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节
其实他早就认清楚了事实,早就知道了韩国必亡,只是人性趋利避害,才故作视而不见而已。
李斯长叹了一口气,没有多说什么,心中却是轻快了不少。
再艰难的事情也终究会过去的,等到云散雨收,也就该天晴了。
这边安宁祥和了,王宫里却是更加“血雨腥风”起来。
谨欢让人把她早就准备好的沙盘给弄了上来,摆开阵势,两大一小三个半吊子就这么推导起了如何灭六国的路线来。
先韩,后燕,而后就是赵魏,齐楚与秦国并不接壤,必定是要放在最后来解决的。
前面的推导都很是顺利,毕竟这三个人,小的那个不必多说,能懂一些都是韩非的功劳,真让他说起行军打仗,那不是儿戏嘛。嬴政也是个纸上谈兵的半吊子,唯一一个有实战经验的谨欢呢,她能打,可是她是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啊。
不过反正这殿里也没外人,丢人也是在自家人面前丢人,三个厚脸皮一点感觉都没有,就这么乐呵呵地一路讨论了下去。
作为一个嫁到魏国去的“寡妇”,“谨欢”对魏国还是有那么一丢丢的了解的,所以在提到魏国之后,谨欢摸了摸下巴来了一句,“要不直接把姬圉给弄死算了。”
第101章 大秦长寿
约莫也是谨欢这只蝴蝶带来的原因, 原本早该挂了的姬圉现在还没死, 不过本该继任的景湣王姬增也是个蠢货,这父子俩谁当国君都没差别, 所以秦国上下也不是很在意。至于谨欢,她就更不在意了,反正都是她一剑都抗不下来的怂包鼻涕蛋, 有什么区别!
只是一想这个, 谨欢就忍不住想起了龙阳君。
“以色事人者,能得几时好, 龙阳心里也明白这一点, 只是而今他轻易脱身不得,倒是难办了。”
“谨欢”之前在魏国当寡妇的时候, 跟龙阳君也是有交情的, 很简单,大家都是剑术高手嘛。而且众人都知道龙阳君的取向,比起男子,反倒是女儿家更加显得安全了。说起来魏国上下也没人知道龙阳君的本名到底是什么,他自己也从未提起过, 只是以龙阳为名,而在魏王赐下名号之后, 魏国上下更是只知龙阳君,至于他的出处来历,更是鲜为人知。
但是谨欢是知道的。
“龙阳当年不过是束发之年,端得是容色过人, 雌雄莫辩,为了给家人报仇才入得宫,说真的,那样的绝色,配给姬圉这个大腹便便的蠢货,啧啧啧,真是想想都让我觉得心疼哦。”谨欢摇了摇头感叹道。
龙阳君真得长得超级好看的好嘛!
少年时候是那种精致易碎的美丽,雪肤花貌,不外如是。等到他渐渐长大,锐气渐生,容貌也逐渐长开,英气更盛,犹如一柄开了刃的宝剑,寒光凌冽,美到让人胆战心惊。
谨欢边说边摸了摸扶苏的小脸蛋:“当然啦,我们扶苏也很好看啦,但是我听说,好像他们家一家子都特别好看呢。”
龙阳君的悲剧,也是他们一家的悲剧,其实都是来源于这张脸。
早就说了,和美貌不相匹配的实力会带来的向来都是噩耗,就像谨欢当年救下的那个卿如姑娘那样,龙阳君一家也都是如此。可偏偏他们家都是心气儿极高的那种,被人侮辱之后全都自尽了,只剩下一个龙阳君,和当年的卿如姑娘一样,忍辱负重,只待有朝一日能够报仇。
卿如姑娘在秦淮河高张艳帜,最终等来了微服出巡的谨欢。可是龙阳君却没有这么好命,所以他直接把自己“卖”给了魏王,借助于魏王的势力,诛尽了那些恶人一家,可是也把自己赔了进去,让谨欢每每想到都扼腕不已。
人都说鲜花插在牛粪上,可这都已经不止是鲜花插在牛粪上了啊,这根本就是一朵优昙婆罗开在了一群渣滓上吧。
真心不是谨欢故意要埋汰魏王,而是姬圉那个蠢货怎么说呢,这么说吧,他能当上魏王,真的就是因为他是王后生的而已。
当年信陵君为什么会死?明面上是因为受了君主猜忌,魏无忌自己纵情声色,最后因为酒色掏空了身子而死。但是实际上呢,魏无忌根本就是被魏王给暗地里害死的。亏得魏无忌临死之前还惦记着魏国呢,要是知道他亲哥的种种行为,死了估摸着也能给生生气活了。
“姐姐,龙阳君此人,就别在扶苏面前说了吧。”嬴政被谨欢言传身教的,也知道了孩子的性格是很容易被大人影响的,他怕听谨欢说了这些,扶苏的性格也有了变化。
“怎么了,我跟你说,你还别瞧不起人家,真格儿地动起手来,不是我说你,你是绝对打不过他的。”谨欢觉得嬴政这种思想很不可取,朋友,歧视是要不得的你知道吗!
