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节
沈歌颇有自知之明。
荀飞光没答他这话,转头将一枚印鉴给他送来。
那是一枚拇指大小的和田玉印鉴,与荀飞光手上的那枚印出来的图章正好成阴阳关系,一阴一阳,恰好相配。
沈歌拿到手,什么都没说,只是慎重地将它塞进锦囊挂到脖子下,日夜不离身地怀揣着。
百里宜不仅经商经得好,他方方面面都极有条理,有他与荀管事在,沈歌两人几乎没操心过婚礼事宜。
四海来客渐渐汇聚于坤究县,做官的官员多半从京都内来,从商的则来自五湖四海。尽管荀飞光并未朝外头广发请帖,大燕朝一干人精却谁也未忽视他的婚礼。
许多官员不能亲自到,便遣仆从带来厚礼。
从商的来客则大多把生意放到一头,千里迢迢地赶过来。
沈歌看着明显是外地人的那些陌生面孔,心中有些感慨。
百里宜道:“人向来无利不起早,二爷只看他们赶得辛苦,却不知许多人即使再辛苦,也想要一个能赶过来的机会。”
沈歌咋舌,“话虽如此,但到底是为我与荀哥的婚礼。来者皆是客,我们还要从他们身上赚钱,是否不大厚道?”
“这有什么,我倒觉得时日太短,来不及布置更多,有些可惜。白花花的银钱就这么放过去不说,众位客人集中在这小小的坤究县无所事事的,也是无聊,显得我们招待不周。”
事实上,来坤究县的客人并不怎么无聊。有那么多官商云集于此,众人互相拉关系,找合作还来不及,哪里会无聊。
百里宜也就是说说罢了,他似乎也并不觉得无聊,每天忙里忙外的,沈歌甚至不经常看到他的身影。
这一日,沈歌与荀飞光从山上打猎回来,却见百里宜带着一行抬着精致檀木箱子的仆从回来。
沈歌问,“此乃何物?”
“先前二老爷给我的那些饰物图册,有一部分老师傅们已做出来,二老爷您看合不合心意。”
百里宜说着便开箱。
箱子内的饰物比沈歌想象中的还要美许多。
金灿灿的金饰,流光溢彩的宝石饰物,件件都极具冲击力,哪怕身为男子的沈歌,见到这些美丽的饰品也不由心动不已。
这些饰品这样美丽,即使一件件摆出来,也全无庸俗的市侩感,反而好似一件件艺术品。
沈歌作为这些饰品图纸的提供者,第一眼望过去,有种难以置信之感。
“老师傅们也太厉害,比我想象中的好多了。”
荀飞光也点头,“东西做得不错。”
“要卖的东西哪能不做好一些。”百里宜笑嘻嘻。
第二日,百里宜在坤究县内又开了一家银楼。
这银楼先前也是一家卖饰品的银楼,不过因为经营不善,苦苦支撑几代后终究还是倒闭,被百里宜接手。
银楼里的柜台伙计等都是现成的,百里宜却没要,而是按自己的心意重新换了个遍。
大修来不及,楼内只是抬了不少装饰进去,地上全铺满来自草原的地毯,半分地面都不露。这地毯还每日一换,时刻保持着整洁。
沈歌去看时,银楼里头已焕然一新。无论是墙上挂着的字画,大扇大扇引入光线的窗户,还是脚下柔软的地毯,都颇有他前世那些高档店铺的意味。
银楼内的装饰不必说,伙计更是杰出。
不知百里宜从哪儿拉来的小伙子,一水俊俏无比,站在那里看着极为赏心悦目,哪怕同为男子,也不禁多看他们几眼。
伙计们并非草包,个个能说会道,对待客人时态度拿捏得恰到好处,既不会过于殷勤有失格调,也不至于太过冷淡赶客。
除伙计外,店内还有几个人高马大的青壮,专为震慑宵小而设。实际上伙计们俊俏归俊俏,个个也都身怀武艺,等闲人要是有甚歪心思,过来此处绝对讨不到便宜。
新张大吉那日,百里宜请了一队舞狮队过来,敲锣打鼓地从这头热闹到那头,整个坤究县的人都被吸引过来。
那些聚集在坤究县无所事事的贵人富户们听闻这个消息,大多都来过银楼内一观。
沈歌拿出的图样十分精致,老师傅们的手艺也好,加上难得的材料,基本来银楼内的人都掏过腰包。
沈歌看到这盛况,心头有些担心这些图样会在第一时间被人复制而去。
百里宜却道不必担心,“大银楼不敢得罪我们,省得自砸招牌,小银楼又不成气候。何况几个大城如京都,淮扬等我已备好分店,待我们这的客人一动身回去,那头的分店便会开张,怎么着也抢不过我们,相反还能把名声扩散出去。”
沈歌看着手上短短三日便有净利一万两千两的账本,再次感慨百里宜实乃人才。
“荀哥,百里大哥这等人才你是从哪里找的?”
