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节

  薛谨低着头继续收拾地上的杂物,很长时间都没有等来她的回复,只听见了翻书声——半晌后,翻书声戛然而止,地板“吱呀”地响了一声。
  是沈凌一跃而起,从沙发跳到了地上。
  “我看完漫画书啦,阿谨!”
  “好的,沈小姐,那么赶紧去休息洗——”
  “那我去上班啦!阿谨拜拜!”
  薛谨:???
  凌晨三点钟,上班?上什么班?沈凌什么时候找的工作?他怎么不知道?不不不他出差四个月没回来不知道也很正常——但凌晨三点钟上什么班?
  沈凌轻盈地跳到地上后,就“嗒嗒嗒”地跑向玄关,直接穿着身上的大t恤与——薛谨震惊地注意到那件大t恤的下面只有一条短短的灯笼裤,而沈凌整个就穿着睡衣往门外冲——
  “沈小姐,等等,穿成这样不能上——”
  “哎?这样?”
  沈凌回过头,转了一小圈,凌晨三点依旧展现出早晨七点的活力感。
  她活力满满地挥挥手,而只盯着那件短到不能再短的灯笼裤皱眉头的薛谨并未注意到沈凌脸上一闪即逝的心虚——
  “我上班就是穿成这样的!哎呀,阿谨你别管啦,我明天中午就下班回来了!你赶快休息吧——拜拜!”
  “等等,沈小姐,请你把衣服换成别的——”
  刚刚认识两天,新婚四个月的漂亮妻子,猛地跺了一下脚。
  薛谨半伸出去的手臂僵住了。
  “我!等!不!及!了!”她每说一个字就握着拳头跺一下脚,眉毛高高竖起,“我要生气了!我现在就要出去!你四个月没回来,不要一回来就说我!”
  “好歹穿件外套再……”
  “阿谨拜拜!”
  门“嘭”地被合上。
  干脆又果断。
  薛谨:……
  凌晨三点,穿着睡衣,等不及,很不耐烦,坚持跑出去上班,明天中午回来。
  冥冥之中,他感到,自己遭遇了比单身狗更加抑郁的事件。
  “……怎么可能,大概是找到了什么深夜睡衣店的销售兼职吧,因为离家很近又有店服提供就懒得再换衣服了,就是这样,嗯。”
  憨厚老实的普通男人点点头,推推眼镜,继续弯腰收拾地上的残局。
  当他走到沙发旁收拾倒在地上的空杯子时,不禁顿了顿。
  摊在沙发上打开的漫画,是《卡尔文与霍布斯虎》系列,一套讲述小男孩与玩具布老虎的儿童漫画。
  这是薛谨走之前给沈凌买来消遣的书,出于既想让她打发时间又担心她被电脑手机带坏的心理。
  ……这种心理和“妈妈想让幼儿园的女儿健康长大”有多么微妙的重合暂且不论,这本漫画正停在“霍布斯虎欢迎卡尔文放学回家”内容的那页上也暂且不论,问题是……
  “沈凌看漫画的这个角度……不是倒过来的吗?”
  她刚才趴的位置,明明只能看到倒过来的画面?
  薛谨还没想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就听见家门口传来“嘎啦嘎啦嘎啦”的响亮挠门声。
  “……是回来穿外套吗?虽然气温还停留在夏季,但昼夜温差实在……”
  他叹着气走过去开门:“沈小姐,不仅仅是外套,请你好歹换一条长点的裤子——”
  “喵喵喵喵喵喵!”
  门口没有沈凌。
  只有乖乖蹲在门垫上,高高翘起尾巴,毛蓬蓬的一小团。
  而这一小团毛茸茸的生物,眨巴眨巴着它浅葱色的猫瞳,脸上写满了“无辜”二字。
  一只圆头圆脑,腮帮鼓鼓,毛发奶白泛金,品种非常纯正的英短金渐层……不,魔物。
  花掉了薛谨很多钱的魔物。
  “……你怎么又跑到我家来了?”
  而且是凌晨三点钟?
  薛谨并没有屈服于这对圆圆的眼睛,也没有屈服于对方在灯光下泛着浅浅金色的毛毛。
  出差归来的疲惫让他连惊叹的力气都没有了,更何况新婚妻子刚刚还穿着睡衣消失在了奇怪的上班路上。
  “我现在没有兴趣把那只投影放出来陪你玩。”
  “喵!”
  “现在这个时间点是普通人类休息睡觉的时间点。”
  “喵!”
  “好了,就这样,我关门……”
  “喵喵喵喵喵!”
  也许是发现自己的撒娇并没有得到意想中的效果,这只小猫仰起脖子,屈起后腿,一改乖巧蹲在门垫上的姿势,直接朝天伸出两只爪子——
  “喵!”
  这是一个朝着正上方的空气伸出的懒腰,也可以理解为一个颐指气使的求抱抱。
  不过这个动作具体代表什么,薛谨没来得及揣摩——他急忙弯腰伸手,接住了这只因为尾巴翘太高而似乎站不太稳的小猫。
  一反常态的是,对方并没有出现幼崽从高处坠落后的惊吓,而是再次抻开爪子,扒拉了一下薛谨的虎口,便堂而皇之地趴在了他的掌心上。
  嗯,它只比巴掌大一点。
  “喵……喵!”
  小猫的毛肚皮贴着薛谨的手心,两条后腿分别摊开,两个肉垫分别稳稳踩中他两根拢起的手指指腹——对方的前爪继续扒拉着他的虎口,屁股上短短的毛尾巴则在薛谨手腕处拂动。
  来抱我!来玩抱抱!和漫画里一样一边抱抱一边滚在一起!阿谨终于回家啦快来迎接我钻研了四个月的无敌欢迎姿势!抱我抱我抱抱我!
