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节

  宋风时听了这话,竟忽然有些惭愧。
  宋媚钗又说:“说什么,只要别人知道我和他在一起了,大家都会说我的专访、稿子发表等等的成就,都是因为搭上了主编才得到的。这样会抹杀掉我的努力。我可去他娘的王八羔子吧!大家没眼睛看的吗?我的稿子那么好!是他的手抓着我的笔写的?我发公众号上的文章10万加,是他给我刷的流量?这么蹩脚的借口,一听就是渣男,煞笔玩意儿。”
  宋风时想起自己跟金兰殊说的话,只觉得宋媚钗这几句“渣男”“煞笔玩意儿”都是在骂自己。
  “你……你可真想得开。”宋风时摸摸鼻子,“那、那可是……那总有闲人会说这样的话吧。”
  “会说那种话的也是煞笔玩意儿。”宋媚钗气不过,又说,“但凡是男人说不想公开,那肯定就是吃着碗里望着锅里的,没有例外!”
  宋风时的心哇凉哇凉的:“也、也不一定吧……”
  “大风哥,”宋媚钗狐疑地盯着宋风时,“你不会想替渣男说话吧?”
  “不,”宋风时赶紧摇头,“只是,可能还是有例外的吧,也别说得那么铁齿。”
  “是的,可能有,八万个里面有一个例外哦,那个例外呢,就算不是渣男,也是个孬种!那也还是煞笔玩意儿。”
  宋风时只觉得一枝箭射中了自己的心。
  宋风时的心疼了半天,又醒了点:宋媚钗是和主编谈恋爱呢,那公开也算可以了。但我呢?我和金兰殊算什么?公开什么?公开的炮友吗?时尚圈再开放,我也是个体面的人呀!
  这宋风时还是忐忐忑忑,犹犹豫豫的。
  他在宋媚钗的新家搬好东西了,二人便开了两瓶酒,对着吹。宋风时多饮了两杯,便露出惆怅,口风也松了。宋媚钗也是个脑子灵泛的,见宋风时这个形容,便问他:“大风哥啊,你也有感情烦恼吧?”
  宋风时也是带着酒气的,点头了:“我也是……遇到了一个很好的……对象。他条件比我好很多,我也是怕影响不好,便藏藏掖掖的。他便生气了,正和我冷战呢。”
  宋媚钗一听,便捂着嘴说:“天啊。怪不得我刚刚骂渣男的时候,你脸色那么怪呢!我可是啐唾沫星子啐到你脸上了?真是对不住。”
  “不、不,”宋风时摇头,“确实是我没处理好。”
  “那也是,”宋媚钗点头,“那个女孩子肯定跟我一样,伤心死了。”
  宋风时噎住了。
  “怎么?”宋媚钗问,“你觉得女孩子不伤心么?我呀,当面也是对着主编凶巴巴的,咖啡都泼他脸上了。但也是‘虚张声势’罢了,回来还是哭得眼睛都肿了,还请假不敢上班,怕别人看出来。”
  宋风时倒不觉得金兰殊会回去哭到眼肿。
  “嗯……那个‘女孩子’呢,”宋风时又将真事隐去,只半遮半掩地说,“她是很生气,也不理我了。但我这样也是有情由的。”
  “什么情由呀?”宋媚钗一脸不屑的,“不是我说你呀,大风哥,你这样也太没有担当了!”
  “不,你听我说完。”宋风时连忙辩护,“我和他没有正式交往,就是……就是比较亲密。”
  宋媚钗一惊:“你他妈搞了人家又不谈恋爱呀?”
  “不、不……”宋风时真的越说越觉得自己不是个人,“我、我好像真的好渣啊。”
  宋媚钗也有些生气:“对啊,我真的好想啐你一脸唾沫星子啊。”
  宋风时和宋媚钗又多喝几杯,抱着哭了。宋媚钗哭道:“其实我还爱着他!”宋风时也哭了:“我也是啊!”宋媚钗也喝得够了,顾不得什么礼貌的, 奋力摇着宋风时:“那你快去找她啊!她一定在等着你的!”
