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

  沈离从来没有写过字,所以字写的并不好看。但他写的很快,几乎毫无错误。
  郑伯惊讶道:“小公子天资异于常人,竟然有过目不忘的本事!”
  傅宝仪松了口气。她还担心她资历不够,教不好他,没成想沈离这样聪慧。宝仪笑道:“正是如此,我也未曾想到。郑伯,我建议您找一个名声高的夫子来,系统的教授离儿读书写字。假以时日,他必成大器。”
  郑伯激动的抹了抹眼睛,总是没有辜负他父亲的心愿。他忙点头:“姑娘说的是,我这就请示侯爷。”
  沈离安安静静的趴着,写他七扭八拗的字。
  沈渊庭前几日外出领兵,收到来信后也是意外,立即回信,可以寻个声望高的夫子来教授。他立即处理了战事,以最快的速度平息动乱。
  回去路上,林与这厮一脸八卦:“之前从未见你回去这么着急,这次是为何?”
  沈渊庭:“没什么。”
  林与双手交抱:“你当我是傻子?诶,我可听说你府上来了个女先生,是傅家的女儿。听闻她生的一张玉面,弱柳扶风,是个不可多得的美人儿。你说,你是不是为了她!”
  沈渊庭觉得林与不可理喻,没有搭理他。
  林与与他懒散勾肩搭背:“难不成被我说中了?等我去了,你请我在府上喝酒。我倒是要瞧一瞧,那女子生的有多美。”
  打道回府,城门上的小厮盯了半响,才喊:“开城门!侯爷归!”
  先进宫面圣。皇帝满面笑容:“爱卿,这一路,甚是辛苦。”
  一屋子大臣,拍马屁的拍马屁,恭贺的恭贺。
  沈渊庭双手交抱:“此乃微臣之责。”
  等结束,已是月朗星稀。沈渊庭快马加鞭回府,跳下马去:“管家,你说的可是真的?”
  “千真万确。”郑伯激动道:“小公子的确有过目不忘的本事,女先生给他看了好几本书,的确一字不落的默写出来了。”
  沈渊庭本想马上见沈离,却在门前停了停脚步。
  他是离儿的表叔。离儿的父亲为了救他,战死沙场。
  他以表叔的名义,照顾了他五年。离儿却连话都不会说。
  而傅宝仪来了府里教导,离儿不仅听话,竟然还被发现有过目不忘的本事。
  两相对比,沈渊庭的心头,涌上一股淡淡的失落之感。
  这种失落之感,让他不得不停下脚步。
  郑伯催促道:“侯爷,去看看小公子罢,好歹也夸一夸他。”
  沈渊庭脚步缓慢:“不急。”
  最终,他还是去了。书府,那女子站在一旁,俯身指点离儿写字,一头乌黑的长发低垂,披在肩上。
  沈离看见沈渊庭,立即放下笔,蹦蹦跳跳到他身边。
  沈渊庭能看出来,沈离心里是高兴的。他好像与世界开了个闸门,把那道密不透风的墙砸了个洞。
  沈渊庭高高的把沈离举上去:“离儿长大了,比表叔还厉害。”
  傅宝仪心中也有了些许成就感,就像是亲眼看见自己的徒弟长大成人,考进状元。虽然她并没有正式教过他几日。
  她胸口蕴酿着一股浓浓的热气,微笑着看着叔侄二人。
  就在这时,沈渊庭的视线,淡淡朝她看过来。
  两个人都笑着,四目相对。
  傅宝仪触了电似的,立即扭开头。天啊,她竟然和沈渊庭笑着对视,这种画面能多尴尬就有多尴尬。
  沈渊庭不着痕迹的收回目光。
  他把沈离高高的举过头顶,晃了晃,大步离开:“今天离儿跟我睡。”
  “是,侯爷。”
  郑伯笑眯眯的走过来,替傅宝仪收拾好桌子与散落的书本。他感慨道:“姑娘真是小公子的福星。姑娘一来,小公子就不哭不闹了,还有了身过目不忘的本事。”
  “原和我没什么关系的,是离儿天资聪慧。”傅宝仪谦逊道,有些恋恋不舍的瞧了眼书架上的《朱貢议事》,跟着郑伯离开。
  第二天是立春。天气逐渐暖和起来,树枝有新发的芽。
  傅宝仪很高兴,因为摄政王发话,可以请家里的姊妹过来陪她。柒儿的马车已经到了。
  傅宝柒一见宝仪,立即跑过来抱了个满怀,一把鼻涕一把泪的:“阿姐!我好想你,你都好久没有回家去了。”
  “阿姐也想柒儿。莫哭。”宝仪揉着宝柒的脑袋,眉眼低垂,堪堪忍泪。
  “你在府上住一段时日。”傅宝仪拉着妹妹的小手,叮嘱:“在王府不要乱跑,和家里无忧无虑时不同。你可晓得?”
