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节

  沈凌依旧蹲坐在薛谨的肩膀上,随着他的脚步,很快就感到自己没入了纯粹的黑暗。
  古老的石砖沙沙作响,墙壁上的青苔闪着幽幽的绿光。
  但她不怎么怕黑,旁边又是熟悉的气息,所以完全没关系。
  ……这里,就是阿谨曾待过的地方?
  阿谨以前也走过这么一段路吗?
  为什么他以前要把家建在这种地方?
  有人陪他走过这段路吗?
  应该没人,阿谨说过我是他第一次喜欢的对象。
  那一个人在这种黑暗里回家的感觉,是什么样的?
  沈凌想直接问出来,但又觉得这似乎不是什么适合直接问出口的问题。
  她仔细思考了一下。
  ……想不通啊,光是在c国明亮的小家里蹲坐着等待他三十分钟,都觉得难熬寂寞。
  “喵喵喵,喵?”
  阿谨,我不做你第一次喜欢的对象了,这样你以前走这种路的时候就有人陪了吧?
  ——这句猫语,薛谨没有听懂。
  他理解猫语从来靠的是沈凌丰富的肢体语言和什么都写在脸上的表情,此时四周完全黑暗,忙着找到过去那扇门的他可不会动用变态的视觉去看妻子。
  大抵是催促我的意思吧。
  薛先生应道:“嗯,很快就到了,别害怕。啊,门就在这儿。”
  沈凌:“……喵。”
  我没有害怕,你陪着我呢。
  门把手转动,某扇隐在黑暗里的门缓缓打开,周围积灰的石砖与蔓延的植物都微微颤动起来。
  自这里的主人上次归来,已过了很久。
  “啪嗒。”
  沈凌眼前骤然亮起了暖黄色的灯光,她眯了眯眼睛。
  祭司大人唯一不算突出的就是视觉,每逢光暗切换,眼睛瞳孔的变化总是让她觉得怪怪的。
  所以她索性直接从薛谨的肩膀上跃下,踏在地板上,伸个懒腰重新变成了人类的模样。
  嗯,眼睛舒服多啦。
  面前是一间空间显得很小的屋子,因为它被主人用最富有生活气息的拥挤风格,摆满了东西。
  厨灶紧邻着木制的正方形小餐桌,平底锅与砧板并肩挂在书架下的挂钩上,旁边的瓷砖台子上是洗碗用的餐布,擦布上垫着一只碗,一副筷子。
  小餐桌中心摆着一只威士忌玻璃杯,杯身上雕着薰衣草的图案,杯子里则盛了三分之一的清水,水里斜斜插着一束铁线莲。
  铁线莲上方悬着的就是散发出暖黄色灯光的光源——那是一盏被铁丝挂起来的煤油灯,只不过灯里点的不是煤油,而是一枚通透晶莹的符文水晶。
  灯罩上也刻着薰衣草的图案,灯下除了铁线莲还有满墙的书架,从左到右。
  虽说是书架,但那上面一本书也没有,准确来说,应该是“用书架改造成的搁物架”。
  放着不倒翁、八音盒、水晶球、怀表(沈凌甚至还看到了好几个首饰盒)、望远镜筒……各种各样奇怪的东西。
  除此之外,摆在最高一层的架子上的是各式各样的乐器,从长笛、短笛、单簧管一直到口琴、尤克里里、大提琴、小提琴、小提琴……
  哦,后面全是各式各样的小提琴。
  白色的小提琴,黑色的小提琴,木头的小提琴,上了红漆的小提琴。
  沈凌看得眼花缭乱,目光却在那些小提琴里顿住了。
  那里面还有一把格格不入的木吉他。
  “卧室在这边。”
  薛谨领着她往搁物架深处走,示意她注意脚下的错层地板。
  “因为这里地势是个有点长的上斜坡,所以我修的时候不得不在地板上用各种台阶把空间错开了……小心。”
  之前书架上本应该存在的书本,都成摞堆在这些错层台阶的两层,起到标识的作用。
  “这里的东西都是一人份……而且建的时候人类没有发明冰箱。”
  丈夫叹了口气,“你先将就一下,明天工作结束我买点日用品回来,椅子和筷子都要添一副,碗也是……”
  对了,还有盛菜用的碟子。
  ……以前在这里做菜都是直接放平底锅里炒个杂烩,他一个人吃直接用锅就可以,也不用洗盘子(。)
  沈凌愣愣点头。
  她现在脑子里只有一个问题。
  “阿谨,墙上那些乐器,你都会吗?”
