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节
炒好鸡蛋,他又直接在锅里加水煮饭。
至于锅里还有一点油……这样做出来的饭更香!
言景则做饭的时候,卫凌修就在旁边看稀奇,顺便给言景则喂猪油渣。
“你别老给我吃,你自己吃。”言景则尝了几块就不肯吃了。
卫凌修直接把碗放下了:“这样油腻腻的东西,我不爱吃!”他其实觉得这油渣很香……但言景则不吃,他也不吃!
言景则:“……”这么好吃的猪油渣,卫凌修竟然还挑剔!
他看上的媳妇儿不好养!
不行,他一定要快点抄书赚钱!
言景则做饭的时候,在蒸架上蒸了青菜,因为卫凌修不吃猪油渣,他最后把猪油渣也倒进菜里,一起蒸了。
煮米饭不用煮太久,把水煮开就不用添柴了,灶肚里的余温会把米饭给焖好。
趁着这时间,言景则拿着卫凌修抄错的废纸,又练了练字。
卫凌修现在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他练了十几年的字,言景则轻而易举就学会了,他还有什么好说的?
不过言景则见他写过的字,能写好,没见他写过的写不好,这多少让他得了点宽慰。
卫凌修受到的打击太大,以至于中午吃饭的时候,都没空在意饭菜不好吃的问题。
他匆匆吃过,就继续抄书,抄给言景则看。
要把字写端正,就没办法写快,整本《三字经》一千多个字抄下来,卫凌修抄了整整两个时辰。
“凌修,你去休息,我来写。”言景则见他写完,连忙道,有些跃跃欲试。
原主平常去要债,要回来之后往往也就得个几百文赏钱,现在抄抄书就能赚那么多……言景则提笔就抄。
他完全不受周围环境的影响,写得时候专心致志,一开始写得还比较慢,后来却越写越快。
卫凌修看得呼吸都差点停了——他言哥是个天才!
又有村里人从言家门口走过,看到这一幕却很无语:“言大在干嘛?纸张笔墨多贵啊……他还乱糟蹋。”
“瞅瞅那个卫家小少爷,敢怒不敢言。”
“快点走快点走,别给言大瞧见了……”
……
言景则可不知道别人的想法,他正兴奋呢!
等到天黑的时候,他竟然就抄完了一本书!
明天去县城卖了,肯定能赚不少钱!
卫凌修也同样激动。
他言哥太厉害了,要是好好读书,是不是还能参加科考,考出个好成绩?
第131章 混混状元(7)
原主小时候, 是做过饭的,言景则有他的记忆, 也就能……把东西做熟。
但色香味之类的, 就不要想了。
他最擅长的就是煮米饭,以及在煮米饭的时候,蒸各种菜。
东谷县这边是鱼米之乡, 土地肥沃,基本上家家户户都种稻子,一年种两季,大家的主食,一般也是米饭, 不过普通农家是很难吃上只用大米煮的干饭的,都是放进去别的东西一起煮, 比如有红薯有南瓜的时节, 就天天吃红薯饭、南瓜饭,蚕豆什么的熟了,就吃豆饭,只有青菜的时候还能吃菜饭。
家家户户又普遍只有一口锅……要么干脆只吃饭不吃菜, 要不然的话,往往就是蒸架上蒸点菜。
这天晚上, 言景则就把自己前一天用盐腌上的瘦肉蒸上了, 又蒸了点门前屋后拔的野菜。
野菜被蒸熟,都变得烂黄了,卫凌修一筷子都没动, 只就着咸肉吃了两碗米饭。
言景则这么聪明……他心情好,胃口也就好了。
言景则看他这么吃,又有些担心,怕自己养不起卫凌修。
猪肉可不便宜!好在卫凌修喜欢吃瘦肉,瘦肉只要十五六文一斤。
“凌修,我们明天就去县城,把书卖了?”言景则提议,确定这个真的能挣钱,他才有动力去做。
卫凌修一愣。
出了那样的事情,他有点不敢去县城,就怕别人说他,可他不去,难道让言景则去?
言景则刚认字,很多东西不懂,也没跟书店的人打过交道,那些人惯会看不起人,会不会骗言景则?
