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5节

  不过,叶青也只说家里有个哥哥和嫂子。刚结婚。
  她这样说,是没想过要带梅琅驰回来家,也不想让梅琅驰回他们老家看到她那个父亲。
  不用想,叶卫军知道他有一个这么有本事的女婿后,肯定立马能飘起来。
  四处炫耀,然后立马就会成了黏在他们身上的吸血虫。甩都甩不掉。
  如果成了这样,以后梅琅驰很有可能因为她这个爸爸不厌其烦,就连她也会被嫌弃。
  所以她坚决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发生。
  前几天还听阿妈说他回老家了呢。没想到才几天的功夫,他就跑到了这里,还知道梅琅驰是他女婿。
  这件事儿肯定有人故意告诉他的。
  知道她和梅琅驰的事儿的,除了韩亦和林宛,她想不出来还有谁儿。一想到他们两个,叶青酒恨的咬牙切齿。握着的两手泛白。
  第六百三十二章 王乐琴
  “林宛。韩亦。想在背后阴我,好样的。林宛我叶青这辈子都跟你没完”
  叶卫军就这样狼狈不堪的回家,心里不甘心。于是就拿着手上的地址转站来了g市部队。
  本来想着过来打阿青这个贱丫头一顿,谁让她不知廉耻的在外面找男人。不过…找了个部队的军官这个倒是让他挺满意。
  有个当军官的女婿,这要是回到他们村,肯定是倍有面子的事儿。看看人家梁红梅。丈夫回来了,是个大首长。女婿也是个军官。
  家里各个都是有本事的,现在村里人哪个不是上杆子的巴结,现在看看有几个敢招惹人家的。
  他女儿现在也给他找了个军官女婿,以后村里人也得天天巴结着他。
  本来他想着教训女儿一顿,让她以后听话点儿,把她阿妈的地址给他。然后见见他那个没见面的女婿。
  女婿见岳父,那还不得可得劲的招待。好吃的好喝的供着。到时候他问女婿要几个钱,提着水果罐头,风风光光的回家过年。哪儿个不羡慕他。
  没想女婿没见着,女儿刚打两下,就又关了进来。
  他现在真是后悔呀,养虎为患。刚生下来就应该把她给掐死了,免得现在祸害他。
  自己的亲爹都不认了。回家骗他们把她阿妈接走,藏了起来。她这是要造反呀
  叶卫军在看守所里直骂爹!“奶奶的,等我以后逮着你,不打死你个歹犊子”
  …。
  林宛到z市已经两天了。昨天刚去看过爷爷奶奶。
  今天闲来无事跟着妈妈去了商场,准备给小外婆一家买些礼物。
  林宛没想到,在二楼遇到了高然的媳妇王乐琴
  王乐琴看到她也是一阵诧异“你回来了?”许是知道林宛不常住在z市,开口打了声招呼
  林宛笑着点点头,看着她柜台里的衣服。一阵惊讶。里面摆了十几款的新娘服,以她后世的眼光来开,保守了些,但是以当下人的眼光来看,太露骨了些,不过说实话,做的款式真的很不错。
  “这些都是你自己做的?”
