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彩 第120节

  “冒昧的问一句,仲泽兄这腿可是天生如此?”沈彻这明显是睁眼说瞎话了,纪家几个兄妹的事情他是了解过的,也知道纪泽是因为纪澄才伤了腿的。
  纪泽摇了摇头,没想到沈彻居然知道他的字,只是他平日里最烦别人提他的腿伤,但因为发问的是沈彻,他却不得不忍耐,“不是,前几年伤着的了,没什么要紧的,不提也罢。”
  沈彻却像看不懂人脸色一般继续追问道:“那是伤了几年了?”
  纪泽道:“有个四、五年了吧,我都习惯了。”
  “四、五年啊?那还算好,若是有个八、九年的那就难说了,我有个朋友于正骨、接骨一道很有些造诣,你这伤他或许可以试试。”沈彻道。
  按说纪泽听了这话本该十分激动,可他心里却犯了嘀咕,沈彻问这么多,明显就是为了说出后头的话来。只是他们纪家是什么人,哪里能当得起沈彻这样的世子爷上赶着来卖人情。这天上可没有白吃的午餐,纪泽心里泛起了警觉。
  沈彻哪里能看不出纪泽的想法,笑道:“我是见你走路十分辛苦所以才多问了两句。只是我那朋友虽然医术高超,却是四海为家,我如今也不知道他在哪里,等我得了信儿,便告诉仲泽兄一声。”
  “多谢多谢。”纪泽作揖道。
  “我们两家都是亲戚,仲泽兄不必见外。”沈彻道。
  等沈彻走远之后,纪泽都还沉静在思量之中,他想不出沈彻有害他的理由,所以这自然是在帮他了。若真是如此,纪泽想,那这位齐国公世子爷还真是急侠好义,难怪齐国公府能屹立经年不倒了。
  其实沈彻在纪泽面前完全可以提纪澄的,却又顾忌纪澄的名声,怕纪泽想多了,毕竟纪澄还要守孝三年,这当口同自己这样声名狼藉的浪荡子扯上关系,对纪澄可未必是好事。
  沈彻在晋地并没待多少时日,他本就是要事缠身,近日更是得了喆利的消息,所以不能不走。
  纪澄听得沈彻要走的消息不由松了口气,这些时日她的神经一直紧绷着的,生怕沈彻耍什么幺蛾子。
  只是猜想着沈彻,纪澄就在门口瞥见了沈彻的身影,他直直走过来,纪澄只能借着低头烧纸钱的动作回避他。
  第171章 初心在
  沈彻在纪澄面前蹲下,“我今日得离开,这个给你。”
  纪澄看着沈彻手里的木头盒子并不伸手,“这是什么?”
  沈彻揭开那盒子,里面放着两个冰盒,其中一个稍大的冰盒里盛着绿色药膏,散发出很好闻的清香味,另一个较小的冰盒里是一叠鲜嫩的草药叶子。
  “给你敷眼睛用的,你哭得太多了会害眼病,把药膏抹在叶子上,每天早晚敷一次,清眼明目。”沈彻道。
  纪澄这几日眼睛的确有刺疼的现象,红血丝就没退过,她是知道沈彻的医术的,只是没想到他居然还会管她害不害眼病。
  纪澄接过药膏,轻声道了谢。
  “还有这个草药包,每天让你的丫头熏热放到膝盖上热敷,我看你这些时日走路都变形了,膝盖上的老毛病又犯了,还添了新症状。”沈彻道,顺便递给纪澄一个药方,“等你娘亲下藏之后,用这个方子调理一下身子骨。”
  如此婆妈,难道将她当成“沈荨”了?纪澄一一道谢,送沈彻出门时,免不了道:“你一路珍重。”
  沈彻笑了笑,“没想到还能在你嘴里听见这句话。”
  云娘的死仿佛一下子就斩断了纪澄和沈彻之间的恩怨,往事已经悔无可悔,曾经汲汲营营的东西,在生死之前显得是那样苍白,叫纪澄连恨沈彻的力气都没有了。
  停灵四十九天之后,在阴阳看的吉时吉日里,终于还是要送云娘上山了。只是纪澄以为沈彻上次走后必然是不会再出现了,却没想到在安葬云娘的前一日他又到了晋北,还一路陪着将云娘的棺木一直送上山。
  这样可客人少之又少,何况对方还是齐国公府的世子爷。下头议论的人可就多了。不过外头人都只当是纪兰的面子,想着她这个沈家三夫人面子可真大,娘家嫂嫂去了,国公府的世子爷居然一路陪着过来吊唁,还一直住到将云娘送上山去。
  沈彻自然并非一直住在纪家,可人云亦云,以谣传谣,到最后就成了沈彻一直住在纪家了。
  不过不可否认,沈彻本已离开却在云娘下葬的时候又到晋北,这的确令人侧目,连纪青都有些嘀咕沈彻的动机了。
  但沈彻这次没待两日,临走前也没和纪澄说得上话,只匆匆让南桂送了东西来给纪澄,是新制的敷眼睛的药膏,还有敷膝盖的药包。
  “姑娘,我就住在南大街钟楼巷里的第三间,你若是有事或者想传话,就叫人去那里找我。”南桂道。
  纪澄点了点头,她知道沈彻不可能就这么放过纪家,但能让南桂不再跟着自己,总算是可以喘口气儿了。
  云娘一下葬,纪澄果然应了前言要去墓前结庐,家里人苦劝不止,她也不听。那是纪家的老坟所在,整片山埋的都是纪家的祖先,有专人守山,纪澄的安危倒也不那么让人担心。
  凌子云替纪澄将木屋的最后一块板子钉好之后,从屋顶跳下来道:“澄妹妹,后头的时日我可能不能来看你了。”
  纪澄点点头,忽然想起一桩事来,这些时日她脑子里昏昏沉沉的,都没顾得上问,“你是要去哪儿么?”