  宋风时也是“酒壮怂人胆”:“去!怎么不去!我现在就去!”
  于是乎,宋风时便迷迷糊糊的招了计程车,一路去了酒店。他来这儿多回了,闭着眼睛都能摸到金兰殊的房间,他取出房卡,熟练地将门开了,他正大喊:“金兰殊!你给我出来!”
  却是空荡荡的,无人回应。
  宋风时一怔,将门关上,见卧室里空无一人。
  正所谓“勇气也,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宋风时人就是怂的,那点子被黄粱灌出来的勇气,也就衰竭了。他鬼祟打量一番室内,见室内无人,又看了墙上钟表,便犯嘀咕了:“这么晚,还不在呢?莫不是鬼混去了?”
  “不、不、不,一定是公事忙。”宋风时又自己给自己壮胆,却不想,他目光落在了床畔的垃圾桶里。
  这不看不要紧,一看就要死了。
  他像是个流浪汉一样扒着垃圾桶,像是验尸一样地检验这个东西——可就算他醉眼昏花,也不能蒙蔽自己呀——放在这儿的,分明是用过了的安全套啊!
  宋风时被酒灌热了的心,一下子就凉了。
  他……他和别人在这儿……用了安全套……
  然而,宋风时不知道的是,安全套是用了,但却没有别人。
  谁曾想,金兰殊是一个***都要戴套的精致男人。
  作者有话说:嘉虞戏份杀青。
  第四十八章
  欧文在办公室里啪嗒啪嗒地打着字,如常,如同老牛一样辛勤劳作。
  “欧文。”
  欧文听见有人叫他,那声音还很陌生,他立即抬起头,便见一个身量高大的男子凤目低垂站在他的书桌边。欧文认得此人,连忙站起来:“是周总大驾光临呀!怎么没有人告诉我一声呢?我应该去迎一迎才对!”
  “不必客气。”周翊翊微微一笑,“你应该很忙吧。”
  “都是一些辅助的工作。”欧文说,“您来找金总吗?金总不在。”
  “我知道他不在。”周翊翊眉目盈盈的,有风姿,却又有些威势,“我来找你。”
  欧文的背脊挺得更直了——那是紧张的。
  这新来的“空降兵”找我干什么?
  我就是一个小鱼小虾呀!
  欧文从来不期望这些大佛能够照耀自己,只求打雷的时候不劈着他,他就阿弥陀佛啦!
  “咳咳。”欧文勉力一笑,“不知道周总找我,有什么吩咐?”
  周翊翊仍斜斜站着,有点站没站相的感觉,却又仪态万千得很,语气也懒懒的:“别怕,我也不会怎么你的。”
  “当然,当然。我这个小杂鱼,哪有那个脸面?”
  “金兰殊最近老是不着四六的,宝梵琉的事,他也是不上心了。你知道他在盘算什么呢?”
  欧文其实也看着的,金兰殊刚刚坐镇宝梵琉的时候,那叫一个夙兴夜寐、宵衣旰食,事事都过问,方案策划事无巨细都处理得漂漂亮亮的,才有这两个季度亮眼的成绩。但自打从吴郡回来之后,金兰殊不但对宋风时冷了,连带着对宝梵琉也挺不上心的,很多文件合同都不怎么审批了,只要不出纰漏,金兰殊通通签字放行。而金兰殊也不爱呆在办公室了,时不时就出外,老是不在工作岗位上,找他也很难找得到。
  只要有点脑子的都知道,金兰殊应该是不想再为夔龙效力了,很可能有别的计划了。
  这也是的,之前搞好了吕氏,空降个太子爷夺权,现在刚把宝梵琉弄得有起色,又来个周翊翊压顶。金兰殊这样的性格,怎么可能忍气吞声、当无事发生?