  “知道啦,母亲已经说过了。”宝柒打量着周围,小声说:“这里真大。能盖过十个我家了。”
  宝柒想了想,又偷偷问:“阿姐,那个小乞丐,真的是当今皇上的表侄儿吗?那我是不是不能叫他小乞丐了。”
  “不叫小乞丐,叫小公子。”宝仪细心叮嘱,“他身份尊贵,和我们这些普通人不同。你要好好待他。”
  宝柒心里闷闷不乐。怎么就把皇上的表侄儿捡到自己家里去了?本来还以为她捡了个玩伴。这下子,捡了还不如不捡。
  她一张小脸哭丧着,把诺大的王府认清了,一边走一边踢着路上的石头子。
  晚膳前,夕阳染红了半边天,宝柒觉得无聊,跑出去玩。
  摄政王府可真大,树多,鱼也多。绿池中的一尾尾红黄锦鲤,翻滚扑腾着,掀起阵阵涟漪,一圈一圈的回荡到池子边。美若天仙的美貌婢子穿红色衣衫,排列两侧,对宝柒施以微笑。
  傅宝柒被迷的晕晕乎乎的。她真不想走了!她蹦哒着短胳膊短腿儿,从一个殿跑到另一个殿,通过曲径通幽的回廊,到了八角亭。侍卫和仆人都知道,这是府上贵客的亲信,没有拦她的。
  跑着跑着,傅宝柒自觉无聊,慢慢停下来,随手揪了个狗尾巴草,一晃一荡。这时候,她有了新发现,八角亭后的芭蕉旁边,竟然吊着两个秋千。她最喜欢玩秋千了!
  傅宝柒两眼放光,把狗尾巴草一扔。
  可惜秋千太高,她腿短,上不去。
  宝柒郁闷的叹了口气,支着下巴坐在地上,也不怕染脏了她干净的衣裙。忽然,额头一痛,一颗小石子落下来,打在她的额头上。傅宝柒诶呦一声,愤怒的捂着脑袋回头:“谁打我?”
  高高的假石山上,坐着个眉眼如画的小公子。宝蓝色的衣袍,额头一点白玉抹额,乌黑的眼睛,正倨傲的瞧着她。
  “小乞……”宝柒脑子转的很快,她改口:“小公子!您怎么在那上面?你不害怕吗?”
  沈离不说话,又拿着块小石头,扔了下宝柒身旁的一块石头。
  宝柒的大眼睛眨了眨:“你的意思是,让我垫着这块石头玩秋千?”
  对呀,她怎么没想到呢。
  宝柒爬起来,抹了抹额头的汗,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石块搬到秋千下。还差一点点高度。她四处找来找去,又找到了一块,两块石头叠加在一起就能上去了。
  宝柒感激的笑了:“您真聪明。”
  她兴高采烈的爬上去,屁股还没挨到秋千板子,却一个不小心,身形不稳,四仰八叉的倒在地上。
  扫地的婆子认识宝柒,正奇怪,怎么这小小姐儿跑到这里来了?还在地上哇哇大哭。婆子连忙放下扫帚,去搀扶她。这时候,她听见了两个字。
  婆子扭头一看,小公子高高坐着。
  婆子一愣。
  府里的仆人都听见婆子用一种惊讶,欣喜,难以置信的嗓音大喊:“小公子会说话了!小公子会说话了!”
