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能反应 第58节

  而此刻在饭桌上,季挽柯一边被林乐扬哄着,一边把粥吹凉了喂到林乐扬嘴里,“烫么?”
  林乐扬摇摇头,还是哄着人,“我和吴旭之间什么都没有,我开玩笑的。”
  “我当然知道,但是我会吃醋,你不能把我排除在外。”
  吴旭目瞪口呆,看了看自己面前的粥,转头问赵瑞宵:“你喝得下去吗?”
  赵瑞宵:“有什么喝不下去的?”
  吴旭低头舀一口往嘴里送,嘀嘀咕咕:“怎么几天不见越来越黏糊了。”
  赵瑞宵知道答案。
  尽管只有两年,但是他们分别了两年。
  这两年对于季挽柯来说只是闭眼到睁眼的一瞬间,他死去又在另外一个身体里醒来。他一遍遍地听旁人说起这两年里的林乐扬,痛苦的挣扎的,满身泥泞……却对自己不在的两年无能为力。
  因此林乐扬忘记这十年,他也甘愿他忘记,重新来过。
  现在两个人好不容易坦明身份,可以心无旁骛地在一起,自然比任何人都珍惜对方。
  赵瑞宵突然说:“你相信奇迹吗?”
  吴旭一顿,真诚道:“你也不正常了是吗?”
  赵瑞宵微微弯了下嘴角,“林乐扬现在什么都想起来了要修理你,你还不祈祷一下奇迹发生,他忘记这码子事?”
  吴旭整个人僵住,回想起林乐扬失忆时自己对待他的种种,狠狠打了个冷颤。
  另一边林乐扬还在哄人,季挽柯现在真的很有十九岁少年的脾气,直白、爱吃醋,还爱光明正大说出来,但同时又有二十六岁的细心稳重,会耐心陪他一起吃饭就为了让他多吃一点点,会温柔梳理他的头发,再把吻轻轻印在他脸上,称呼也是自由切换,“哥哥”或者“乐乐”都会叫,都带一股纵容的味道。
  自己再一次喜欢上他,在记忆还没恢复之前,在十八岁的时候。
  恢复记忆就更喜欢了。
  爱像一种本能反应,深深刻在他骨子里。
  林乐扬转头发现吴旭闭眼合十双手,似乎在祷告什么,愣了好几秒问:“吴旭,你在干什么?”
  赵瑞宵帮他回答:“在祈祷奇迹发生。”
  林乐扬转头和季挽柯对视,季挽柯也搞不懂他,两个人的手在桌子下面相牵。
  ——奇迹不是已经发生了吗?
  林乐扬忽而笑起来,在所有人都看向他的那一刻,偷偷晃了下两个人的手,凑到季挽柯的耳边,用只有他能听见的声音小声说。
  “谢谢你回来。”
  尽管已经说过一遍,但还是要再说一遍,谢谢你回来,回到我身边。
  没人听见他们说了什么,但是季挽柯的目光柔和下来,眼底流露出明显的笑意。
  赵瑞宵摇摇头把几个人的碗收走,“我去帮常姨收拾。”
  吴旭赶忙起身:“啧,我也去。”
  天气好炎热,相扣的手心满是汗,没有人提出松开,他们就一直牵着手。
  第54章 过去未来
  虽然快完结了,但还没完结!!应该还有几章
  林乐扬说要搬回去住,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表示不同意的是林若柳。
  她觉得自己弟弟可能一辈子都走不出来了,回到那个满是季挽柯存在过的地方,只会越陷越深。
  她不愿意这样的事情发生。
  林乐扬没想到自己一个没忍住,和姐姐坦白季挽柯的身份,会埋下这么大的雷。
  他自然不敢再和林若柳提这件事,说了只会让林若柳越发肯定他的病情加重了,把两个不相干的人想象成同一个人。
  为了让林若柳放心,搬家的事情暂时搁置了。
  但是林家离公司实在太远了,离季挽柯的学校也远,林乐扬想见恋人一面,要么老实等季挽柯放学来找自己,要么就跑到季挽柯的小出租屋去。
  两个人来回倒腾,倒也不嫌累。
  只不过林乐扬现在恢复记忆了,自然要回公司接手工作,时间上压缩再压缩,没办法像之前一样跟还在上学的小男朋友日日粘在一起。
  按理说往前的几年,两个人都有各自工作,都习惯了彼此加班加点,偶尔还要出个差,几天半月的不见人,现在也应该习惯。
  但大概是长时间的分离——两年,季挽柯不在的那两年,让彼此都很不舍得离开对方,一有时间手就牵在一块,嘴巴就亲在一起,然后脱衣服,做成年人该干的事情……
  林乐扬反思过了,不能全部随了季挽柯的意,现在恋人比自己小九岁,自己作为年长的那一个,更应该以身作则!
