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
荀大人细看之下,马上吩咐荀管事去请大夫熬参汤,他言沈歌尚未完全死亡,而是患有尸厥,只不过闭气罢了,现在救治应该还来得及。
人为天地之阴阳所化,阳主上主表,阴主下主里,阴阳相合,方为正道。沈歌阴阳失调,血管阻塞,才导致气脉无序,失去知觉,其状如死,却没有完全死亡。
沈家村的人听完荀大人的话后万分惊异,荀大人地位极高,一群庄稼汉虽有些将信将疑,倒也不敢怠慢,任凭荀大人放手去做。
荀大人见村人窃窃私语,知道他们不信,也不多言,他伸手叩了几下沈歌身上的大穴,又让荀管事倒了碗热水,融了随身带着的一丸药给沈歌灌下去。
才灌到一半,沈歌就微微睁开了眼睛,村人大惊之下忙不迭地跑去请大夫,这才合力将沈歌救了回来。
要是没有荀大人,沈歌停完灵后被扛上山埋了,就是假死怕也要变成真死,何况要不是荀大人差人送来人参,沈歌也不会恢复得那么快。
沈容不知道当时的情况怎么样,不过他猜沈歌多半是真死了,他这个时空之外来的灵魂入住这具身体后,这具身体才重新有一口气。
无论如何,都多亏了荀大人,要不然不管是沈歌还是他沈容,此刻被埋在黄土之下,绝没有生还的可能。
沈容抱着这个心思,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荀管事自然能看出面前的少年是真心还是假意,自家主人得到对方的真心感谢,荀管事的心情相当不错,他笑道:“这也是缘分,我家主人让秀才公不必挂怀。”
沈容忙摆摆手,认认真真地朝荀管事行了一礼,说道:“救命之恩怎能不谢?您也别叫我秀才公,太折煞我了,叫我名字就好。”
沈容好歹是从二十一世纪来的,接触过无数资讯,哪怕没什么社会经验,他也清楚,对于大户人家来说,一个小秀才根本不算什么,兴许家里的奴才都比穷秀才的身份要高贵,荀管事叫他一声秀才公多半是入乡随俗,他却不能这么托大。
沈鸿发忙在一旁帮腔,“对对,荀管事您也是我们歌儿的恩人,直接叫名字就好。”
荀管事笑,“那我就不叫秀才公了。沈歌儿早日把身体养好,考个举人,再去京都考进士,也好叫我们都改称你为沈老爷。”
“不敢当。就算真有一日,您也是我的恩人,直接叫我沈歌儿就行。”沈容依旧答得认真,精致的脸上一板一眼地十分讨喜。
要不是荀管事,当日荀大人也不会跟着过来。
荀管事笑眯眯地说道:“那我就等沈歌儿考上进士那天了。沈歌儿身上可好些了?”
“好多了,多亏荀大人送来的参。”
“我家主人特地叫我再带了些来,你年纪还小,多养养,别亏了。”荀管事说着递上了一个小木盒子。
沈容赶忙站起来朝荀家庄子那边作了个揖,“小子惭愧,有幸得荀大人这番厚爱,等我身上好了定要登门拜谢。”
荀管事等他作完揖后扶他坐下,温声道:“我家大人最喜有才的读书人,沈歌儿那句‘最是人间留不住,朱颜辞镜花辞树’我家大人赞了好几遍,都说你有慧根。”
沈容听了这话大吃一惊,面上的神色几乎绷不住——这句诗出自静安先生,写于清朝晚期,怎么会从原主口中说出来?
