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四:局外人(1)
约翰·哈特利是个没用的东西,安魂会人尽皆知。
哈特利家族在安魂会的影响源远流长,作为医学世家地位一向举足轻重,到了他这一代,只剩他一个孩子,因为一心贪玩而不学无术,导致哈特利家族被看扁,声望日渐下跌。
老哈特利被气得半死,但他玩得理所当然。他才十余岁,还只是个孩子,孩子就得无忧无虑玩乐才对,即使别的家族的同龄人这会儿已经拿着手术刀围着尸体胡乱切割,他也依然在自家花园看园丁修剪花草,时而出门闲逛,悠然自得。
一天,受邀到古德尔家玩的约翰刚下车,踏进那座气派的大门,一路穿过大厅,古德尔家的小少爷就站在楼梯上朝他挥手,他于是走过去,刚靠近楼梯还没踏上第一个台阶,千斤重般的东西在他头顶绽放,哗啦啦,浓厚的血腥味和黏稠滑腻的质感联合夺取了他的一切感官,当然,楼梯尽头高高在上的一群混蛋的笑声他还是听见了,震耳欲聋。
“操!”他在心里骂,眼睛和嘴巴紧紧闭着,憋着气狠甩两只挂满带血肠子的手,再胡乱拨弄头发。
他带着一身血回家,在门口碰上老哈特利,刚刚诉完苦就被揪着扔进旁边的喷水池,没多久满池都是血水,仿佛是残暴的命案现场。
从池里爬出来,约翰浑身湿漉漉,眼睛因进水眯成一条缝,从缝里看见祖父脸上的怒意,以为他要替自己报仇,因此感动得鼻尖一酸,仅有的视线都模糊了。谁知道,祖父伸出手,没有摸他的头,没有摸他的脸,而是揪住他的耳朵咆哮道:“以后不许去跟那群兔崽子见面,听到没有!”
感动转瞬即逝,委屈令约翰大哭,一路被拉进家里的医疗室。
老哈特利生怕那些小子用携带病菌的内脏砸自己的孙子,惴惴不安了很长一段时间。这段时间,约翰就被禁足在家里。每天晚上,他都会忧郁地反思自己,为什么会成为别人欺负的对象。原因他很明白,别的家族树大根深,他们哈特利家族却是明日黄花;别的家族有各种旁支姻亲,子嗣众多,他们哈特利家族只剩祖孙二人,孤苦伶仃。每次反思,每次都心如明镜。
祖父把希望都寄托在他身上,又没有穷追猛打,始终是让他自在地过。他想,祖父自己心里也有数,凭他一个人,要活着就已经很艰难了,更别说要凌人之上。意识到这一点,白天他仍是该吃吃,该喝喝,该玩玩,心安理得,反正祖父已经认命了,无论将来如何都不会感到太难过。
冬天,在家里了无生趣的约翰偷偷出门,在雪白的街头转了一圈,中午时才回家。冷清的家门口停着一辆陌生的汽车,约翰进门后便逮着管家问。管家如实告诉他,是皇家医院的医生介绍过来的,两个女人带着两个孩子,似乎是其中一个脑子有问题。
约翰知道这个时候不能出现在祖父和患者面前,否则过后祖父一定会在他耳边说患者是什么病,什么症状,需要什么药或手术步骤。他好奇心不强,抱着沾雪的外套径自往自己房间走。
推开门,冷静自持的约翰就被吓了一跳,凌乱的床上,一个女孩坐在床边晃荡双腿。
“你是谁?”她看见他,也吓坏了,双脚着地,眼神警惕。
约翰朝廊道左右望了望,不明所以,“这是我的房间,应该是我问你是谁。”
女孩小脸精致,有一双清亮的黑眸和一头及腰黑发,暗红色的外套下是黑色的裙摆,红润的薄唇微抿,不再出声。
“你是跟人来看病的?”约翰主动靠近她,将外套扔在椅子上。
“我没病。”女孩说。
“你叫什么?”约翰发现她在盯着自己的头发看,心里忽然有些不舒服,因为她比他高。
“艾米莉,不不不,”女孩连连摇头,稚气的声音迫切,“艾丽,是艾丽,我叫艾丽。”
约翰不清楚管家说的脑子有问题是不是在说她。
“那艾米莉呢?”
女孩不悦皱眉,“是艾丽!我说错了。”
“怎么会有人连自己的名字都说错?”