  可季挽柯一叫他“哥哥”,他就什么都忘了,就为了这一声“哥哥”把自己卖了,让干嘛就干嘛,让脱衣服就脱衣服,让亲嘴就亲嘴,亲一个还不够,还要再多亲一个。
  现在他恢复记忆了,性子比以前更加温和也更加好说话,季挽柯比自己小那么多,还是个小孩子呢,小男孩能有什么坏心思?不过就是想讨要一点好处……自己应该给他。
  林乐扬把自己忽悠瘸了。
  因为一周只能见两三次面,季挽柯极其不满意,还是想搬回以前的住处,那里离公司近,林乐扬上下班方便,不用早起晚归。其实也可以像之前那样居家办公,但考虑到林乐扬的身体状况和精神状态,还是想让他多出门走走。
  真的出门了季挽柯又不放心,微信聊着电话打着,一张口就是“哥哥你现在在哪里?”
  这句“哥哥”叫得越发熟练,季挽柯说得脸不红心不跳,听的人却脸红心跳,想不通以前那么不愿意叫自己哥哥的人怎么现在一口一个。
  当着赵瑞宵和吴旭的面,季挽柯依旧能面不改色地双手掐住他的腰,低下脑袋管他叫哥。
  林乐扬搞不明白,赵瑞宵却清楚得很,十八岁的季挽柯面薄嘴硬,只有林乐扬受得了,现在的季挽柯不同了,十九岁的皮囊下装着二十六岁的灵魂,心思成熟外加上又死过一回,自然要把能抓住的牢牢抓在手里,能占得便宜全部占去。叫哥哥算什么?说不定还想直接叫老婆呢,只是怕把人吓跑了,循序渐进。
  这赵瑞宵可就想错了。
  季挽柯远比他想得过分,仗着林乐扬现在对自己的疼惜,虽然把他当成真的十九岁让他有点吃味,但是撒娇太方便了,把人弄到床上,叫一声“哥哥”什么都肯给,还会摸摸自己的脸问自己舒服吗?怎么能不舒服,太舒服了。
  季挽柯以前不敢说的话,现在都敢说,太荤了,林乐扬像不认识他似的,眨着那双过分明亮的眼,脸红了。
  林乐扬也和十八岁的时候不一样了,少年时期是他莽莽撞撞对着季挽柯表达一腔喜欢,现在完全反过来,他内敛含蓄,季挽柯就莽撞,莽撞地说爱他,然后不等他回一句我也爱你,就把嘴巴堵住,呜咽全堵在喉咙里,水一下一下又重又疼拍打在身上,也融进身体里。
  林乐扬肯包容季挽柯,觉得恋人变小了,比自己小九岁呢,自己应该让着他,能回来真的太好了,自己什么都肯给他。失忆的时候自己那么抗拒他,把他当作两个人来喜欢,他都包容自己了,床上受点委屈算什么?