“韶信与百里宜他们都是孤儿,先前我父亲还在时,收养过不少这类孩童,没甚能力的去做小伙计,有能力之人大多走出来成为各方掌柜。他们几个便是其中杰出之人。”
不仅荀瓖玉使人收养过小孩,荀飞光现下每年仍会留出一大笔银钱,使手下收养没爹没娘的孩童,有读书天赋的便送去读书,根骨好想学武的让去学武,百里宜他们也没少带着八九岁的儿童满大燕跑。
这些儿童收养起来荀飞光也不让他们改性更名,只不过养出来的孩童大多就留在荀家,吃荀家这口饭的同时也回报荀飞光。
这么多年,荀飞光从未苛待这帮孩子,故而荀家每年都会有新血流进来,生生不息。
沈歌听后心中十分感慨,在这个允许买卖奴仆的年代,荀家只是收养孩童,而不直接买奴仆进来养,实在厚道。
整个坤究县现下极为繁荣,街上十个人走过,起码有两人与荀家或者说荀飞光有关,这股繁荣就是荀家带来的。
有人在能收税,有商铺开张也能收税,这些都是政绩。
坤究县的县令指示手下捕快高度重视这些,无论如何都得将县城内的秩序维持好。若有纨绔流氓,不必多说,一律将人押送到衙门。
一时,整座县城风气一清。
县城风气清,人也多起来,生意便好做许多。县内县外的老百姓,只要踏实肯干的,这些时日都挣了些小钱,补贴家用。
这一切都是荀家带来的,故荀飞光与沈歌的名声一时极好,原本还有些看不惯他们的声音在暗地里流传,待大家将钱挣到,就没人顾得上两男子成婚是否合适。
纵使有人强辩,也会被堵回去,“两男子成婚实行这么些年头,从前朝便开始,怎么不见你去反对?”
“人成婚关你一外人何事,没看圣上都下旨赐婚了么?”
“我看还是莫说酸话,先将自个顾好罢。”
在这种基调下,沈歌与荀飞光的婚礼终于来临。
在大婚前两日,沈歌搬回家中住着,胡青言陪他,一起住在沈鸿存夫妇留下来的老屋之中,沈歌将会从这出发,被迎去荀家庄。
婚礼当日,沈歌一大早便醒来,怎么也睡不着。
绿枝带着一众丫鬟天未亮便赶过来帮他上妆,步莲则留在荀家庄顾荀飞光那头,大红的喜服早便洗好熨烫好,挂在一旁的架子上等待主人的临幸。
一时间,整个沈家村喜气洋洋,无数陌生的面孔汇聚于此,都带着笑容与祝福前来,参加这个万众瞩目的成亲礼。
第64章 成亲
沈歌两辈子来第一次成亲, 一成亲便与男人成, 实在刺激得不成, 沈歌一想起,胸腔里那颗心便跳得极快。
吴予时与萧思远在一旁陪着他, 两个已成亲的男子同样极为紧张,在一旁看着沈歌, 一会进来一会出去,也不知在看些什么。
蛮子全程默默陪着他夫子, 有什么事第一时间主动去帮忙。
绿枝给沈歌用了些口脂, 让他看起来能更精神一些,眼底下些微的青黑色也用脂粉遮掩住。
快到吉时, 胡青言走进来。
沈歌猜他舅舅应当有话要说, 忙朝绿枝几人使个眼色。
众人默契地离开,将空间留与沈歌与胡青言甥舅二人。
“舅舅。”沈歌叫了声, 一身正红喜袍的他显得格外清俊, 令人移不开目光。