  凌子云点了点头,“我要去西北走一走。”
  果然如此!纪澄还在纳闷儿,沈彻当初说梅长和荐举了凌子云往西北做事儿,可他不是一直留在晋北的么?
  “本来早就该去的了。”凌子云道,只是他听说云娘摔倒昏迷的事儿,有些不放心,就拖了些时日,哪知道云娘就去了,他更加不能走了。
  纪澄面色惨白地看着凌子云的眼睛道:“别去。”
  凌子云轻轻拉了拉纪澄的手,“我也舍不下你,你等我回来,等我挣个一官半职一定回来娶你。叫人再也不敢欺负你。”
  纪澄听得云里雾里,她以为真如沈彻所说,他是以自己为要挟来让凌子云妥协的,但现在听起来似乎并不是。
  “为什么要去西北呢?”纪澄问。
  凌子云道:“如今西域那边有咱们在里头搅浑水,想来是翻不起大浪。我也是被你提醒的,这既能利国利民又能赚钱的事儿,咱们应该多做。西北那边眼见着不太平,我有个兄弟在那里的军营里有些背景,让我去当粮草官,若是打起仗来,这粮草官的作用可就大了。你听过萧何吧,就是刘邦的宰相,他就是个管粮草的,我想着咱们本就是经营这些的,很容易上手,将来若真能立功,指不定还能给你赚个诰命回来。阿澄,你别再去京师了好不好?”
  对凌子云来说,西北就是他大展手脚的地方,纪澄虽然屡屡提及危险二字,他却是大手一挥,“这世上的功业哪有太太平平取来的?只要能封妻荫子,大丈夫何惧危险。”凌子云不知是被谁洗脑了,洗得如此彻底,任纪澄怎么劝说,他都听不进去。
  纪澄叹息一声,也不再说话,免得惹他嫌了。凌子云为何一心想建功立业,纪澄是明白的,所以也不能阻止他。说句实话,在沈彻手下,凌子云想封妻荫子未必就不行,他能驾驭整个靖世军,必然有他的赏罚手段,只要凌子云做得好,自然有出头之日。
  可前提是,他们不能违逆了沈彻的心思。纪澄也希望凌子云能封妻荫子,哪怕那个妻子不是自己也好。
  凌子云一走,纪澄的生活就仿佛沉入了死水一般。她父亲病一好,就逐渐收回了纪澄手里的权利,只叫她安心守孝,纪澄知道她在向姨娘这件事上叫她父亲很是不喜,本不开解开那层遮掩丑陋的纸的,可她忍不了,那是她的娘亲。
  纪澄在山上住着,每过半月有仆人来送衣食,纪渊和范增丽偶尔也来看看,只她父亲一次都没来过。
  纪泽也不见踪影,从安葬了她母亲之后,纪澄再次见到她二哥已经是将近一年之后了。
  “二哥。”纪澄简直不敢相信那个快步在山间走着的人会是纪泽,“你的腿?”
