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节

  “不说了,我回去了。”事实上,他就是一个西贝货。
  秋风呼呼的,一阵阵地吹着,青黄枯叶在风中摇曳摇摆着,偶尔一阵大风,卷起漫天飞舞的尘埃,使得前面的山路灰蒙蒙的,迷了眼睛。
  “呸呸”没有任何防备的赵国生被旋风袭击,吸了一嘴的灰尘,眼睛也被起蒙上,空荡荡的木桶在风中尽情的荡漾,格叽格叽的作响。
  早知道半道上会碰到阵阵作弄人的妖风,赵国生就不作妖的死矫情,留下来吃放了。
  总比在这山野不见人烟的道路上吃灰要强得多。
  自作自受,自有应得。
  “突突突”赵国生身后传来噪音巨响的拖拉机声音,远远的掀起一股灰尘,随着风飘得很远,很远。
  幸好,赵国生站在上风向。
  “老乡,你这是去哪个村啊?”艺高胆大的赵国生二话不说,灵机一动的横拦住直奔而来的拖拉机。
  这豪车,不用想,是镇上或者县城粮食站的,用来装运各村子上交的粮食。
  “去赵家村?要捎你一程吗?”那中年男子笑眯眯的驾驶着拖拉机,减慢了速度,没有熄火停下来,好心的点头询问。
  “我就是赵家村的,我马上跳上来。”赵国生不啰嗦的当机立断把一对木桶直接重重的扔上车,也不管木桶会不会摔裂,借助冲力的助跑,一下子跳上了拖拉机后箱。
  “好了,走吧。”丝毫不嫌脏的席地而坐,凉爽的秋风吹在脸上,舒服极了。
  长时间待在农村,已经被农村化了的赵国生有种古怪的错觉,他现在坐的不是拖拉机,而是豪华的敞篷跑车,悠闲自在的正在兜风呢?
  拖拉机噪音太响,本想闲聊上几句两人,扯着嗓子大声交谈,也不一定听得很真切,还有呼呼而过的风声,太费劲了。
  人生第一次坐上拖拉机的赵国生,莫名的想到了爱情公寓中最为经典一幕,要是来个女主角,他也可以演一出浪漫的偶像剧了。
  前提是,后期五毛钱特效,去掉拖拉机后尾浓浓的柴油烟雾。
  “到了,老乡”还没坐过瘾,在享受微风拂面舒适感觉中的赵国生被人洪亮的声音给唤醒了。
  “啊,谢谢你,老乡,要不要进屋喝口水?”回过神,不好意思的赵国生黝黑的脸上微红着,笑着感谢。
  “不了,我去村长家还有事。”热心肠的中年男子笑着拒绝了。
  在村口被放下来的赵国生,仍旧沉浸在豪车拖拉机的感触中,挑着一旦空木桶,低着头不断的联想着什么时候买辆车?
  想法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
  当赵国生在百般商量过后,屁颠屁颠的买了辆单车时,他才清醒过来。
  “回来了?今天有点晚啊?”刘兰秀第一时间打量了一番空空如也的木桶,很诧异的问道。
  一般情况下,但凡赵国生去县城回来的晚,那必定是买了许多东西,耗费了不少时间,要不然就是去收房租,查看房子的近况。
  今天,一不是收房租的时间,二又没买其他东西。
  为什么回来这么晚?刘兰秀很好奇,习惯性的多问几句。
  “噢,今天回来的晚,那是有原因的,这事,你可以问你大儿子,爱华回来了吗?”一向不卖关子的赵国生故意吊人胃口的留了个悬念。
  忠厚老实人,铁树开花的突然开了窍,不是一件令人很惊讶的事情吗?
