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节

  餐前水果,一盘子手剥橙。
  沈凌呆住了。
  “服务员服务员,那边的服务员,别走,这个橙子……”
  “?啊,我们这里也可以提供剥橙切橙的服务,您需要吗?”
  当然,本喵从来没有剥过这种东西。
  于是服务员走过来,站在桌前,弓腰帮她把橙子一点点剥开。
  白色的须肉露出,还有几小块地方露出了内层的果肉。
  沈凌“霍”地站起。
  “我不吃了。”她突兀地说,“对不起,我要回家。”
  ——这不是本喵吃过的橙子,本喵的橙子必须钦点最好的仆人剥,戴着闪光的小银环剥,剥出来的那种筷子轻轻一夹就会爆出汁……
  反正本喵只要吃那种橙子!
  她气愤地回到家,一路上踢打着小石子。
  又来了又来了,不知道在和什么人生气的怪心情。
  讨厌!
  讨厌讨厌讨厌!
  本喵不喜欢奇奇怪怪,本喵就想开开心心的!
  逃出来巡视世界就是要开开心心的嘛,谁知道什么时候那些仆人会找到她把她带回去,所有的时间都应该充分开开心心!
  那天晚上沈凌总是无法集中注意力,无论她是在玩积木、玩玩偶,还是在看电视、看《卡尔文与霍布斯虎》。
  最终,她用座机拨通了薛谨的电话,想和他抱怨那个毁了她一天好心情的破橙子。
  ——电话未接。
  沈凌:“……”
  只要在开头里加上“阿谨阿谨阿谨”的长长呼唤,无论是什么时间点什么话题都一定会收到回应——这在沈凌心里理所当然的定理猛然被推翻。
  如今,哪怕只是和阿谨说上一句话,都只能通过这个小小的机器。
  “坏座机。”
  她赌气地重复了一长串:“坏座机坏座机坏座机!”
  座机没搭理她,座机当然不会和一只莫名其妙发脾气的猫说话。
  沈凌又气鼓鼓地重拨了一遍薛谨的号码,这次把“坏座机”也加进了要抱怨的话题里。
  ——电话依旧未接。
  “哔……哔……您好,您拨打的用户正在忙碌中……”
  “……正在忙碌中……”
  “……请稍后再拨……”
  沈凌狠狠地摔上了电话筒。
  她打了八通电话,全都是“忙碌中”!
  看看已经走过了一小时的挂钟,祭司大人原本扭成一团的眉毛猛地上扬。
  她灵光一闪。
  ——阿谨才不会不回复自己的电话呢,让他唯一无法接通电话的情况,就是他现在正在飞机上!
  因为是飞机嘛,本喵记得阿谨说过什么天空上不允许信号之类的东西,所以阿谨根本接不到我的电话!
  此时的确在天空云层里飞来闪去疲于奔命的薛谨:(:
  阿谨在飞机上→阿谨在返程的路上→阿谨要回家给本喵炸小黄鱼了!
  迅速得出这一等式的沈凌高兴坏了,她几乎是高高蹦过了地毯上堪堪搭到一半的城堡,并绕着沙发高举手臂转了三圈,最终兴高采烈地跑到了窗户边。
  ——比整整一个星期的状态加起来都要兴高采烈,沈凌觉得这肯定是因为炸小黄鱼。
  没人的炸小黄鱼能比阿谨好吃啦。
  她移开了窗台上的仙人掌和风信子,扒在上面往外看。
  ……扒了一会儿又觉得脚踮得太累,就挪来一只小板凳,踩在小板凳上往外看。
  ……看了好一会儿,外面的景色彻底陷入夜晚的昏黑,沈凌又搬来了一只小台灯,拉开窗户,继续往外看。
  她把台灯对准了公寓外的那条小道,脑袋搭在窗沿上,巴望着一个拖着行李箱走来的身影。
  等了很久很久。
  下巴被冰冷的窗沿硌得有点痛,于是换成了交叠在一起的双臂。
  手臂枕了很久,肌肉也与下巴一起酸痛起来,沈凌只好拿来了沙发抱枕,把脑袋和手臂都垫在抱枕里,抱枕搁在窗沿上。
  ——但窗沿有点窄,沈凌的大抱枕有一半不得不全部挤在了纱窗上,完全遮挡住了她向下瞅的视线。
  伟大机智又帅气的祭司想了想,索性爪起爪落,划烂了碍事的纱窗。
  啊,这样抱枕就可以堆一半在外面了,爽。
  脑袋一垫,手臂一抻,就着台灯的光芒和深秋的小风,沈凌满怀期待地彻底把脑袋探出窗户。
  接着……
  【如今】
  沈凌吸吸鼻子,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我睡着了嘛,阿谨,我怎么知道一扒就是一整个晚上,我怎么知道连续扒在那儿坚持了好几个晚上你都不回来。”
  薛谨瞥了这姑娘一眼,不知该气还是该笑。
  他正拉着她,在卧室的台灯下打量她惨不忍睹的——