  “是呀”王乐琴以为她会和其他人一样,会不屑的贬评几句,没想到林宛接下来的话,让她心中一喜。
  “款式很漂亮,就是太露骨了些,如果在稍微改动下,会很好卖”林宛不怕她生气,直白的说着
  “真的?”王乐琴笑了“上次你给你嫂子设计的那套新娘装我特别喜欢,就是不好意思向你请教。你真的觉得我稍微改动下,会有人喜欢吗?我这几件衣服已经挂了好长时间了,根本没人来问”
  林宛没想到一向高傲冷硬的人,竟然会不耻下问。她以为自己这样说儿,王乐琴会给她一个不屑的眼神或者直接不服气的怼她几句呢
  林宛见她这么兴奋,就当场指着其中的一件粉色的到“这件你开的v字领太大了些,你可以来里面个它加一套纱衬透明的。边缘加些褶皱或点缀几朵纱花,会好一点儿。袖子你可以直接做成七分袖,或者九分袖。现在天气冷。冬天过年结婚的人也挺多。这样的纱裙太冷了,你可以给它们加一个红色的披肩或者你可以做几套棉质的中式新娘装”
  王乐琴露出一个久违笑容,感觉自己找到了知己。
  毕业后,爸妈给她找了份儿正式工作,她不喜欢,偷偷摸摸的离了职。被爸妈发现后。打了她一顿。又给她找了个工作。
  这次她老实了不少,偷偷摸摸地托关系在商场找了个小柜台,自己做几件礼服挂起来卖。
  起初还真卖出去几件。自己的手艺得到了人们的认可。有人买她的礼服,就说明她们喜欢自己的作品。所以,她心中的那份热疹有多了几分。
  所以在工作上不是那么尽心了,一度废寝忘食的设计婚纱、礼服。为此单位的领导和同事对她意见很大。但碍于家里的长辈,都没开口说过她什么。
  后来和高然结婚后,没有爸妈看着,她就直接把这份工作也辞了。专心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只是能够欣赏她衣服的人少之又少。她一度的认为自己的做法是错误的。正想着要不要听高然的话好好上个班呢。却看到了林宛给她嫂子设计的礼服。
  让她又燃起了希望。自己回家后没几天,她就去借了慕青的婚纱仔细研究了一番。
  也照着做出了几件成品挂在了柜台,没两天就出完了。她知道这样不对,也就做了那几件,后来就没再模仿了。
  但是一直不明白,刚开始流行的婚纱,为什么别人能接受她做的,而自己的就没人喜欢。
  今天听林宛一讲,她恍然大悟
  “你今年过年在这边么,我有空可以去找你么”王乐琴道
  “我过几天要回老家,不过这几天都在家里”
  王乐琴欣喜的笑了笑,表示这两天去找她
  回去的时候,妈妈拉着她问道“你怎么和她这么熟悉?”
  “她男人以前是韩亦的战友,也在s市,上次哥哥婚礼的时候,我们见过一次”
  “是吗,我听你奶奶大院的人说,这姑娘厉害着呢,不讲理,还整天的和她男人吵架,动不动的就闹着回娘家”
  不讲理?林宛挑了挑眉,目前接触来看,并没有发现这个缺点。倒是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这个王乐琴总给人一种仰视的感觉。
  嫂子这段时间一直在军营,只有休息天的时候才会回来,家里就她和哥哥两个人,加上小星星三个,这几天每天晚上他们三个人当了好几天的电灯泡。
  她发现爸爸和妈妈的感情越来越好了。晚上爸爸一回来,就开始跟着妈妈下厨。
  她都无意中看到好几次了,爸爸时不时的还偷亲妈妈。
  这让他们做儿女的好不尴尬
  “哥,爸妈整天都这样呀”
  林应辉无奈的摇摇头“除了你嫂子在的时候,他们不好意思避这些,其他时候,全当我这个儿子不存在”
  林宛无语望天,要不是妈妈做了结扎手术,说不定爸爸还能给她们兄妹俩制造个弟弟妹妹出来。
  想想那画面,林宛就直打哆嗦。
  唉,缺失了十几年的亲昵,现在儿女都大了,没孙子孙女绕膝,可不就是他们老两口的逍遥日子。
  那天在见到王乐琴后,第二天就来找她了。
  来的时候手里还拿了好几张中式款式的图纸。
  林宛发现,王乐琴设计、绘图功底特别强,她设计的这种款式,在后世,都很畅销
  林宛起初还以为王乐琴和她一样,是重生或者穿越来的呢。后来接触中发现不是。
  她只是纯喜欢。爱好而已。
  林宛发现她并没有上过服装,礼服的课程,就是爱好这个,自己做的衣服都是自己摸索出来的。林宛暗叹,人都是靠天赋的,看看王乐琴。专业的辅导班都没上过,全靠自己,摸索就能做出这么好的衣服。这要是假以时日,她就是设计界的新星呀。
  王乐琴喜欢看一些国外的杂志,那上面有许多婚纱款式。
  那时候看到这样的衣服,她就天天幻想着自己穿上婚纱的样子。
  也期待着自己穿婚纱的样子,所以起初的时候,就是想为自己做套婚纱而已。慢慢的不满足给自己做。想着自己做的衣服让别人也喜欢。所以就想到了自己租柜台的事儿
  只是今生唯一的遗憾,结婚的时候并没有穿婚纱。
  因为高然的父母说她的那件婚纱她太不成体统。太轻佻,硬是不让她穿。
  因为这事儿,她哭了两天,一度的要悔婚。主要是她还挺喜欢高然的。最后被高然哄着,终是穿了普通的又土又难看的红大衣。
  “这是我连夜画出来的,有几个是我改的原来的几款,你帮我看看”
  王乐琴一来,两人就去了屋里探讨了一上午。
  第六百三十三章 不可思议
  改个图纸而已,梁红梅不知道怎么会需要这么长时间,两人从二楼下来的时候,还挺开心的
  林宛本想着让王乐琴在家里吃饭呢,没想到她竟然急着改款式,兴匆匆的走了
  梁红梅看着两人兴奋的样子,无奈的摇摇头“修个图而已,有这么高兴?”
