颤抖的亲吻。
二十五岁的沈昼叶埋在被子里。
别想了,她手指发着抖去关灯,告诉自己:别想了。
你为什么忘不掉?沈昼叶。分明已经十年了。他本就不会再爱你。他本就不够爱你。
而你确是个凡人。
-
……
宿舍楼之外。
浓黑的夜色之中,一根香烟火光明灭,地上已经数根烟头。
陈啸之漠然地两指夹着根烟,靠在树下,指间一点火光微弱地亮起又暗淡下来,远处路灯落下温柔的光。
小楼中灯火温暖,犹如荒野里的烛火,依稀仿佛是多年前的北京。
下一秒,加州的夏夜之中,雨声细密地响起,树木在大风中被吹得莎莎作响。
第一滴雨落在陈啸之手上时,一个稚嫩的男孩声音忽地在他的脑海中响起:
……
“……我送你回家。”
那大概只有五岁多的小男孩声音断断续续地传来:
“……以后每次我都送你到家门口,看你回家行吗,你别害怕了……”
……
二十五岁的陈啸之双目赤红,碾了烟头。
然后,他在黑夜里冒着雨,走向自己停在宿舍区岔路口的车。
第37章 少年不识愁滋味,轰饮酒垆……
-
是夜, 二十五岁的沈昼叶辗转反侧。
夜里雨水如瓢泼一般, 却能让人心里发空。她躺在床上发呆, 总想找个人说说话——她点开魏莱的对话框, 看着最后魏莱说的那句‘叶叶, 我工作好累, 想和你出去喝酒‘, 又退了出去。
魏莱高考时差了十分, 从人大滑到了第二志愿,没能就读自己喜欢的专业, 大学四年漂泊在遥远的广东, 毕业后在做996的社畜。
她复又点开徐子豪的微信, 想了想又点开张臻的, 觉得张臻肯定睡觉了, 最后点开梁乐的。他们每个人的头像都形形色色,徐子豪头像是噗噗鸡, 魏莱是一只轻松熊, 张臻则是白底黑字方正黑体写的‘我爱论文’四字, 梁乐则是——梁乐把自己的头像换成了穿品如衣服的洪世贤。
沈昼叶:“……”
洪世贤还穿过品如衣服?沈昼叶想了想,扑哧笑了出来。
她想了很久, 没有给任何一个朋友发微信。
徐子豪在bat三巨头中如今的龙头做产品经理, 忙得毫无闲暇可言,上次见面时他还说起自己身上背着的房贷。沈昼叶刷微博时还曾见到这人凌晨两点发了一个在知春路的定位, 说终于可以回家了。
下面魏莱评论了极其恶毒的三个字:“死社畜。”
沈昼叶笑魏莱那评论笑了许久, 最后被徐子豪与魏莱俩人摁头, 说她是科研畜,谁也别说谁。
如果这群人还在他们无忧无虑的学生时代,沈昼叶会毫不犹豫地给他们发消息, 告诉他们我半夜想起陈啸之了,有点难过,我科研做的也好不顺,我想和你们出去喝酒。
可是如今,他们都已经成年,毕业,工作了许久了。
——而每个鲜活的成年人,都拖曳着他们独有的十字架。
沈昼叶将屏幕关了,怔怔地躺在黑暗里,片刻后突然爬了起来。
她开了灯,温柔的灯光如水倾泻,沈昼叶抬头看了一眼她父亲编撰的太空学概论——然后,她从抽屉里,摸出了那本藏蓝的皮面本。
……那是这世上只有沈昼叶知晓的秘密。
本子上面的烫金反着光,‘父,沈青慈’三个小字微微闪烁。
二十五岁的沈昼叶翻开了它,磕了一下笔,打算写信。
灯光下,在连绵的、覆盖天地的雨声之中,那本子里露出一角小小的便笺,和一张泛黄的照片。
沈昼叶:“……”
她愣愣地捡起那张照片。
就算化成了灰,沈昼叶也不可能忘记这张相片。
——而它,无论如何,都不该出现在这本子里。
十年前究竟发生了什么?
二十五岁的沈昼叶甚至想不出,任何这张照片会出现在此处的理由。
她仓皇地向窗外看去。
-
…………
……
窗外光华流转,转瞬天离奇地亮起,回到照片离奇消失的十年前。
北京上空酝酿着一场暴雨。那时尚且还没有照片失踪,所有的、属于那个时空的照片都安安稳稳地呆在它应呆的地方。
……
“少年侠气,交结五都雄。肝胆洞,毛发耸……”
白昼,老太太低低地唱着歌,靠在躺椅上,蒲扇摇摇,双目昏昏地紧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