  “嗯?”
  薛谨顺着她的目光,便看到了那些乐器,有点微妙的无奈。
  “以前年轻……总是换武器,还喜欢收藏。”
  他用被妻子看到干脆面收集卡的尴尬说,“短笛长笛用来猎魔都太招摇了,真不知道我当时怎么想的。”
  什么“把笛当剑使”很帅啊。
  人(鸟)不中二枉少年吗。
  沈凌想知道的不是这个。
  她又问了一遍。
  “那些乐器,你都会吗?”
  “嗯?当然。”
  薛先生有点莫名:“不过是些乐器而已。凌凌,怎么了?”
  用一个普通的物品执行猎杀之前,当然要熟悉它普通的用法,才能把它作为趁手武器。
  “那边的吉他,你也会弹?”
  “会是会……”
  薛谨看了眼那把吉他,眼睛深处浮现了一点笑意。
  “但那把吉他不是我的,我只是代为保管。”
  再怎么中二用用长笛过把干瘾也就算了,吉他可就是赤|裸裸的“耍帅”啊。
  沈凌固执地追问:“那是谁的?”
  “一个小姑娘……”
  他细细想了一下,认真回答,“一个挺可爱的姑娘。”
  沈凌:……
  “哦。”因为不知道该怎么反应,她干巴巴地搭腔,“是吗。”
  是自己执着问出来的问题,所以自己突然表达不想听好像很任性。
  ……不过她就是莫名不想听了,但又莫名竖起了耳朵。
  “嗯,因为弄丢了羽毛书签,所以缠着我要听摇篮曲,听不到就一个劲的哭。”
  七岁还是八岁,一点点大的人类,不知天高地厚,捡到他的羽毛就像捡到了宝。
  ……哪知道那是人类沾都不能沾的诅咒呢。
  治好她之后却因为找不到书签发脾气,大哭的样子似乎下一秒就要倒过气——大病初愈,哭成那样怕是又要病倒——所以他只能说“拜托你别哭了,小姑娘,除了我身上的东西以外你想要什么都可以。”
  对方就擤着鼻子,嗡嗡地说要听摇篮曲。
  ……他哪会唱。
  于是手里莫名其妙就被塞了把吉他,说不会唱弹也可以——好吧,弹曲子是挺简单的——
  那还是把坏掉的木吉他,估计也是小孩从哪个垃圾箱里翻出来的,他不得不用符文能力把音调好、把弦接上。
  结果在鸟嘴面具和药箱旁弹了段《小星星变奏曲》,他就得到了那把吉他。
  小孩嗡嗡地说送给他,因为很好听,唯一的附加要求是每个星期都要来她家给她弹曲子。
  ……孩子的诺言他当然不会当真,也不可能再接近那个人类。
  薛谨只打算等那小孩长大嫁人时偷偷混进婚礼,把吉他当作贺礼混进马车里还回去——结果却不得不保管到现在。
  沈凌抿着嘴问:“那后来呢?你为什么不还给那个人类?”
  薛谨推开了卧室的门,卧室里也挂着一只点着水晶的煤油灯。
  他回头看了看她,语气很平静。
  “因为木吉他和马蹄莲一起放在墓碑前,是会被雨水淋坏的。我答应她要保管好。”
  因为那不过是个脆弱的人类而已。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与任何恋爱感情无关,不过是一个把孤独刻进骨子的异类照顾了一个脆弱的小孩,而对方想送点什么礼物温暖他。
  虽然是很短暂很微小的插曲,但吉他一直摆在异类许许多多的武器之间。
  而他现在不用从葬礼回来一个人穿过那条漆黑的甬道了。
  第76章 第七十六只爪爪
  第七十六只爪爪
  和沈凌想象中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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