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替你妹的身_132

  他听何笙讲得多了,不仅对易修改观,对那位生不逢时的信王也很感兴趣——就两人对垒的那些战役来说,比起易修的出其不意,他倒是更欣赏那位将军的中正平和。
  跟易修一样,莫行歌也是一国皇子,但不同的是,易修出身高贵,深受吴王爱重,小小年纪便立为太子,甚至执掌兵权,朝野上下无不对这个未来的君主敬服有加,再加上吴国整个国家都憋着一股复仇之火,上下齐心,他出征在外的时候从不用担心后勤粮草,即使打了败仗,退军时也能受到全国百姓的慰问帮助,皇帝的赏赐也是从不吝啬,都城里的太子府,其规模建制就快赶得上王宫了。
  相比之下,莫行歌简直悲催到了一种闻者伤心见者落泪的地步。
  莫行歌是前魏王第七子,外人并不知其是哪位嫔妃所生,且生母早逝,总之没有什么强悍的母家。
  更憋屈的是,从先王开始,魏国当朝权贵便对这个年轻的常胜将军极不友好,莫行歌比易修小了五岁,同样是年十五披挂上阵,可易修是直接执掌中军大营,莫行歌的位置,却是自己一刀一枪从先锋拼上来的。
  就连他的信王头衔,其实也是靠自己搏来的。
  世人都传信王爱兵如子,与手下将士起卧一处,却不知因后方调度为难,军中时常缺衣少粮,年前主帅中箭,却险些因为北国冰天雪地供炭不足,竟落下了病根。
  这消息被魏国小心瞒着,军中虽气愤,但也不敢说出来动摇民心,只能暗自咽下,这要传出去,也实在是滑天下之大稽。
  信王虽仁厚,却也治军严明令行禁止,十万军士被打造得铁桶一般,苏怀瑾之所以能从何笙处听得这等隐秘,还是后方朝中重臣说漏了口,被易修安插了内应——他也不知易修为何如此信任自己,也或许是对方本就有把老对头的惨事传播天下的念头,因此对他并不讳言。
  所谓烂泥扶不上墙,不外如是,那莫行歌就算天人下凡,也经不住猪队友如此折腾,想来英年早逝未必不是好事,至少不用亲眼看着自己守候的家国覆灭,沦为宿敌手下败将了。
  第81章 谁与逐鹿天下(3)
  军中的事务很忙,苏怀瑾在吴国军营里将养了半个月, 就没见过主帅易修几次面。
  魏吴两国正在打仗, 开始的时候还是易修先设了一计想要谋夺黑石城, 直捣魏国腹地,没想到被莫行歌反阴了一把,不但黑石城没打下来, 还被人家乘胜追击连涧云关都丢了,不过好在涧云关作为两军交战之地本就数度易手, 也不是多么险要的战略要地,易修带着兵败退禹城, 还保着大多兵力, 据城以守, 总算是没被对方趁机造成太大的危害。
  谁知天有不测风云, 莫行歌刚把禹城围起来, 后方就传来消息, 魏太后竟薨了。
  这就糟糕了。
  说起这位太后来,也是个奇女子, 她本是魏先帝正妻,却一生不大受宠, 膝下只得了如今魏王,也就是当年的二皇子莫行云一个孩子,所幸二皇子自小聪颖, 甚得帝心, 成年后便被立为太子, 并未受到多少波折。
  先帝驾崩,太子即位,她也便被扶为了太后。
  这个女人一生浸淫后宫纷争,手段委实厉害得很,知大局晓大义,且对皇帝教导严厉,这么多年要不是有她在后宫把持,魏国的境况肯定要比现在还糟些。
  她所做的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一直拦着不让皇帝动远在前线的莫行歌。
  先皇后宫子嗣繁盛,共有十个儿子,养到成年的共有六个,莫行歌在皇子中排行第七,但因三皇子五皇子早逝,在成年的皇子当中,按年龄来算他应该排行第五。
  他十五岁便在疆场上大放异彩,先帝虽不喜他,却也不得不对这个天生将才的儿子多加倚重,这就造成信王声望日隆,在一段时间里甚至超过了当朝太子。
  更别说整个魏国被他庇佑着的那些百姓,知信王而不知皇帝的情况,实在是太常见了。
  所以莫行云忌惮他厌恶他,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原先还有太后弹压着,现在太后一薨,他就迫不及待地对莫行歌下手了。
  当日易修正在禹城里一边郁闷地操练兵马一边守着城墙,可探子突然来报信王被十二道金牌紧急召回魏都,现在阵前领兵的,只是他麾下大将而已。
  本来蔫蔫的太子殿下瞬间就来了精神——那位接替的将领其实也是德高望重,但易修一向骄横,除了莫行歌之外还真没有能让他心服之人,当下便率军出城,也顺利地大胜一场,并气势如虹地一路收复了涧云关。
  苏怀瑾听到这儿就笑了,这个吴国太子殿下还真是可爱的很——他这么做,说是趁人之危,可其实潜意识里未必没有向莫行云证明莫行歌的重要性,逼迫对方不得不把人放回来的意思。