他其实也不可能一辈子不去县城。
“好,我们明天去县城。”卫凌修道。
吃过饭天就黑了,言景则催着卫凌修去睡觉,自己也一直打哈欠。
“你早点睡。”卫凌修道,又问:“你的床……”
他今天白天去言景则用来睡觉的房间看了看,那里也有一块门板,但太破了,都不像是能睡人的。
但他难道要让言景则和自己睡一起吗?
先不说那门板很窄,两个人根本躺不下,言景则恐怕也不想跟他一起睡……以前言景则还说过要娶媳妇儿。
“我马上就去收拾。”言景则立刻去收拾去了。
那边的门板更破,不过上面放点东西铺一铺,还是能睡的!
卫凌修还给了他一床被子呢!
言景则先在破门板铺了几块木板,又把自己的旧衣服旧被子铺上,再铺上从卫凌修那里扯来的床幔,这床够舒坦了!
言景则昨晚上一晚没睡,今天一躺下就睡过去了,但第二天早上,天还没亮,又醒了。
他先给自己煮了一锅陈米饭,吃了一半,剩下的那一半用罐子装了放进自己屋里,又煮了一锅白米饭,等着等下给卫凌修吃。
昨天中午和晚上,因为卫凌修在,他就都只煮了白米饭,和卫凌修一道吃。
但他当时其实特地煮少了,然后跟卫凌修吃的一样多,就吃了个三分饱。
原主的胃口,实在太大了!
今天,他干脆就提前煮点陈米饭吃饱,剩下的等下饿了也可以吃。
虽说抄书能赚钱,但他不是原主,没有“吃光用光身体健康”的想法,他已经开始考虑几十年后的事情了!
他和卫凌修都是男人,将来不会有孩子,那必须攒钱!
他们需要有几间好一点的房子,需要有个几十亩地,再有足够多的积蓄,这样老了,才能安度晚年。
不,这样都不够。
卫凌修爱吃肉,他自己又吃得太多……
言景则压根不敢乱花钱。
这么想着,他还坐到卫凌修的书桌前,继续抄书。
《三字经》他昨天已经抄过一遍了,现在抄起来速度更快,再加上这书很薄……
准备出门前,他竟是又抄好了一本。
起晚了的卫凌修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看着言景则那么一个大块头拿着笔,飞快地写端正的小楷,他总觉得有点不和谐。
“言哥,你写字真快!”卫凌修忍不住感慨。
“知道用什么力道来写文之后,写起来就简单了。”言景则道,他一开始就是没拿过笔,不知道用什么力道合适,才会写得丑,习惯之后就觉得写字太简单了。
他这样的体力,让他写一天都不会累!
卫凌修:“……”别人要是听到言景则这么说,肯定会想要打他!
不,别说别人了,他都想打言景则。
言景则带着卫凌修,走路去县城,顺便认认路。
卫凌修体力不怎么样,但不拿东西只是走路倒也不会累,跟着言景则走了半个时辰,他们就来到了县城。
东谷县没有城墙,但被一条河围着,河上有几座石头高桥。
言景则带着卫凌修过了桥,便有很多人看过来。
卫凌修记得,当初他和言景则两个人,是被一大群人抓奸的,他家里人也完全没有为他遮掩的意思,倒是明显想要将之闹大……
他们见不得他好,现在怕是整个县城的人,都知道他和言景则的事情了。
也不知道别人会怎么看他。
卫凌修有些担心,就怕看到别人厌恶的目光,一开始都不敢抬头,等后来把头抬起……
他和言景则周围都没什么人,大概是别人被言景则异于常人的块头吓到了,但为什么……他们偶尔看他,还一副很同情的样子?
卫凌修有点懵。
不过,现在最要紧的,还是卖书的正事。
卫凌修带着言景则进了书店。
外面的普通百姓看言景则的时候,都有些惧怕,但书店里那么几个书生看到言景则,却一脸嫌弃,还有人道:“真是有辱斯文!”
然而这人刚出口,就被身边的人拉走了。
他们这些要来书店买书的人,多是刚开始读书的,多半连童生都没考上。
虽说读书人地位高,但他们也是血肉之躯,也怕言大这样的混混找他们麻烦。
所以……还是不要得罪人比较好!
言景则:“……”他觉得自己的身形,真的特别高大。
瞅瞅,所有人都怕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