  纪泽朝纪澄张开怀抱道:“全都好了。”
  纪澄含着泪扑入纪泽的怀里,“好了就好,好了就好。”
  原来纪泽这一年没出现,正是去找神医治腿去了。“若不是二公子替我四处打听神医的下落,我根本就找不到他。真乃神医也,他把我的腿重新折断,又重新续骨,也不知道他给我上了什么药,竟然就好了,再也不跛了,虽说每逢刮风下雨还是会疼,可比以前已经是大好了。”纪泽的言谈间无一不带着对沈彻的感激,以及对神医的信服。
  纪澄听见纪泽提及沈彻时,直觉地拧了拧眉,说真的她不愿意欠沈彻任何的人情,却又不能不衷心地感激他帮了纪泽。
  说来也奇怪,沈彻自打离开晋北后就再无音讯,连南桂都不曾再出现过,若非纪泽提起沈彻,纪澄几乎以为沈彻已经放过自己了。本来也是,一个人的新鲜感又能持续多久呢?久了就淡了,好比沈彻对方璇一般。
  纪澄心里挂记着私械的事儿,她父亲并不知道背后的人是沈彻,而她现在早已被架空,也不知道那些事是如何继续的,所以她忍不住向纪泽打听了一下。
  结果事情似乎出乎纪澄的意料,却又在她的预料之中。沈彻找了更好的取代她的人——纪泽。
  纪泽一心感念沈彻,而那私械的生意明面上又是为了中原之利,暗里还可以牟利,这天下还有比这更一箭双雕的事情么?纪泽干得可比纪澄用心多了,且他是男子,很多事都更方便出面。
  纪澄闻言只能一笑了之。
  守孝的日子漫长而清净,之后的两年纪澄再没得过沈彻的消息,她每日只在墓前静修,当初她从南桂那儿学来的吐纳之法,纪澄又重新捡了起来,这功法修炼久了只觉对身体十分有益,舞剑时都觉得轻盈自如了许多。
  日子清净如流水,二十七个月于此时的纪澄而言简直是一晃眼就过了。没想到从小也算锦衣玉食的纪大姑娘过了几年粗茶淡饭的日子竟也习惯上了,她还没想下山,范增丽就已经往山上来了好几遭了。
  言谈间多是替纪澄操心,毕竟纪澄已经十九岁了,这时候还没成亲都已经算是老姑娘了,何况她连定亲都还没有。这般年纪想再在京师找一门贵亲怕是不能了,所以范增丽替纪澄在晋北相看了几家,催着她赶紧回府。
  纪澄道:“这里日子清净,我都习惯了,嫂嫂这样着急催我出嫁,是怕我吃穷了纪家不成?”
  “哪儿的话呀?”范增丽道:“姑娘若是看不中那几家,咱们慢慢挑就是了,以你的品貌难道还能愁嫁?再说了这马上就要过年了,这两年多姑娘都没回过府,老爷不知道多惦记你呢,只是他身体不好,爬不动山,不然早就亲自来请你回去了。你二哥翻了年也要成亲了,姑娘难道连这样的喜事也不在意?”
  纪澄心想,范增丽历练了两年多倒是比以前会说话了不少,纪泽要成亲,纪澄当然不能不回去。
  而意外之喜是,翻了年凌子云居然从西北回了晋北。她二人本是青梅竹马,如今一个未娶,一个未嫁正是合适,真叫是天注定的一对,兜兜转转这许多年,还能不改初心。
  第172章 月如梭
  只是纪家从来就没想过要将纪澄许配给凌子云。两家皆是商户,又互为竞争,纪澄这般能干,真叫她嫁过去,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将来凌家必定压过纪家。
  所以只有给纪澄攀一门高亲方为上策,要不然三年前纪青也不会极力支持纪澄前往京师了。
  眼瞧着纪澄服孝满了可以说亲,这凌子云回来的事儿足以叫纪青警惕上心,每回凌子云上门来做客,纪青都以男女授受不亲为由不许二人见面。
  于是纪澄和凌子云这对小鸳鸯只能借由丫头传话,好容易约在了晋北一处香火一般景色却十分不错的法弘寺见面。
  纪澄穿了袭冰蓝泥银裙,这冰蓝泥银裙美而飘逸,于春、秋之日穿十分合宜,但隆冬之际却太单薄了。纪澄这几年虽然吃得清淡,可因为常日里舞剑作乐,又兼且长修吐纳之法,这大冬日里也不怕冷,薄裙之外只裹了灰狐皮的斗篷。
  凌子云远远地就看见了站在寺里放生池前的纪澄,两年多不见,她似乎又长高了许多,不比两年前的小姑娘身段,现如今真是长开了,身段高挑窈窕,冬日里别人穿衣裳都显得臃肿,唯独她仿佛一竿翠竹摇曳。