  仆人面面相觑,先是难以置信,后又扔下手里的东西,跑过去。
  只见沈离坐在假山顶上,居高临下瞥着在底下趴着大哭的宝柒,说了声:“笨蛋。”
  真是极其响亮,清楚,字正腔圆的两个字。
  第13章 她无所谓
  这是沈离自出生以来,说的第一句话。尽管只有两字,可整个摄政王府都陷入了一种类似与过年一般的喜庆当中。每个人都是高兴的,用稀奇的目光,打量着会说话的小公子。
  傅宝仪明白,其实沈离早就看着人说话,也学会了。但他不想说,或者说懒得说,他比平常人聪明太多。
  只有宝柒一个人不高兴。她沮丧着眉眼,看着这一群眉开眼笑的大人。难道她被骂了“笨蛋”,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么?她忿忿抬头,看向在人群里,众星拱月的小乞丐。
  郑伯提出建议:“看来二小姐也是贵人。不如这样,请朝中有名的夫子来教授,请二小姐与小公子一同读书,这样,看看小公子还会不会开口说话。姑娘您看如何?”
  沈离板着脸,瞧着哭成狸花猫的傅宝柒。
  两个人都年纪小,做个陪伴也不是不行。再说,朝中来的夫子是别人请都请不起的老师,对宝柒也好。傅宝仪蹲下身子,和宝柒说:“柒儿,你愿意留在府上,和小公子做个伴么?”
  “我不愿意!我不要!他一点都不可爱!”傅宝柒捂住耳朵,泪像珍珠一样滚落下来:“他说我是笨蛋!我才不要理他呢。”
  “这……”仆人面面相觑。
  郑伯笑着:“姑娘,此事不急,需从长计议。也不用问的太紧。”
  沈离盯了宝柒一会儿,才扭头。
  傅宝仪安慰她:“好好好,不留不留。一切都要听你的心意。走,和阿姐去用膳,柒儿饿了吗?”
  傅宝柒委屈的擦了擦眼泪,摸了摸早就咕噜叫唤的肚子。宝仪起身,一手牵着沈离,一手牵着宝柒,回到昭纯殿。
  傅宝柒的视线很快被桌子上一堆佳肴珍馐吸引了,她不再哭哭啼啼,拿起筷子,化悲愤为食欲,大吃大喝。不一会儿,有人扯她的袖子,原来是沈离,拿着蜂蜜糖糕递给她。他面无表情:“给。”
  傅宝柒哼一声,扭头。
  沈离把那碟蜂蜜糖糕放到她手边。乌沉沉的眼睛好像在说,我不是故意说你笨蛋的。你吃糖糕消消气儿,不要生我的气了。
  傅宝柒故作高傲的点了点头,不情不愿尝一口糕点,眼睛噌的亮了。
  这绝对是她吃过最好吃的糖糕。
  要是在王府和小乞丐一起读书,她岂不是日日都可以吃到这样的糕点!
  不到三秒,傅宝柒这个小鬼灵精就改了心意。她郑重其事的告诉宝仪:“阿姐!府上挺好,我愿意留在这儿!”
  傅宝仪早就把妹妹的一肚子馋虫给看透了。她托郑伯与沈渊庭商议这件事。
  郑伯是明白人,只是作了个揖:“此事还是姑娘亲自和侯爷说为妙。”
  傅宝仪有些犹豫。
  郑伯又道:“侯爷外冷内热,是个通情理的人,不会拒绝姑娘的提议。姑娘无需多虑,就去罢。”
  晚膳前,宝仪经由郑伯引荐,第一次到了沈渊庭起居办公的地方——重华殿。
  郑伯打开书房大门,请宝仪进去:“侯爷已经在来的路上了,姑娘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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