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节
最终,率先退让的还是纪陌,曾经的一切过往只化作了清淡的一句话,
“就这样吧,你放过我,我也放过你,收回我眼睛上的诅咒,大家回到自己原本的生活。人活一遭不容易,谁都别再去给对方添堵了。”
在少年与鹿的故事中,最后长大的少年放弃了自己的执念,他曾想过无论如何都要这只白鹿对自己认错,如今对这句抱歉也不再强求,这个由他开始的故事,最终到底是由他亲自画上了句号。
听着他对一切都释然的话语,任青崖沉默了很久,终是道出了那压在心底的真正原因,
“或许就如你所说,我本会有红颜知己,会有志同道合的友人,会成为带领天下异族前进的妖王。可现实是,他们还没出现,你却已经来到了我的生命里,成了我唯一亲近过的人。
父亲,除了你,我的遗物不知道可以给谁。”
纪陌本以为自己能够平静地应对一切,听见他最后一句话时,声音却是忍不住地低沉了起来,“只要活着,总会遇上新的人。”
任青崖听出了他言语里的劝解,然而,仍是摇了摇头,
“没用的,我做不到忘记。和你散步走过的地方,你留在房间里关于我的文字,你所创造的无冬剑和这副白鹿身躯,只要一看见这些痕迹,我就清晰意识到,就算你不在了,我生命的每个角落仍会散发着属于你的味道。”
纪陌最怕的就是任青崖这样对他说话,他倒宁可这只鹿一味顶撞自己,至少那样还可以像个大人一样把这些话题轻描淡写地带过去,可是,现在却只能努力让声音平静下来,艰难地道出一句,“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父亲,我后悔了,却又不是完全后悔。”
彼此倔强了这么久,最后的这一刻却是双方都放手了,白鹿的声音仿佛是脱力了一般,透露出几分难掩的疲惫,
“让你离开是必须做的决定,不再和你打交道也是正确的选择,可是,挥出那一剑,我后悔了。”
“我让你体验了我曾经历的一切,却也把自己变成了过去最为厌恶的人。直到在梦境中处于你的位置时,才发现,从下往上看,自己的面孔和那些欺辱我的修士竟是如此相似。”
闭眼说出那在心劫中的体验,妖王的身躯渐渐飘渺,伴随云雾散去,终是彻底抹去了这来自于父亲的化形。恢复了原身的白鹿用水晶般的鹿角轻轻蹭了蹭青年的面颊,这是他们关系亲密时每日都会有的举动,如今却是凭地令人感伤。
“父亲,我不知道自己遇上你到底算是好事还是坏事,但是,我相信,如果我只是作为文字存在,不论对你还是对我,都是最好的选择。”
“你到底想做什么?”
他言语里满是灰败之意,纪陌伸手抓住了鹿角,内心却已隐隐明白他的想法,
追寻极致的妖王过去不允许不完美的父亲存在,那么,现在当他自身也变成了心中厌恶的人,他也要毁灭这样的自己。
“父亲,我已寻不到自己存在的意义,如果能如你曾经所希望的那般,我的存在会令你看到未来的希望,来这世间一遭或许也不算毫无价值。”
如他所料,白鹿眼中一片死气没有半分活力,任青崖是天地戈选中的天人,只有他能够引出这隐藏于天地规则中的神器。而他直到现在依然认为自己的诞生不是什么好事,大概今后也不会改变。
在最后,白鹿用鹿角轻轻一扫,纪陌面上的无厌随之掉落,黑暗之中只感觉眼睛上纠缠了三年的寒意正渐渐消散。
“父亲,你的诅咒会在五日后解除,爱也好,恨也好,你再记着我几天吧。
反正,我不听话这样的事,你也该习惯了。”
纪陌完全没想到任青崖竟已强悍到可以突破夜明君阵法,再将无厌覆于面上时此地已无任何其它生物的身影。心里明白这是白鹿有意躲着自己,以后大概也不会出现了,他望着空荡荡的田野和洒落在青葱草地上的斑驳阳光,最终也只能无奈地苦笑一声,
“是啊,你历来就是不听话的。”
作者有话要说: 纪陌:儿子不听话怎么办?
