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
“是呀。”小鬟理所当然地道,“谢公子与您再亲近,也做不了这种事呀。”
“公子。”秦念喃喃,又笑了,“他恐怕太久没听人这样叫过自己了。”
小鬟直起身来,望着房中伧俗的嵌金墙壁,叹了口气,“似他这样的人物,本来就该是位王侯公子吧。”
“你喜欢他?”秦念揶揄地看过来。
小鬟却全无羞赧之色,反而很冷静地道:“我还是喜欢和我一样的人,谢公子那种,我是高攀不上的。”
秦念静住,过了很久,才道:“他现在什么都不是了。”
“是呀。”小鬟又开始擦桌子,那桌子已被她擦得锃亮如新了,“堂堂延陵谢小侯,三岁读经,五岁摸刀,七岁上马,十岁继承侯位,皇贵妃是他亲姐姐,少林方丈是他大师父——结果却落得什么都不是,便连小时候的娃娃亲,都嫁给了他弟弟。”
“但昨日安可期却还诓我说,谢随逃亡之后,延陵的家里一直给他送钱的。”
小鬟一怔,立刻道:“送钱?不可能。”
秦念耐心地道:“为什么不可能?”
“我若是他的家人——我是说,不论是他姐姐、他弟弟还是他那个弟妹——我若是他的家人,我一定巴不得他十五年前就死了,像这种人,在世上多活一日,就是给自家多添一日的耻辱。”
“小鬟,你说,”秦念安静地道,“你说,他为什么要这样对待自己呢?他原不至于活成这样的,对不对?”
“人要怎样对待自己,旁的人都管不着。”小鬟道。
秦念闭了眼轻笑,“你是个明白人。”
小鬟将抹布往水桶里一扔,转过身来,忧心忡忡地看着床上的大当家。
不知是不是受伤疲惫的缘故,大当家今日看起来格外地好说话。苍白的面容上透着病态的红晕,眼中泛着潮,声音也轻轻缓缓的。
她若是个明白人,那大当家便应比她还明白千百倍。
***
“念念?”帘外响起温和的男人声音。
他上楼时并未刻意压着步声,是以秦念和小鬟都已听见而停下了谈话。小鬟提起水桶,“大当家,我先告退了。”
秦念“嗯”了一声。小鬟匆匆掀帘离去,也不和帘外的谢随打声招呼,便听得咚咚咚脚步声,她已下楼了。
秦念仍旧躺在床上,微微侧头,看着那轻轻荡漾的帘帷。软红刺绣的帘后拓着一个疏疏淡淡的人影,背手负后,似是在等着她先说话。
“柳庄主已走了?”终于,她问。
“我没见到她,想必已逃得远了。”谢随道。
“杀她的人是谁,你有没有头绪?”
“没有。”谢随道,“安可期将门上那些暗器拿去想办法了,但我看也没有什么办法好想。”
秦念微笑,“任何人总不可能完全掩盖住自己是谁的。”
“你呢?”谢随反问,“你有没有什么头绪?”
“我看柳庄主的断肠鞭将那人绞紧了都奈何他不得,所以猜测,他可能练了金钟罩铁布衫一类的功夫。”
“江湖上练这种童子功的人不多。”
“是不多。”秦念慢慢地道,“但这些人中,有谁是宁愿暗中杀人,绝不要扬名立万的呢?”
“没有。”
“而且那人不仅用软剑,还用匕首、暗器,也不知道他到底还会多少种兵刃。”
“这样的人……”
“这样的人,他的武功只是为了杀人。”秦念径自说了下去。
“你是说,他是个被人收买的杀手?”
秦念笑了,“你分明早就看出来了,却还要问我,很好玩么?”
谢随终于掀开了绣帘,看向她,“你今日精神不错,不枉那位义仆伺候了你这么久。”
“你说小鬟?”
“是啊。”谢随走过来,先自顾自地倒了一杯水喝,而后才走到她的床边,“也就是你受伤的时候,她正好闯进楼里来,说要找她的大当家。”
秦念抿住了唇。
谢随在她床边坐下,又给她掖了掖被角,目光飘飘荡荡地并不往她脸上看,“你这五年如何过的我并不清楚,但看起来你交了几个好朋友。我很开心。人在江湖,最重要的就是朋友。”
“最危险的也是朋友。”秦念平淡地道。
谢随顿了顿,又道:“但是你也知道,现如今吹金断玉阁随时都可能被绝命楼攻破,林小鬟这时候过来,可不太妙。”
“我也不能逼着她离开。”
谢随盯着她的眼睛,半晌,叹口气:“好容易才见到你,我不同你争这些。”
“当初是你先走的。”秦念直视过去。
谢随笑了,“你该换药了。”
他总是这样的,话每说到要紧关节,他就插科打诨地蒙混过去,偏又看起来十分自然。她咬着唇不接话,便见他从帘外接过来一个托盘,盘上是新的纱布和药膏。
“这是安老板为你破费的,上好的金疮药。回头可得好好谢谢他。”谢随道。
“他破不破费,他的钱都留不住。”
谢随奇怪地看着她:“为何你同别人说话都能那么和气,同我就一定要吵架呢?”