沈鸿发却在一旁自豪地接道:“歌儿确实自小聪慧,有时脱口而出的妙语连先生也赞叹,这句诗他九岁就写出来了。”
沈歌努力去翻原主的记忆,发现这句诗果真是原主九岁时所说。
荀管事见沈歌脸色发白,唇上一点血色都没有,以为他不舒服,忙接道:“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沈歌儿以后的福气还大着,现在先养好病要紧,我以后再上门叨扰罢。”
沈鸿发见沈歌脸色确实不好看,再顾不上招呼客人,送走荀管事后将沈歌扶入房里睡下,嘱咐他千万别再起来吹风了。
沈歌脑袋一片乱哄哄的,勉强笑着应下,将沈鸿发目送出去,而后躺在床上一点一点梳理起这具身体里的记忆起来。
不知道是不是受了刺激,沈歌中午又烧了起来,过来送饭的牛婶吓了一大跳,忙找人去喊大夫。
钱大夫看了之后却说不碍事,病发出来了,好好养着,不出岔子,几天就能好。
荀管事从沈家村出来,径直往山上的庄子走去。
半山腰的荀家庄极大,占地有三亩多,庄子直接靠山而建,整座山都是荀家的地界,没有荀家的允许,等闲人连山都不敢上。
荀家庄白墙黑瓦,深深的院墙内,依稀可以看到楼阁和百年古树。
荀管事来到门前,轻轻敲了敲门,门子很快就过来轻手轻脚地开了门,也不多话,行了个礼就又退下了。
这里的主人荀飞光喜静,整座庄子内都没几个人,除厨娘和贴身丫鬟之外,所有的都是家丁。庄子内的仆人规矩严明,无事并不走动,是以整座庄子内都看不到什么人,一庄鸟啼虫鸣,颇有些空山幽谷的味道。
荀飞光正在静室,静室在整座庄子的东北角,荀管事沿着石板小路走,绕过荷清池,走到静室前,脱了鞋只着布袜进去。
荀飞光的静室与别个的不同,别个静室顶多开一两扇窗,荀飞光的静室却三面都开了窗子,从窗外望去,近处是树,远处是山,光线通透,十分阴凉惬意。
静室内点着驱蚊的熏香,荀管事到了也不敢打搅,直等到荀飞光写完手头一幅字后,荀管事才上前。
“那小秀才如何了?”荀飞光搁下笔,站在案前看字,顺嘴问了他一句。
“看样子是缓过来了,人还是瘦弱,但勉强能走动。我跟他说参是您送的,他说等身上好了便过来登门拜谢。”
“能活过来就是福气,让他好好养着。我看他病了一场,身边的钱粮应该也花完了,你觑着再送一些罢。”荀飞光吹干墨迹,坐在身后的椅子上,毫不在意地吩咐了一句。
荀飞光见过沈家村的秀才一两面,都是不远不近地看了一两眼,直到这次那小秀才差点死了才有些交集。
那小孩年纪虽小,人却跟初春的杨柳一样分外讨喜,那双清亮的眼睛更是给荀飞光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眉目如画,目如点漆”倒是他的真实写照。这么一个少年,小小年纪便夭亡也是可惜。
“老爷心善。”
“不过看他人品才能都不错罢了。”荀飞光摇头,不再继续这个话题,抬眼看荀管事,“京都里的最新消息可传来了?”
“尚未。近日连绵多雨,恐怕要耽搁些日子。老爷可要那边加急再送一份?”
“算了,此乃天意,不好违逆。何况我已退隐,本就不好插手,让二房的人去吧。”荀飞光眉目间淡淡,仿佛真的不在意。
荀飞光站起来,走到窗前看向窗外。荀管事也算个高,他却比荀管事还高大半个头,此刻穿着白衣,很明显能看出衣服底下结实的肌肉,给人浓浓的压迫感。
前丞相荀飞光,名满天下的儒士,文武双科状元,谁都想不到病隐的他会在这个默默无闻的小地方。
沈歌不过一个乡下小秀才,自然也不知道荀飞光的身份。他身上的病要细养才能断根,参吃完后,荀管事又来了一次,赠了他二十两银和一根小拇指粗的参。
现今一斤猪肉二十文钱,一两银子足够农村一家三口节省点过上一年。沈歌是廪生,每个月有半两廪银和六斗廪米,能领到的廪米也就六十斤左右,按一斤米八文钱来算,他一个月才有一两左右的收入,就算不吃不喝,还清这笔银子也要近两年,这还没算上珍贵的参。
沈容心里十分感激,他和荀家无亲无故,荀家能送这些钱过来是人家心善,他却不能这么伸手收着,何况他的病已经好多了。
对于沈容的推拒,荀管事几句话就把这个倔强的少年劝服了:“常言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你家就你一个,身子要是没养好,那可后患无穷,怎么对得起你父母?要是你不愿意白收我家银子,先当欠着,日后还了就是。”
荀管事这话触到了沈容心底,他可以不在意,却不能替这具身体随意做主,在事情弄清楚之前,他都得好好活着。
沈容最终收下了参和银子,深深朝荀管事作了个揖,“谢谢荀大人和荀管事,如此小子便厚着脸皮收下了,日后小子一定偿还。”
荀管事扶起他,笑道:“都是乡邻,何必多言?”
