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愿意替他煮粥

  那天夜里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睡着的,大概是哭到累了,所以蜷缩在沙发上直接睡倒了吧。
  那个人把我抱回房间的时候,我还睏着,他把我放在床上,我睁开眼,屋内只有微微的光亮,还是依稀从门缝边丝丝落落透出来的。
  他弓身放下我时,动作很轻缓,我眨了眨眼,太暗了,看不清他的脸庞。但即使这样,我还是能从他的身形轮廓里窥悉他是个高大的男人。
  被我盯着瞧,他似乎有点慌,急着要走,我捏住他的袖子,拉住了他。
  「房东先生?」我用刚甦醒,充满浓浓鼻音的嘶哑嗓音,不确定的唤着他。
  他沉默地顿住了。
  房东先生背光,在我眼前只是一团黑压压的影像。但我的眼睛有点睁不开,有微弱的光线洒在我的脸上。所以我想,他是看得见我的表情的。他低头,微微偏了一个角度,我跟着低头,惊见我的手从他袖子上滑了下来,正握着他温暖的大手。
  我赶紧放开他,说了声对不起。然后我说,房东先生,谢谢你带我回房间。
  他摇摇头,站起身来走出去,顺手替我关上了房门。我仍然无缘目睹他的真容,连他的声音也没听过。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他是个个子很高的男人。
  跟我的阿疏一样。
  隔天醒来后,我盯着乾净的门板,困惑这次房东先生怎么没给我留便条了,照理说我昨晚哭成这样,依他的作风是会关心关心我的啊,怎么这次这么安静?
  我向楼梯处瞄了一眼,有点挣扎着要不要上去,但又细想,我上去不是很怪吗,房东先生会觉得我又擅闯紫禁城了吧,万一把我撵出去怎办?
  我回房打理好自己,换了衬衫长裙准备出门上班。拎起包包后,打了个喷嚏,猛一回想大概是昨夜在客厅里哭,没注意保暖,有点受寒了吧。虽然白天不怎么冷,夜里总是会凉的。刚想到这点,又狠狠地打了一个喷嚏。
  我哀怨的检查了下皮夹里有没有放进健保卡,下班后还是去看个医生吧,生病最不好受了。
  自己的身体只有自己最懂,上午我还能昏昏沉沉的坐在电脑前输入资料,到了中午,喉咙又乾又哽的,吞嚥都成了问题,八成发炎红肿了。我只好向人事室讨了假单,去找顾姐替我盖章。顾姐深深的看了我,那眼神里有探究,我想起我在厕所里撞破的事,抿着唇有点不安的回望她。
  她还是替我盖了章,把我的假单收了去,嘱咐我回家好好休息。我谢过她,正要走,她又把我叫住:「沉冬冬。」
  我回头,不解地望着她。她招手让我过去,低声说:「下个礼拜我得去出差一趟,需要一个助理替我打点些琐事。那些事难度都不高,谁来做都可以,但我想带你去,你ok吧?」
  话都说到这样了,我好像也挤不出能拒绝的理由,再说我也觉得出去见见世面不错,毕竟我平时在家就是一名道地的宅女,能去他处看看似乎也挺好。
  所以我欢喜的应了。
  去看了医生拿完药,返家路上我觉得额头有点烫,硬是撑着回到家,刚扔了鞋子马上火急火燎进去房里翻找耳温枪。找了老半天没找着,我这才想起大概是放在阿疏家了。他每次生病我都特别紧张,把他当成脆弱的鲜花一样悉心呵护着,跟前跟后服侍他。但其实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他也没感冒过几次,大概一年顶多一次吧,还康復得神快。
  那时我以为他好得快约莫是我的功劳,但后来听他妈说他体质好,生来强壮,从小到大都是健康宝宝。
  这我就不懂了,这句话里的他似乎跟我照顾的那位男友不太一样啊。
  举个例子吧,有次他感冒了,我去看他那天,他全程都是躺在床上起不来的。他吵着要吃我煮的粥,我也坦白告诉他我不会煮,他说没关係,他教我。我又坦白的告诉他,如果要吃我煮的粥,先把我娶回家吧,等我卖身给他,想让我做牛做马都行。
  他笑了,拉着我的手说他只是很想吃吃我做的东西,白粥是最简单的,只要米和水的比例差距大,怎么煮都能成功。
  我那时居然没有答应他,只出门买了一碗皮蛋瘦肉粥给他,自己吃着排骨便当,让他看得眼红。
  现在想想,当时我就算拚着煮失败了,还是应该替他煮的。毕竟他的心愿向来不多,还都很渺小容易达成,我怎么就能那么狠心呢?
  唉,到了我愿意替他煮粥的时候,他已经不想吃我煮的粥了。
  那天他吃完粥后,拉着我的手提醒我他该吃药了。我心想他记性真好,完全就是个懂事的病人,于是我替他拿来药包,把药丸倒在掌心,端了杯白开水,殷切的看着他。
  他瞅着我,动也没动。我狐疑的看了看药,又看了看他,不明白他现在又在跟我演哪齣。然后他找了个很烂的藉口,说他没力气了,手抬不起来拿药。
  我有点惊慌,既然他都虚弱成这样了,那可得赶紧服药才是啊。我立刻叫他张嘴,想把药像投篮那样投进去。他故意不从,要我用嘴巴餵。我向来怕药融化快,怕药苦,可为了他,我真的豁出去了。我用牙齿咬着药丸,他立刻张嘴来接,直到每颗感冒药都餵进他嘴里。到了最后一颗,那是一粒胶囊,我刚碰到他的嘴唇并暗自喜悦大功告成,他直接用力吮住我的嘴唇把我吸住。我听见吞嚥声,知道他把胶囊吞下去了,他把我抱过去,开始专心的吻我。
  他整天都跟废人似的躺在床上,我像个小奴婢似的他一喊就来。每当我问他还疼不疼,他便说疼。我问他哪里疼,他每次都能答出一个身体部位来,到了我第三十五次关心他的时候,我怀疑他已经全身烂光光了,没一处好的。
  我只好在他床侧寸步不离的陪伴他,又给他讲故事又给他唱歌,还陪他聊天陪他连线打手机游戏。他不时笑着,又摸我的手又捏我的脸。那整个下午的光阴,虽然没什么有趣的事发生,但也不觉得无聊,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那年的我们,深深相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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