这般杰出俊美的青年,正是他妹子的儿子, 胡青言望着沈歌, 眼底禁不住浮起一抹欣慰的笑容。
沈歌弯着眼睛又喊了一声,“舅舅。”
胡青言在旁边坐下来,轻咳一声,对沈歌说道:“你今日便要成亲,日后你与荀飞光是爱人也是亲人,两人需互相扶持, 好好包容。”
沈歌微笑着,“我知。”
“你心底一直有数,舅舅也不多担心,就是想告诉你,无论你成亲与否,你都还是那个你,你无需改变,有什么事,还有舅舅在,别一个人扛着。”
胡青言一口气说完,沈歌静静地听着。
等他话音落下,沈歌忽然拥抱了胡青言一下,轻轻拍拍他的背,轻声说:“纵使我与荀哥成婚,我也不会忘记理想,更不会就此躲入内宅,舅舅你莫担心。”
望着这个外甥,胡青言心里有许多话,涌到嘴边却一声也说不出来,只能摸摸他的头,又是欣慰又是惆怅地在心底暗叹一声。
胡青言伸手从怀里摸出一个翠玉镯子,塞到沈歌手中,“这是你亲外祖母留下来的老物件,当初说要留给你娘亲陪嫁,后来发生这么些事,它终究没到你娘手里。现下我传给你,你留个念想罢。”
沈歌一望这玉便知是上好的玉镯子,他伸手接过,珍惜地放在怀里。他虽无媳妇可传,但有相公也不错,送出去照旧是信物。
吉时来临,沈歌在一干亲朋好友的簇拥下来到屋外,一大批人早在屋外候着,看到沈歌出来,众人善意地催促他。
两位新人都是男子,是以并无花轿,两人要骑马在半道上汇合,最终一齐到新房去。
沈歌骑的马是他熟悉的大黑马杜辛,沈歌骑术不算顶好,走得又是山路,荀飞光特地将这匹爱骑送过来给沈歌。哪怕他在紧张之下,极具灵性的杜辛也会顺利地带他上山。
荀飞光这安排可谓体贴至极,沈歌心中一暖,扶着马鞍,笑着潇洒地翻身上马,利落的动作引来一声声赞赏的惊叹。
沈歌拉动缰绳,轻轻拍拍杜辛的脖子,杜辛立刻嘚嘚迎风小跑起来,扬起沈歌大红的喜服。
韶信等人翻身上马,一众英俊的儿郎跟在沈歌后头,簇拥着他往山上小跑而去。
六月天气正好,晴朗而不炎热,一路上都有人在道旁观礼,见着两位新人,许多人都不禁为两人的容颜而惊叹,哪怕仅是看热闹,不少人都觉得真是开了眼。
沈歌与荀飞光汇合,两人相视一笑,伸手互相握了一下,极有默契地共同崔动马匹,向山上跑去。
荀家庄府门大开,整座别庄都系着鲜艳的红绸,在绿树碧水之间显得极为喜庆。
早荷已开,其余花朵夹着其中,风中送来暗香。
人头攒动之下,沈歌与荀飞光眼中只有彼此。
荀飞光先下马,伸出宽厚的大掌,示意沈歌下来。
沈歌毫不扭捏,拉着他的手翻身下来,与他相视一笑,两人踏过火盆,一起前往正堂。
两人双亲俱不在,不过双方都未请其他亲人坐上座位,只请了双方父母的牌位在上座放着。两人将在双方父母英灵的见证之下成亲,携手共度一生。
胡青言亲自主持外甥同荀飞光的婚礼,他腰杆挺直,声音肃穆。
“一拜天地——”
“二拜高堂——”
“良人对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