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节
不过这与他何干,小娃娃拿起勺子准备继续奋斗,却发现面前已经摆好了两大碗白米饭,还有各色菜肴,一时间竟不知从何处下手。安启潘和安灵薇兄妹俩正用某种难以言喻的眼神看向这边。
叶重晖毫无所觉,夹起一块剃了刺的鱼肉,递到小孩的唇边,道:“阿锦,啊——”
小娃娃嘴角一抽,故作天真道:“哥哥,你忘了,阿锦饭量小,这么多是吃不完的。”
叶重晖顿了顿,想说你在家可不就是吃这么多,可被弟弟这么直直地瞪着,他有些惊疑不定,呐呐道:“是……吧?”
第33章 好歹
用完午膳后,稍作歇息, 叶岩柏便拜别安家二老, 带着妻儿返程。
安老太太盼了许久才盼到两个外孙,哪里舍得, 把叶重锦搂在怀里,红着眼眶道:“老婆子也不知还有几日好活, 阿锦那祖父又是个不讲理的,过了今日, 也不知还有没有下次, 说不得就是最后一面了,且让老身好生瞧上几眼, 便是闭眼,也能安心了。”
安绮容无奈道:“母亲,您身子硬朗着呢,何况公公是一言九鼎的人,他既然答应,就绝不会反口,您且放宽心养好身子,过些日子, 女儿再带孩子们回来探望您。”
“是啊母亲,您先把身子养好要紧, 这京城就这么点大,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何愁日后见不着。”安成磊劝道。
两个儿媳也跟着劝慰了几句, 这些道理老太太都明白,可就是心里不甘。她自己的亲外孙,迟了这么些年才见着面,多留几日又何妨?
安世海坐在一旁淡定喝茶,任由自己老伴胡闹,他们外孙被叶家扣押这么些年,总要出口气的,何况他心里也想多留女儿外孙几日,让女婿自个儿回去就是。
叶重锦眨了眨眼,哪里还瞧不出他们的心思,八成是被叶家老爷子欺压太久,逮着机会就要给他添堵。
这些老人家,一个比一个不懂事。
他扯了扯老太太的衣袖,俏皮道:“外祖母生病了,阿锦也生病了,不如我们比比看谁先养好病,输的人要学小狗叫。”
小奶娃一开口,屋里的长辈又是好笑又是心疼,安绮容摸着儿子的脑袋瓜,温声道:“阿锦,怎么跟外祖母说话的,若是外祖母输了,难道你真的要她学小狗叫唤么。”
小孩皱了皱眉,似是有些烦恼,片刻后嘟囔道:“那我让着外祖母一些,总可以吧。”
老太太更心疼了,想起这孩子打小泡在药罐子里头,不知吃了多少苦头,难得出趟门,她这年过半百的人却耍起性子,实在不应当。她弯起眉眼,道:“外祖母可不要阿锦让,只要阿锦能养好身子,外祖母学多少声狗叫都是值当的。”
叶重锦凑到老太太耳边,小声说了句话,接着狡黠地眨眨眼,小娃娃的相貌本就精致,此时更是灵动,一双漆黑的明眸充盈着活泼与朝气,老太太受了感染,笑着应道:“好好好,就依咱们阿锦的。”
两人勾起小拇指,认认真真打了个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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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安家回来的路上,叶重锦窝在自己爹怀里睡觉。
叶重晖托着腮望着自己弟弟的睡颜,安氏却是在一旁纳罕,道:“阿锦今日跟母亲说了什么,怎么母亲笑得那般开心,先前还愁眉苦脸,舍不得放人呢。”
叶重晖道:“外祖母会笑,不是因为阿锦说了什么,而是因为阿锦的体贴。”
“晖儿知道阿锦说了什么?”
叶丞相捏捏儿子的小脸蛋,道:“这有什么难猜的,无非是说,若是岳母大人输了要学狗叫,便只学给他一个人听,咱们阿锦最是机灵,哪会让老人家难堪。”
叶重晖点点头,“正是。”
安氏默然,京中贵女人人羡慕她寻了门好亲事,谁又知道她的无奈,她夫君是才子,夫君的父亲是当世大儒,夫君的兄弟姐妹各个都是才华横溢的有名之士,就连她生下的孩儿也比常人聪慧,都说相夫教子,可她去教谁?