  “爱华也去县城了?我说今早他怎么没在家吃早饭,我还以为他接了很多活,很忙,早早就出工去了,谁知道同你一起去县城了?”刘兰秀疑惑的皱着眉头,不在意的说。
  过了会,又说:“你们一起去县城的,怎么你回来了,爱华还没回来?”刘兰秀不认我自家老实本分的大儿子会有什么事情瞒着她。
  可见,赵爱华忠厚老实的形象,深入人心。
  面对刘兰秀的反问,赵国生摇着头,也不卖关子了,笑道:“你儿子聪明着呢,找你未来儿媳妇去了。”
  瞧瞧,平时闷不吭声的,像个闷葫芦,看着老实的很,谁知一个不留神,平地一声雷的自己找了个媳妇。
  这小子,就是一个芝麻馅的包子,闷坏着呢?
  “什么?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听你这口气,爱华有对象了?什么时候的事?我怎么不知道?谁给介绍的?那女孩是谁?长得怎么样?家住哪里?家里是做什么的?家里都有些什么人?你见过没有?”刘兰秀像一把机关枪,那反应速度,一个问题接着一问题抛出来,也不管别人答不答的上来。
  赵国生:“……”这么多问题,他该先回答哪一个?
  “你说话啊,你愣着干嘛?我问你话呢?”没有马上得到答复的刘兰秀,翻了个白眼,急忙催促道。
  比起女儿的终身大事,娶进门的儿媳妇,刘兰秀更为重视,考虑的更多。
  女儿嘛,只要女婿对她好,家里过得去就行了。
  儿子不一样,儿媳妇必须是她看着顺眼的,要不然,婆媳怎么相处?
  这是刘兰秀最为真实的想法,也是她潜意识里的第一反应。
  “噢,就是山林村王德胜家的女儿。”这人她还是知道的,打过几次照面,印象还不错。
  “你说爱华的对象是王大哥家的姑娘?”刘兰秀蹙着眉头,低头想了会。
  上林村王德胜,知道他的存在,很多问题迎刃而解,浮出水面,摆在桌面上,不用多说什么。
  起码,在一定程度上,是门当户对的。
  很多事情,不用说破,大伙心里跟明镜一样,亮堂。
  “谁给介绍的?”刘兰秀平静的脸上看不出是同意还是反对,面如常色的随口询问。
  赵国生耸耸肩,两手一摊,笑着说:“那用得着人介绍,你儿子自己相中的,自由恋爱。”没看出来吧。
  若不是亲眼所见,如果别人这般告诉他,他真的持怀疑态度。
  赵爱华不是老实本分,沉默寡言,木讷,不会说话。
  只是人家的甜言蜜语只对特定的人说。
  “真的?”刘兰秀不敢置信的睁大眼睛,一脸怀疑的看着赵国生,无法想象。
  她儿子是什么样的人,她难道不清楚吗?三句话打不出一个屁来的人,懂得自由恋爱追求女孩子?
  作者有话要说:  渣作者不会告诉你们,渣作者很幸运的坐上了老古董拖拉机吗?没坐过敞篷跑车的渣作者,不知道两者之间吹风的感觉有何区别。
  第95章
  不会骗人的吧?
  刘兰秀始终无法相信赵国生所说的事实。
  赵国生很乐意看到如此抓瞎, 吃惊状态的刘兰秀,心满意足的笑了。
  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嘛, 他一个人被震惊到,不如两个人一起震惊。
  身为一个大男人,不好意思八卦儿子的恋情, 甩锅给喜爱刨根问底的刘兰秀,不是更好吗?
  既可以看戏, 又可以了解详情?
  “那姑娘你见过没?长得怎么样?”骨子里透露着颜值狗本性的刘兰秀,条件反射的询问起了女方的长相。
  如若不然, 以赵国生当年穷的叮当响的条件, 又爹不疼,娘不爱的二儿子,哪里能娶到‘貌美如花’的刘兰秀?
  还不是颜值狗的想法在作怪, 一眼相中五官端正, 眉清目秀的赵国生, 要知道, 同为姐妹的刘冰秀,却嫁的很好。
  “还行吧, 配爱华是绰绰有余了。”就是有点矮, 相对于赵家的众人来说,大概身高为一米六左右。
  “什么叫还行吧?到底长什么样?什么配爱华是绰绰有余啊?我们家爱华哪点不好了?要样貌有样貌,样手艺有手艺,样样拿得出手。”包括正在读书的几个熊孩子,在刘兰秀心目中, 赵爱华这个大儿子,无可争议的排第一。
  谁也不能说赵爱华的不好,那个人就算是身为父亲的赵国生,也不行。
  “到时候见面,你不就知道长什么模样了吗?”他一个大男人,还是未来公公,总不能盯着未来儿媳妇猛瞧吧?
