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凶猛_35

  自己和儿子之间,就是这样。
  虽然他只是养父,但也能体会这种虽然没有血缘、但却比普通夫妻等等更加亲密的感觉。
  “哈哈,”董苑林想起刚才董岳明说的吃糠咽菜,又打趣道,“现在吃糠咽菜还挺贵的呢。”
  “……”
  “……”
  “反正你别瞎担心了。”董岳明又说,“亲生父亲什么的。”
  董苑林问:“难道你不想见见你的亲生父亲?”
  “我无所谓。”董岳明回答说,“我自己都没想那么多。见见也行,不见也行。之前那么多年都未曾见过面,看起来就是陌生人。就算父子相认,也很别扭,不管怎么说都不可能像别的爸爸和儿子那样。他绝不会来训斥我,我也不会对他撒娇,这么长时间的空白不是可以忽略的。想想就觉得很麻烦。不过,我也确实有点好奇。”
  董苑林沉默地看着董岳明。
  “而且,可能会将对方的生活也给搅乱,毕竟对方从来都不知道我这么个人。冷不丁一出现,岂不是很不厚道。”
  “……”
  “妈妈没有提过这事,我也没有要求知道。”董岳明说,“一切顺其自然吧,听老天爷的意思。该见的话总能见着,不该见的话惦记也没用。”
  “嗯……”董苑林还是舍不得儿子。
  从私心来出发,自然是希望董岳明永远也遇不到他那个亲生父亲。
  这样,儿子就还是只有自己一个爸爸。
  永远也不会有人来与自己分担这份感情。
  ……
  ——在另一边,刘仕诚跟着季蒙这一群人出去用餐。
  刘仕诚依然沉默地落在后头。
  这时候助理柳絮发来了一条短信:国企改制的案子好像已经立案了。
  “……”
  刘仕诚告诉过她,有消息一定要通知自己。
  等了这么久,终于是批了。
  虽然刘仕诚并不太肯定是由于什么原因。
  上次去立案庭,对方还是一副不肯立案的样子。
  当时,刘仕诚说,如果这么明显的案子都过不了,那就要上诉到省高院。
  一切事情,都是处于越早期的时候越好解决,处于越下层的时候越好解决。对于那家老牌国企来说,区司法局和中级法院还容易一点,但是省高院却不太可能明目张胆地护着谁,相比之下,还是比较按照规则办事。对于这起事件来说,最大的可能性就是打回市里,要求审理。中级法院的人也都不傻,谁会与上面对着干呢。
  而且,刘仕诚知道,他的委托人并没有听自己的话,而是选择了打出横幅抗议等等形式,横幅上写着“没有补偿就下岗,日子过得苦苦苦。”引起媒体注意,制造社会舆论。
  说“下岗”其实并不确切,因为工人们只是解除了旧的劳动合同,并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在这期间,没有拿到分毫的补偿金。
  其实刘仕诚是比较反对这种做法的。
  他同样不喜欢这些取巧的的方法。
  因为这仍然使用了法律之外的力量来影响法律,依旧没有顾及法律自身。
  现在确实有很多律师喜欢说服当事人去静坐游行之类,利用悠悠众口,来保证最后的胜利。这些律师当中,有一部分是无奈之举,为了道德而选择了牺牲法律,另一部分人本身就认为这样做无可厚非、甚至看作是正确手段,而最后那一部分,就纯粹是为了一己私利,或者为名,或者为钱,因为如果赢了就可以出名,同时可以抽取很大一部分的律师费。
  也可能是因为横幅起到了作用。迫于压力,中级法院决定开庭。
  不过,这些已经不是刘律师关心的问题了。
  既然已经立案,那接下来就必须打起精神来准备这起群体诉讼。
  24、巧克力蛋糕
  “去吃东西。”季蒙对刘和张两位律师说。
  “简单点儿就行了。”张律师道。
  “是。”季蒙说,“就在旁边一家饭店。”
  刘仕诚本来不知道董苑林会缺席,现在看见有一个人已经离开,也打算一走了之。
  不过这样的话就只剩下张律师一个人……
  想了一下,刘仕诚还是沉默地跟在了后面。
  ——进了饭店,菜上全了之后,刘仕诚看了一眼,才发现,竟然有好几个都是甜的。
  一般来说,这种并不高档的并不会过多地出现,不过这次似乎比较奇怪。
  “我是我选的。”公关部的一个姑娘说,“也不知道合不合大家的口味。之后季总又加了几个,怕两位律师不喜欢我点的那些。”
  “太客气了。”张律师假惺惺地笑道。
  刘仕诚却有种感觉,这几个不上档的,看起来很有违和感的,都是季蒙加进去的。
  “我先说两句吧。”季蒙笑了一笑,“两位律师平时都忙,是怎么请都请不来的。借着这次机会正好可以交流一下,培养交情。”
  刘仕诚没有抬头。
  总觉得季蒙话里有话。
  那个脆皮鲜奶看起来不错的样子……
  因为一直独来独往,刘仕诚很少在外面用餐。
  自己一个人的话,随便对付一下就好。
  之后法务部的老总也说了几句。
  按照“主人陪客宾客”这个传统顺序,张律师也不得不敬了点酒,顺便还代表了刘仕诚。
  ……
  ——整个过程中,刘仕诚一口酒都没有喝,也没怎么说话。
  事实证明,没有董苑林,还真是不行。
  张律师是个挺愤世嫉俗的人,喜欢发表高谈阔论。
  “律所好像都比较喜欢经济类案件,而不是刑事类。”有人随便起了个话头,聊一聊天。
  “刑事不好做啊。”张律师又开始大嘴巴,“有个东西叫做‘律师伪证罪’,不过呢,有些东西,比如刑法第第三百零六条规定的‘引诱’等妨害作证的行为,比较模糊,怎么算引诱呢?我们这些律师,稍微一不注意,就有牢狱之灾啊。”
  “是真不容易打。”张律师又说,“在刑事案件里,警察是指控方,律师是辩护方。律师可以取证,警察也可以取证。但是,只有律师是伪证罪的犯罪主体,警察却没有。这样一来,双方根本就不平等啊,我们风险加倍。而且,有些警察容不得律师所提交的证据与其手中的证据不一致,输不起,有时还会报复。现在有律师参与的刑事案件已经不足30%了,人年均刑事案件不足1件,还包括指定辩护在内,谁也不愿意做。”
  “应该是很难吧。”有人说,“律师就是要保护客户嘛,有时也不好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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