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夏又露出了那如同离水金鱼一般张着口的,蠢兮兮的表情,“辛什么杀妻案来着?”
柳弈耐心地解释道:
“在十多年前,米帝曾经有一个很著名的案件,前美式橄榄球运动员辛普森被指控在前妻妮可的家中,用刀杀死了妮可和她的情人高曼,当时检方为控其入罪,准备了多项证据,其中一项,就是他们在凶杀现场发现了被告人辛普森的血迹。”
“嗯嗯。”
方夏用力点头,表示自己在很认真的听着。
“然而,辛普森的辩护团在复核证据的时候,再次检查了这份血迹标本,竟然在里面发现了乙二胺四乙酸的成分。”
柳弈问道:“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对临床学生来说,“乙二胺四乙酸”并不是一个很熟悉的名词,所以方夏足足思考了二十秒,才想到了这个东西的用途,“你是说,抗凝剂?”
“对,就是抗凝剂。”
柳弈微笑颔首,提示道:“乙二胺四乙酸盐管,也就是我们平常说的EDTA管,是一种常用的抗凝管,护士姐姐抽血时紫色头的那种管子就是。”
“我明白了!”
方夏大叫起来,“所以,是有人把辛普森的血样装在抗凝管里,然后滴落到现场的!”
“嗯,庭审法官和陪审团也是这么认为的。”
柳弈回答:“当时有一个警长曾经随身携带辛普森的血样,在凶杀案现场停留了3小时,然后才把血样送到了痕检部门去,加之从现场血迹里检出了乙二胺四乙酸的成分,所以他们怀疑,那是检方为了将辛普森入罪,而故意在现场滴落了他的血样作为伪证。”
他说着摊了摊手,“然后这个证据就被判定为不采纳啦。”
“厉害了,竟然还能这样!”
方夏顿时感到三观受了一番刷新,对米帝的警方办案手段产生了严重的不信任感。
“其实华国也出过类似的事儿,有故意的,也有疏忽造成的错漏。”
柳弈继续说道:“就比方说中毒案吧。实际上绝大部分的中毒都是源于自杀,真正的投毒案发生的频率并不高,所以大部分的法医机构也不可能为了那些十几二十年都遇不到一桩的案子,配备齐所有的常见毒物的检验器材和试剂盒子。要知道,能做那些检查的光谱仪一台就得好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呢。”
“那要是真发生了案件呢?”
方夏问道。
“将标本送到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去做检查啊。”
柳弈回答道:“还有,像回广君这个案子,人还在医院里的话,那就以医院的检查结果为准了。”
他想了想,又补充道:“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好像Q大附院本身就在本市的法医系统名录里,可以接受委托做部分的毒物检查……我明儿回去帮你查查目录确认一下吧。”
“学长!”
方夏却忽然扑过去,一把抓住了柳弈的手:“求、求你了!别等明天行吗!能现在就帮我查一查吗!?”
要知道,方夏那爪子可是刚刚才擦过眼泪,顺便还抹了鼻涕的,这会儿黏糊糊脏兮兮的摸上来,简直让柳弈汗毛倒竖,差点儿都要犯洁癖了。
他试着往回抽了抽手,却怎么也抽不动,只好哭笑不得地答应道:
“好好好,查查查,我这就回去帮你查,总行了吧!”
作者有话要说:辛普森杀妻案最早是我从《重返犯罪现场》里看到的例子,后来自己搜了些资料当扩展阅读,还蛮有意思的~
第lt;bgt;<a href=
http:/// target=_blank><a href="
http:///</a>" target="_blank">
http:///</a></a> 文字首发无弹窗lt;/bgt;ingbad07
柳弈说到做到,果然给他的老板打了个电话,简单说明了一下情况。
他没有直接说是为了调查最近在网络上成为万众焦点的Q大校园投毒案,只说是有个学弟想以个人名义送检一份血样,做某些毒理检查,他想回研究室查一查可以接受样本的实验室名单。
柳弈研究生时代的老板,也是Q市一名颇有名望的资深法医前辈了。
他老人家从业将近三十年,什么人情百态没有见过?
确实隔三差五就有些怀疑自己遭他人投毒谋害的人,在报警之前,想要先去自检求证的,这些人里绝大部分后来都证实了只是被害妄想而已,但也不是没有试过就此牵扯出大案要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