  薛谨无语地和这只在他掌心里不停翘尾巴蹭脑袋的猫对视半晌。
  “我感觉你正出于奇怪的目的很兴奋很快乐……但我现在真的很累。现在是凌晨三点,我整整四个月没合眼,真的要去睡觉了。”
  沈凌:“喵!喵!喵呜呜!”
  欢迎仪式还没有完成——完成欢迎仪式再休息啊!抱我!抱抱!像书里那样的抱抱!
  第11章 第十一只爪爪
  第十一只爪爪
  四个月的时间,可以改变很多事。
  对大多数猎魔人而言,这四个月产生了多么翻天覆地的变化暂且不提——“是我眼花了吗?为什么公会悬赏栏最顶层的那个悬赏令不见了?!是哪个团队完成了这个悬赏?”“到底发生了什么……见鬼,悬赏提交处那边被钉穿的是龙形魔物的尸体吗?不是魔物?是龙?是真的龙?”——且把目光放在平凡、踏实、普通的现实世界。
  【四个月前,薛谨出差的当天,民政局门口】
  沈凌,再次为自己无敌且帅气的机智决断感到赞叹。
  这“无敌且帅气的机智决断”,指的当然是“答应和阿谨玩‘结婚’这种似乎很好玩的东西”,也包括……
  “您说什么?”
  邀请她一起玩“似乎很好玩的东西”的对象扶扶巨厚无比的圆眼镜,甚至用上了敬语:“您刚才说什么,沈小姐?不想去婚纱店,也不想要戒指?”
  沈凌得意地点点头,在民政局出口处兴高采烈地挥起双臂,大有振臂一呼四海皆应的霸气感。
  “——我只要去吃钵钵鸡就可以啦!我想去吃昨晚你带我吃的那种钵钵鸡!我喜欢吃钵钵鸡!虽然小黄鱼是第一位的……但你刚才说结婚之后我想吃多少小黄鱼都可以!所以我们先去吃钵钵鸡庆祝吧!”
  无敌且帅气的高贵祭司如是宣布:“你不是说婚纱和戒指是用来拐骗结婚对象的吗?但你的结婚对象是我,而我是不会被拐骗的——不用再去看那些花里胡哨的东西啦,带我去吃钵钵鸡,阿谨!”
  可惜的是,听到这段气宇轩昂的宣言的,只有一只面无表情的低等鸟类,以及民政局出口处长椅上玩芭比娃娃的小女孩。
  低等鸟类没说话,几乎一片白光的眼镜后什么都看不清。
  而玩娃娃的小女孩疑惑地投来视线,并疑惑地抱紧手中穿着公主裙的芭比。
  沈凌用同样疑惑而单纯的眼神投回去,看看小女孩手中穿着公主裙的芭比。
  半晌后,疑惑的小女孩若有所思抱紧了自己的芭比娃娃,嗒嗒嗒跑走了。
  而低等鸟类,则默默掏出了自己的手机。
  “……你在干嘛,阿谨?”
  “百度一下和脑部残障儿童结婚是否犯法。”
  以及我是不是做了什么应该去监狱蹲到四千八百年的恶劣诈骗行为。
  ——事实证明,除了“偶尔会做出脑部残障才会做出的决定”外,沈凌并不会符合任何关于脑部残障的判断,也拥有一个成年合法的年龄(对此,沈凌宣称自己‘我可是比一个世纪的低等生物的年龄都大,我是你的长辈哦阿谨’),薛谨不需要为此担负刑事责任。
  那么,既然他不需要为此去警察局自首,就要把精力放在另一件事上。
  譬如,强烈表达过“挑你喜欢的就好”“请你务必挑选一件”“我不想因为负疚感去蹲监狱”后,再使劲全身解数把一个女孩拽进婚纱店。
  ……在遇见沈凌之前,薛谨从未认识到,把雌性领进婚纱店是这么一件困难重重的事情。
  拼尽全力撒开步子往外跑的雌性:“我!要!吃!钵!钵!鸡!带我去吃钵钵鸡!”
  拉着她的毛衣后领往里拖的雄性:“求你了,沈小姐,挑一件,就挑一件……”
  “钵钵鸡!钵钵鸡!钵!钵!鸡!我要吃——”
  “……挑完婚纱就带你去吃串串香好吗?是和钵钵鸡不相上下的美味!”
  沈凌:唔。
  雌性终于停止了扑腾,而一直站在门口围观的婚纱店服务员叹为观止。
  他们花费了半天的时间在婚纱店里,其中有三分之一的时间是薛谨试图用儿童能够理解的方式来向对方阐述“就算婚纱只需要穿一次,但在婚礼上不穿婚纱的女人会遭到社交网络的暗地歧视”“不,就算你没有社交网络,一件婚纱也是每个女孩婚礼时应得的东西”“不,婚礼绝不可以用一顿钵钵鸡来代替,沈小姐,请你明白,婚礼是一种仪式”……等等道理。
  等到沈凌终于停止发表“这种不能放在嘴里磨牙的白色垃圾袋我才不喜欢呢,我还是喜欢我的白色漂亮小棒棒”等奇异言论,不情不愿地用手指指了几件衣服,表示自己会考虑再来试穿后,薛谨松了口气,付了订金,又把一脸不高兴的脑部残障儿童拉去了看戒指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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