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节

  不管是在平原还是山地打猎,都容易碰到泥沼和露水,猎靴不仅要防水还要透气,同时还要具备一定地抗磨性。
  越亦晚左挑右挑,又选了两双递给了御侍。
  花慕之带着他往里走,进入位置比较隐蔽的枪械室。
  越小王爷显然被这么大的阵仗惊着了,下意识地开始数有几排枪械。
  这里简直跟展览馆一样,各种手枪步枪应有尽有,全部都是合法持有的新货。
  四面都是敞亮气派的金丝楠木展示柜,中间还有各种杂件成排列好,贴着不同的标识。
  “庆之临走的时候,还念叨着真想再来打一次猎。”花慕之也走近了几步,随手掂了掂身旁的一把步枪:“他喜欢用这款,点22口径,后坐力小打击准,之前干掉过好些兔子和野鸡。”
  这还真是知识盲区。
  越亦晚看了一圈,颇有种直男挑口红般的茫然感,扭头求助花慕之:“殿下帮我挑一把?”
  “没有经验的话,配一把双脚架吧,架霰弹枪或者步枪都可以。”花慕之随手给他拿了几把,让他感受不同的手感。
  他在讲解的时候,还会随手拿把手枪把玩,不时单手翻个枪花。
  动作之干净利落,一看就是老手。
  什么枪能射鹿,哪把是用来杀熊的,如何使用才能得体而又不失精准,这平日里温文尔雅的太子殿下全都能解释的清楚明白。
  栓式枪机和雷明顿手感为何截然不同,温彻斯特的精度有多趁手,似乎也如挑选点心一般简单清晰。
  他在谈论这些时,身上并没有那种屠夫般的嗜血,反而更有种贵族般的光环。
  会玩枪的男人,确实很有魅力。
  越亦晚跟在他的身后,听得似懂非懂,挑了几把后坐力没有那么强的,又跟着他去挑其他的配件。
  “这个我知道——是八倍镜!“
  太子略有些诧异地看向他,解释道:“这个是三倍到九倍,可以调倍率的。”
  越亦晚轻咳一声道:“记错了。”
  吃鸡误我!
  “打猎的话,一般设标准值,也就是三倍,”花慕之教他怎么旋钮调整倍率:“九倍精度很高,但是视野太小,容易跟丢。”
  他们添置了枪口制退器和枪膛归零器,子弹也挑了一些。
  御侍早就准备好了提篮,待全部挑完之后便把这些送去了山下的休憩区里。
  明天一早出发猎鹿,想来会特别好玩。
  夫夫两折返回下榻处,洗漱更衣再回房,忽然都想起来还有正事没有做。
  ——今天的稿子还没有肝!
  越亦晚换了睡袍,赶紧抱着平板趴床上画画。
  花慕之把资料和备忘录翻了出来,开始在旁边的书桌上赶更新。
  白天应付完一堆亲戚,都快忘了这事。
  ……大冬天的晚上加班简直太心酸了,就不能拿个机器把脑子里的想法直接拷出来吗!
  越亦晚画的并不算很顺利,甚至有点想啃笔。
  “极简”这个主题听着就不好画。
  想要达成极简,不仅要纯色或者撞色,更要考量对面料和剪裁的个人判断。
  他趴在床上,两条腿晃来晃去,又长又白简直还泛着光。
  花慕之本来在专心勾勒十五世纪的城市卷轴,键盘敲了一半忽然感觉被晃了一下。
  他抬眼看向越亦晚,瞥见了那晃悠着的,修长而又白净的腿。
  没有一丝多余的赘肉,线条优美如一笔勾成,象牙白的肌肤在灯光下格外的漂亮。
  太子揉了揉鼻梁,默默打消某些念头,继续专心码字。
  毕竟明天的更新还没存。
  作者有话要说:  多么感天动地的敬业精神(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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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5章
  这一加班就加到十二点,两个人上床的时候都顾不上客套了。
  越亦晚一直琢磨着什么叫极简,画了好些风衣外袍和长裙,感觉都不太对。
  简单,第一是要颜色纯粹干净,第二是视觉效果清爽大方,所以不能有多余的缀饰,整体上要简洁明了。
  如果能够引发联想,看见这套衣裙就能想到某个简单到极点的事物,就更好了。
  ……可什么东西才足够简单呢?