“此话当真?”嬴政还真有点不大相信。虽说探子们回报都说龙阳君兵法谋略俱都出众,而且尤其擅长剑术,但是在嬴政想来吧,说不定就是下头人为了讨好魏王这个大傻逼故意夸奖他的小情儿呢,反正隔着这么远呢,谁知道真实情况是什么样子啊!
谨欢点了点嬴政,“早就跟你说了,不要小瞧人啊,你真当龙阳就是个承欢于人的?这么说吧,龙阳就是倒霉催的,要是能遇上个贤明君主,成就小不到哪里去。”
龙阳可不是董贤董偃那一流的,要谨欢来区分的话,其实她更倾向于把龙阳跟韩嫣,慕容冲放在同一类里。当然啦,这三者的区别还是很大的,最大的相同点应该还是在于都是有能力的美人吧。
不过这三人中,韩嫣最倒霉,天家无情,最终送了命。而慕容冲则是真正的凤凰天骄,一把火,燃尽了前秦大业,也葬送了自己的一生。相比较之下,反倒是这个史上最为有名的龙阳君下场最好了,魏王死后他不仅没有被新王猜忌,反而受到重用,只是在秦军踏破大梁之前,龙阳君就彻底消失了,从此再也没有人知道他的踪迹,勉强也算是有个善终吧。
这要是搁教育胤礽那会儿吧,谨欢兴许还能引经据典一回,只是这不现在没法“旁征博引”嘛,毕竟许多典故现在还没发生呢,她能说什么,她说个屁啊!
“要真是如此,待到平了魏国之后,倒是可以试探一番。”既然谨欢都这么信誓旦旦地保证了,那么嬴政自然是相信自己的亲姐姐的。
谨欢闻言若有所思地看了嬴政一眼,想了想之后还是把快要涌到嘴边的话给憋了回去。她弟弟应该没那么渣吧,见色起意什么的,那是弘历那个糟心的侄孙会干的事情。只是再想想传说中阿房宫里“有不见者,三十六年”的美人们,谨欢一下子又不确定了。
“先说好啊,要是龙阳来的话,我还是准备先让他给扶苏当老师的啊。”谨欢率先声明道。
如何把一个软糯可爱的小白兔给培养成一个黑肚子的钢牙兔简直就是谨欢毕生都需要仔细研究的课题,幸而在韩非的帮助下,这个课题已经有了十分显著的进展,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她就能欣慰地发现,在种下了一只可爱的小白兔之后,她可以收获一只黑肚子的腹黑兔,啧啧啧,想想都觉得美得很呐。
不过在这个过程中,谨欢不介意再给小兔子加点料,尤其龙阳这样完全就可以夸赞一句“历经千帆”的,要知道他的许多经历都是韩非这样的王室贵公子根本就没有办法想象的,两人若是能够相辅相成,相信效果一定会更好。
“随姐姐你乐意好了。”嬴政对此没有丝毫意见。
说实在的,嬴政自己也发愁啊。你说他这么英明神武,杀伐果断的人,怎么儿子就这么仁慈呢。当然不是说仁慈不好,仁君有市场啊,大大的有市场。但是当不当仁君不是自己可以决定的,而是被外界环境逼着给决定的啊。就像现在,他要是想当个仁君,估计秦国都能被六国给生吞活剥了,毕竟君主们是蠢货,可是官员们也还有不是酒囊饭袋,不吃素的在啊。要是他执意想当个仁君,这会儿坟头上的草都能有三尺高了。