这世界上还是有人比他还没用,约翰还没来得及庆幸,衣襟就被揪住,整个人被甩到床上。“你干什么?”他回头,稚嫩的手掌“啪”一声把他的头打偏了,紧接着是雨点般落下的拍打,在他搞不清状况的时候,柔软的头发也被揪住,他疼出声,但胡乱的拍打没有停下。
“我说了是艾丽!是艾丽!”
“艾丽,艾丽就艾丽,停下……放开我!”
约翰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会被一个女孩压在床上揍了一顿,而她看着柔弱,力气却不小,揪得他头皮发麻,至于那些拳头巴掌,好在他穿得厚,没什么感觉,也就没想反过来打她了。
是一个小男孩救了他。
“艾米莉?”
女孩回头一看,总算松手跳下床。
约翰摸着脑袋找不着北,“你打我,我要让我爷爷不帮你看病,疯子!”
他下床,感觉很丢脸,在场除了施暴的,还有围观的。是个比他矮很多的小子,看起来不过六七岁,穿得圆滚滚。小子在他的视线里跑到女孩旁边拉住她的手,女孩正瞪着他,似乎还不解气。
“艾米莉,他是谁?”小男孩咧着嘴问。
“你叫艾米莉?”约翰觉得自己被打得很冤枉。
“你不许叫!你只是陌生人,我想告诉你叫什么就叫什么。”艾米莉霸道地说。
约翰翻了个白眼,指着门口,“离开我的房间。”
艾米莉一推小男孩,“布莱恩,出去。”
被叫作布莱恩的小男孩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他好像是要让我们一起出去。”
“噢,没错。”约翰环抱双臂,俨然一副主人赶客的样子,“不过我希望你在出去之前先跟我道歉。”
艾米莉眨眨眼,一脸天真,无动于衷。一旁的布莱恩扯扯她的袖子,问出约翰忘记问的问题,“艾米莉,为什么你要打他?”
艾米莉皱眉,否认道:“我没打他,你不能说我打他。走,我们该回家了。”
艾米莉抓起布莱恩的手腕拉着他跑了,约翰不可思议地愣在原地,等回过神来追出去,只看见管家身边跟着一个高大的黑衣男人,他一手牵一个带走了。约翰跟上去,在大厅里看见祖父正在和两个年轻女人说什么。
艾米莉抱住其中一个女人的手回头指着约翰说:“妈妈,我没有打他。”
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约翰,包括老哈特利,这让约翰很不服,也顾不上丢脸了,冲上去就抓住祖父的手委屈诉苦,“爷爷,她打我,你看我的头发都要被她扯秃了!”说着,还微微倾过脑袋给他看。
老哈特利只觉丢人现眼,不动声色地将他往身后藏。
艾米莉嫌弃地说:“你的头发那么丑,秃了才好。”
“艾米莉!”年轻女人忙搂过自己的女儿,一脸抱歉地鞠躬,连同牵着布莱恩的女人也在鞠躬,“对不起,我很抱歉,哈特利医生,我替艾米莉跟您的孙子道歉,对不起,孩子。”
“我相信只是小孩子打打闹闹,不必紧张。”
直到这些人离开,约翰都搞不懂祖父为什么胳膊往外拐,明明就是他被打了,他还要赔上笑脸。这两个漂亮女人他不认识,也看不出有什么来历,而祖父竟还亲自送走她们。
约翰胡思乱想一番,整张小脸都黑了——难道现在什么人都能上他家欺负他们了吗?
老哈特利进门,就看见孙子脸色不对劲,他绷起脸,打发了管家,严肃道:“出息了啊,连个小姑娘都打不过,丢人!”
约翰坐在沙发上睨着他,“不是你说男人不能打女人的吗?”
老哈特利一脸恍然,“噢,是这样。”他摸了摸他的小脑袋,没有摸到不对劲,他也没有反应,就放心了。“你干什么了被人打?是不是对她不怀好意?”
约翰一愕,再怒,“上帝知道,她自己跑到我的房间,还坐在我的床上!我只是问她的名字,她就动手了!明明是她对我不怀好意!”
老哈特利揉揉太阳穴,再看孙子被揪得蓬乱的头发,似懂非懂地点点头,“那我大概知道她为什么要打你了,这小姑娘阴啊。”
“为什么?她是不是脑子有问题?我看那个小子就很正常,比她识相多了。”
老哈特利微蹙眉头,“她的脑子有没有问题不好说,情绪不稳定倒是真的,她喜怒无常,别人当她是傻子,但是我确信她足够聪明,法兰杰斯家的子孙没有省油的灯。”
“法兰杰斯?”约翰诧异,“他们不是很久以前就去美国了吗?”