  一块石头,一根线条,一片叶子?
  他画了接近十几个草稿,始终不够满意。
  按着日程,他要在五天内把手稿定下来,然后开始去忙活打板和裁剪。
  花慕之这边打字还有些生疏,但速度已经快了很多。
  他写了两千五百字,花了接近两个小时,一写完就放到了存稿箱里,设置好时间还不放心地又确认了两次。
  《银色权杖》讲的是一个女科学家穿越到了中世纪,不仅改变了历史的进程,还发生了许多文化、科技和社会观念的碰撞。
  比如她喜欢穿鹅黄色的衣服,却因为这种色彩在街上被市民当做是妓女。
  比如她想要喝些清水,却发现这个时代只能喝葡萄酒,水被视作不可饮用的致病原,只有最下贱的奴仆才会去喝。
  花慕之在宫里呆了多年,看的书既杂又多,对那个时代的许多史实都颇为了解。
  他在关电脑前,照例去翻了一下评论区。
  收藏已经涨到了六十多个,而且评论区也越来越热闹了。
  有人找来相关的资料,询问文艺复兴时期为什么会有公共浴室。
  有人积极的补分,一章一章的撒花庆祝。
  这种感觉,就好像是在虚空中进入一个温暖的新世界,认识了许多的朋友一样。
  他们在倾听他的许多幻想,等待着他讲述新的故事。
  花慕之看着评论区的那些回复,颇为认真地一条条回复过去,哪怕只有撒花两个字也要回一句谢谢。
  谢谢有你们。
  等到他忙完关掉电脑,越亦晚还在抱着枕头画画。
  两个半小时里,他简直换了十几种坐姿,或躺或趴或靠,甚至头朝下把自己吊在床旁边,像是想把脑子里的灵感靠重力抖出来。
  “很难吗?”
  花慕之进了被子里,好奇道:“题目只有两个字?”
  “是啊。”越亦晚长长地叹了口气:“而且去年的报名人数有八千多,能够入围的只有一千人。”
  全球各地的服装设计师都想靠这个一赛成名,跻身进入名流圈和高奢圈。
  哪怕只是做一年《yush》的客座编辑,都可以拥有时尚圈顶级的人脉,见到各种名模和老前辈。
  他不敢对自己放低要求,这几天里画了接近几十稿,但基本上都被否决到了。
  “明天下午,我带你去附近的千树原散散心吧。”花慕之帮他掖了下被子:“急不来。”
  “嗯。”
  确实很晚了,越亦晚打了个哈欠,关了床头灯睡了下来。
  他忽然意识到一个很重要的事情。
  所以……今晚怎么睡?
  昨天他怕尴尬,试图全程都背对着花慕之睡,结果早上一醒来还是在他怀里。
  难不成是这太子人面兽心,半夜把自己强行扳过来抱着不成?
  不可能。
  黑夜里,越亦晚甚至能看清近在咫尺的他的面容。
  花慕之隐约感觉到他在盯着自己,瞥向他道:“怎么了?”
  “这个问题可能有点尴尬。”越亦晚轻咳一声道:“我,我晚上,是怎么到你怀里的?”
  花慕之忍不住笑了起来。
  他从一开始,就相当喜欢他这样坦坦荡荡的性子。
  直接承认自己对婚姻的不抱希望,讲明白入宫以后的工作需求,谈论童年曾经遭遇的事情——
  什么都不藏着掖着,真是个光风霁月的性子。
  “其实,”他低声道:“你在新婚第一晚,半夜里就自己蹭过来了。”
  越亦晚感觉脸上一热,正经道:“你不能骗我。”
  花慕之笑意加深:“我没有骗你。”
  这——好像真是这样。
  他其实心里隐约猜到了,一直死要面子不肯承认而已。
  但是抱着真的好舒服!
  越亦晚不自然地又咳了一声,强行挽尊:“我抱着你,也不算耍流氓,你要是觉得有些冒犯的话,我可以分被子睡的。”
  在宫外不行,搞不好会被老亲王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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