  哪像什么话?不诚心让人误会吗?
  “什么时候见面?”刘兰秀着急的询问,恨不得未来儿媳妇马上出现在她面前,任由她打量。
  “这个得问你儿子了,看你儿子进度如何了。”得罪了未来老丈人,这事有的磨,赵国生暗暗的在心底猜想。
  不过,也没有多大关系,两小年轻都还小,等得起。
  “瞧你这话说的,这亲事当然得听长辈的意思了,要是合适,先定下来。”自古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只要两人看对了眼,剩下的事,自然交给父母去操心了。
  刘兰秀此刻的内心是矛盾的,一边想着未来儿媳妇是爱华自己相中的,不一定得她这个婆婆的欢心,一边又兴奋激动着想早早抱孙子。
  尤其是有了小外孙以后,那白白嫩嫩,软软萌萌的小屁孩,多可爱啊,如果可以,她巴不得把小胖子抱回家来养。
  “呵呵,这事不急,人家姑娘还小,才十六岁。”瞧刘兰秀那副纠结成麻花的黝黑脸蛋,赵国生不忍心直视的替她做出艰难决定。
  预留给她两年时间的缓冲期,喜欢不喜欢,看王巧儿那小姑娘在接下来的日子里给刘兰秀的印象了。
  “才十六岁?”刘兰秀紧蹙着眉头,迟疑的反问。
  这年纪也太小了,同她小女儿年纪差不多,真定下来的话,可有的等。
  或许在两三年前,女孩子在十六岁的妙龄花季嫁人生娃,刘兰秀不觉得有什么不合适。
  很正常,太正常不过了,这样的事情,在赵家村比比皆是。
  但现在不行,识了几个字的刘兰秀自诩知识分子,有点文化,不能这么蛮干,不重视孩子的成长。
  自家小女儿十六岁在镇上读书,别人家女儿十六岁嫁进他们家做儿媳妇?
  不是缺心眼吗?又不是童养媳。
  说句不好听的,背后指不定有人在戳他们脊梁骨。
  “所以啊,这事不着急,听你儿子的吧。”赵国生摸着咕咕饿的直叫的肚子,心不在焉的说。
  这事能成的几率,**不离十,急什么?
  那郎有情妾有意的真心相互喜欢,煮熟的鸭子还能跑了不成?
  “行,听爱华的吧,我们吃饭吧。”还有很多问题和想法没说出口的刘兰秀,在听到赵国生肚子咕咕叫唤的时候,都收回脑海里去了。
  在她看来,问赵国生有关未来儿媳的问题,他是一问三不知,还不如留着这些问题,等爱华回来,亲自询问当事人。
  两人之前的闲聊,一直背站在堂屋大门口,没进屋。
  一进屋,一条大拇指大小的蛇,像是海浪吹上岸的贝壳,在金黄色的沙滩煞是明显,同样,在石灰粉刷白茫茫的墙壁上,倒挂金钩的模样很刺眼。
  宽阔而空荡荡的堂屋,雪白无暇的墙壁上,除了右边墙壁上面有颗钉子,挂了一座时钟外,其他两面墙壁,刺拉拉的通白,没有粘挂任何东西。
  因此,那条倒挂金钩,还吐着蛇信子的黑色长蛇,太显眼了。
  “兰秀,那是什么?是蛇吗?”天不怕,地不怕,就连蚂蟥都不害怕的赵国生,唯一的死穴,就是怕蛇。
  强忍住手脚发软的赵国生,声音因为恐惧而颤巍巍的发抖,不敢相信眼睛看到的事实,顺势指着黑色长蛇,嘴角发抖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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