好在叶重锦没一会就醒了,安氏的失落情绪只持续到儿子睁开眼的前一刻,她如今是有子万事足,旁的过过脑子,也就忘了。
她从叶岩柏怀里接过儿子,道:“阿锦醒了,冷不冷。”
小娃娃揉了揉惺忪的睡眼,嗓音尚且有些喑哑,奶声奶气道:“不冷,怎么还没到家。”
叶重晖把窗帘掀开一条细缝,匆忙瞥了眼便又合上,道:“过了这条街便到,依我看,阿锦不是冷了,是饿了吧。”
小孩抬眸瞪他一眼,却是没有否认,今日在安府,他被安家那两兄妹瞧得不好意思,只吃了个半饱。
叶重晖调侃道:“哥哥竟是忘了,阿锦饭量小,已经吃不完两碗白米饭了,等回府就告诉安嬷嬷,让他少给阿锦备些吃食,免得阿锦吃不完,白白浪费粮食。”
“……”
安氏今日在女眷那一桌用膳,自然不知道兄弟俩在说什么,叶岩柏却是知道的,今日大儿子听到小儿子说自己饭量小,吃不下的时候,可是生生愣了好一会。
他睨了叶重晖一眼,道:“说不让安嬷嬷准备吃食,你这个哥哥送去的还少?”
叶重晖一噎,不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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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府上,便有人来传话,说老太爷身体不好了,一家人哪里还顾得上其他,都往康寿院去。
叶重锦心里慌得很,前世这个时候,叶家老爷子该是缠绵床榻,可前些日子见他身体大好,还以为阴差阳错改了他的命数,此时才惊觉,许是他想得简单了。
老爷子屋里摆着一对镏金鹤擎博山炉,暖炉的热气混着草木熏香的淡雅怡人,让人联想不到屋里住着个行将就木的老人。
叶岩柏冲到老父的病榻前,急切道:“父亲,您这是怎么了,早上出门前还好好的,可是哪个不长眼的下人冲撞了您?”
叶老太爷蹙了蹙眉,气若游丝道:“你这不肖子,老夫若是遭遇不测,便是被你气的。”言罢视线往叶丞相身后飘,虚弱道:“阿锦和晖儿回来啦。”
两个孩子连忙上前,叶重锦趴到床边,唤道:“爷爷……”
叶老太爷连忙应了一声,道:“阿锦今日去外祖家,玩得可开心?”
叶重锦下意识点点头,想起老爷子不喜安家,又赶忙摇摇头,道:“外祖家虽好,却比不得自己家。而且外祖家又没有爷爷,阿锦不喜欢,阿锦最喜欢爷爷,爷爷不要生病好不好。”
听着小娃娃关切的嗓音,老爷子心里那叫一个熨帖,险些就点头应下了,还好理智尚存。他轻咳两声,道:“爷爷年纪大了,不中用了,也不知道能陪咱们阿锦几年……”
叶岩柏在一旁插嘴道:“父亲您快别说这些丧气话,大夫就快到了,您一定能长命百岁,平平安安,看着阿锦和晖儿娶妻生子的。”
老爷子瞥他一眼,道:“你这不肖子若是少气我几次,老夫这把老骨头还能再撑几年。”
于是叶丞相不敢说话了,老爷子又对叶重晖道:“晖儿以为外祖家如何?”
叶重晖板着脸道:“外祖家曾是两朝元老,宅邸自然是气派,亭台水榭,雕栏画栋,无处不精,论风光景致,比相府只好不差。只不过……孙儿到底更喜欢笔墨书香,不爱品鉴景色。”
老爷子点点头,轻咳两声,刚要发表几句言论,却听这嫡长孙淡淡开口:“所以祖父您大可放心,不必装病吓唬我们。”
老爷子原本是假咳,听他说完,却是真的咳了起来。
叶重锦回过头瞪自己哥哥一眼,他其实刚进屋子就发现了,老爷子虽然装病装得像,但眼神是骗不了人的,他前次病重,眼底的灰败是真,此次虽然面色苍白,眼底却是烁烁有神,哪里有病人的模样。
但是他忍着没说,就是怕把老人家气出个好歹,熟料他这傻子兄长,竟是直接给拆穿了,岂不是叫老爷子难堪?
