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一个理由
玉宓把萧瑾璇所有的事情都上报给宇文奕,原本只需要报大事儿,可是现在玉宓觉得萧瑾璇每做一件事好像都有可能是有的放矢,所以件件桩桩事无巨细的全都告诉了宇文奕。
宇文奕一天能接到玉宓四次传信,弄得哭笑不得,就连萧瑾璇吃了什么扔了什么东西也都告诉到他这里,真是让他摸不到头脑了。
“这玉宓还真是难得的谨慎。”柴七是了解玉宓的,玉宓这人是比较谨慎,但是应变能力也强,一般自己能控制的就不会轻举妄动,这样一天四遍的传信,已经很说明问题了。
宇文奕点头:“她是谨慎,只是她也察觉到这萧瑾璇不是一般的无知少女,她控制不了,也分辨不了。”
柴七心中有顾虑,就说道:“殿下,这萧瑾璇真的有点深不可测了,光提供的两个信息,就已经让宇文博折了手脚,短期内缓不过来,再加上玉宓的反常,这……”他话没说完,其实最主要的是宇文奕对萧瑾璇的关注度有点异常了,宇文奕何曾为了一个女人如此费心?萧瑾璇这也才十三岁,若是再大些岂不就是红颜祸水了?
宇文奕说道:“无妨。”一个小丫头而已,再怎么折腾,还能翻了天去?他若是束手束脚,也不用夺嫡了。
看着玉宓送来的消息,宇文奕颇有些玩味,随即就说:“派人去萧家,送些蜜饯果子,就说是我送的。”
柴七一愣,就说:“就这样直接送去?”
“不然呢?你要敲锣打鼓我也不拦着!”宇文奕很是打趣的说道。
柴七有些顾忌,就说道:“萧家应该已经默认了殿下和萧瑾璇接触,殿下又何必弄得这样沸沸扬扬?”
“自然是给某些人看的了。”宇文奕淡笑,有些人看了怕是要心里不满了。
…………
侯府
玉宓看着水仙院那送来的东西,心中不禁感慨,这萧瑾璇这是要发财啊!
宝月看了之后,就进了房内和萧瑾璇说饿一下。
“小姐,夫人那把东西都送来了,大大小小六个托盘。”宝月说道。
“都收起来吧,告诉送东西来的下人,就说让母亲放心,我一定会好的!”萧瑾璇笑着说道。
宝月出去回话,之后就把东西都收起来,玉宓抽空进来,说道:“不怕赵氏之后更加刁难你?她现在应该是要恨死你了!”
“我不收她也是要恨死我的,不管怎么做,她也都是要恨死我的。”萧瑾璇说道:“对了,一会儿海棠园的祖母也该听到消息了,咱们这院就老老实实的,等着看祖母第一步如何做。”之后就是看戏阶段,要想要赵氏灭亡,自然要其先嚣张,嚣张之后再疯狂的。
很快,海棠园也得了消息,云氏听了阮嬷嬷的话,就咋舌:“这赵氏还真是闲不住。”
阮嬷嬷说道:“只是送些东西,夫人会有别的想法吗?”
“她要没有想法,大可不用去管,她就是心虚!”云氏冷哼一声:“我这辈子做的做错的一件事就是让她进了门,生不出儿子,还这样能作妖,若不是她,老三也……”
当初为了让侯府留个后,妾室一直没有少纳,三姨太的时候一尸两命就是赵氏做的,可惜了那六个月大还没见光的孙子,当时知道是男婴的时候,云氏恨不得直接杀了赵氏,若不是怕侯府传出丑闻,她真的不想饶了赵氏。
阮嬷嬷宽慰道:“老夫人,过去的事情也别想了,越想越难受。”
云氏叹气:“侯府若是能有一个儿子,如今也不用这样步步算计了。华琅就算做了皇后,这侯府也怕是后继无人了。”
几天之后,萧瑾璇就好了,郎中来诊过脉,之后就去赵氏那报了信儿。
“就这样好了?”玉宓问道:“这也有点刻意了。”怎么也得再拖一拖,弄出点“病去如抽丝”的意思吧?
“我这位母亲都舍出这么大的本钱了,我要再不配合,以后还怎么玩?”萧瑾璇说道:“只是我一好,怕是祖母很快就不能好了。”
玉宓又愣了:“难不倒不是赵氏不好吗?得罪了老太太,以后有的是小鞋穿!”
萧瑾璇看过来,就问道:“我问你,若是你知道有一个人会一直针对你,给你小鞋穿,限制你的行动,甚至可以凭着一句话就定了你的生死,这样的人,你会如何对待?”
玉宓一时有些懵,不过随即说道:“这样的人我自然是要杀……”她猛然想到了什么,就震惊的问道:“你的意思是赵氏会弄死你们家老太太?!”
玉宓的表情直接把萧瑾璇逗笑了:“还行,不傻,就是有点暴躁。”
玉宓真是要醉了,这侯府好像比皇宫里还要厉害了啊!
“这不能吧?”玉宓觉得不可思议,好歹云氏也是萧侯亲娘,若是弄死了云氏,这侯爷还不得弄死赵氏?
萧瑾璇耸肩:“怎么不能?赵氏弄死的人也不少了,二姨太一条命,三姨太一尸两命,四姨太母女两条,还有萧婷琳的亲娘,这要数起来真是太多了,我肯定也有遗漏的。说实话,我都怀疑我娘也是死在赵氏手里的。”赵氏专挑女子有孕和生产的时候下手,杀人也最是容易,只是她娘也只是这侯府一个连名分都没有的侍妾,赵氏又何苦这样害命,这是萧瑾璇一直都想不明白的。
玉宓听了,就说道:“那她如果真的要下手,云氏怕是也……”
“我自然不会让她得逞的。”萧瑾璇说道,在这侯府里,云氏是向着她的,让云氏彻底想要对赵氏下死手需要一个理由,她现在,也只能先观望,什么时候找事动手了,她才有机会!
玉宓看着萧瑾璇说话的时候眼神里都好像看到了马上就要发生的事情,心里有那么点发颤,随即就拿出小纸条开始默默的写,吃喝拉撒都告诉了宇文奕了,这件事这么大,肯定也是要告诉宇文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