魏国王室里基本都不是什么省油的灯,能在这样的情况下孤身一人成功复仇不说,还凭着魏王的宠爱做了许多事情,对于这样的人,嬴政不说欣赏不欣赏,但是对于能力,肯定是认同的。
哎,自家儿子就需要这样的人来教导啊。
“姐,咱们弄死姬圉吧。”嬴政也发自内心感叹道。
第102章 大秦长寿
要是魏王知道秦国两个最凶悍的人已经盯上的他的小命,只怕他这会儿已经要被吓得食不知味,夜不能寐了,幸而他不知道,所以照旧还过着从前花天胡地的日子。至于说秦国眼见着越发强大的事情嘛,反正自有臣子操劳,若是事事都要他这个国君做主,还养着他们作甚呢,白白浪费米粮不成。
但是龙阳君这里却收到了一封来自谨欢的书信。
秦国在各国都有探子,兼之谨欢着人秘密训练出来的鹁鸽已经能派上用场,是以秦国的消息网络铺设地越发的广了。
不过因为鹁鸽体型小,难以负重,幸而如今纸张已经被研制出来,若是从前,连绢帛都难负,更别提竹简了。小而轻便的一张纸,谨欢口述,着人另行代笔,写完之后就让训练好的鹁鸽飞去了大梁。
倒不是谨欢的一手毛笔字拿不出手,事实上她那一手字正儿八经写得还挺好。废话,练了这么多年了,再怎么废材也能练出来了。
就跟小十当年一样,有个十盘糕点的胖胡萝卜吊在前头,这头傻驴子不就跟着不停练字了嘛,虽说点心一直没吃进嘴里但是字也却是越来越好了嘛,这一点让胤禛感觉尤其的挫败。
白教了这么多年,还不如姑姑几句骗人的鬼话。
雍亲王那颗心啊,真是拔凉拔凉的啊!
但是这会儿用的是后世的隶书楷书行书吗?
并不是啊!
说真的,就现在秦国使用的大篆,每每看到,都让谨欢觉得自己是个文盲啊!
呵呵,当了将近二十年的学生,虽说研究僧已经不值钱了,学校貌似也不是太好,但是好歹也是985,211出身的人,居然成了个文盲啊!
我能怎么办,我也很绝望啊!
无奈之下,谨欢只能找托词让人代笔了。
真不是她不想学习,而是这个文字怎么说呢,她是真心学不来啊,这项技能它就是不愿意被点亮,还能怎么办呢?
哦,还是有办法的,比方说快点统一六国,然后借机重新整理文字。
咦,其实不用等到统一六国啊,反正迟早都会统一的,那么现在就开始这么做准备工作就好啦。
于是甘罗和李斯又接到了新任务。
说真的,这俩现在的属性基本等于一块砖,哪儿要用往哪儿搬。
可是越是繁忙,就越代表着主上对自己的信任,所谓士为知己者死啊,李斯和甘罗也只能咬咬牙,撸起袖子,然后把活计都都丢给了学宫那帮学子们去了。
都别吵吵了,来干活吧!
废话,这事若是做成了,功劳有多大他们心里自然清楚,说小一点,声名远扬,说大一点,百世流芳。
那又怎么样呢?
这肉饼再香甜,也要看能不要咬得动啊,他们都忙得恨不得自己会分、身术了,还要再加上这么一桩大事情?对不起您嘞,还真是忙不动了。
他们放弃了这件事情,学宫里的倒是真心高兴,哦哟和,来活了啊!
要说这学宫里最忙的是谁吧,嘴炮最忙的是儒法两家,至于其他几家,那都被拖去干实事了。他们不想吗,他们也想啊,成天光动嘴皮子笔杆子有什么用,得做实事啊!墨家那帮子木工就甭提了,阴阳家这群成天捣鬼的也不说,可是道家呢?