  只是看着凌子云就有些红脸,女儿家长开了,那身段的弧度就显出来了,纪澄又是侧对着他,越发显得身段婀娜,比之那军营里迎送的红姑来说不知好看了多少倍。
  这男人比较女人,可不管身份的,只拿你好看不好看,丰满不丰满做比。那些红姑媚则媚矣,胸脯大得仿佛小猪头,但浑身的肉软得几乎糜烂,毫无嚼劲,不过是打发那多余精力的玩意而已,凌子云不过去过一次,就再不肯光顾了。
  而纪澄在凌子云眼里,却是柔韧翠竹,微微压下去就能强韧反弹,那纤细的腰和修长的腿,比萦绕在他梦里的还要来得动人心魄。
  凌子云这几年也算是历练开了,那军营里虽说纪律严明,可大伙儿都是刀口上舔生活的人,放纵时比寻常人也就更为放纵,凌子云为了打好关系,没少应酬那些个军爷,难免也沾染了一些习气。可他心里一直藏着纪澄,所以向来是醉而不迷。
  只是男子变成男人之后,看女人的眼光未免就有了些许区别,而庆幸的是无论是男子时,还是男人时,凌子云看见纪澄时,都觉得她是这天下最美好的女子。
  “阿澄。”凌子云走到纪澄身边不远处叫道。
  纪澄也已经看见凌子云了,他本就是魁梧汉子,如今大概是塞外的牛羊吃多了,显得越发魁梧黝黑。这两个毫不相搭的人站在一起本该觉得不配,哪知一个俊黑,一个娇白,却是分外的相契。
  “子云哥哥。”纪澄还是习惯以幼年的称呼叫凌子云,而凌子云却不再称她小白兔了,即使要叫,估计也得重新取个大白兔的昵称。
  两个人许久不见都有些生疏了,因别后自有一番际遇诉说,说上两句话之后便又找回了昔日相处的情形。
  纪澄才知道这两年中原同西突厥屡有大战,那西突厥不知从哪里突起一股势力,整个部落的人能征善战,简直人人都是战神一般,骁勇无比,本只几百人,以战养战,到后来竟然集了上万人马。
  中原富庶,又久未经战,突然被西突厥袭关,连连败退,人口、粮食被抢无数。
  这等情形下,正是男儿建功立业之机,凌子云因为为人豪爽仗义,很快就在西北扎下根,最后还混成了宁威将军的遣粮官。
  只是那宁威将军虽勇猛,却少了些头脑,最后被西突厥的洛萨一刀斩于马下,大秦大败。朝廷想调忠毅伯沈秀往西北,却又怕西域乘机东出,最后启用沈御为征北大将军,这才稍微抑制了一点西突厥的气焰。
  说起来那沈御真是用兵如神,似乎每每都能料敌先机,屡战屡胜,打得西突厥连连败退。
  而凌子云却也不知自己是得了什么缘法,竟然得征西大将军的粮草官找上门,说是很看重他的能力,于是在沈御的帐下讨了个差事,这回回晋北也是为了征北大军筹措粮草以备决战的。
  纪澄听完凌子云的话,心想沈御本就了得,再加上背后还有沈彻经营,自然是能料敌先机,不过她本还奇怪怎么沈彻这几年一点儿音讯也无,现在想来必是也暗中去了西北。
  “阿澄,其实我这次回来也是为了我的私心,我算着你该出孝了,我怕你爹给你定了别的人,所以才禀了上峰,特地往晋北来筹措粮草。”凌子云红着脸道:“你可明白我的心?”凌子云一把捉住纪澄的手。
  “你莫要再去京师了,你都不知道你去的那一年多我是怎么过来的,可是我当时没出息,所以也不敢去找你,我知道你的心结。可是现在我再也不会让你被人欺负了,你相信我,你能不能别再去京师了,阿澄?”凌子云哀求地看着纪澄。
  一个赤诚的男人这样哀求的看着你,纪澄实在没办法拒绝,何况她认定了这世上的男人里只有凌子云真心待她,她心里本就是有他的。纪澄抬手摸了摸凌子云的脸颊,垂眸道:“可是我爹怕是不想让我嫁给你的。”
  “伯父是怕你将来帮衬凌家不帮衬纪家么?”凌子云问道。
  纪澄虽然不愿意承认这等难以启齿的原因,却还是点了点头。
  凌子云道:“其实你父亲大可不必担心这些。阿澄,你一个女孩儿为了顶起整个纪家,不得不出来抛头露面,等你嫁了我,我再不舍得让你出来做事。我只恨不能将你永远藏在家里,叫谁都看不见才好。只咱们两个,好好儿的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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