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5章 59.烽烟四起

  尊奉了沁巴日的命令,两支漠北轻重骑兵队立刻掉转马头,开始绕行二百里的旱湖水面,迂回至宽阔平坦的扶余城南境。
  明明都是神石部族的骑兵,却为何要再次分成轻、重两支队伍呢?其中的道理很简单,就是因为两支队伍的负重不同,行进速度自然也有着天差地别之远。深入敌境分兵而行,随是兵家一大忌,但好在中山督府军的骑兵部队,不仅战斗力低下,而且数量也极其有限,根本造不成任何威胁;八千游骑兵也好,两千重甲骑兵也罢,即便数量再少上十倍,也不是幽北人能直视的敌手。
  郭兴特意任命了性格踏实、老成持重的胡勒根,担任这八千游骑兵的总长;反而那位脾气火爆、性格冲动的那日苏,指派去提领两千重骑,缓缓朝着目的地进发。
  调兵遣将,本就是为军统帅者的必修课。胡勒根虽是个目不识丁的奴隶出身,但他却有着极强的学习欲望以及接受能力,智慧与悟性更是上人之姿,深得朝鲁器重。也不难猜得,朝鲁将他派来跟随郭兴征战沙场,定然暗含了几分偷师之意
  郭兴对于这个特殊的草原汉子,也保有很强的好感,甚至认为像他这样的人,如果自幼生在北燕或是南康,哪怕是幽北三路,从小能接受良好教育的话,他日成就一定不在自己之下!
  此次骑兵迂回南境,全路程大概在四百里左右。游骑兵的速度极快,按照常速行军来计算的话,日行百余里还是绰绰有余的;也就是说,至多三到五日的光景,八千游骑兵就可以抵达预设的集结点;不过那两千名重甲骑兵,显然就没有如此迅猛的进军速度了。
  重甲骑兵,应该是人马双挂甲的顶级防护配置。可按照漠北草原以往的标准来看,能披挂一袭熟牛皮甲,就已经可以对外宣称“重甲骑兵”这四个字了;而此次有了谛听的财力、物力支持,这一支漠北铁骑,已堪称名副其实。
  漠北草原沃野千里,从不缺优良马种,每位重装骑士除了一匹顶级战马之外,还会再配备两匹不够战马标准的驽马,作为运输脚力。可如此一来,即便是以力量、耐力著称的漠北马种,在负重二百斤的情况之下,每日能走上四十到六十里路,就已经到了生理极限。
  日常行军虽然不比全速冲锋,但两支骑兵部队行进的速度相差实在过大,索性让游骑兵先行,顺便也可以替后续重装骑兵清理路途中的障碍。
  单从对于行军速度的时间差、以及为将者性格优劣的把握上,也能看的出来:今时今日的郭兴,早已在那场惨败与逃亡之中,产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
  胡勒根性格稳重,有了闲暇时间,也绝对不会轻易滋生事端;而那日苏则过于憨直鲁莽,若是命他统领游骑部队、率先抵达集结点的话,那么他甚至有违抗军令、强行攻城的可能性!
  果不其然!刚刚与胡勒根的游骑队分别之时,那日苏还将两位长官的嘱托,牢牢的记在心中;可直到大队行至次日黄昏,身为重骑联队长官的那日苏,肚子里的酒虫一犯,便作出了幺蛾子来!
  由于这次没有民夫与辅兵随时伺候,所以骑士与马匹的吃喝拉撒,都得靠他们自己来解决。当然,眼下毕竟是深入敌境,也没有秋毫无犯的必要;所以路途之中凡是遇见了规模大一些的村镇,他们通常都会暂且停下,补充一些清水以及干粮、再搜刮一些银钱细软,权当自己的小体己了。
  这种打家劫舍、乱兵为祸的事,即便是朝廷的二三线正规军,也都很难避免;更何况对于这些马匪、奴隶出身的漠北骑兵呢?在他们的世界之中,天大的道理也讲不出“弱肉强食”这四个字去;奸淫掳掠顺带杀人放火,也就成了理所当然之事。
  短短两日不到,凡是他们歇过马的村庄镇县,无论男女老幼、无论奋起抗争还是逆来顺受,结果都同样是化为一片焦土。从昨日到今夜,漠北重骑兵队的铁蹄,已经碾过了三座幽北村庄,亡者不下五百,大多都是没有能力入城避祸的老弱妇孺。
  战端一启,人世间便再无道德人性可言;而且往往越是品德高尚的正人君子,死亡的速度也就越快。从这个角度来看,所谓战争,就是用无穷无尽的杀戮,从普通人堆里提炼顶尖的渣滓与英雄。
  此时此刻,眼看太阳即将西沉,一位脸挂刀疤的秃头壮汉,从队伍相反的方向飞奔而回,嘴里还大声嚷嚷着:
  “那日苏阿赫(哥哥),我刚才发现了一只肥羊!”