说好的一起打嘴炮,你却默默去炼了火药!
凑表要脸!
其实这种氛围也是被谨欢给带出来的。
要知道谨欢虽然挺擅长各种歪理邪说的,但是她一向觉得吧,真理一向是由少数人,的拳头决定的。尤其现在的社会,那基本就是谁的拳头大就听谁的。再说了,历史向来由胜利者来书写,就算此时各国的文人学者们写上几十篇几百篇的文章来抨击秦国,有用吗?
毛用都没有。
可是相反,学者们研发出来的各种工具,农事的,水利的,甚至于攻城拔寨的,这些都是真真切切有用的啊。有用就赏,有功就大肆宣扬,便如同墨家制出水车的那几位,现如今走到咸阳城外,谁人不真心诚意地夸赞一声呢,便是嬴政也给了赏赐和名号,夸赞他们的技艺。
如此这般,谁看的不眼红?
这一来二去的,学宫里便兴起了埋头苦干之风。
可是别人也就算了,儒法两家有先天缺陷啊,他们的学说注定了他们是做不了像其他几家那样的所谓实事,他们要么为朝廷效力,要么去教化百姓,难不成还要他们下地去种田不成。
幸而就在这时候,就传来了令他们整理文字的旨意,儒法两家人对视一眼,决定暂时抛开分歧,好好合作一把,别的先不谈,道家那群家伙最近因为火药的事情尾巴都快要翘上天呢,谁能忍得了,那必须忍不了啊!
要做出一件大事来好让这群家伙们瞧瞧了。
于是再次到学宫来的谨欢赫然发现,学宫之内居然没人吵架了,个个都埋头苦干不知道在忙活些什么,瞧着这架势,都像是有点疯魔了,吓得谨欢连忙去找了荀子,生怕这些人都疯了。
开玩笑,这可是将来治理天下,教化百姓的后备军啊,怎么能在这儿就疯了呢。
荀子笑眯眯地摸了摸自己的胡子,这老头原本多年辗转于各国,风餐露宿的,形容已经有些干瘪了。才到咸阳的时候,连精神也欠佳,而今调养了这几年,倒像是枯木逢春了一般,整个人都显得精神起来。
“眼见着各家之人都有了可立身只功,二家子弟自然也是着急的,何况文字一道,若可成,堪称为大功一件,便是不能流芳百世,亦可以声名远扬,故而这帮小子们都忍不住。”
听了荀子的解释,谨欢脸皮抽了抽,“呵呵,随便他们高兴吧。”
反正她不管,不管李斯这回参与没参与,也不管小篆会不会还被弄出来,反正她是绝对不会同意的。本来就是嘛,小篆脱胎于大篆,虽说已经被简单化了,但实际上写起来还是不方便啊。
笔画复杂,形式奇古,光漂亮顶个毛线的用,要实用,实用啊!
所以小篆什么的,提都不要提,隶书什么的,就算程邈这会儿还不知道在哪儿,也赶快随便来给人给她弄出来好嘛!
说起来小篆还带着几分形体古文的意思在里头,而隶书就可以说是改象形为笔画的新开始,用起来可比小篆方便多了。
最关键的是,谨欢她是会隶书的呀!
这还有什么可说的呢,为了让自己不再是个文盲,她真是挥着小皮鞭也要让他们把隶书给她搞出来的好嘛!
慰问了一下埋头苦干的诸位学子们,并且吩咐厨房多做点好菜好好犒劳众人之后,谨欢就带着今日课程已经结束的扶苏回宫了。
火药的研发已经过了最重要的阶段,而墨家这边也跟磕了药一样开始放飞自己的思维,谨欢已经不需要再呆在学宫,他们自己就足以搞定这一切了。
古人的智慧是很惊人的。关于这一点,谨欢老早之前就有了体会,所以她所做的其实只是拓宽了他们原本狭窄的思维空间,再见识到新奇的世界之后,无须谨欢的引领,他们也能做出让人惊讶的发明创造来。
毕竟老祖宗的智慧,岂可小觑呢。