  “妈,你不知道,原来这个王乐琴对设计已经痴迷到废寝忘食了。她估计没上过系统的课程。有点散乱。不过这样靠自学都能做成这样的衣服,简直是个天才。你知道吗。她竟然为了让衣服体现一种效果,还竟然去跟一个老师傅学刺绣。”
  “是吗,她这人有这么大耐心?”平时看着她趾高气昂的,不太与人好相处。不过今天来到她们家,倒是挺礼貌的。
  “人到了痴迷的一种程度,就不是耐心的问题了,而是喜爱。特别喜爱做什么都是一种享受”
  梁红梅白了她一眼“说的一套一套的,真是不太理解你们,明天你哥就放假了。你爸今天晚上回来就没事了。你嫂子也是。现在就剩小亦了。他这次任务危险不危险呀。怎么久不回来,妈这心里担惊受怕的”
  “妈,他说这两天一定能赶回来。”谁不担心呢,韩亦和她说不危险,估计是不想让她担心。他哪次出任务不危险呀
  母女俩心里焦急了一会儿,只能做些别的事儿,来分散自己的注意力。
  妈妈给小星星做了几个虾仁小饺子,小家伙的的挺欢。
  “这边比不得咱们家或s市。咱们家有山有水,啥时候吃去河里捞就行,虽然不大也能捞个几个。在s市的时候,这种海鲜,小黄天天就没给咱断过。在这边不行。这边一路平原,一个小山头都难遇到,河流也是少,更别说鱼虾了。有倒是有,就是少,卖的也很贵”
  “妈,一个地方有一个地方的好处,你就没发现,这边跟本就没火锅店吗。就连一个私营的大饭店都没有。如果明年咱们的店开业后,保准火爆。我想着。在弄个炒菜馆会更好。只是你一个人太劳累了。还是弄火锅吧,火锅方便点儿。”
  “我现在发现了,挣钱的地方多这呢,主要是咱们没那个精力。”
  难得一家人都在,才不多三点多,妈妈就开始准备饭菜了。自己卤的一个烧鸡。弄了一大份红烧羊蹄。还有一份鲫鱼汤。
  男人们都喜欢厨艺好的媳妇。吃嘛嘛香。外面的菜也没家里的好。
  就连爷爷和奶奶都喜欢上了妈妈做的饭菜。妈妈倒是个好儿媳。平时白天在家没事儿。总会弄一些适合老人吃的,在家做好,直接用个保温桶给他们二老送去。
  这么多年,她这个做人家儿媳的,也没尽过做儿媳妇该尽的孝道,现在有机会,当然不能怠慢。
  梁红梅对二老还存着一份儿感激,主要事因为她和国之相认的时候,他们没有反对。也没嫌弃她这个从农村来的儿媳妇。
  这点儿让她很感动。她这人文化程度低,不知道该怎么表达,只能用行动来告诉大家。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