作者有话要说: 我们那以前有捡金骨的习惯,大概就是人死了放棺材埋几年(也有搭个棚子露天放在山上的),然后挖出来,捡出骨头放在坛子里重新埋葬。我爹说,以前去捡金骨的时候有时能看到尸骨的脑袋是在腹部那儿,这说明这人是没彻底死掉就被扛上山埋了。等埋下之后,这人醒了,坐起来敲棺材想出去,却没人把ta放出来,所以一般坐着死,腐了之后脑袋掉下来,刚好砸在腹部或下面一点的位置,家人来捡金骨的时候才能发现,但为时已晚。
这种事不知道是真是假,不过据说停灵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防止这类事的发生。
第3章 廪银
村里人情深厚,沈容这一病,无论交情怎么样,村人大多给他送了些东西。家境差一点的送一把菜,几个鸡蛋,家境好一点的会送点糖,割点肉过来,村中的家境最好的沈英卫一家大手笔地直接给沈歌送了两只鸡,一公一母。
这些都是人情往来,沈容没有一味推拒,见礼不重,大多都收下了,过后拿册子记了下来,以后就按这个还礼。
自从沈鸿发说他以前说过“最是人间留不住,朱颜辞镜花辞树”等诗句之后,沈歌这几天都在翻记忆,他惊讶地发现,从小到大,原本的沈歌还真说过一些妙语,这也是大家认为他聪慧异常的原因。
沈容从后世来,他很清楚这些妙语大半来自后世某些名人,而非沈歌原创。沈容怀疑沈歌原本就是自己重新投胎后的结果,沈歌残留着前世些许记忆,所以有时会脱口而出一些妙语。
沈容越想越觉得这才是最符合现实的猜想,他原本就带着记忆投胎,不过因为重新投胎了的缘故,记忆缺失得厉害。今年春天这么大病一场濒临死亡,记忆全回来了,以至于他现在感觉自己像是穿越了。
沈容想了好几天,对这里越来越有归属感,不过他对沈歌大病前的记忆虽然大部分都清楚,但总有一种隔着一层纱的感觉,仿佛自从他觉醒前世的记忆后,人生的前半段就跟现在割离了开来。
沈容躺在床上,望着房梁,他这情况到底是怎么回事他目前为止是没办法得出具体结论,以后他将会继承沈歌的一切,以沈歌的身份好好活下去,前程往事什么的,就要好好放一放了。
这阵子都是牛婶家在照顾沈歌,随着情况慢慢好转,沈歌才知道,他大伯沈鸿发许诺每天给牛婶三文钱,牛婶要帮着做饭,处理便溺等,当然,食材是从沈歌这里拿的。
牛婶人好,沈歌刚醒的时候,她还打发自己的儿子蛮子每天过来沈歌这里睡,就是要是沈歌夜里出了什么事,也好及时叫人,免得耽误了。
沈歌清醒一点后沈鸿发就说了这事,沈歌表示没意见,一切听大伯的安排。他现在身体极差,根本没自理能力,就算不请牛婶,也得请其他人,还不如就请这个相处得不错的邻居。
何况他既然醒了过来,每个月就有半两廪银和六斗廪米,换成铜钱的话起码能换一千文钱,这点支出还不至于成为他的负担。
沈歌也是神智日渐清醒了之后才发现,他这大伯什么都好,就是有些惧内,而大伯娘和他家的关系并不好,沈歌他娘还在的时候双方就吵过数次架,后来基本不怎么来往,也就这两年沈歌考上了秀才,大伯娘才和蔼一些。
沈歌两岁的时候亲娘就死了,十一岁的时候父亲也死了,沈鸿发是沈歌唯一的亲人,碍于老婆,只能多照看一些,却没有把沈歌接回家去住。好在沈歌父亲有些积蓄,村风比较正,有村里的老人和沈鸿发的看顾,沈歌跌跌撞撞也长了起来。
沈歌父亲的同窗在县城里做夫子,沈歌父亲死前曾把儿子托付给同窗照看。
沈歌父亲的同窗是一诺千金的人,沈歌以前一直在县城里读书,日子虽然过得苦,但他很努力,人又聪明,十五岁就考了秀才,在这片地方也算独一份,要不是这场大病,明年沈歌就该去府城里考举人了。
沈歌还在零零散散地整理脑海中的记忆,外面牛婶喊了一声,“小秀才公,吃饭了。”
沈歌翻身下床汲上布鞋,往客厅走去。他刚醒的那几天绷紧神经观察这里的人和事,说个话都要文绉绉地思量了又思量才敢说出口,现在习惯了倒轻松许多。
一晃八天过去,他的身体比刚醒来的时候好了不少,站坐都完全没问题。
前两天他药吃完了,钱大夫过来了一趟,又开了新的药,嘱咐他多躺些日子,趁年轻把身体彻底养好,牛婶也觉得他大病一场该躺着,天天吃完饭就赶他到床上躺着,不让下来。
牛婶一米五多,又干又瘦,人却非常勤快,忙里忙外都是一把好手。沈歌跟她相处了这些天,早就熟悉了起来,看到牛婶端的饭,沈歌问:“牛婶,你吃了没有?”
