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2章 运气不错

  青绿山丘非常开阔,少了树木显得天空和地面的距离似乎更远了,如果抬头仰望,那湛蓝色的苍穹仿佛拥有能让人坠入其中的深邃魔力。
  不过青绿山丘和大家印象中的草原还是有一些区别的,一般都是草+平原,而青绿山丘则是草+丘陵。
  远远看过去,就像是一大片起伏不定的绿色波涛,蔚为壮观。
  相较于危险度最高的马娜奇之森和运气不好会被蜘蛛缠上的节肢森林,走到青绿山丘,就代表商队正式进入了坎索城的势力范围。
  由于这里很少有遮盖物,如果有强力的怪物出现在这附近,也很容易被发现,坎索城方面也会派人清理掉,所需要担心的危险主要是野兽和强盗。
  说是强盗,其实也可以理解为当地人。
  原本生活在青绿山丘上的游牧民族部落给当时刚刚建立的坎索城造成了相当大的麻烦,因为青绿山丘正好挡在往北走的贸易路线上,坎索城想要与北方城市,诸如亚门通商就必须解决这一威胁。
  同时,这些游牧民族不仅在平时劫掠商队,如果遇到气候导致家畜减产,食物不足的时候就会南下洗劫农庄。
  坎索城为此也想了不少办法,派人谈判,许诺优惠政策,与之通商等等和平手段,但却都不管用。
  忍无可忍的坎索城派出大军进行围剿,结果数次军事行动均也以失败告终,毕竟这些游牧民族从小就在马背上长大,来去如风,大军抓不住,小股部队又会被分而歼之。
  后来坎索城想到了一个一劳永逸的办法,他们每深入青绿山丘一点,就在有水源的地方建立城堡,一步步以城堡为节点,将整个青绿山丘纳入自己的统治范围。
  游牧民族当然不会坐以待毙,只是坎索城这次真的是想要永久解决问题,建城的同时大军就在附近等着,敢来就会被包饺子。
  最终,城堡星罗棋布的控制了青绿山丘上少数水源和定居地,并允许游牧民族通商,用家畜换取粮食等生活必需品,也允许表现良好的当地人获得市民身份。
  这可以说恩威并施,一手是选在头上的钢刀,一手是甜到掉牙的糖,经过一系列措施和时间的努力,青绿山丘上的游牧民族几乎已经被驯化,变成了专门为坎索城提供家畜,羊毛和奶制品的牧民。
  当然,大概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或者难听的说叫狗改不了吃屎,这些牧民也不介意趁四下无人的时候劫掠一番弱小的商队,到时候把东西一搬,回家睡觉,第二天早上起来依旧装个良民。
  商队需要防范的主要就是这种强盗,野兽方面的威胁倒是小很多。
  进入青绿山丘的第二天晚上,一支草原狼狼群发现了商队,趁着夜色进行围捕攻击。
  ——然后林天赐就分到了五张品相不错的狼皮。
  只是未经处理的狼皮带着很重的腥臊气,林天赐嫌臭,就暂时放在商队的马车上,而不是自己背着。
  到目前为止,商队还没有碰到什么真正的困难,比起在马娜奇之森的第一晚被狂兽人袭击,已经算的上轻松加愉快了。
  可没有危险不代表就没有困难。
  行走在青绿山丘的第五天,乌云密布,狂暴的雷蛇在空中疾走,没多久便下起瓢泼大雨。
  这一路上始终都是晴天,商队的运气很不错,但好运明显用光了。
  在厚重的雨幕里,商队的众人只能裹紧斗篷,同时祈祷在雨水夺走太多体力和体温之前赶紧停。
  毕竟青绿山丘上根本没有躲雨的地方,这种天气里连喝口热汤的机会都没有。
  说道下雨,林天赐不得不感谢梅丽。
  她帮林天赐选的这件斗篷具有相当良好的防御和保温作用,艾尔玛和雷迪希娅都说林天赐虽然冒险经验不足,但斗篷选的非常正确。
  大雨持续了一昼夜,众人也已经疲惫不堪,而对身体素质不是人的林小哥儿来说,大雨的摧残倒还在其次,主要是青绿山丘没什么可吃的东西很蛋疼。
  在森林里,多少还能打个猎,换做草原上,连抓个兔子都很难找。
  林天赐也不可能凭空变出好吃的,他能做的就是一路上顺便采了些野韭菜花,找了个罐子用盐腌起。
  不过做出来的韭菜花酱倒是让大家都赞不绝口,商队的人甚至还打算专门把它做成商品…..