宋乔:再生一个?
纪陌:看看你的二胎,以为我傻吗?
常辉(冷漠):让更不听话的家伙去对付他。
夜明君:我刚刚挖坑准备把休眠的神农鼎偷偷埋进去,结果一只鹿就掉进来了!
任青崖:放我出去,我要离家出走!
神农鼎:风仙,给我删了这个好友!
第85章
纪陌在田野间坐了许久, 自从以无厌代替眼睛去看着这个世界,他已习惯了这样四处都没有死角,就算直视太阳也不会感到刺眼,仿佛隔着屏幕活在另一个世界的生活。
一想到不久后眼睛就会恢复, 纪陌竟有些回想不起用肉眼注视外界是什么感觉。然而,抬头望着依旧灿烂耀眼的阳光, 他最终还是站了起来, 告诉自己,还有很多事要去做,这是成年人的世界, 没有多余的时间再去感伤。
灵山小筑并不大, 虽是神农鼎的住所, 瞧着倒只是寻常的乡下院落,不论升起的寥寥炊烟, 还是缠绕在篱笆间的牵牛花, 都和云雾缭绕用尽全力脱离凡俗之气的仙洲格格不入。
推开有些老旧却被擦得很干净的木门, 纪陌发现屋内只有头发花白的老者躺在窗前的摇椅上,虽正在休息, 手上却仍拈着几根稻草编织草鞋, 若不知其身份,任谁都会相信这只是一个普通的乡下老农。
古代社会以农为本,神农鼎曾是人间最受尊崇的神器,只可惜随着人类科技的进步他也不再被需要。当老者急切地向夜明君询问人间情况,却得知他的失踪并没有令人世出现什么乱子的时候, 虽是放了心,原本精神奕奕的面孔终是显出了几分老态。
这一刻,神农鼎忽然有些明白了天地戈的想法,它们曾是世间必不可缺的存在,而现在却渐渐地没用了。对神器而言,不被需要便等同于死亡。
正因曾经璀璨过,所以更不愿只被当作古董或者装饰品,可是时代终究是在向前走,仙人创造出再多的小世界,也不是它们曾经和主人奋战过的故土。
只要器身一直被精心维护,神器就不会老,可这一次,神农鼎却是真正感受到了自己已然苍老的事实。
是啊,就连他们之中最为活泼闹腾的启明珠都白了头发学会了安静,时间真的过去太久了。
他还记得制出第一只草鞋时部族之人欢欣兴奋的模样,一眨眼,世间也没人再穿这些老东西了。
沉思的老者令纪陌感受到了满屋的沧桑气息,此时只能轻声打破了寂静,“请问,夜明君呢?”
一提起夜明君,神农鼎浑浊的眼睛一瞬间恢复了清明,立刻没好气道:“出去抓鹿玩了。真是的,一把年纪了还是没有半分沉稳之气,这样下去也不知道他将来要怎么办?”
他的言语里虽是抱怨,纪陌却听得出其中的关怀之意,笑了笑,只道:“夜明君是随性了些,其实该懂的东西都懂,他只是喜欢被人照顾的感觉。”
这话倒是让老者不自觉地抬了眼,他们这些神器的年纪基本比所有仙神都要大上许多,历来被他们选中的仙人都是诚惶诚恐,宛如对待长辈一般虔诚地侍奉着,似纪陌这般的态度确实少见,也难怪启明珠喜欢。
那家伙原就是爱撒娇的性子,羲皇还在的时候就每日在主人面前晃悠显摆,非得要羲皇承认它是神器中最漂亮的,每天不被夸一句就黯淡无光地躺在地上不起来。为此还被山河社稷图好生鄙视了一番,它倒是得意洋洋地在羲皇冠冕上发着光,对着一众神器炫耀道:“我可以被羲皇放在头上,你们做得到吗?”