  “所以,你开着台灯,开着窗户,撕毁了纱窗,在深秋的季节扒着睡了一晚上,且明知道我们家旁边就是绿化面积极大的郊区公园——”
  薛谨手上的棉签稍微用了用力。
  沈凌几乎跳了起来:“嘶——”
  这个姑娘细嫩的胳膊、小腿、脖子——全身上下都叮满了蚊子包。
  ……而且是异常惨烈的蚊子包,因为某个毛毛躁躁的小孩明显无法忍受瘙痒,把它们抓得布满白道道红道道,相当多的一部分充血、红肿——手臂和小腿是重灾区,因为这个位置很方便沈凌挠——薛谨还没数完这两个地方上的包,就看见了好几个被完全抠破的伤口。
  蚊子叮一口的痕迹当然不会持续两个多星期。
  但叮过后你用力把它抠出血、再叠加一波崭新的蚊子包就会。
  “……我怎么知道一个晚上那些蚊子就会都飞进来……”沈凌又痒又疼,难受得想哭,“而且一个都捉不住!一个都拍不到!我努力捉了好久……后来它们连我爪爪的肉垫都叮了好几个包!而且肉垫里的蚊子包爪子根本抠不到,我咬来咬去都——最后我以为开了空调就没有蚊子了,但无论温度多低总有几只在我旁边飞来飞去,就算埋进被子里它们也能叮到脚趾头或鼻尖——变成低等猫类后虽然毛毛是层天然保护,但根本抠不到发痒的——”
  躲到阿谨的衣柜里才逃过一劫,但总在衣柜里待着实在太闷了……
  “为什么以前我没被蚊子叮过?”沈凌哭诉道,“明明你以前每次浇花都会打开纱窗,但窝里一只蚊子都没有!”
  那是因为它们不敢进入我的周围,因为作为低等虫类本能畏惧以它为食的候鸟。
  ……否则我怎么会把房子放在郊区?普通人在这里单独盖房子天天驱虫都没法做到完全洁净。
  薛谨没法向沈凌解释这一点,他只是耸耸肩。
  “我想你已经发现这一点,蚊子不会靠近我的衣服和我的生活用品不是吗?所以你才会以那个姿势睡……”
  “什么?阿谨阿谨阿谨,我想抠,让我抠,又痒……”
  薛谨手中的棉签再次稍稍用力。
  沈凌抽着气绷紧了脚背。
  “抠什么?”
  他用力拽着这小孩的手上药,防止她缩回去逃走,“越是这样越不能用手乱抠,知道吗?再抠甚至会化脓感染!不仅是不能抠,这些已经被你抠到充血的地方也不可以再涂止痒清凉的花露水,要消毒……”
  把自己皮肤当成猫抓板挠的笨蛋,他还是第一次见。
  薛谨很快就用光了家里医药箱的碘伏,而他才堪堪涂完了沈凌的两只胳膊。
  ——她自己乱抓的,蚊子叮的,场面凄惨而盛大,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荨麻疹。
  这不怪蚊子,薛先生想,即便被叮成这样,她皮肤的触感还是又嫩又细,稍微掐掐能掐出果冻般的小肉,对蚊子而言想必是上好的盛宴。
  ——但明天一早还是要去旁边的公园驱蚊了,啧。
  薛谨把棉签和空空的碘伏瓶扔进垃圾桶,示意沈凌抬腿放上他的膝盖。
  两条腿同样是重重重灾区,果真如沈凌所说,蚊子包从脚趾到大腿,被她挠出血的伤口更是……
  薛先生叹息一声,拆开一包新的棉签,并从医药箱里拿出一瓶更大的药液。
  “接下来忍一忍,好吗?碘伏用光了,家里只剩酒精。”
  “不!不要,我不要,我不要,阿谨阿谨呜呜呜呜——嗷!”
  “如果你一开始没有把你的腿当成抓板挠,”薛谨用力按住了险些跳下沙发的沈凌,“凌凌,现在就不需要这么痛。”
  沈凌哭喊的声音一顿。
  她刚才被那酒精棉的一压疼得眼泪直流,如今眼泪汪汪地看向他,薄荷色的小糖球被眼泪扑了一层后堪比青苹果味的软糖,或者那种丢进杯子后会“噗嗤噗嗤”升起气泡把整杯水染成青苹果色的泡腾片——她的鼻尖上还有个肿起的小红包。
  ……怪不得都说女孩子的眼泪是核武器。
  薛先生没顶住。
  薛妈妈也心疼。
  他直接伸手过去,揉揉她的毛耳朵,微微揽着她的后颈让她把脑袋靠过来。
  靠过来,隔着刘海,亲亲额角。
  “听话,凌凌。”他说,“长痛不如短痛,我们一鼓作气把药上完后,我去给你煮糖水喝。”
  伟大帅气而机智的祭司不哭了。
  她吸吸鼻子,抹抹眼泪,攥紧了手,乖乖地重新伸好腿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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