“噢,不,不是我们知道的法兰杰斯,是另一个法兰杰斯,佐-法兰杰斯,比你我知道的法兰杰斯要更麻烦,等你长大就知道了。那位夫人寻医问药,只想治好自己的女儿,我说了,别人把她当傻子,但她可一点都不傻,精得很,防备心也重。”
老哈特利的手指在膝盖上弹着,继续说:“她的母亲尽可能地说了她的所作所为,如果你在场一定会吓一跳,但我想她说的还不全面,还有保留。你还记得那个小男孩长什么样吗?”
约翰转动眼珠子回想,“深色头发,深色眼睛,很可爱。”
老哈特利轻抚他的发顶,“噢,是的,跟你一样,所以她才会打你。”
“什么?”约翰云里雾里的,“我不明白。”
“不管怎样那都是人家的家事,我只能跟你说,她不喜欢那个小子,又不能打他,而你刚好跟那小子有一样的发色和眼睛。”
约翰这才知道,自己纯粹是倒霉。他有一瞬间在生气,过后却对她惦念不忘,她的容颜比他见过的女孩都要出色,独特。令他怅然的是,这辈子,他跟她只有这一面的缘分,祖父没能让她配合治疗,她们也不再登门拜访。
约翰十五岁时,战争早就打响,安魂会各个家族之间的关系也变得微妙。他并不知道局势有多紧张,只知道有好多医生死了,在战争前线牺牲。他一方面觉得悲壮,一方面又觉可怕。老哈特利一改往日对他的宽容,在一天的清晨,将他从被窝里揪出来,扔进地下室,又塞了一套手术工具在他怀里,指着手术台上的新鲜尸体,意思明了。
“你医术不好没关系,至少你要知道捅哪里会死人,懂吗?”
血腥味弥漫着整个地下室,昏暗的光线里,老哈特利神情凝重,目光冷寂。
约翰深吸一口气,抱着手术工具走向手术台。
尸体还是温热的,胸膛染了一片血,子弹打穿了衣服,似乎还埋在心脏里。约翰看着他的脸,有点眼熟,好像是哪一家人的司机,但他始终不知道他叫什么,来自哪里。
两年后,约翰算是学有小成,自己很是得意,可比起其他医学世家的少年,他只有当护士的份,还是那种站在主刀医生旁边拿着手帕给人家擦汗的。
老哈特利算是有点安慰,因为过去每一天,他都咆哮着要把他赶出曾经荣光万丈的哈特利家族,约翰却是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不要跟人比啊,爷爷,人不能攀比,攀比是罪恶。”老哈特利差点一口血吐出来。
出关的约翰迫不及待找那些曾经捉弄过他的家伙,见到的却不再是意气风发的少年,每个人脸上都有说不清道不明的沉重。原来在过去的两年里,安魂会也在发生战争,艾维斯四世的长子上位,并控制了同父异母的弟弟们,同时,提携崇尚暴力的暗杀家族,但凡有一点异议,下场就是死。医生的地位已经大不如前了。
约翰终于知道,祖父为何要他知道捅哪里会死人。
杀手们的拳头和刀枪总是能一击毙命,充满威严和震慑力。
浑浑噩噩间,约翰注意到了一个人,不是医生也不是杀手,作为安魂会最年轻的高级成员,负责情报工作,拥有一家破落的侦探社的韦斯特。他注意到他,是因为他的妻子怀孕了,要找老哈特利手下的一个女医生做检查。
韦斯特是个好人,年轻英俊,举手投足间极具绅士风范。约翰喜欢他,开始去他的地盘上找他。他的侦探社虽然阴暗冗杂,不起眼,却是他年纪轻轻就成为高级成员的资本。他拥有别人没有的“耳目”,也就拥有别人没有的情报资源。他知道上流社会里每个人的秘密,也知道世界上发生过的,正在发生的,甚至是即将发生的事。
信息才是最重要的,韦斯特无所不知。
长时间相处下来,约翰对他产生了敬仰之心,也似乎找到了适合自己的路,他要搞情报,做一个无所不知而与世无争的情报人员。
志向刚确定,约翰还没来得及为此做准备,一个突如其来的小生命便夺走了他的注意力。
从此约翰开始了自己的保姆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