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陷入回忆

  “琳琳,你终于肯现身了,这些年来你过得怎么样,你受苦了,你是怎么挺过阳火烧灼、阴风洗涤的?”虞景颜上前将女鬼琳琳拥入怀抱。
  “我得走了,刚刚强行化现,用铁锤砸碎铜镜,已经耗尽了我最后的力量……”琳琳的声音很是虚弱。
  虞景颜感觉到,怀中的琳琳正在消散。
  “不要,琳琳,你别走,你留下来,我会想办法救你的,我一定能找到就你的法子……”虞景颜哭得厉害,却无济于事。
  琳琳逐渐变得透明。
  直到,完全消失。
  琳琳消失了,从这个世界彻底消失了。
  虞景颜依旧保持着拥抱琳琳的姿势,他的身体颤抖得厉害,不愿相信眼前的事实。
  “虞哥,她,她不见了……”四郎使劲儿揉了揉眼睛,但他的阴阳眼已经看不到女鬼琳琳……
  “琳琳……琳琳……”虞景颜整个人瘫软下来,泪水已然决堤。
  陈肸、谢小美等人相继醒来,他们只看到倒地不起的虞景颜在那里抱头痛哭,嘴里一直重复着“琳琳”……
  “老虞,是琳琳帮咱们毁掉了铜镜?”陈肸来到虞景颜身边蹲下,给虞景颜递上纸巾。
  “嗯……是她,她走了,她用最后的力量毁掉了铜镜,她走了,再也回不来了……”
  四郎发觉,在琳琳消失的那一刻,虞景颜似乎也丢了魂儿。
  谢小美也大概搞清楚发生了什么,她也哭了。
  “好姐妹,琳琳,你是为了救我们才……”谢小美倒在丈夫的怀中痛哭不已。
  良久,卧室的门被推开了,大虎一脸惊讶看着客厅中的众人,低声道:“妈妈,妈妈……”
  谢小美起身将大虎搂在怀里,又去卧室查看,二虎也醒了过来。
  “妈妈,他是谁?他怎么跟照片上那个人长得一样?”二虎问。
  “他是你们的爸爸,孩子,快叫爸爸!”谢小美说。
  谢小美的丈夫也有些难以接受眼前的事实,在短暂的震惊后,他将两个孩子和谢小美拥抱住,颤声道:“孩子,我是你们的爸爸……”
  “爸爸,爸爸,我有爸爸了,弟弟,咱们有爸爸了,以后再也不会有人说咱们是没爹的孩子……”
  这边是谢小美一家四口团聚,那边是虞景颜哭得声嘶力竭。
  “爸爸、妈妈,那个叔叔哭得好伤心,你们怎么不哄哄他?”二虎问。
  陈肸给虞景颜递上烟,虞景颜麻木地接过后,闷头抽起烟来。
  连抽了两根烟后,他才强迫自己接受事实。
  “琳琳走了,为了救咱们,她走了。老陈、四郎,我有点累,咱们回家吧。”虞景颜强忍泪水,站起身来。
  看虞景颜站不稳当,四郎连忙将他扶住。
  来到茶几前,虞景颜检查了铜镜的碎片后,让谢小美找了个袋子,将碎片装进去。
  “铜镜已经被毁,镜灵也被消灭,谢女士,你老公也回到你们的身边,以后好好过日子吧,你是琳琳的姐妹,日后有什么困难随时可以联系我,我一定不遗余力帮助你们。”虞景颜渐渐恢复冷静,感觉到谢家的邪气已然消散。
  二虎也恢复正常,不再露出那种可怕而诡异的表情,不再发出那个精灵的声音。
  虞景颜知道,谢小美家的威胁已经除掉。
  只是这个代价,有点大。
  “如果我能早一点发现镜灵的存在,提前毁掉铜镜,那样的话,琳琳也不至于消散。”虞景颜深感自责。
  “老虞,其实你应该很清楚的,就算这次琳琳没有出事,她迟早也得离开这个世界。”陈肸说。
  虞景颜点点头,道理他都懂,就是一时间接受不了。
  “想不到这么多年过去了,再见面竟然成为永诀。”虞景颜说。
  “虞哥,你过来一下。”阳台上的谢小美说。
  虞景颜来到阳台,谢小美开口道:“当年我和琳琳一起在皇家盛世ktv上班,她是我最好的姐妹,她出事后,我也辞职不干了,真没想到,原来你就是她曾多次提到的男人,她爱你。”
  虞景颜一言不发,陷入回忆中。
  “好了,此间事了,我们也该撤了。”陈肸说。
  “虞哥,这次多谢你们相助。”谢小美感激道。
  随后,虞景颜三人带着铜镜的碎片离开谢家,陈肸开车一路来到天海夜市。
  “陈哥,咱这是吃宵夜去吗?”四郎问。
  陈肸:“弄点酒菜回去吃吧,在外面的话,我怕老虞会失态。”
  四郎点点头,陈肸下车买了些酒菜后,三人这才回家。
  回到家里倒上酒后,虞景颜终于开口了:“四郎,你想不想知道琳琳是谁?”
