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0章 番外九 你是我不悔唯一

  我和林以薰的初遇是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那天阳光明媚,万里晴空,天气极好。
  只是,我的心却没有被这秋日的阳光温暖,反而更加冰冷,因为今天是我父母的祭日,十五年前的今天,他们葬身于自己最信任的亲人的枪口之下,而我从此变得孤苦无依。
  “老板,我们是吃饭,还是先回酒店?”司机问。
  我看了看腕表,转眸看向窗外,车子正好路过一个广场,广场两边植满了高高的银杏树,银杏树的叶子在明媚的阳光下金灿灿的,甚是好看。
  于是,我让司机将车停在了广场旁,自己下了车,漫步于银杏树中央。
  踩着柔软的银杏树叶,我一步步向前,脑海里却是小时候,我和父母亲一起去野外露营的情形。
  “封爸爸,把吊床绳子绑高一点。不,不是那样弄。哎呀,怎么又错了?你怎么就这么笨呀?”
  当年的情形似乎还历历在目,我忍不住勾起唇角,谁会想到在黑白两道叱咤风云的封氏掌舵人静会被自己老婆发难,而且还骂不还口?
  这就是我的父母,在我的印象里,他们从未吵过架,两人永远像他们恋爱的时候一般,无时无刻不甜蜜。
  有时候,连我自己都嫉妒我的父母,他们怎么可以如此的幸福?
  往事如烟,我神色有些黯然。我的父母虽然英年早逝,但不能否认他们这一生是幸福的,快乐的。
  可是,我呢?
  我自嘲地笑了笑,也许像我这种人,永远没有办法获得幸福。
  “先生,您需要花吗?”就在这时,一个卖花女来到我面前。
  我下意识睨了一眼那卖花女,问道,“有康乃馨吗?”
  “有,先生是想送给自己的母亲?”卖花女问。
  我点了点头。
  “先生以前也是送康乃馨给您母亲么?”
  “嗯。”我有些不耐,这卖花女为何如此的啰嗦。
  正在这时,却见那卖花女脸上扬起一抹明媚的笑容。
  “如果以前一直送康乃馨,我建议先生,您可以换一种。您一直送您母亲一样的花,您母亲会审美疲劳的。”
  我一瞬不一瞬睨着她,不置可否。我开始仔细大量起她来,她长得不错,特别是那双眼睛,又大又亮,让人的心忍不住为之一动。
  “那么你觉得我应该送什么花?”话音落地,就连我自己都不相信,会询问一个卖花女的意见。
  “先生母亲喜欢什么花呢?”
  “她喜欢百合。”在我的印象中,母亲生前,总会在客厅摆一束百合。
  “既然你母亲喜欢百合,那就投其所好,送她百合吧,也许你母亲会很高兴的。”
  “她会高兴么?”我低低自喃。
  “她一定会的。”卖花女笑起来,眉眼弯弯。
  我原本阴郁的心情竟突然好了起来,我从皮夹中取出一叠钞票,将其递至她面前,“你手中的花我全要了。”
  其实,我只需要百合,却买下了她所有的花,至于原因,就连我自己的说不清。
  卖花女从我手中接过钞票,却只从其中抽出了几张,继而将剩下的还给了我,笑道,“用不着这么多的,你买这么多,我给你打个折,只收你四百块。”
  她眉眼含笑,却很坚持,明明可以将多余的钱收下,而她却没有这么做,她给的原因是“我不喜欢占人便宜”。
  在这世上,想要占人便宜的人太多,很多人都想不劳而获,或者从别人那里多拿一点,而她却只要属于自己的那一份,着实令我有些意外。
  我没有强求,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原则,她坚持她的,我又何必打破。
  从她手中接过鲜花,离开之前,我深深地睨了她一眼,“你叫什么名字?”
  其实,连我自己都有些意外,我性子一向清冷,即便对女人,也没有什么兴趣,这是我第一次想要知道一个人的名字。
  卖花女眼底掠过一抹惊讶,继而冲我笑了笑,“我叫林以薰。”
  林以薰么?
  我缓缓收回眸光,唇角不由轻扬,倒是有几分意思。
  我本以为,这只是一次偶然的邂逅,从此之后,我不会再和这个女人产生交集,谁知四年后,我再一次遇到了她。这一次,她换了一张脸,换了一重身份,最初我没有认出她来,只是她同样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从来没有想到,一向警觉的自己,有一天竟然栽在了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手上,而那女人明明恐惧得要死,却还是强撑着,死死握着发簪,紧紧抵在我的大动脉上。
  “快让你的狗停下来!”
  “在这世上,还没有谁敢命令我。你,是第一个。”这个女人闯入我的别墅,还敢威胁我,胆子倒是挺肥。
  “万事总有人开头,今天我便开这个先河。你让你的狗放了他们,如若不然,我的簪子可要刺下去了!”
  “是么,你觉得就你的力气,能刺得穿我的大动脉?”我只觉得好笑,就以她的这身手,真的以为能将我挟持住?她未免太天真了。
  趁她分心的空档,我轻而易举地将她身上的簪子打落在地,然后反客为主,将她擒了住。
  “放了他们,我的命你拿去好了。”
  我有些意外,她自身都难保了,却想着救别人。人都是自私的,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人都会选择牺牲别人来保全自己,而这个女人倒是再一次令我刮目相看。
  我想,我兴许可以留下她,只是我差一个不杀她的理由。
  “给你你一分钟,给我一个不杀你的理由。”我决定给她一次机会,就要看她能不能说服我了。
  她思考了一阵,最终艰难开口道,“我会......会电脑。我不但会,而且还精通,如果需要的话,我可以做你的黑客。”
  我饶有兴致地挑了挑眉,最终,我还是留下了她的性命。
  我留下她,不是因为她的黑客技术,而是因为在我三十年的人生里,我见惯了别人的唯唯诺诺,却从未见到哪个女人在我面前这么嚣张,更没有在哪个女人呢身上栽过跟头,而眼前这个女人却是第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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