  可惜这番苦心注定是白费了,五日之后,便传来消息信王殡天,魏国上下举哀一月相悼。
  所谓哀兵必胜,前线的士兵们不明就里,忽然听闻视作神明的大将军身亡,个个都好像吃了兴奋剂似的开始拼命,再加上易修本人被这消息打击得大病一场,吴军在黑石城下陈兵将近一个月,竟然丝毫未有进展,双方陷入了僵持当中。
  知道易修病愈,整个人看起来比之前更加威严阴郁,他直接下令鸣金收兵、回国休整——北国的冬天苦寒难捱,对来自南方的吴军十分不友好,反正现在魏国没了莫行歌,待他来年带足装备粮草,再好生在天下给那魏国昏君宣传一番“仁德慈善”,到时候,整个大魏都将是他囊中之物。
  他们就是在回国的行军途中,捡到了奄奄一息的苏怀瑾。
  据何笙绘声绘色的描述,他是在一次偷偷溜到河边开小差的时候无意中发现了芦苇丛中狼狈不堪的“难民”,其时苏怀瑾一身破衣烂衫,浑身的伤口,血迹和泥泞混作一体,身上的粗布衣裳都被染得看不出原先的颜色,实在是可怜极了。
  连苏怀瑾听他说当时的场景,都要相信自己这次的身份是个倒霉的边境百姓了。
  “本来我只是出于不能见死不救的心态,偷偷背你去找李大夫的,”何笙挠挠后脑勺,一如既往地坐在他床边,一边给他讲故事一边偷吃易修遣人送来的点心,“谁知道你洗干净以后这么……呃好看,还赶巧被我们将军看见了,他才同意你随军休养,还要把你一起带回皇都去。”
  苏怀瑾对这样的逻辑有些理解不能,他的第一反应是难道这位太子将军性喜男色?可随即便否定了这个荒谬的念头。
  易修这个人,一看就知其雄心壮志,这样的人绝不可能轻易为美色所迷,虽然他照过镜子之后必须承认现在的这个壳子确实很好看啦,但对方作为一国太子什么样的美人没见过,讲道理应该也不会被一个当时还在昏迷一身脏污的“难民”迷惑了心志吧?
  这么一来,易修对他过于友好的态度,就比较耐人寻味了。
  “你们就不怕我是魏国的奸细?”苏怀瑾眨眨眼,露出一个有些苦涩的微笑,“我现在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了,说不定当时真的是混到你们营帐附近要图谋不轨呢,说起来,军营重地,一般人也是靠近不了的吧?”
  何笙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其实我捡到你的地方很远啦……当时心情不好,想找个没人的地方待着,将军他一向对我又比较放纵,所以我……”
  “……”
  “而且,你可是我们吴国人,怎么可能是魏国的奸细呢。”
  见苏怀瑾一脸不解的样子,他一拍脑门解释道:“瞧我,又忘记你什么都不记得了——我们吴魏两国的人长相不太一样呢,他们魏国人都是黑色眼睛,只有我们吴国的眼睛是深蓝色的,虽说吴国人也不都是蓝眼睛吧,但至少蓝眼睛的肯定是吴国人。”
  “这样……”苏怀瑾若有所思,他照过镜子,自然知道自己现在这个身体的长相,轮廓比他之前在几个小世界的都要深些——当然,不像作为西方人的那次那么深,但也着实十分锋利,鼻子脸颊的线条都好像刀削斧凿出来的一般,再加上幽蓝色的眼睛,有一种凌厉到惊心动魄的美感。
  只是他现在没有原身的记忆,不由自主显示出的就是自己本身的性格,天性中的温和很好地中和了那些锋锐,倒是把相貌又往柔美上添加了一笔。
  他自己都有些郁闷,这样的面容实在是缺少了一些男子气概,若不是还有一对极英气的剑眉,加之气质加成,恐怕说他是个姑娘都能骗到人的吧。
  据何笙说,之前他昏迷的时候,看起来可真的挺像个相貌英气的女子。
  虽然潜意识里觉得自己的身份肯定不简单,但鉴于掌握的情况实在太少,苏怀瑾还是欣然接受了何笙的说法,把自己当作一个不知因为什么流落在外、有幸被王子殿下搭救的吴国书生。
  他身体里的经脉什么的破损严重,这辈子是不可能在休息高深的内力了,但他走过那么多世界,养生的气功还是学了不少的,与高手过招做不到,但好好练习,强身健体还是没有问题的。
  这件事他保留了下来,没有对易修和李先生说——毕竟现在情况不明,给自己保留点底牌,总还是好的。
  伤口好一些之后,他就开始去帮着李大夫治疗伤兵——他这身体破归破,奇怪的是恢复力却极强,之前身上明明有好几处贯穿伤,甚至五脏六腑都受伤不小,可最后竟是同等级伤患之中恢复最彻底、最迅速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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