  四郎:“当然想知道,只是看你如此伤心,我没敢问。”
  虞景颜:“那我就给你讲讲吧,我保险箱中的那颗两眼天珠的来历。”
  “不是讲琳琳的事吗?”
  虞景颜:“这两件事,其实是一件事。”
  “那是十七八年前了,那时候,我跟老陈都很年轻。
  那个年代,台湾天珠已然兴起,我入行算是很早的,生意好做,每天制作的天珠几乎都能在隔天出售掉,全市古玩城中掌握了新制天珠技法的人只有我一个,短短几年时间,我就积累了大量的财富。
  因为年轻,荷尔蒙分泌比较旺盛,钱也赚得容易,所以我也不怎么珍惜,每天工作之余,就想着花天酒地糟蹋钱。
  市中心有一家ktv,名叫‘皇家盛世’,自从我跟老陈经人介绍去了一次那里之后,便一发不可收拾,连续一两个月的时间里,我们差不多每天都会去那里唱歌、喝酒。
  当然,我俩都五音不全,说是唱歌,其实主要是找那些陪酒的妹子交流感情罢了。
  四郎,你可能没怎么去过那种场所,当时我和老陈几乎每天都去,完了以后那里的陪酒妹、大堂经理、保安、服务生、甚至是保洁的阿姨,都认得我俩,隔得老远就有人出门迎接,一进门,门口两排小妹齐刷刷地打招呼,‘虞哥好、陈哥好’,哎,那种灯红酒绿的氛围下,被人恭维着问好的感觉,说起来也是我虚荣心作祟,太沉溺于那种场合。
  那里面消费很高,咱们在商店买的五块钱一罐的百威啤酒,在那里卖三十块钱一瓶,现在回想起来,那时候可真有点傻,但是当时我们都没有这样的感觉,只觉得挥金如土的时候简直太潇洒了,当真是酒醉酒醒日复日、花开花落年复年。
  老陈撩妹的本事,也是那时候练就的。在皇家盛世,我和老陈有着截然不同的做事准则,我每次去,都是找同一个妹子,而你陈哥,他找的妹子从来没有重复的,整个皇家盛世近一百号妹子,他大概都找了一遍,有时候一晚上都换两三个台,加上酒水、陪酒妹的消费,每晚下来随便都要花费三四千块,几十万大洋,就在那一两个月内花了个干净。
  其实钱倒是无所谓,花得多、赚得更多,来钱快了,用钱的时候也不会犹豫。
  就是在我们第一次去皇家盛世的时候,我认识了琳琳。
  她那一年,才十八岁,我去的时候,她也是第一天上班,整个人特别腼腆、含蓄,哈哈,现在想想倒是有趣,老陈点的妹子已经工作很长时间,什么事情都会做,而琳琳呢,因为初来乍到,那天晚上不是她服务我,而是我在服务她,是我帮她倒酒、让她不要紧张,慢慢拉近距离……其实,这本应该是她的工作。
  我听人说过,ktv的陪酒妹子在面对陌生客人的时候,很喜欢谎称自己是第一天来上班,以获得客人的好感,让客人以为她真的是刚刚入行,刚开始我以为琳琳也是那样的,但很快就发现,她根本不会喝酒,连基本的玩骰子、猜酒令都不会,去洗手间都能把自己反锁在里面……
  所以我确定,她的确是第一天上班。我没有为难她,那晚上的酒,大部分是我和老陈以及陪老陈的妹子喝的。
  第二天晚上,我们又去了,我又点了琳琳,琳琳比之前稍微放松了一些,闲聊之中,我得知她老家在我国的西南部一个很偏远的地方,家里兄弟姊妹众多,而她是大姐,为了不让弟弟妹妹辍学,她才来到皇家盛世做这一行,因为她学历低,年纪小,没有别的工作经验,而干那一行,来钱快,她恰恰需要钱。
  知道她的事情后,我准备给她一定的资助,她却坚决拒绝,她说,‘虞哥,你来这里玩,点了我的台,我陪你喝酒让你开心,你给我应得的小费就行了,我不能要你的资助,谢谢你,但也请你尊重我’,我听了之后,对她更是生出好感,她倔强、要强,青涩中带着一股子坚韧不拔的劲儿。
  连续去了十几天之后,我俩的关系越发密切,有时候在晚上唱完歌喝完酒后,老陈带着他的妹子回家睡觉,我则领着琳琳去吃宵夜,喝点粥、让她醒醒酒,渐渐地,我发现自己爱上她了。
  她身形单薄,高高瘦瘦,一双眼睛特别美,一笑起来,真如寒冬腊月的暖阳,暖人心脾。
  她很善良,知书达理,虽然学历不高,但人很好,她劝我少喝点酒,让我不要总去那种场所,还说白天有时间的话,到我店里看看,给家里人买点新制的天珠当作护身符。
  认识二十多天后,我俩正式开始交往,她成了我的女朋友,而老陈,还在一个接一个的换着,他点的妹子,还是没有重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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