老爷子自顾自咳了好一会,叶岩柏没敢接话,大约也是早早发现,憋着没敢说。
屋里一时寂静,只有刚熬好汤药,迟迟进来的安氏不清楚缘由,端着药碗道:“父亲,这是上次大夫留下的药,说若是病情复发,可以再服用一帖,儿媳伺候您用药吧。”
良久,老爷子应了一声好,叶岩柏便端起药碗喂他喝,叶重锦见状便把他哥哥给拽出去。
甫一出门,小娃娃气闷道:“哥哥真是木讷,祖父便是没病,也是要被你气出个好歹来。”
叶重晖道:“我知道,但若是由着他,日后我们去一趟外祖家,他便要病一场,爹娘岂不是遭罪。”
叶重锦觉得他说得有道理,但他之后自会寻机会与祖父商议,当众拆穿总是不好的,何况老爷子素来爱面子,此番在儿孙面前下不来台,怕是要抑郁许久。
想到这里,他却是忍不住一笑,道:“哥哥且小心些,按照祖父的性子,日后必定是要给哥哥好看的。”
叶重晖却是无所谓,他只是看不惯这些老人家,一个两个都喜欢拿自己的病症做筹码,来抢他弟弟。若真有本事,何不比比谁对阿锦更好,就知道装可怜,无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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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到了元宵节,天还未亮,便处处是炮竹声。
叶重锦睡得不好,坐在床榻上发呆,圆眸蒙着一层朦胧水雾,连额前的小卷毛也耷拉起来。
安嬷嬷拿起一件宝蓝色对襟云锦缎的夹袄,好不容易才给小孩套上,心疼地哄道:“小主子且再忍耐几日,等过完年,小主子就能睡个好觉了。”
叶重锦恹恹地嗯了一声。
夏荷解开小孩的发髻,拿起红杉木梳小心梳理他柔顺漂亮的黑发,道:“说起来倒是有件怪事,小主子可记得养在后院那只白鹿,就是先前太子殿下托晟王爷送来的那只。”
“……那白鹿怎么了?”小孩问。
夏荷道:“昨夜听饲养的人说,那白鹿流泪了。”
叶重锦一惊,他原先是不相信神灵神佛的,只是自从亲自经历了死而复生这等奇事,也由不得他不信了。
安嬷嬷在一旁道:“听说这白鹿是灵物,莫非到了团圆的日子,它也思念亲人?”
沉默片刻,叶重锦道:“嬷嬷,阿锦想去瞧瞧。”
安嬷嬷连忙应好,给他穿上鞋袜,又在外披上一件兔绒氅袍,这才领着小孩往后院去。
那白鹿叶重锦早前是见过的,极漂亮的品种,修长的四肢,姿态甚是优雅,就连眼睛都是罕见的琉璃色,不过想到它是顾琛送的,他一个男孩养在后院不太像话,便交给别人养了。
如今几个月未见,这灵物却是消瘦了许多。
白鹿住的窝棚是精心布置过的,即便在腊月,也没什么寒意,反倒如暖春般舒适。平日供给的水和饲料也都是专门请的师傅打理,这鹿却毫无生气地趴在角落里,好似了无生趣一般。
小娃娃蹲下身抚着它黯淡的皮毛,低喃道:“莫不是真的想家了?”
那鹿抬起眼皮,瞥了他一眼,而后又继续合上眼假寐。
夏荷在一旁道:“这白鹿平日里的吃住比人都好呢,便是放回山野,哪里就比得上咱们相府,还需要自己找寻食物,若是运气不好,被山里的虎狼给吃了都是有的,偏它不识好歹。”
叶重锦想,或许真的是不识好歹吧。只是何为好,何为歹?
不知何时,窝棚外站着一位穿着玄黑锦袍的少年,他沉默地望着屋内,瓷娃娃般的小孩蹲在那里,小手轻轻抚着那匹白鹿,莫名的,这场景竟叫他感到心疼。
这孩子总有法子牵扯他的心。
第34章 哭
世间万事万物各有其秉性,灵鹿原本可以漫游山水间, 活得逍遥自在, 如今被困在方寸之地,又怎么能称得上“好”。
小娃娃抚着掌下雪白的皮毛, 白鹿的皮毛其实算不得柔软,反而有些刺手, 正如它的生活习性,分明是如此优雅漂亮的生灵, 却偏好险峻的山涧, 世代隐居山野间,可见其脾性是倔强坚韧的。
他弯下腰, 把这消瘦的灵鹿搂着怀里,小声道:“我也想放你归家,可你是太子殿下所赐,若是弄丢了,便是对贵人的大不敬,是要论罪的。阿锦不能置家人的安危于不顾,你可明白。”
这世上多的是身不由己的人,便是丞相家的公子, 也有力所不及之事。
年初严寒,这窝棚又不是什么干净的地方, 安嬷嬷难免不喜,温声劝道:“小主子,这白鹿也见了, 何不回屋用早膳,再晚些饭菜可就冷了。”
叶重锦摇摇头,垂下眼眸,却是继续念叨:“不如这样,等下回见着太子,我再为你求情。只是……只是他有些时日不曾来相府,许是有些困难,他不来寻我,我是见不着他的面的。”
说完这话他有些发愣,莫非他心里是想见到那人的?怎么会,他那样怕他,又怎么会期待与他相见。
这白鹿就像前世的他,人人都道他过得好,可光鲜之下,总是藏污纳垢的,待在那人身边十余年,经历过的刺杀暗害数都数不清。
虽然顾琛不曾拿他当做宠物对待,可他却是把顾琛当做饲主的,那人掌管着他的生死,他的荣辱,甚至是一丝一发,他是顾琛的所有物,若有朝一日,那人收回宠爱,他在宫中便活不过一日,不是饲主又是什么?
这世上人人都需要安身立命的根本,若只能攀附他人而活,便如同水上浮萍,风中飘絮,难求心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