  这算是枯燥旅行中为数不多的乐趣了,而在大雨之后,商队的众人也终于在当天下午赶到了青绿山丘上的一个重要贸易节点,一座叫法兰堡的城镇。
  这座规模已经不算小的城镇一开始依旧是作为控制游牧民族的城堡而建立的,但由于它是距离坎索城最远,也是南北通商必经之路上的城堡,很快就发展壮大。
  一进城,给林天赐的感觉倒是有点古怪,尽管建筑物都有种中世纪城堡的意思,但满大街都是被牧民带进来贸易的家畜,感觉更像是纯粹的牲畜贸易市场。
  商队和冒险者们倒是没这么多乱七八糟的感叹,他们赶紧找到最近的旅店,大吃一顿外加好好的睡一觉才是当务之急。
  由于商队并没有家畜方面的业务,也并不会在这里出售物资,所以商队只会在这里停留一晚,等明天就会再次出发。
  艾尔玛和雷迪希娅两个姑娘也累的不行,麻溜的去休息了,只有林天赐这个精力十分旺盛的家伙在吃掉三人份的奶油浓汤之后,还会选择在城里转转。
  说是转转,其实他就是闲的蛋疼,唯一的收获大概就只有把之前打到的五张狼皮换成一件做工不错的狼皮大衣。
  且不说五张狼皮换个大衣是不是亏了,修士对于温度并不敏感,只要不是特别冷也不需要御寒衣物,而且以现在的气温穿狼皮大衣八成会热到中暑。
  但正所谓有钱难买爷乐意,他就是喜欢。
  尤其是那种皮毛露在外,长身款的狼皮大衣,在他看来实在是酷炫的不行。
  林小哥儿上辈子就十分喜欢,但网上卖的真假难辨,款式也都不够粗犷,他喜欢那种老电影里的那种。
  何况,就算有那种款式,他也买不起真皮……
  等他把法兰堡转悠了一圈,背着狼皮大衣回到旅店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快要入夜了。
  此时艾尔玛和雷迪希娅也补了一些觉,正喝着提神醒脑的咖啡或红茶。
  商队的其他人,大多数都还在房间里呼呼大睡,艾尔玛和雷迪希娅忍着困意起床,目的是为了上古精灵的指令输入器。
  之前在蓝洛亚小镇上从白手协会接头人那里得到的情报中显示,法兰堡里有一件民间收藏的指令输入器,艾尔玛和雷迪希娅就是想试试能不能弄到手,有它辅助,将来去上古精灵的遗迹探索会方便不少。
  于是等两个妹子清醒了不少,林天赐也把大衣丢进自己的旅馆房间之后,三人再度离开旅店,就跟闲逛似的走在大街上。
  艾尔玛边走边轻声说道:
  “根据白手协会的情报,拥有指令输入器的是一名隐居在这里的老法师,他是个狂热的上古精灵爱好者,对于他们的造物都非常痴迷。”
  “一个收藏家?想要得到他的藏品应该并不容易吧。”
  以己度人,反正如果林天赐特别喜欢收藏某些东西的话,肯定不会轻易把自己的藏品给人,这不是钱的问题。
  “确实不容易,不过咱们运气不错,那个收藏家最近死了。”
  “……”
  这算哪门子的运气不错?
  艾尔玛继续解释道:
  “收藏家有个不学无术的儿子作为遗产继承者,是个典型的败家子,他住在坎索城,最近才回到法兰堡,主要是回来处理他父亲留下的遗产。如果这个败家子不识货的话,咱们能以便宜很多的价格买到指令输入器。”
  “多少钱?”
  跟钱有关就是雷迪希娅擅长的部分了,她满不在乎道:
  “大概三百到五百金币左右吧。”
  “这还算便宜?”
  林天赐在西方呆了快一个月,兜里的钱加起来也没有超过十几枚金币,看上去不多,但这点钱已经足够支撑很长一段时间的长途旅行了。
  “跟上古精灵有关的古董都很贵,尤其是指令输入器这种稀有的魔法物品。”
  “可咱们有那么多的钱吗?”
  五百金币说的轻巧,摆在眼前可是好大一坨,不管是艾尔玛还是雷迪希娅两个妹子都没有次元口袋这种东西,就算有钱,放在哪?
  “咱们小队还是挺有钱的,队伍资金和个人资金大多都放在银行里,到时候签一个购买合同,去坎索城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就行了。”
  雷迪希娅等艾尔玛说完,挺了挺胸膛自豪道:
  “准确的说是放在我家的银行里。”
  “……”
  差点忘了这姑娘家里是超级有钱的土豪来着。
  “反正放银行里都是被银行家剥削,何必便宜别人。”
  也对,肥水不流外人田嘛。
  “做买卖的事情就交给我吧,到时候我只要稍稍略施小计,轻松搞定那个败家子儿,让他把指令输入器双手奉上。”
  三人就这么一边走一边轻声聊着,很快就离开热闹的街道,来到一片真正意义上居民区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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