  林乐扬还是和以前一样,无限偏心于季挽柯。
  季挽柯一说:“哥哥,我想每天都见你。”
  林乐扬立刻说:“那我再和姐姐说一说,说我现在已经好了……”
  季挽柯又不同意,装嫩归装嫩,他不想林乐扬再回忆一遍那些事。两年,自己迟了两年林乐扬把自己折腾成这个样子,他心疼死了。
  “交给我,我来和她说。”
  他轻轻扣住林乐扬的手腕,还是细,一只手就能攥住,手指抚摸那道伤口,已经好了,已经愈合,但是要留一辈子的疤,往后的日子里都在提醒自己,他不能松开手,他得和林乐扬一起好好活下去。
  林乐扬不大信任地看着他,作为惩罚季挽柯张口轻咬他的脸颊,“真把我当弟弟看?”
  林乐扬一顿,随即摇摇头,这时候不能承认,承认了会生气的,挽柯弟弟很有脾气。当然生气也离不开他,只是要在床上欺负回来,血气方刚的少年人……自己实在有点吃不消。
  失忆还是给林乐扬带来一点后遗症,记忆找回来了,十八岁的自己却好像不肯走一般,把性格里开朗的那部分留下来,融在这具身体里,又或者是因为季挽柯回来了,林乐扬允许自己变回从前的模样。
  无论怎样都好,他活过来了,如同季挽柯重生一般,他也被赋予新的生命。
  李川就是季挽柯。
  这事之前林乐扬没兜住和自己姐姐说了,他在家人面前向来是卸下全部防备,季挽柯能回来他实在太开心了,开心地把脑子都丢掉了,结果林若柳不信,还担心弟弟恢复记忆后接受不了这样的事实,把李川当成季挽柯了。
  她不敢当着弟弟的面反驳,怕林乐扬的妄想碎了,这世上就没什么可以挽留住他的东西了。
  对季挽柯她却丝毫不客气,听少年说想要搬回以前的住处,她立刻说:“这件事你不要说了,我不答应,你什么都不懂!”
  什么都不懂的季挽柯被轰出办公室。
  林乐扬在外面等,看到季挽柯被轰出来丝毫不意外,“我就说了,姐姐她也是担心我,再过段时间吧,我来想想办法。”
  季挽柯摇头,抬手顺到他的发尾,“头发长长了。”
  “要剪吗?”林乐扬抬眼看他,剪不剪季挽柯一句话的事。
  “热吗?”
  “热了你给我扎辫子。”林乐扬开玩笑说了一句。
  季挽柯想都不想回答:“好,我给你梳。”
  本来就是,以前是他给梳,今后也应该是他给梳。
  他手腕上的头绳一直没摘,多亏彭思远这个大喇叭,班上的同学都知道他的头绳是给谁备着他。
  知道他有个比他年长的“女朋友”,还知道他爱“她”爱惨了,接连逃课都是为了去见“女朋友”。
  林乐扬去工作了,季挽柯又一次敲响办公室的门,半晌才听到女人硬梆梆地“进”。
  季挽柯站在女人面前,林若柳抬眼看他:“我不答应乐扬回去住,别和我说你能照顾他,你才多大?以后万一……”
  “林姐。”季挽柯打断道。
  林若柳愣了下。
  不叫阿姨了?
  “以后没有万一,我会一直和他在一起。”季挽柯把自己手腕上的头绳拿下来,轻轻放在桌上,林若柳看着那节粉蓝色的头绳,似乎陷进一段回忆里。
  以前也这样,自己的弟弟要留头发,季挽柯就时刻备着一根头绳,挂在自己手腕上,从最开始的手法生疏到后面越发熟练,他只给林乐扬扎头发,扎完了还要用手拨弄,把二十几岁的弟弟当作小孩子一样疼……
  李川和季挽柯确实很像。
  但是她面前站着的人分明是李川。
  林若柳不敢赌。
  “林姐,乐乐说他想回家。”季挽柯又说,与林若柳对视,目光平静而沉稳,“我得负责把他带回家。”
  林若柳熟悉这个眼神,那一年父母的葬礼上,季挽柯也是这个眼神,他安静站在林乐扬身后,无声给予支持。
  林若柳一瞬间鼻子发酸。
  哪怕面前的人不是季挽柯,只是个十九岁的少年。
  她知道往后的日子里林乐扬不再是孤单一个人。
  “你知道那个家对他意味着什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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