沈歌说话用的就是本地的方言,也是身体自带的技能。
“回去就吃,你吃你的。药也在这里,给你端过来了。”牛婶放下饭菜,“秀才公今天可好些了?”
“好多了。”
“那就好。”牛婶用腰间围着的布巾擦擦手,不放心地交代道:“不过可不能贪干净再去洗澡了,要洗也等彻底好了,知道不?身上脏一点没事,受了风又病了可不得了。”
沈歌朝她笑笑:“我晓得。”
沈歌是昨天才洗重新醒来的第一个澡,离这具身体上一次沐浴起码有六七天,虽说躺在床上不怎么出汗,也换过一次衣服,但六七天不洗澡真逼近了沈歌的极限。
昨天的晚饭是蛮子送来的,这少年今年十五岁,个头比沈歌还略高一些,人也壮实得多,身上全是虬结的肌肉。他跟他父亲一样,不怎么爱说话,不过人挺好相处。
沈歌身上发痒,实在受不了,便悄悄请蛮子帮忙挑了点水,想洗个澡。蛮子看他行动不便的样子,不仅给挑了水,还亲自烧好,帮沈歌提到浴室里,算得上一级帮凶了。
晚上沈歌洗澡的事被牛婶知道后,蛮子被他娘骂了一顿,沈歌也被念叨了许久,立下保证,病好之前再不洗澡,牛婶才没念叨。
经过这么多天,沈歌也明白,他这秀才公的身份,村人尊敬是尊敬,不过也没尊敬到当真把他当一个大人来敬畏的份上。
牛婶送完饭就回去了,她有三子一女一大家子。老大牛犊子今年十九岁,已经定了姑娘。老二牛翠英十六岁,也定了人,嫂子进门后就出嫁。老三蛮子十五岁,过一两年也要开始相看。老四年纪小,才九岁,倒是不用怎么花钱,不过爹娘要操心的事也不少。
牛婶整天忙得团团转,会接下照顾沈歌这活计也是因为家里实在缺钱。她家也是从南边逃难过来的,整个沈家村只有她家和她小叔子家姓牛,要出个什么事,连能帮衬的人都没有。
牛婶家和沈歌家是邻居,但隔着几块田,离得比较远。这里附近就他两户人家,村子里的其他人则在另一头。
这里附近大多都是好田,村人就算有田在这里,也万万舍不得拿它来做屋,一般做屋的地方都是荒地,碎石地。
沈家村原本就是姓沈的三兄弟一起搬过来的,纠其源头,整个村除了后来的外姓人以外,都是亲戚关系。
按照风水先生的说法,这地方旺沈家,所以才会从刚开始的三户人家发展到现在的两百多户人,看着繁荣兴盛的程度,未来很长一段时间,村里的人丁还会继续增长。
沈歌常年在县里读书,以前是说不上话,考上秀才之后又一门心思地奔着举人去,村里的人他都熟悉,不过要真查门论户的,他很多事情也不是清楚,反正大伯是村长,要真有什么事,问起来也方便。
沈歌吃完饭,洗好碗,提着家里最后一只鸡,悠悠地往沈鸿发家里走去。
此时太阳已经下山,晚风一吹,正凉爽,沈歌挺多天没出门,这么走一走,心中也十分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