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节

  ……算了,他原本娶妻也不是为了这档子事,更没有繁衍后代的必要需求……不能做就不能做吧,这姑娘从各种意义上而言都适合被当作儿童好好照顾。
  这位从各种意义上而言都比较佛系的普通人斟酌片刻,自觉“普通人守则”里的婚姻生活应该把妻子的需求放在第一位,便做下了决定。
  “阿谨,我吃完啦!这个真好吃!”
  “好的,沈小姐,记得把吃完的木棍扔到垃圾桶。”
  薛谨发出一个较之前长度更大的叹气,意思意思哀悼了一下注定一辈子处男的自己——毕竟如无意外婚姻是要维持一辈子的,不是吗——便伸手揉了揉了沈凌的卷毛。
  这姑娘的发质就和她的皮肤一样又滑又嫩,所以薛谨本打算揉一下就放开的手停留得久了一点。
  “吃完了吗?沈小姐,接下来我们去建材市场吧,你有什么想采购的家具吗?”
  被揉脑袋倒是挺舒服,比起抖耳朵的冲动,沈凌更想“咕噜咕噜”往他掌心里蹭脸。
  但这个形态不可以往阿谨掌心里蹭脸她还是知道的,于是沈凌为了忍耐用力咬了咬被自己舔干净的冰棍——不,如今是小木棍了。
  薛谨:“沈小姐,请不要咬木棍,这不雅观。”
  沈凌皱皱鼻子,把木棍的末端咬折了。
  她之前突兀抽出手时的动作就是皱鼻子,薛谨仔细观察了一下,判断这是沈凌感到烦躁不耐的表现,便直接伸出手,打算把她嘴里的木棍扯出来。
  不想要和异性进行肢体接触惯着没问题,乱咬不能吃的东西可不是健康的好习惯。
  “沈小姐,这种木棍是不能吃的,我理解你觉得它还有点冰棍的糖味所以要含在嘴里,但请不……”
  沈凌望着伸到自己面前晃悠的手,这只手恰好是之前接她离开娃娃机、让她稳稳坐上去的右手。
  非常、非常好看也非常、非常好玩的手,如今无名指上还带着银环。
  这枚银环不是阿谨送给她的漂亮小宝藏,也没有另一枚上面镶嵌的闪亮亮的白色小石头,沈凌一直觉得它又灰又丑。
  ——但戴在低等鸟类的手上,竟然和她那些宝藏一样好看。
  唔。
  呜呜呜。
  沈凌又想抖耳朵了,为了防止耳朵从头发里蹦出来,她忿忿咬断了嘴里的小木棍,吐掉木渣,生气地把脑袋探过去。
  “你烦死啦!不要再对着我晃爪子了!阿谨烦人!”
  ——下巴垫在他的手掌上蹭了蹭,又侧过脸滚过他的掌心,然后整只埋进去用鼻子在里面嗅嗅,确定薰衣草和雨水的味道与窝里的抱枕被套相同,便再次磨磨他的掌纹,发出满足的“咕噜咕噜”声。
  爽了,虽然咬他羽毛也爽,但果然还是一边被摸脑袋一边蹭手下败鸡的爪爪最爽了。
  薛谨:“……”
  面对这一幕,随着抽搐的神经,他不禁抽搐了一下自己的食指。
  沈凌敏捷地张嘴咬过去,刚吃过冰棍的舌头泛着一点点凉意,却让被舔被咬的受害者直接感到那里的血管仿佛被冰冻了三十天——冻伤导致了奇怪的灼烧感,而这灼烧感却直接从指尖传递到大脑——
  薛先生“唰”地抽出手。
  和之前沈凌“唰”地抽出手如出一辙。
  “沈小姐。”没蹭爽的沈凌鼓着脸抬头看他时,就发现这人眼镜上的白光几乎遮住了一切。
  “请不要再做这种行为了。你会害我去做截肢手术。”
  而且动摇我刚刚下定的决心。
  第15章 第十五只爪爪
  第十五只爪爪
  普通人的生活,应当是平凡而固定的。
  每天早晨六点三十分起床,洗漱,出门买菜,准备早餐,读完晨报,然后给窗边的仙人掌浇水,再次下楼跑圈锻炼,跑步回来后淋浴,接着打开电视看一集《萌宠成长记》……
  普通人薛先生的日常就是如此平凡而固定,他遵循这些行为如同遵循自己的守则。
  故此,即便日常生活在劳碌命的猎魔人时间中占比并不大,薛谨依旧靠着长久坚持这份时间表、在细小零碎的日常生活里、与每天只给自己两小时的电视时间前提下——
  相继补完了八季《孤独的美食家》、八季《权力的游戏》、十二季《生活大爆炸》、三季《萌宠成长记》。
  ……当然,《萌宠成长记》他跳过了所有关于猫科动物的片段,《孤独的美食家》里出现过的所有美食在他闲暇无事时想办法都做了出来,而平静看完《权力的游戏》最终季纯粹出于深渊般的良好自制力,看完后他一个星期没再打开电视机。
  因为薛谨家的电视机是36寸的液晶触摸屏,而他觉得砸电视机发泄被编剧喂屎的心情——这种行为固然很爽,却太烧钱了。
  ——总而言之,虽然好友翻着白眼表示过“你这与其说是普通的生活不如说是退休70岁老爷爷的生活”,薛谨在这份普通生活上的认真是毋庸置疑的。
  在顺利脱单、和一个各方面都可爱到难以置信的美少女结婚后,薛谨做好了调整自己生活表的准备,也有了和对方磨合的觉悟。
  然而……
  【婚后第四个月零三天】
  早晨六点三十分,起床,把四仰八叉躺在自己胸口上的毛茸茸拎开。
  洗漱,出门买菜,准备早餐,读完晨报,给窗边的仙人掌浇水,给仙人掌旁新种的金色风信子换水。
  再次下楼跑圈锻炼,跑步回来后淋浴,在浴室门板上捉住了睡醒后挠门的毛茸茸,把对方拎到茶几上的小黄鱼前,接着打开电视看一集《萌宠成长记》……
  中午十一点整,坐在桌边剥蚕豆的薛先生,默默看向了挂钟。
  ——除了新养一盆风信子、每天固定炸两锅小黄鱼与拎走奇怪黏他的魔物以外,生活竟然没有丝毫不同。
  这是因为这个家里新的女主人没有丝毫影响力吗?
