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三十四章 比斗
炎城的雷将军府内,雷莉所在的闺房内
此刻一个曼妙的剪影正坐在窗前,蛾眉淡扫,眉宇间那一丝英气被淡化无数,取而代之的是一线少女应有的羞涩和娇媚。
而这个人不是别人, 正是雷莉。
自从那天炎城的城主为她和宋元作媒时,当时气氛紧张得让她的心都快要蹦出来了,因为炎城的城主提出得太过突然了,突然到让大家都没有做好准备。
雷莉生怕宋元会反对,因为以宋元那淡然的个性,有九成的可能是会果断地拒绝的,这会让她那一颗爱情的种子彻底地终结。
当时的雷莉都已经做好了失败的准备了,甚至她都已经站起来想要提前拒绝,给宋元挽回点颜面,她能不能嫁给宋元不重要,重要的是可以一直陪在她的身边。
如果这件事情闹僵了,可能以后她想要留在宋元的身边都会是一件奢侈的事情。
“不...”
“可以!!”
两个声音几乎是同时说出来,那个淡然的声音雷莉怎么都不可能听错的,就算是环境再嘈杂,她也可以第一时间分辨得出来,这句话是不是宋元说的,因为她的眼里和心里,除了宋元之外,别无他人。
宋元的答应,也是让现场的气氛凝固了一下,紧接着雷莉的眼泪腾的一下就夺眶而出,根本就没有做好足够的准备,惊喜来得太快了。
“啊...”
分心中的雷莉,再一次尖叫一声,那细小的针眼已经再一次地把她的手给扎了一个小洞,鲜血直流。
这几天,雷莉彻底地换下了红装做起了女装,为自己备嫁做着准备,她是想要为宋元制作一副手套,因为严冬来了,有了这手套就可以足够地保暖了。
当然最重要的是,这是一副用高档的兽皮制作的手套,其防御性非常地好,而且非常地薄,听说是来自于东海龙蛇的皮,几近透明的颜色,戴在手上,并不会影响手感,如果不仔细看都不会觉得自己戴了手套。
因为宋元长年都不怎么用武器伤人,而更加喜欢用拳头,所以雷莉才打算给他做一副防御力坚固的手套的,这样就可以最大程度地保护好她的手了。
这蛇皮虽然非常地薄,但是防御力却是异常地坚固,那东海海蛇可是九级的海兽,想要猎杀的难度可想而知,为了买这块蛇皮,雷莉几乎都掏尽了自己的家当。
不过,能够宋元制造一份礼物,她还是非常慷慨解囊的,这么防御力强的兽皮,想要把它制作成手套,普通的针自然是无法穿透的,因为雷霆找来了东海龙鱼的骨刺,那骨刺异常地锋利,就算是雷莉这样的高手,也是很容易被刺破肌肤的。
这几天,因为制造这个蛇皮的手套,雷莉已经不知道在自己的手上扎了多少个孔了,但是这并没有让雷莉放弃制作这件礼物,这是她对于心上人的一片心意。
虽然大多数的时候,她跟宋元之间都没有什么话说,只是通过眼神的交流来传递讯息,但是并不代表她对于宋元的感情就浅了,反而说明了她对于宋元的情感更加地单一,就像是她对于战斗的态度一样,从来都是勇往直前的。
雷莉将自己的手指放进了自己的嘴里轻轻地吮吸着,那诱人的姿态,可能连任何的男人看人都会冲动,可惜,这么美的画面,只有明月能够欣赏得到。
将军府内防御森严,想要进入到将军府行凶,那难度可是非常大的, 没有达到九级的实力,连将军府的门你都别想要摸进去。
突然之间,空间仿佛是停顿了一下一样,所有的物体都在这一刻禁止了,一个少女的身影从空间之中踏了出来,仔细一看,这少女的美貌比起雷莉少了几分英气,但是却有一种任性的骄纵感,长得也是极其地漂亮,此人正是炎姝。
“妹妹到我这儿来,有什么事吗?”
坐在那里的雷莉,就像是一个被惊醒的狮子一样迅速地站了起来,不过很快地她的身体就慢慢地变得平缓,重新坐了下来,手拿起那根针,打算继续缝制自己的爱心手套。
“不要叫我妹妹,我没有你这样的姐姐,为什么要跟我抢宋元哥哥,你明明知道我是喜欢宋元哥哥的,为什么啊?”
连招呼都没有打,炎姝就劈头盖脸地对着雷莉一顿指责,她心里极其地怨恨,早知道这样的话,自己就应该先下手为强了,还以为城主会站在自己女儿这一边,没有想到事情会是这个结果。
“为什么?不是你自愿放弃了吗?我没有跟你争啊...”
雷莉一脸疑惑地看着炎姝,她从来都没有自愿要提出跟宋元联姻的话,也没有这样请求过自己的爷爷,因为她心里面明白,她是不喜欢争的,特别是在面对炎姝的时候,她就更加地于心不忍。
这件事情是由城主提出来的,她还以为是城主跟炎姝商量过了的呢,否则的话,她又怎么可能会同意这门婚姻?
当时城主也是瞒着炎姝说了这件事情,结果把炎姝给气晕了,现在炎姝醒来,见炎城城主还是不肯为自己作主,炎姝就决定采取一个最 简单的办法,找雷莉质问。
“哼,不要在这里假惺惺的了,其实这早就是你计划好了的是不是,知道我父亲倚重你爷爷,所以你就以此为要挟的对不对,雷莉,我算是看错你了,没有想到你是一个这样的人,我没有你这样的姐姐!”
炎姝一脸不满地朝着雷莉呵斥道。
“没,不是的,妹妹,你听我解释啊...”
雷莉也是有些慌了,毕竟她对于炎姝的情感也是非常认真的,自然也不希望和宋元的感情影响到了两姐妹那么多年的闺蜜之情。
“解释个屁啊,难道解释你就会把宋元哥哥让出来了吗,如果是的话,我还愿意听你解释一下,你倒是说啊,是不是舍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