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八章风卷残云

  于胜家的在想,她得先说服二妮子应下大事才是正经,所以,自己还是先别勉强她收礼物了吧。万一她不愿意跟于彬,自己在这里巴巴的送她东西,还不得赔个底朝天。
  “二妮子,还说回刚才的话题,你可不能傻乎乎的回你娘家去,不然依着你娘那个脾气,哪里会给你好果子吃!甚至你去到旁人家躲着更不是长久之计,只要你娘一句话,谁又能敢收留你呢?”于胜家的一定要从这里作为入切点。
  “二妮子不是要去旁人家躲着,她要去大户人家做工呢!”里长也是知道于胜家的心里那些小九九的,于是他翻了翻眼皮,不悦的替着林彩妮说道。
  “我说里长大人,您老这话更是只顾眼前了,难道二妮子能在有钱人家做到老么?甚至,就因为她要去做事,她就更得为她的以后打算打算了,时间不等人,岁月催人老,一个女人待到人老珠黄,能去哪里找个伴儿?就得趁着年轻赶紧找!”于胜家的并不会因着里长做了几天一村之长就畏惧了他,都是在一个村子,谁还会把谁吃了不成?
  里长摇摇头,既然于胜家的这样执着,要么,他就给当个和事佬吧。毕竟于彬和林二妮的确是挺般配的,林二妮不能生养,于彬那里都已经有了三个小子了,也不需要再找个能生养的女人。
  只要林二妮日后和于彬好好过日子,好好抚养于彬的仨小子,这仨小子必须得孝敬林二妮,为她养老送终,这是为人子嗣必须遵循的孝道。
  那样,林二妮也算是掉进了福堆里去了。还有过不好的日子?
  权衡再三,里长决定了,他要帮忙劝一劝林二妮,指不定二妮子被说通了,他这老头子也能跟着喝上一杯喜酒。
  于是乎,里长瞥一眼正在那里手足无措的于彬,再对上于胜家的那双鼠目,悠悠地道:“要说起……你家于彬么,长得也真是不赖。不过……倘使二妮子能配了你家于彬,你真能保证让二妮子过上好日子?”
  “哎哟里长大人唉,您老就是我的亲爹!”于胜家的这才眉开眼笑起来,她就差给里长跪下磕头了,果然这当官的就是脑袋灵光,只这么寥寥几句,就把话送到人的心坎里了。
  “甭在这里给我戴高帽,你就给句痛快话,你能不让二妮子受委屈?能把她当自个儿亲闺女看待?”里长站了起来,用那眼高四海的眸光睨着于胜家的,斩钉截铁地道。
  “我当然能,我在这儿就立下军令状,倘使我日后让二妮子受了委屈,便任打认罚,绝不后悔!”于胜家的赶紧指天发誓起来。
  “这事,让我好好问问二妮子,成不成都会给个痛快话。你跟于彬也不要赖在这里了,二妮子脸皮薄着呢,你总不会是想让她当众答应吧?”里长老气横秋的挥了挥手,示意于胜家的赶紧滚走。
  “哦,好,好,我这就走,一切就靠着里长大人了。”于胜家的想了想,的确是这么个理,看来她是要回家为里长准备谢礼去了。
  于胜家的拉着她家儿子走了人,林彩妮的耳根子总算是清闲了。
  里长也不来问林彩妮的心思,他老人家做事一向有主见有分寸。他想着,一会儿先喝酒吃饭,等到酒过三巡,二妮子心情好了,他再劝一劝二妮子,跟了于彬,好好过日子。日后啊,让张铁生瞪大狗眼好好看看,他不知道珍惜二妮子,有人知道珍惜。
  里长孙媳妇蔡氏已经开始上菜了,里长便招呼着入席的张家族长和其他各姓的族长以及自家老婆子吃饭,要说这女人,本没有上桌的习惯。可是二妮子是女流之辈,尽陪着一大群男人吃饭实在是不雅,于是,里长便贴心的让了他家老婆子陪酒。
  加之老婆子也是个有了功劳的,如今让里长家里头儿孙满了堂,母凭子贵,里长自然是敬重他家老婆子的。
  林彩妮也不多说话,她自从来到了这里,就没有吃过几顿饱饭,今天,她得猛吃猛喝一通。
  可是想起这吃不饱饭的事来,林彩妮却又突然想起了一个人。
  这个人是她的寡居邻居崔大娘。虽说林彩妮在崔大娘家里住着的时候,也并没有白住,她让马成免费送给了崔大娘两个衣箱,确切的说,崔大娘可真是赚大发了。
  但即便如此,崔大娘的好心眼和孤苦无依也还是牵动着林彩妮的心。崔大娘的几个女儿回家太少,老人上了年纪,腿脚不灵便,平时混上口饱饭都不容易。但崔大娘当时,还是收留了林彩妮,不论她是存着什么心思,反正她给过林彩妮不少的温暖。
  而且,在陈莫跑到她家里蹭饭吃的时候,她又是极尽所能的拿出自家的饭食来招待。冲这一点,林彩妮就不想计较崔大娘的缺点,而只想着多多帮衬她一下。
  都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林彩妮这人则是即将离开这个千寻村,其心便从愤青状态转化到了依依难舍的状态。也或许,这是本尊林二妮留下的那隐约的思想和记忆在作怪。
  此刻,林彩妮跟里长说了说,让里长找人包上一些酒菜,给崔大娘送去了。
  崔大娘听说是林二妮回了一趟家,然后遣人来给她送这么多的吃食来,自然是感动的无与伦比。崔大娘自己的几个女儿可都没有这么孝顺的。然后,崔大娘在家里对着老祖宗的灵位念叨着,让老祖宗保佑林二妮这个好孩子长命百岁。
  在这个古代,酒席桌上的座位排第极其讲究。里长本想让林彩妮坐那首位,在坐的全是长辈,林彩妮哪里敢僭越,愣是在下首坐了。
  其实林彩妮根本就不懂什么上座和下首的区别,她只知道,她如今就跟那饿死鬼投胎的似的,只要有了吃的,让她去厨房里吃饭都无妨。
  这个时代的酒格外香甜,入口清怡。而这场宴席虽说不十分丰盛,但对着农人来说,已经算得上美味佳肴了。
  特别是那奶油气十足的小羊头,汤汁浓郁可口,肉鲜味美,松软好吃,林彩妮看着吃着,巴不得连骨头也一起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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