  不。
  这是因为……
  “阿谨阿谨阿谨!过来帮我开门!”
  ……因为新的女主人,她每天深夜都会衣衫不整地前去工作,并于第二天中午活力满满地蹦跶回来。
  薛谨放下手中的蚕豆米,揩揩手,确认那只之前在他旁边打转试图生吃蚕豆的魔物已经离开,便过去开门。
  门外,衣衫不整的女主人兴高采烈地冲他挥手。
  “我回来啦!中午吃什么?蒜香炸蚕豆?香肠炒蚕豆?哦哦,还是小黄鱼蚕豆——”
  “中午吃蚕豆蛋花汤,沈小姐,进门要换拖鞋。”
  女主人肚子上的红痕有点可疑,颈窝处的红痕更加可疑。
  男主人将其尽收眼底,并推推自己瓶底厚的圆眼镜。
  第三天了。
  这是沈凌彻夜未归后中午回来的第三天,而这三天里她肚子和颈窝处的痕迹就没消过。
  沈整整三天都在睡梦中惨遭rua肚皮·醒来后缠着钵钵鸡要吃的·黏着要玩钵钵鸡的手指·结果后颈被拎来拎去·凌:“?怎么啦,阿谨,快吃饭吃饭!”
  “好的,沈小姐。”
  【三十分钟后】
  午餐都是些家常菜,薛谨剥蚕豆时望着挂钟走神了太多次,所以只来得及做了醋溜土豆丝、清蒸鲈鱼、黄瓜拌腐竹、蒜苗炒腊肉与蚕豆蛋花汤。
  “崽,我对你的‘只来得及做这些’感到困惑”——曾来普通薛先生家里蹭饭的萨尔伽如是说。
  嗯,沈凌当然不会吐槽他,她只顾着把喜欢的菜用筷子扒拉进自己碗里,接着因为用筷子不熟练捣烂了一小块鲈鱼肉而眉毛倒竖。
  薛谨:……
  他默默接过沈凌的饭碗,用筷子把鲈鱼最嫩的鱼肚子整块夹了下来,放进沈凌碗里,又推过去。
  沈凌的眉毛不竖了。
  她的眉毛立刻开开心心弯起来,而她本人颤巍巍的筷子又蠢蠢欲动地伸向了汤碗里的蛋花。
  夹。
  没夹起来。
  再夹。
  夹碎了。
  ——眉毛再次竖起。
  对面的薛谨:……
  ……他便只好重新去厨房拿了一只小汤碗,一把小勺子,在她殷切的期盼目光下又为对方盛了一碗蚕豆蛋花汤,把桌上的菜都适量夹进她饭碗里,把小勺子放进汤碗里。
  把这些都重新推到那个眉毛弯弯的姑娘面前,确认沈凌眼里只剩满满的美食后,薛谨才重新捧起自己的饭碗。
  不同于对面的沉浸式进食,薛谨一边用筷子夹菜,一边打开了手机浏览器。
  搜索关键词:无知少女,无敌美貌,新婚四个月。
  ——瞬间跳出来一大堆仙人跳警告,以及“桃子不要吃太多”的奇异言论。
  薛谨……薛谨想了想,又加了几个关键词。
  无知少女,无敌美貌,新婚四个月,出差四个月,彻夜未归,工作。
  ——瞬间跳出来一大堆“深夜哭诉”“舔狗不得好死”“女人的恶毒”……
  意料之中,嗯。
  但是我相信沈凌,所以找找看有没有什么别的特殊情况吧。
  绿……绿……绿……绿……一片绿……大草原……
  薛谨继续往下滑手机,终于,看到了一个题目不绿简介不绿的链接。
  他点进去看了看。
  “当啷。”
  筷子敲碗的声音很响亮,对面的沈凌从满嘴的醋溜土豆丝里回过神来。
  “阿谨,怎么啦?”
  阿谨为什么又要捂住胃?他总是在和我说话时莫名捂住胃,前几天在超市他还在货架前捂住胃。
  这是他的招牌动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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