十大神器中就启明珠一个具备饰品作用,大家自认没那个脸皮叫主人头上顶个青铜鼎或者画卷战戈一类的东西,最终只能一致决定哪天趁羲皇不在一定要把这珠子关起来揍一顿。
这个计划最终还是没有实现,他们的主人们一个个神隐,曾经齐聚天庭的神器也随之分散各地,后来,作为羲皇象征的启明珠也学会了掌握分寸,再散漫都始终保持着仙人该有的高深模样,不曾再肆意顽劣。他这几日自由玩闹的模样,神农鼎是真的许久不曾见过了,竟还有些怀念。
“此事过后,天地戈最好的下场也是永久封印,社稷图若是与它同谋倒还好,如果不是,那应该是彻底损毁了,总之,都是再也回不来的结果。而我,器身毁成了这样子,也不知会沉睡多少年……”
有些苍凉地叹着注定到来的现实,神农鼎平和的眼眸看向纪陌,似乎是在确认这个人类是否值得信任,想起启明珠提起他时发自内心高兴的模样,终是点了点头,只嘱咐道:
“若天地戈选择毁灭,最后我们的残躯大概还是会被送到启明珠手里,这种给同伴收尸的滋味不好受,你要多陪陪他。”
纪陌知道夜明君对同伴的在意,听了这话只坚定地回答:“我会一直陪着他。”
这语气中的坚决令神农鼎放心了不少,朝屋内扫了一眼,终是做出了自己的决定,“年轻人,有一件事,我想拜托你。”
“是仙儿姑娘吗?”
他还未说出这是何事,纪陌却已猜出了后面的话语。神农鼎受损严重,今后定无法再护着李仙儿,而解决天地戈之后,天庭也不可能再任由天人行走人间,他现在唯一的顾虑就是该如何给李仙儿寻个依靠。夜明君身边是不会带着外人的,但是纪陌却比启明珠更通人情,神农鼎找上他不算意外。
被一语道破目的,神农鼎又探究地看向了眼前的人类,他没想到此人为任青崖忧心之余竟还思考着旁人动静,心道这样多虑也不知是好事还是坏事,唯有劝道:“启明珠说得没错,你很聪明。所谓慧极必伤,尤其是和他那种性情的家伙在一起,你就别想太多了。”
纪陌也知道自己遇事三思的性情很容易走偏,他虽有信心去处理好和夜明君的关系,却也没有辩解,只轻笑道:“李老先生,我感觉自己是在岳父家迎亲。”
这话一出,神农鼎也发现自己如此语重心长的模样完全就是闺女出嫁前的老丈人,只稍稍想象一番把那珠子当儿女的场景就膈应得很,脸上瞬间就摆出一副生个启明珠还不如生块叉烧的嫌弃神情。
虽是如此,老者却也被这话触动了心弦,沉默了一会儿,不由就叹道:“我倒真想看着仙儿平平安安地出嫁。”
神农鼎既将李仙儿托付给了他们,纪陌总要了解她到底是个什么情况,这便问道:“可否告诉我该如何照顾仙儿姑娘?”
李仙儿之事还得追溯到四百年前,其时神农鼎和风仙刚刚战败,这个世界也被阵法封锁,彻底与外界断了联系。虽是影响了未来世界运数的大事,在那时,却和一个山中小镇的小姑娘没有任何关系。
李老汉年轻时只是一个普通的庄稼汉,好不容易娶了媳妇儿,才生了一个儿子便出红死了。他哭了一夜,擦干眼泪后独自把儿子拉扯大,用种田攒下的银子替他娶了房媳妇,过了几年太平日子。
谁知还没安稳多久,朝廷战事吃紧又要征兵,村里的男丁都被官差带了去。李老汉虽年岁大了腿脚也没年轻时利索,到底硬撑着养活了被留下的儿媳和孙女,只待战事结束儿子回来共享天伦。
可惜,他最终等到的也只是一纸阵亡名单,好像吝啬于用纸一般,密密麻麻的一长串名字上,他的儿子就挤在了末尾,还因官差疏忽被撕了个缺。然后,官差给了他五两抚恤银,便算买了这条人命。
那时,城里的疯书生告诉他,“将军儿子贪功,带兵追寇被敌军埋伏,你们村的人都在他旗下,全军覆没不说连个功勋都没有,这点抚恤银还是知县有些良心没吞你们的……”
李老汉不知道什么战事,也不懂书生在说什么,他只麻木地问:“那将军儿子呢?”