  不过,这种事也轮不到欧文乱讲。
  欧文便谨慎说道:“这个啊……我真的不知道。因为他是总裁,也总是很有决断的,什么事都不用和我商量。我都是做些料理的工作,不是很清楚金总的计划呀。”
  “你知道的话,跟我说,”周翊翊微微一笑,“不知道的话,更应该跟我说。”
  欧文却一脸惑然:“不知道的话,又怎么说呢?”
  “你知道还好些,要是不知道了,难道不应该警醒着?”周翊翊语气仿佛很和善,“他瞒着你,那就是没打算带走你。那你就是仍然要留在这儿的,到时候,他走了,你一个人被撇下,岂不是很难看?难道没想过以后怎么办?”
  欧文心里也是在打鼓的。
  金兰殊丢掉宝梵琉,自然也是有出路的。金兰殊在夔龙真真是把满天神佛都得罪光了,他欧文带着“金兰殊近臣”的烙印留在宝梵琉,要不及早另谋出路,他日等金兰殊一走,他欧文那就真的是屎都没得吃了。
  周翊翊伸手,拍了拍欧文的肩膀:“你好好想想,有什么消息,告诉我一声。保管你以后有肉吃。”说着,周翊翊便丢下一张印有自己联系方式的名片了。
  也不独是周翊翊一个对金兰殊的行踪感兴趣。
  宋风时也对金兰殊甚为挂心。
  那个用过的保险套在宋风时心里上了把锁,又打翻了五味瓶。
  他心里甜酸苦辣咸什么都有的。
  他以为自己和金兰殊“若即若离”,那就很安全,他就会没有负担,只有快乐。
  可是,他错了。
  他发现,所谓的“安全距离”都是骗人的。他既然已经那么喜欢金兰殊了,那又怎么能够保持安全、独善其身呢?
  他根本舍不得将金兰殊拱手让出去。
  虽然,金兰殊有百般不讨人好的坏处,但他也有千般叫他迷恋的好处。
  宋风时也是在看到保险套的那一刻,才真正被一根刺刺穿了五脏六腑,真正痛了,痛了也清醒了。
  他要死,也该死个明明白白!
  金兰殊最近老是不上班的,肯定有鬼的。
  要是在酒店附近埋伏,悄悄跟踪,总能有所发现吧?
  但这样也太没礼貌了。
  像我宋风时这样知书达理的人,怎么可以做这种事呢?
  这是绝对不可能的。
  明媚的周六上午,宋风时已经开车跟踪了金兰殊半个小时了。
  “他这是要去哪儿呢?”宋风时感到困惑,“这是出市区的路啊?”
  金兰殊的车开到了风景优美的郊区,停在了一个古色古香的木搭茶馆外。这个建筑是他下车之后,就有服务员帮他泊车。他径自走进了茶馆里。
  宋风时等了半晌,才下车,服务员迎上来,笑道:“这位先生,是我们的会员么?”
  这下就尴尬了。
  宋风时干咳两声:“嗯……你们这儿是会员才能进么?”
  服务员笑容中带点倨傲:“是这样没错。”
  妈呀,该死的有钱人呢。去喝个茶还要办会籍!
  宋风时正不尴不尬地站着,忽听见背后一声:“这是和我一道的朋友。”
  服务员笑容里的倨傲立即消除,变得很恭敬:“原来是刘先生的朋友。”
  刘易斯从背后走来,仍然是平日那个和蔼可亲的样子:“你也来喝茶?”
  宋风时一直愣在原地:“又、又那么巧?”
  服务员默默走开,张罗着帮宋风时和刘易斯泊车了。
  刘易斯也笑了,说:“可别说,先前金兰殊就讽刺我,怎么到哪儿都能偶遇你。我看,这或许的缘分呢。”
  宋风时极不想接这个话头,便说:“也或许是今天茶馆有什么特别活动,吸引了大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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