秦念别过头,“叫小鬟回来给我换药。”
“她守了你一日一夜,想必是睡了。”谢随温声道,“乖,身子侧过来,伤在肩膀上。”
说着,他从托盘上拿起一条长长的黑布条,往自己眼睛上蒙住,在后脑打了个结。而后,又捧起纱布和药膏。
她看他半晌,眼神仿佛很锋利,又仿佛很空洞。他在一片黑暗中安然等待,仿佛胸有成竹。
他将她从六岁养到了十六岁,他带着她在刀锋上漂泊了十年,像这样的事情,早已做过许多次了。但是当年和现在是不一样的,虽然她不知道为什么不一样。
最终,她慢慢地动了动身子。
“你是不是从来没碰过女人?”她突然问。
虽然看不见他的眼神,但他的脸色变了。
“你以为这样就是君子了,是不是?”她又问。
他没有说话,但捧着药的手在轻微地颤抖。她跟他吵了这么久的架,终于有这么两句话,真的刺中他了。
但俄而他又感觉到一只柔软的手覆上了他的手,又慢慢地,牵引着他的手,在空气中游移着、游移着,直到如一片鸿毛般落在了光滑的肌肤上。
这不是受伤的肌肤。
他本能想缩回手,却听见她一声轻笑。
像是从九天之上传来的笑声,遥远,漠无感情。他脑中嗡然作响,仿佛是惊怔住了。
自己的手被她抓得死紧,在她的牵引之下,往那光滑流丽的女人的肌肤畅通无阻地抚摸过去,最后才停在了前夜包扎的纱布上。
他只觉指尖都在发麻,就像一场沙漠上的仓促旅行,尚根本来不及辨别南北东西,就已经绝望地结束了。
他听见她的笑声,既温柔,又轻蔑:“我已经长大了,大哥哥。”
“我……”他动唇,嗓音干哑,“我一直都知道,你是会长大的。”
他等了一会儿,她没有再说话。于是他慢慢地动手,先是将她肩背上的旧纱布剥下来,摸索到那方寸大小的刀刃伤口,再一点点地抹上金疮药。他尽量地小心用力,仔细地听着空气中的波动,但她却连哼都没有哼一声。
最后她坐起来,谢随一圈一圈地给她的伤口包上新的纱布。一切结束,他等她穿好衣裳,便伸手去揭自己眼上的黑布条。
自己的手忽然被按住,动作也停下来。
黑暗中,他听见她颤着声音问:“五年前的事情,你当真不记得了,是吗?”
第14章 朋友(一)
五年前,秦念十六岁,也可能是十五岁。
五年前,那本是一个明媚的春日。
他们当时住在无锡,住了三个月。四处漂泊的人很少能在一个地方连续住上三个月的,但是谢随太喜欢那座小宅子了。房前有流水,屋后有花树,树荫下是藤萝缠就的秋千。
有时候他出外归来,便见到念念在荡秋千。少女亭亭地立在秋千的木板上,两手扶着藤萝架,慢慢地、慢慢地,越飞越高,浅绿鹅黄的罗裙也随风飘起,振振有声。
那秋千飞得高出了院墙,于是她一低头便看见墙外的他,立刻她就笑了,抬手去捋被风吹乱的鬓发。
他大惊失色,两步上前,却又听见她银铃般的笑声,那秋千还在晃荡,人却已飘飘然地落在了他的眼前。
她笑着朝他伸出手,掌心向上。
他也只好无奈地笑,往她掌中放上自己为她带回来的小物件。有时是草编的蚱蜢,有时是微香的花片,有时是小巧的铃铛。
但在那一个春日里,他给了她一根桃花簪。
“你该及笄了。”他记得自己是这样对她说的。
于是两人开始热火朝天的准备——但到底要准备什么,其实他不知道,她更不知道。只是他将那破旧的小宅院精心地装点了一番,买回来大鱼大肉,甚至还不伦不类地供上了一尊观音菩萨。
他在菩萨面前点上香,拜了拜,那一刻他忽然想到,自己这离家十年,流离颠簸,是否就是自己从没拜过菩萨的报应?
那一日,他记得自己喝了很多酒,可能是十年来喝得最多的一次。他为她挽发、画眉、涂朱,为她在发髻间插上那一枚朴拙的桃花簪,他望向生了铜绿的妆镜,镜中的少女晕生双颊,双眸脉脉仿佛含着许多想说的话,也正自镜中凝睇着他。
那一日,他记得她也喝了很多酒。到了夜里,两人还在你一杯我一杯不停地喝,喝酒的女人并不好看,但不知为何,他就这样望着她,竟渐渐地望得痴了。
她朝他轻轻地笑,笑容温柔美丽,真就像个成熟的女人一样。她笑着,好像是非常地醉了,所以她开了口:“谢随,你喜欢我么?”
她没有等到他的回答。
第二日,他就消失了。
第三日,春雨镖一干人等追杀而至,她放了一把火,将那座房子,连带着花草、秋千与记忆,全都烧了个干净。
***
未得到回应的谜题,仿佛一个耻辱的记号,让秦念五年来,时时刻刻回想起,都会身心发颤。
“五年前的事情,你当真不记得了,是吗?”
黑布条轻轻地落下来,谢随睁开眼,看见秦念已恢复如初、冷漠而寂寥的面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