  “滚你的蛋吧!现在还住在城外的人,有一个算一个,都他妈是想跑也跑不了的死穷鬼,半点油水都榨不出来,还哪来的什么肥羊啊?”
  “你不信呐?那跟我来啊!”
  说完之后,这光头汉子双腿一夹马腹,手中缰绳向右后方死死一勒,战马前蹄高高扬起,随着一声清亮的嘶鸣、马头竟然已经转了回来!二人就这样一前一后,离开了匀速前行的大队、向南方飞驰而去。
  二人又奔出了十里左右,在前方引路的光头突然比出了一个勒马的手势。勒停了战马之后,那日苏骑在马背上随意观察了一番,不由得勃然大怒道:
  “你说那只肥羊呢?你自己悄悄这鬼地方,除了路就是树、连个兔子都没有、还哪来的什么羊啊?小子你给我听清楚了,今天要是找不着肥羊的话,晚上火架子烤的就是你!”
  “你的脑子是出气用的?肥羊说的是他妈羊吗?是路上的阔老爷,有钱人!一头羊才值几个铜板?还值得咱俩费这么大的劲吗?”
  说到这里,那光头汉子一个翻身跃下马背,指着地上两道平行痕迹说道:
  “看见了吗?这就是我说的肥羊!”
  “……咱吃土啊?”
  “你怎么就知道吃呢?也不知道沁巴日到底看上你小子哪了……下马,看仔细点!”
  那日苏被这光头汉子给说懵了,只好一个片腿翻下马背,仔细看了看地上那两道痕迹说道:
  “嘁,这不就是车轮子压出来的两道印吗?咋?你闻见羊膻味了?”
  “……要不然你穿上一件幽北狗的衣服呗?我也能下的去家伙!你比比这两道轮子的宽度,那是一般的手推车能压出来的吗?”
  听到这里,那日苏先是点头说了一句“哦……这车是挺宽的……”下半身却抬腿兜了那光头汉子一脚。这可是一条常年骑马压出来的罗圈腿啊,仿佛一个带着弧度的勺子,直接把那语带不敬的光头“舀”出去五步开外:
  “你有啥话就直接说呗,老让我猜啥猜?你拿我当小娃娃逗呢?”
  “你这脑子直的啊……听仔细了啊,这是一架装了重物的大车,除了咱俩之外,泥地上还有七八个不同的脚印痕迹;据我多年经验推断,这是一股刚从外边收满了货的商队,一个跟队的掌柜,六个拉车的活计。凭啥这么说?这还不明显吗?前面两个负责拉车的,脚根比脚尖的印子踩得深;后面四个是推车的,脚尖比脚跟踩得深;最外面那个走单的鞋印,是有钱的掌柜,也有可能是个小官,因为他走路迈的是外八字的四方官步!”
  那日苏听到他这一入情入理的分析,眼珠子都差点没瞪出来!他围着这个光头汉子走了三圈,这才头晕脑胀的指着他说道:
  “你那个多年经验……到底是啥经验啊?”
  “劫道呗!我原来就是专吃来往商队的马匪啊!”
  “……你的意思是说,这伙人车上装着值钱的玩意?”
  “这不废话吗?要是推着一车萝卜白菜的话,都不够这么多苦力的饭钱!”
  听到这里,那日苏也终于转过了这道弯来!的确,自家弟兄们攻入中山路也不是一天两天了,能跑的早都跑没了,跑不了的也没啥油水可刮;可无论到了什么时候,也都少不了那些赚银子不要命的主!因为往往越是兵荒马乱的年月,货源的价格也就越是低廉,囤积抛售的利润也就越高!要不然为何那么多的商人,都在盼着发国难财、战争财呢?
  想到这里,那日苏看着向北而去车轮印记,心中几番计较之后,豪气地拍了拍这位光头马匪的肩膀:
  “没看出来啊,你小子还真有点能耐!反正天色也晚了,你就顺着车轮印的方向追追看,就只许追二十里啊!我留在这里等你,顺便也好叫弟兄们歇歇脚……”
  一刻钟过后,那位光头马匪兴高采烈的从远处飞奔回来,脸上堆满了喜笑颜开,一张血盆大口差点没趔到后脑勺去!
  “阿赫阿赫!这次咱可要大发特发了!”
  原来从此一直向东而行,大概走过十五里的窄道之后,竟然藏着一座规模不小的村镇,名叫报马村。这地方不但人口兴盛,牲畜遍地,更有几个衣着华贵、配饰精美的富贵商人,正站在村口指挥伙计卸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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