这书生历来疯言疯语,此时更是大笑道:“被俘虏了,朝廷准备拿银子赎呢!”
“他害死了我儿子,自己却活了?”
说这话时,李老汉眼睛里几乎能滴出血来,然而书生却是抓了抓自己的乱发,狂笑着跟他说,“谁叫你不是将军?贵人的儿子才是人,贱民的儿子算什么,人家的狗都不如,除了你有谁在乎吗?”
后来,李老汉听说那疯书生因诽谤朝廷被斩了首,他给书生收了尸,才发现这人在城里居然还有处房产。
李老汉儿子死得早,儿媳妇又还年轻,自觉生了个女儿在这家是没了指望,收到消息便连夜离去没了踪影。他已经认清了现实,人是有贵贱之分的,他不能让孙女继续做乡下贱民,卖了田地和耕牛,带上儿子用命换来的银子和书生的房契,便和孙女搬进了镇上。
在城里李老汉没有什么谋生手段,只能做短工,好在他苦惯了,虽已年近五十,力气也还有一些,养活一个小姑娘总算足够。
那天,城中的教书先生在山里采药时发现了一个青铜鼎,估摸着是古代的好东西,便招收苦力前去把这宝物给拉进城里来。李老汉接了这个活,只想着把孙女送回家便上山。
那时的李仙儿年岁渐渐大了,也和旁的小姑娘一般爱娇俏的颜色想要做些打扮,每逢路过镇上的小摊眼睛都偷偷朝上面瞅。她是个懂事的小姑娘,只是看着从不叫爷爷去买,然而,小孩子那眼神又能瞒得过谁。
李老汉观察了几日,知道她最喜欢的就是一根素银簪子,也偷偷问过价,五两银子,正好和他儿子的命一个价。
他算了算这些银子可以买多少米粮,最终还是没舍得,便对孙女安慰道:“仙儿,你现在还小用不上这个,等你长大了,爷爷给你买来做嫁妆。”
十岁的女孩还不知道嫁人是什么,只期待地问:“那仙儿要多久才能长大?”
“只要你好好吃饭,很快的。”
“好,那我多吃几个包子。”
“爷爷接了个活,回来了就给你买包子,要锁好门待在家里别乱跑。”
“嗯,等爷爷回来,说不定我就长大了。”
离去之前,李老汉透过窗户望了一眼,小姑娘还穿着她刚得的粉色小袄在屋里乖乖等着,只看一眼都是如此乖巧可爱。
他想,自己还得更勤快一些,这样他的孙女才能嫁个好人家,她的命才算得上是人命。
李老汉以为,朝廷打仗已是世间顶级的灾难,现在不打了,他们的日子总不可能更糟。
然而,就在他和苦力们终于拖着那残破大鼎回来的时候,一颗陨石早已坠落在了这座小镇,除这刚好去了山上的几人,城中之人无一存活。
当他用尽全部力气赶回来的时候,天上还有两个腾云驾雾的人正在斗法,天边时不时就有新的修士御剑而来,一个乡下老头根本无法冲破他们布下的阵法,即便这些人落下的每一个法术都可能殃及城中那或许还在等着爷爷的小姑娘,他也除了看着什么都做不到。
后来,伴随被包围的天人陨落,修士们终于离去,城市却也是片瓦不存。李老汉直到现在都不知道自己孙女是死于陨石,还是躲过去了却又死在了交战之中,他甚至连女孩的尸体都没找到,他只知道——
朝廷杀了他的儿子,好歹还给了他五两银子;神仙杀了他的孙女,却连个交代都没有。
结果,再怎么勤快,他们的命都不是人命。
我为什么要带她来城里,在乡下过得辛苦做贱民又怎么样?
我为什么要去挖这个鼎,我为什么要把她一个人放在家里?
她只是想要个素银簪子而已,我为什么就是不肯给她买呢?
这一次,真的是什么希望都没了,老人满脑子都是逼疯自己的念头,他只能红着眼睛把头往那青铜鼎上撞,甚至连流下的是血和泪都不知道。
“唉,凡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